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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陸客是否國賠 須研議適法性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4, 2010 7:58 pm
fireda
毒奶粉未賠償 綠委質疑騙局
更新日期:2010/11/04 13:17
(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4日電)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涂醒哲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三聚氰胺事件發生至今,受害的台灣廠商都沒有獲得賠償,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簽署只是要化解當時民怨,「根本是一場騙局!」


陸委會法政處專門委員楚恆惠在記者會中說,食品安全協議簽署後,衛生署跟大陸就建立窗口,不過因為三聚氰胺的求償涉及不同的法律適用,所以程序繁雜,陸委會希望用和解的方式讓兩岸廠商面對面溝通。


田秋堇表示,江陳會2年前簽署兩岸食品安全協議,但是毒奶粉事件發生至今受害廠商未獲賠償,陸委會甚至連山東都慶公司在2008年倒閉都不知情,她痛批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簽署只是政府要在短時間內化解民眾的怨氣,根本就是一場騙局。


田秋堇說,當初兩岸食品安全協議要簽署前,她就質疑當時的衛生署長葉金川,協議本身空洞沒有內容,中國為什麼要在乎台灣民眾的健康?台灣廠商一定會求償無門,當時葉金川說他的承諾無價,現在看來,「不是無價,根本是無價值!」


田秋堇指出,台灣方面不知道山東都慶破產,就算知道,也因為不了解大陸法令而沒有提出債權人申報,加上當時的台灣廠商因為政府要求立即銷毀產品,結果大陸說可以退貨退款,都已經銷毀了,怎麼退貨退款?現在有的廠商心灰意冷、心死,有的甚至走投無路宣告破產。


涂醒哲批評,三聚氰胺事件證明政府無能,他認為,三聚氰胺事件求償「可能不會有結果了」。9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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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中央社新聞

台灣人真是凱子

Re: 陸客是否國賠 須研議適法性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4, 2010 8:22 pm
fireda
法務部:創意團家屬可提國賠
更新日期:2010/11/04 20:01

在蘇花公路罹難的中國觀光客,是否適用國賠引發關注,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國家賠償法,沒有明確規定,不能賠償中國民眾,因此,罹難者「似乎應該可以」申請國賠。朝野紛紛質疑,中國人在台灣沒有繳稅,也沒有盡義務,為什麼可以享受台灣人民的權利?


蘇花公路坍方,造成20多名中國觀光客罹難,他們是否適用國賠法?曾勇夫引用的是,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也就是外國人為被害人時,可以依條約,或因為中華民國人民在該國,享有同等權利,申請我國的國家賠償。


但這樣的法源依據,連媒體都質疑。


不但中央部門互踢皮球,朝野立委難得口徑一致,要法務部三思,法務部準備開先例,讓中國民眾申請國賠,但在中央部會沒有共識和朝野反彈情況下,能不能復諸實行,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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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民視新聞
法務部最近2任部長都很有趣
一個是王菩薩 堅持不執行死刑
另外一個是曾部長
剛上任令人耳目一新
沒想到現在....................

Re: 陸客是否國賠 須研議適法性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4, 2024 6:35 pm
xk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