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ojohn 寫:魯賓大手腳真快...
借轉貼,失禮了!
版主: 版主021
kwojohn 寫:魯賓大手腳真快...
lupin 寫:kwojohn 寫:魯賓大手腳真快...
借轉貼,失禮了!
sunny1321 寫: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49636/IssueID/20111019
骨折婦開刀亡 長庚判賠450萬
未告知風險 家屬聽信醫師釀悲
2011年 10月19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
五十四歲婦人陳秀英吊單槓不慎摔落,胸椎骨折,長庚骨科主治醫師范國豐僅說要開刀,但沒告知風險及另有替代療法可免開刀,結果,陳婦術後併發腦中風枉死,家屬怒告醫師並向長庚求償,高院認定醫師未告知手術風險有疏失,昨判長庚須賠四百五十萬元。
陳秀英的女兒王淑敏昨痛批:「長庚給我的感覺是為了賺錢,有病人就抓來開刀。」醫療人權促進會理事長白美芸也抨擊:「病人和家屬不懂醫療又六神無主,長庚塞一張手術同意書叫家屬簽,也沒說明就把責任推給家屬,實在沒醫德。」長庚則回應:「收到判決書再考慮是否上訴。」
判決指出,二○○七年九月間,陳婦在公園運動時,吊單槓不慎摔落地面,導致胸椎骨折,被送往林口長庚急診,范國豐直接告訴家屬,必須為陳婦施行人工代用骨重建手術。
婦曾大喊「不要開」
陳婦得知後,雖因恐懼開刀而大喊:「我不要開!」但家屬基於信任醫師,仍安撫陳婦並簽下手術同意書。
王淑敏指控,當時護士拿來的手術、麻醉同意書只寫病人姓名資料,其餘手術原因、醫師聲明、醫師簽名、時間等欄位全空白,「護士叫我們先簽,范國豐半小時後才簽字,根本沒提到手術風險。」
丈夫自責精神崩潰
王淑敏受訪哭訴:「我恨自己為什麼要簽下手術同意書!」還說:「父親情況更糟,因自責沒照顧好妻子,內疚得不敢面對親友,常縮在家裡發呆,嚴重到必須看精神科醫師。」
范國豐雖辯稱已告知家屬風險,手術同意書也註明風險,但無法舉證曾親口告知家屬。法院認定,醫師須親自向病人或家屬說明手術風險,若只是要求家屬在印有說明事項的同意書上簽名,不算盡到告知義務,且若當時確實告知風險,家屬大可選擇其他療法,陳婦不至於喪命。
醫師曾凸槌賠78萬
此外,一審依據骨科醫學會報告,認定陳婦手術時全身麻醉,有萬分之一到五的風險可能引發腦中風,且陳婦病情其實可用復健等保守方式治療,不一定要開刀,高院也認定長庚要為醫師疏失負責,昨判長庚須賠陳婦丈夫及三名子女共四百五十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范國豐仍在長庚執業,他日前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現由桃園地院審理中。事實上,范國豐手術出問題並非頭一遭,九年前他為手臂遭刺傷的男子陳信同開刀,即因疏於檢查筋脈害陳男神經受損,高院去年判他和長庚須連帶賠償陳男七十八萬元定讞。
手術前注意事項
.找有經驗的專科醫師開刀,並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麻醉。
.請醫師詳述手術與麻醉步驟、評估風險。
.告知醫師病患過去病史、手術史、藥物過敏紀錄。
.術前確認哪位醫師操刀,並要求醫師標示開刀部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熊哥 寫: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7/today-so2.htm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前台中榮總副院長蔡養德之子蔡維則,因詐欺案被通緝中,最近又在網路上化身美國在台軍火商「周必偉」、「Hamilton」,詐騙中年熟女,就讀博士班的周姓婦人誤以為遇到如意郎君,被他騙走4百多萬,導致無錢付學費而被退學,也付不出房貸,哭訴「我已一無所有!」憤而報警逮捕這名前科累累的網路男蟲。
