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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19 pm
由 SIMON
smallant 寫:newshine 寫:我們不想只能抱著親友哭
我們不想看到悲劇再次出現
+1
這不也是廢死的人期望的嗎?
好大問有否EBM,
有啊?很多啦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02/621015/如果願意理性討論那種方式比較能減少悲劇再發生,
你真的就能支持廢死嗎?
這裡有對死刑存廢問題正反兩面的整理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D%BB% ... F%E9%A1%8C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25 pm
由 SIMON
轉貼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 ... A.8B7.html※ 引述《thiuss (thi)》之銘言:
恕刪
: 這些並不重要阿= = 重要的是80幾%的民意支持他就好 這就是民主社會阿
: 根本就不用到「實質討論」階段阿
: 幹你O的不到1%的 李系咧大蝦啥小..........
令我反感的不是廢不廢死,
是拒絕討論和溝通的態度
是對於公眾議題討論自由的抹殺
把相反意見的人罵到臭頭,甚至說出「你們是少數沒資格說話」就是所謂的討論嗎
「我支持廢死」
講這句話在PTT上會一秒噓到XX,然後被指控是比殺人者更重的罪孽。
真好笑
支持廢死的人從沒對主張死刑的人說
「你們真覺得監獄很棒很舒服跟渡假一樣就去殺人啊,現在死刑不是很難判也幾
乎不執行嗎?去啊,反正你們也只敢說說」。
然後反廢死論者可以恐嚇支持廢死的人,順便詛咒他被殺全家
還大言不慚自詡正義,超棒的
台灣是個民主社會,主流民意支持死刑,政府執行死刑我覺得也沒什麼
但既存制度、主流意見也未必是正確的,未必沒有討論空間
不到百年前主流意見還覺得女生沒資格投票
不到十年前主流意見還覺得馬茸是個英明的領導人勒
所以我們需要以邏輯來討論
而討論不是看那邊多,也不是那邊比較會喊,而是聽過雙方理由後
以理性判斷那邊論點比較合邏輯
如果你要反廢死,你對廢死的立論了解多少:
你知道如果廢死同時配合「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死刑違反憲法的比例原則嗎?
你考慮過從邏輯上來說「你不是受害人,沒資格講廢死」與「你不是受害人,沒資
格要求死刑」兩者的同質性嗎?
法律的討論可以限定只有當事人能參與嗎?
如果你支持「為何要浪費糧食養沒用處的敗類」這種立論,
同理,對老病傷殘的補助你也支持取消嗎?
你認為人的個性100%是他個人責任,周遭的人一點點責住都沒有嗎?
還是你覺得所謂責任就是口頭說說,不需要編預算和設計制度去運作?
然後監獄不能作改革,讓犯人需要為自己的所需工作勞動嗎?
如果你支持「殺人者死才符合正義」你考慮過法律的存在價值嗎?如果法律就是單純
以牙還牙,那有人砍你一刀,警察發把刀給你砍回來不就結了?還需要法律?
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報仇式的正義,而是維持社會的穩定運作
個人感覺式的「符合正義」能夠作為法律的依據嗎?你考慮過每人感覺的正義都
有些差異嗎
要討論正義,你研究過你感覺的正義落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那本書中討論
正義的那個位置嗎?
還是你只是單方面講出自己的「感覺」從沒想過合不合理?
如果你認為要有死刑才能嚇阻犯罪,你知道台灣有好幾年暫停死刑,對降低犯罪率一
點用都沒有嗎(還上升!)公眾、法律議題的討論難道該憑個人的「認為」而
不是用數據佐證嗎?
……
一堆人對廢死的印象就是:
只會拿誤判、國際驅勢出來說嘴
人少還出來吠
只會講「死刑犯要有人權」
廢死就是不會思考的偽聖人
然後就是無限罵罵罵罵
這些人的行為只令我覺得這社會病的真是嚴重。
(雖然廢死也一堆沒邏輯,只會喊人道談冤獄,講不出什麼道理的豬隊友啦~)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30 pm
由 vsdog
面對?
如何面對?
我只想提醒大家
防身術會了嗎?
有防身的東西嗎?
在這亂世
大家自求多福吧~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35 pm
由 514
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41 pm
由 SIMON
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4:45 pm
由 SIMON
http://onefunnyjoke.com/2015/06/01/%E5% ... %E8%A1%A8/好大,你要的EBM
好大 寫:我有疑問。
首先,所謂的「聯盟成員」到底有誰?誰跟你聯盟?好不好,直接出來說話,不然列個名也好,不要一直讓我以為所謂的「聯盟」其實只是一個文采非凡的女人就可以號稱聯盟,比如說督保盟。
第二,你想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可是我不想知道,我只想讓兇手無法且不能再犯同樣的罪,也不想花錢去養它。當一個人類已經墮落成魔鬼,我們就該送他回地獄去。人間不是它應該待著的地方。
第三,「理解犯罪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有EBM嗎?你說能夠解決問題就能嗎?有哪位學者証實了「理解犯罪才能真正解決問題」這個假設,而且有實証可以証明?如果沒有的話,請不要放煙幕彈來造謠。道德大帽就如魔戒一般,林盟主請放下。
第四,「別無選擇只能面對」那是妳說的,不是我說的。我們很清楚的要求了,死刑,不是嗎?為什麼妳睜眼說瞎話?明明有死刑這個選項的啊!
