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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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伊斯特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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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如果是我 我也不提供 有本事自己查啊 ?

週刊在報導之前就應該做好查證的工作 ,手上握有十足的證據才報

哪有先報後再補破網似地討證據

(失魂) ,我怎麼又再回這個致中招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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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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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寫:
熊哥

做戲空, 看戲憨...以上紅字部分請用台語發音
我們都是看戲的..別太認真, 甚至動氣喔 !


沒動氣.
只是我的想法不同.
如果這是單一獨立偶發事件也許我們可以看戲輕鬆以待.
如果這是非單一非獨立非偶發事件那就不只是看戲了.

什麼意思?
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召妓?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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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X-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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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召妓?

檢討政治人物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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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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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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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召妓?

檢討政治人物的標準.

您是說吳育昇跟陳致中?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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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X-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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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說吳育昇跟陳致中?

政治人物有關侵權行為的官司.
歌劇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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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歌劇迷 »

X-MAN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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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
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召妓?

檢討政治人物的標準.


您是覺得我或者其他人用不同的標準看待陳致中嗎?

很抱歉,我自己完全不覺得。我以為,我對陳家非常公平。

(反倒是,網路上某些扁支持者完全不能容忍任何對陳家的異見....... 這種態度,只會讓我對這家人再度執政戒慎恐懼。)


我不過就是覺得陳致中可以有恃無恐--我到目前為止還是相信他沒召妓,根本就可以把一周刊告到死。難道我提出我的看法,就是有不同的標準?難道您覺得陳致中的政治包袱跟宋楚瑜一樣重?

連質疑--或者,不是質疑,而是表示疑惑--陳致中都不行.......這是什麼標準?

幸好您蠻理性,沒有看到我發表異見,立刻就把我打入敵對陣營.......但我已經感到敵意。
"No one can make you feel inferior without your consent."--Eleanor Roosevelt
歌劇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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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歌劇迷 »

要從政,當公眾人物,第一件事,就是接受各界檢視,容納批判。

無法或者不願接受/容納外界檢視/批判,趁早離開政治這個爛泥巴圈好。

反正陳致中很窮,他該做的,是努力賺錢養家(他到目前養過家嗎?).......清廉的政治人物應該沒什麼錢可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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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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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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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說吳育昇跟陳致中?

政治人物有關侵權行為的官司.

第一個

呂跟宋....基本上沒有待檢視的積極證據

請問吳敦義告的是民事刑事啊? (咦)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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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X-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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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吳敦義告的是民事刑事啊?


大哉問.

吳敦義還真告不少人有民事有刑事.
周美青告金恆煒民事沒人說要告刑事.

至於為什麼國民黨喜歡告人刑事有人是這種想法如下參考:

2010-8-2 字型: ∣看推薦∣發言∣列印∣轉寄∣分享:
陳恆寬vs.蔡守訓
◎ 謝正忠

高院法官陳恆寬,在一些媒體和名嘴的操作之下,彷彿是司法的良心;輕判陳哲男的曾德水法官,也立即被妖魔化。請問:那當初非常明顯的用兩套標準在呵護馬英九、打擊陳水扁的蔡守訓法官,該不該批判?司法改革的目標,是「臣服當權」?「取悅媒體」?還是「堅持正義」?

馬英九喜歡興訟,藍營政媒也喜歡告人,我相信多少是與司法界被國民黨勢力主宰有關。但是綠營人士不應該避戰,也要跟著學、跟著告。只要偏頗的起訴書、不公平的判決一多,社會公論就會彰顯,這種「以戰止戰」的策略,才能讓司法改革,脫離政治操弄。

(作者為法律系學生)

◎ 陸念慈

難道都要依陳恆寬的判決,才是司法正義?

既然法官可以用錢買通,當然也可以利用各種方法威脅利誘,更有可能以意識形態與個人好惡為審判標準,否則同樣性質的特別費與國務費,為何法官蔡守訓可以接受中國人馬英九的「大水庫」?卻不接受台灣人阿扁的同樣理由?蔡守訓甚至拿「宋朝」的「公使錢」來為馬英九「市長」脫罪?卻不願意以宋朝「皇帝」的私房錢來比照阿扁「總統」的國務費?而國民黨以執政權力,將扁案一審法官更換為明顯對阿扁不利的蔡守訓,難道不正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為何檢調或特偵組不針對蔡守訓好好調查一番?否則類似的案件,竟然有完全相反的「心證」?蔡守訓與馬英九之間,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暗盤?如果不能查個清楚公諸於世,蔡守訓甚至整個司法,想讓人民恢復信心,絕對比登天還難!

筆者並非主張陳哲男無罪,但抓人抓贓,如果只是憑著法官的「自由心證」,而且不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見,則乾脆恢復蔡守訓最喜歡的宋朝算了,什麼鍘一推出來砍了最快,還要裝模作樣搞司法判決有何意義?(作者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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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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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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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吳敦義告的是民事刑事啊?


大哉問.

吳敦義還真告不少人有民事有刑事.
周美青告金恆煒民事沒人說要告刑事.


說了,有沒有待檢視的積極證據,

只是誰說了誰一句壞話,告刑事對釐清事實真相(這跟大眾利益是有關的)的調查幫助不大,

吳跟陳都是選前爆出一捲錄音帶,一個只是曖昧話語一個召妓

請問哪一個對人格侮辱得更厲害?何況陳還有妓女,有車....(還承認了)

人家吳都敢告刑事證明清白,陳在怕什麼?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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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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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文章 X-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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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

有沒有待檢視的積極證據,只是誰說了誰一句壞話,告刑事對釐清事實真相(這對大眾利益是有關的)的調查幫助不大,

吳跟陳都是選前爆出一捲錄音帶,一個只是曖昧話語一個召妓

請問哪一個對人格侮辱得更厲害?何況陳還有妓女,有車....(還承認了)

人家吳都敢告刑事,陳在怕什麼?


