發表於 : 週二 11月 16, 2010 10:51 am
D
Victoria 寫:lupin2009 寫:如果得罪精神科醫師 他在你的病歷上寫有精神病怎麼辦(或許只是失眠等病啊)?
這種病又不像肝癌高血壓 醫師說了算......
直接廢照 職權也太大了吧?
有事時要求另做精神鑑定
要是二ㄍ精神科醫師診斷南轅北轍 接下來怎麼辦
wipten 寫:健保局的公僕有沒有種去查 未親自就診就開藥的 成大醫院 路乳賓 ? 告她詐欺 ? 成大醫院應該停止健保特約 10年 ?
還是沒種 悶不坑生 當成不知道 ?
如果電話問診開藥是 符合規定的 那也應該公開宣傳 讓所有醫院都開放電話問診的服務 ................................ 不然就是健保局失職
TC 寫:
(三)、又查,醫師原則上雖應於親自直接診察病患後,始得施行治
療以及開給方劑,然精神科醫師係針對病患之精神狀態為診
斷及治療,就病患之實際之精神狀態,病患本人或因受精神
疾病之影響而使個人主觀感覺偏頗,或因表達能力欠佳而無
法精準傳達,使精神科醫師除透過直接對病患問診而取得其
主觀感受及心情部份之資訊外,相較於其他專科醫師,精神
科醫師更需要取得其他與病患有接觸之人,例如家屬、同事
、朋友、老師等等,就病患表現於外之客觀社會行為之描述
,以便綜合判斷病患之精神狀態而得以正確診斷。本件被告
雖自承,97年7月22日當天其在自訴人病歷所為上開記載,
除了根據當天早上與自訴人通話內容之外,尚有來自自訴人
之主治醫師、成大醫院院長、秘書等人對其描述關於自訴人
之行為以及精神狀況,其據此判斷自訴人有「攻擊、衝動及
口語威脅」之情形,並作出「若有需要時,建議自訴人住院
」之判斷。雖然被告所為上開病歷之記載,內容或許嚴峻,
措詞亦屬嚴厲,然仍無損於被告係基於專業學識、經驗,綜
合其對自訴人透過電話交談以及其他與自訴人有所接觸之人
對自訴人之描述,就精神醫學上所為之專業判斷,咸難認被
告有將明知為不實之事登載於病歷上之行為。
...
板凳
順便留下這段話。
精神科看診,本來就不需要看到「本人」。有時候,來自家人、朋友、照顧者的會談內容更有參考價值。電話問診也是一種選擇。
roach1971 寫:TC 寫:
(三)、又查,醫師原則上雖應於親自直接診察病患後,始得施行治
療以及開給方劑,然精神科醫師係針對病患之精神狀態為診
斷及治療,就病患之實際之精神狀態,病患本人或因受精神
疾病之影響而使個人主觀感覺偏頗,或因表達能力欠佳而無
法精準傳達,使精神科醫師除透過直接對病患問診而取得其
主觀感受及心情部份之資訊外,相較於其他專科醫師,精神
科醫師更需要取得其他與病患有接觸之人,例如家屬、同事
、朋友、老師等等,就病患表現於外之客觀社會行為之描述
,以便綜合判斷病患之精神狀態而得以正確診斷。本件被告
雖自承,97年7月22日當天其在自訴人病歷所為上開記載,
除了根據當天早上與自訴人通話內容之外,尚有來自自訴人
之主治醫師、成大醫院院長、秘書等人對其描述關於自訴人
之行為以及精神狀況,其據此判斷自訴人有「攻擊、衝動及
口語威脅」之情形,並作出「若有需要時,建議自訴人住院
」之判斷。雖然被告所為上開病歷之記載,內容或許嚴峻,
措詞亦屬嚴厲,然仍無損於被告係基於專業學識、經驗,綜
合其對自訴人透過電話交談以及其他與自訴人有所接觸之人
對自訴人之描述,就精神醫學上所為之專業判斷,咸難認被
告有將明知為不實之事登載於病歷上之行為。
板凳
順便留下這段話。
精神科看診,本來就不需要看到「本人」。有時候,來自家人、朋友、照顧者的會談內容更有參考價值。電話問診也是一種選擇。
Victoria 寫:黃 玉 青 寫:發表於 週二 11月 16, 2010 3:30 pm
+1000000000
患者本身有無 insight???
臨床上一堆攻擊他人的患者 做過的事都賴帳不承認
都是關係人(被害的倒楣鬼) 提供較為正確的資訊
這樣瞭了嗎 ???
包括被精神科醫師38配偶攻擊ㄉ一干兄弟姐妹 眾多親朋好友ㄇ
5更腸旺 跟 乳冰 屬性不同 一個屬陽 另一屬陰.....
Victoria 寫:...
板凳
順便留下這段話。
精神科看診,本來就不需要看到「本人」。有時候,來自家人、朋友、照顧者的會談內容更有參考價值。電話問診也是一種選擇。
意思是精神科醫師看診之方式 不以醫師法限制之
Victoria 寫:黃 玉 青 寫:發表於 週二 11月 16, 2010 3:30 pm
+1000000000
臨床上一堆攻擊他人的患者 做過的事都賴帳不承認
都是關係人(被害的倒楣鬼) 提供較為正確的資訊
這樣瞭了嗎 ???
包括被精神科醫師38配偶攻擊ㄉ一干兄弟姐妹 眾多親朋好友ㄇ
roach1971 寫:Victoria 寫:...
板凳
順便留下這段話。
精神科看診,本來就不需要看到「本人」。有時候,來自家人、朋友、照顧者的會談內容更有參考價值。電話問診也是一種選擇。
意思是精神科醫師看診之方式 不以醫師法限制之
這是法官說的....
不過,除非是極特殊的狀況,我想醫師應該還是要見過病患本人
以本案例來說,陸主任應該見過該位名醫
只是選擇用電話問診方式進行
TC 寫:x
Victoria 寫:5更腸旺 跟 乳冰 屬性不同 一個屬陽 另一屬陰.....
醫師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