我認為,死刑從來不是為了日後。什麼預防再犯、預防什麼的,那干死刑什麼鳥事。死刑只是為了此時的正義而已。兇手剝奪了別人的生命,所以要付出自己的生命做為代價,如此簡單。欠錢還錢,殺人償命,如此簡單的問題為何要把它複雜成如天書一般?扯到國計民生上去扯到總統上去,實在太遙遠,我們小老百姓要的不是這個,只是個正義,正義,正義。今天把所有責任推到總統身上,如果哪天總統下台換人做了,結果還是出了事,林盟主要不要以身相殉,為自己曾經做出的錯誤言論負責任?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5:37 pm
由 DR.HSU
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5:47 pm
由 image
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
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6:21 pm
由 DR.HSU
image 寫: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
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暫時赦免一死,一段時間之後評估,不符合條件還是要執行死刑。光會吃飯,有罪在身,生又無益於世,那只有以死來了卻一身罪孽。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6:49 pm
由 DR.HSU
降低犯罪率才是終極手段。雖說教孝教忠很八股,忠孝節義很老套,但是這些老東西確實對於民風有著極大的作用。家庭以及學校教育對於人格的養成也是很重要。電視電影娛樂網路……無一不影響。
再來,企業財團商號聘僱基層人員應該給與合理待遇。低薪剝削也是造成人心浮動不滿情緒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的教育經濟部門也都有責任。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6:54 pm
由 旺大
廢死刑是留給高度文明道德社會的
至於在鬼島嘛....
我覺得不適合談『廢死』
我相信檢察官只要在法庭上反覆show割喉案小妹妹的慘死的模樣
和龔嫌在被捕後一副毫無悔意、完全不在乎的屌樣
我相信在這版面的各位大大看完
超過一半以上都會贊成送這王八蛋去死的。
不用說什麼大道理
人類自古以來的本能與本性就是如此。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6:55 pm
由 Felix
image 寫: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不勞動就抓回去關禁閉
除了做粗工(eg.工地搬鋼筋)就是關禁閉(極度狹小空間擠2人,沒空調,吃喝拉撒全在裡面,沒澡洗)
永不得假釋特赦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00 pm
由 image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
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暫時赦免一死,一段時間之後評估,不符合條件還是要執行死刑。光會吃飯,有罪在身,生又無益於世,那只有以死來了卻一身罪孽。
審判定讞還可以重判嗎?
這啥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04 pm
由 image
Felix 寫:image 寫: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不勞動就抓回去關禁閉
除了做粗工(eg.工地搬鋼筋)就是關禁閉(極度狹小空間擠2人,沒空調,吃喝拉撒全在裡面,沒澡洗)
永不得假釋特赦
關幾個月就死了 沒看到洪仲秋...
小心獄卒或獄政官員被判謀殺罪還被國際人權團體扁...把犯人關狗籠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27 pm
由 DR.HSU
image 寫: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對於10惡不赦的人,1槍斃命反倒便宜了他。
可免其一死,看管下從事勞動,所得償還被害者家屬遺族。終身不得假釋。
要是他不勞動呢?
SIMON 寫:514 寫:偶認為死刑(法律正義)的存在是為了避免私刑。
如果偶的親人受害,而國家沒有法律正義,那偶會像電影裡面那位教授一樣,
親手把兇手殺了。
司法的介入本來就是要防止私刑,
個人的權益受損,如果都是照自己的想法執行,
那本就不需要建立司法體系。
就回到以前的社會法則。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暫時赦免一死,一段時間之後評估,不符合條件還是要執行死刑。光會吃飯,有罪在身,生又無益於世,那只有以死來了卻一身罪孽。
這
啥
判是判死刑,良心有一絲未泯滅的死刑犯可以用"緩死"來讓他贖罪,如果犯人不同意
,那就成全他吧!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28 pm
由 DR.HSU
廢死聯盟還不如改為緩死聯盟,還更好些。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37 pm
由 image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image 寫:要是他不勞動呢?
我覺得死刑最大的問題 應該是嚇阻了一部分人 但其他的亡命之徒可能更兇殘...反正殺一個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暫時赦免一死,一段時間之後評估,不符合條件還是要執行死刑。光會吃飯,有罪在身,生又無益於世,那只有以死來了卻一身罪孽。
這
啥
判是判死刑,良心有一絲未泯滅的死刑犯可以用"緩死"來讓他贖罪,如果犯人不同意
,那就成全他吧!