吳敦義緋聞錄音帶 確遭變造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長吳敦義錄音帶緋聞疑案,昨日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市議員陳春生擅自公布語氣曖昧並經變造錄音帶,損及吳敦義名譽及選情,依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違反選罷法只有公訴罪.
  吳敦義和台大副教授江文瑜互控涉嫌妨害名譽部分,二人均處分不起訴。--(此可能為民事)


當時最精采的案外案是,錄音帶曾經送檢,第一站是台大語言學教授江文瑜,江教授鑑定認定錄音帶未經剪接與合成,為吳敦義的聲音,但選前一星期,調查局卻鑑定錄音帶為假。江教授發現原來拿去鑑定的錄音帶,已不是原始交給調查局的錄音帶,而是經過調查局剪接後的錄音帶。

部落格 吳敦義 謝長廷 陳文茜 新聞 政治 社會 評論 吳敦義緋聞錄音帶 源自:台灣.底蘊


http://funp.com/push/?tag=%E5%90%B3%E6%95%A6%E7%BE%A9%E7%B7%8B%E8%81%9E%E9%8C%84%E9%9F%B3%E5%B8%B6&hot&stars=1錄音帶風波吳敦義告謝長廷不起訴確定 【2/28 11:5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長吳敦義錄音帶風波,謝長廷被控違反選罷法案,雄檢認定罪證不足,吳不服聲請再議被二審檢方駁回,謝處分不起訴確定,理由是證據力薄弱。

據了解,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市議員候選人陳春生開記者會,播放經過剪接、穿插合成的疑似市長候選人吳敦義緋聞錄音帶後,吳按鈴控告陳涉嫌違反選罷法,陳並被處徒刑六月,緩刑二年確定。

吳敦義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初,陳春生突然披露該捲錄音帶是謝長廷交付,於是控告謝涉嫌違反選罷法﹔謝則否認涉案,並說該錄音帶是林宏明交付陳等語。

今年二月初,地檢署調查結果,認為謝通過測謊,錄音帶不是他提供,證人陳春生和林宏明則拒絕測謊,謝處分不起訴﹔吳敦義收到處分書後,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則認為證據薄弱,證人前後供詞又不一,日前駁回再議而告確定。


告輸也沒在怕.何況不起訴.
那這又證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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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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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AN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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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

有沒有待檢視的積極證據,只是誰說了誰一句壞話,告刑事對釐清事實真相(這對大眾利益是有關的)的調查幫助不大,

吳跟陳都是選前爆出一捲錄音帶,一個只是曖昧話語一個召妓

請問哪一個對人格侮辱得更厲害?何況陳還有妓女,有車....(還承認了)

人家吳都敢告刑事,陳在怕什麼?


吳敦義緋聞錄音帶 確遭變造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長吳敦義錄音帶緋聞疑案,昨日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市議員陳春生擅自公布語氣曖昧並經變造錄音帶,損及吳敦義名譽及選情,依違反選罷法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違反選罷法只有公訴罪.
  吳敦義和台大副教授江文瑜互控涉嫌妨害名譽部分,二人均處分不起訴。--(此可能為民事)


當時最精采的案外案是,錄音帶曾經送檢,第一站是台大語言學教授江文瑜,江教授鑑定認定錄音帶未經剪接與合成,為吳敦義的聲音,但選前一星期,調查局卻鑑定錄音帶為假。江教授發現原來拿去鑑定的錄音帶,已不是原始交給調查局的錄音帶,而是經過調查局剪接後的錄音帶。

部落格 吳敦義 謝長廷 陳文茜 新聞 政治 社會 評論 吳敦義緋聞錄音帶 源自:台灣.底蘊


http://funp.com/push/?tag=%E5%90%B3%E6%95%A6%E7%BE%A9%E7%B7%8B%E8%81%9E%E9%8C%84%E9%9F%B3%E5%B8%B6&hot&stars=1錄音帶風波吳敦義告謝長廷不起訴確定 【2/28 11:5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長吳敦義錄音帶風波,謝長廷被控違反選罷法案,雄檢認定罪證不足,吳不服聲請再議被二審檢方駁回,謝處分不起訴確定,理由是證據力薄弱。

據了解,八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市議員候選人陳春生開記者會,播放經過剪接、穿插合成的疑似市長候選人吳敦義緋聞錄音帶後,吳按鈴控告陳涉嫌違反選罷法,陳並被處徒刑六月,緩刑二年確定。

吳敦義指出,九十五年十二月初,陳春生突然披露該捲錄音帶是謝長廷交付,於是控告謝涉嫌違反選罷法﹔謝則否認涉案,並說該錄音帶是林宏明交付陳等語。

今年二月初,地檢署調查結果,認為謝通過測謊,錄音帶不是他提供,證人陳春生和林宏明則拒絕測謊,謝處分不起訴﹔吳敦義收到處分書後,不服聲請再議,高雄高分檢則認為證據薄弱,證人前後供詞又不一,日前駁回再議而告確定。


告輸也沒在怕.何況不起訴.
那這又證明什麼?

讓民眾知道錄音帶是不是變造的比誰告贏重要

(互控確定是民事嗎?怎麼兩個都不起訴?)
xk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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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陳致中拒《壹週刊》調監視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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