民主國家只有廢死跟沒廢死兩種 什麼時候有"緩死"....還是用勞動工作掙錢來決定要不要死?(這不是民事的部分?)天啊...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43 pm
由 DR.HSU
法律可以改啊!一改再改都可以啊!只要是更好的為何不改?經立法院提案修改啊!不然要立法委員幹啥?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44 pm
由 DR.HSU
跟是否民主國家有啥關係?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47 pm
由 DR.HSU
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緩死刑,死刑。
此外,緩死刑有機會可以減少冤獄。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7:59 pm
由 SIMON
死刑真的比較有嚇阻性?
那高雄大寮監獄那6個夾持人質,寧死也不願被關的人是在做什麼?
我們那時當個2年兵就覺得不自由了,
在台灣的監獄會是舒服地吃牢飯的嗎?
我贊成終身不得假釋,或是要經立委等民意機關同意,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給現任總統自行決定!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8:02 pm
由 image
DR.HSU 寫: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緩死刑,死刑。
此外,緩死刑有機會可以減少冤獄。
不工作就被處死了 什麼減少冤獄 ...應該是製造冤獄
DR.HSU 寫:跟是否民主國家有啥關係?
極權國家 擺明人治 要用什麼異想天開的標準判死.....領導者說了算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8:06 pm
由 image
SIMON 寫:死刑真的比較有嚇阻性?
那高雄大寮監獄那6個夾持人質,寧死也不願被關的人是在做什麼?
我們那時當個2年兵就覺得不自由了,
在台灣的監獄會是舒服地吃牢飯的嗎?
我贊成終身不得假釋,或是要經立委等民意機關同意,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給現任總統自行決定!
其實台灣這種豬圈監獄 關終身比較有嚇阻力
不過豬圈能維持多久呢?監獄人權 最後還是會被盯的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8:24 pm
由 DR.HSU
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8:41 pm
由 DR.HSU
image 寫:DR.HSU 寫: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緩死刑,死刑。
此外,緩死刑有機會可以減少冤獄。
不工作就被處死了 什麼減少冤獄 ...應該是製造冤獄
DR.HSU 寫:跟是否民主國家有啥關係?
極權國家 擺明人治 要用什麼異想天開的標準判死.....領導者說了算
不贖罪當然就成全他了。有冤情的當然想繼續活下去看有沒有機會還他自己清白,一旦有重大證據出現就有機會避免冤獄。所以緩死對於減少冤獄是有意義的。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8:58 pm
由 image
DR.HSU 寫:image 寫:DR.HSU 寫: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緩死刑,死刑。
此外,緩死刑有機會可以減少冤獄。
不工作就被處死了 什麼減少冤獄 ...應該是製造冤獄
DR.HSU 寫:跟是否民主國家有啥關係?
極權國家 擺明人治 要用什麼異想天開的標準判死.....領導者說了算
不贖罪當然就成全他了。有冤情的當然想繼續活下去看有沒有機會還他自己清白,一旦有重大證據出現就有機會避免冤獄。所以緩死對於減少冤獄是有意義的。
人不應該因為工作怠惰被國家剝奪生命……我說的“冤獄“(冤死)是說這個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9:06 pm
由 image
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10:53 pm
由 DR.HSU
image 寫:DR.HSU 寫:真正悔改的卻難免一死連贖罪的機會也沒有。沒有一絲悔改或假裝悔改的,我們還要為他爭取廢死這是什麼邏輯?
不免又要想起當年轟動全省的少年原住民湯英伸殺人事件。湯在被執行死刑時為了贖罪選擇不施打麻醉藥劑。雖然鑄成大錯但是有勇氣承擔一切。
緩死刑的意義就是要讓真正悔改的罪犯有機會贖罪。這才是真正顧及人權的做法。
您的意思是 鄭捷如果悔改 可以給緩死?
ps:湯是非常不好的例子 不應死刑不是因他有悔意
鄭捷悔改?不可能!
真心悔改那就不叫鄭捷了。假悔改就更不是鄭捷了。
故意蓄意有計劃的連續殺人犯。吃好睡好,要他悔改他會覺得可能比殺了他還難過。(說不定還自認是英雄呢?英雄需要悔改嗎?)
湯英伸是基於受騙氣憤而殺人,另外還有種族歧視壓迫的因素。年輕(犯案時剛滿18歲沒多久)真心悔改當然也是不該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二 6月 02, 2015 11:19 pm
由 masho
亂島本應用重典
Re: 最新!廢死聯盟聲明:我們一起面對
發表於 : 週三 6月 03, 2015 12:49 am
由 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