蔡嫌昨被警方逮捕時滿口英語,假裝不懂國語,辯稱自己是ABC(指出生於美國的台灣人),且拒絕表明身分;警方最後強制按他指紋,蔡嫌才改用流利國語承認是台灣人,又自稱有碩士學位,但警方從戶口卡發現僅登載為國小肄業。
招搖撞騙 父勸不聽
其父蔡養德從台中榮總已退休多年,據榮總同事說,早年蔡養德還在榮總上班時,面對兒子老是在外招搖撞騙,也很頭痛,因屢勸不聽,最後對外聲稱兒子在外言行一切與他無關。
警方調查,有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等多項前科的40歲蔡嫌,是在UT HOME網路聊天室,鎖定熟女,自稱是台裔美籍,是美國軍火商「諾斯諾譜格魯曼台灣辦公室代表人」,藉此吸引女性,至少有3名熟女被騙。
51歲周婦指控,8月在高雄結識蔡嫌,蔡自稱「周必偉」,表示可幫她解決博士班問題,2人開始交往;期間,蔡嫌聲稱他母親會匯2千萬給他,屆時再轉匯到她帳戶抵償,所以蔡的食衣住行花費都由她支付,前後開支逾220萬元,後來又說他的公司也會匯款,向她索取帳號、存摺、印章,還騙她,她未來的房貸、學費都由他處理,以後都不用再看帳單;沒想到,11月下旬她接到銀行通知房貸嚴重拖欠,連學校也因收不到學費,將她勒令退學。
周婦說,經清查存款,才發現2百萬元存款被分次盜領,戶頭只剩幾百元,家中電腦、手機、鑽石也遭席捲一空,蔡嫌從此人間蒸發。
網路肉搜 惡名昭彰
周婦說,經由網路人肉搜索,才發現蔡嫌已「轉戰」台北,改以「Hamilton」暱稱,向42歲金婦佯稱可幫她外婆轉院而騙得6萬元;兩婦於是聯手反擊報警,警方昨循線赴太平洋會館將蔡嫌逮捕到案,並起出各類贓物。
自由時報 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 ... -life8.htm
服藥引發史蒂文強森症候群不治 醫師無罪
亞東醫院醫師李少白,被控未告知不良反應就開藥,導致一名婦人服藥引發史蒂文強森症候群死亡,板橋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被害人未詳細告知其有何不適症狀,且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也認為李無過失,依此判決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在95年,新北市一名婦人因下背、膝蓋疼痛,至亞東醫院骨科就診,同年12月底轉到神經內科求診;醫師李少白說他當天診斷婦人罹患「感覺異常性股痛」,因此提出兩種藥物供她選擇,婦人選擇了有健保給付、治療癲癇與三叉神經痛的Tegretol。檢方調查,不料婦人多次回診拿藥,病情逐漸惡化,96 年3月19日因史蒂文強森症候群不治,家屬控告醫師涉及業務過失致死。(記者王定傳)
hitachi 寫:ccs0102 寫:大家應該雞婆一點有看到就幫忙備份
對於這些惡質低級媒體實在忍無可忍
建議拒絕這種媒體訪問!
說的好
每一個人的雞婆就一股大力量
mhc130588 寫:名醫陳炯鳴遭約談 涉詐健保300萬
精神科醫師陳炯鳴與妻子邱富蘭經營兩家老人安養中心,被控涉嫌盜刷老人的健保卡密集捏造精神科就診紀錄,並開立大量精神科藥品,藉此詐領至少三百萬元健保給付。健保局察覺異常主動函送檢調偵辦,陳炯鳴住處、精神科診所與安養中心共四處昨被搜索,陳炯鳴、邱富蘭與陳炯鳴的弟弟陳智鳴、妹妹陳慧萍均以被告身分被約談,檢方漏夜複訊中。
billwin.tw 寫:聯合報 寫: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張宏業/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88382.shtml 假發票領經費 台、政、師大22教授遭約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88366.shtml 國科會:和研究有關支出 沒什麼不能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88368.shtml 余文翻版?醫界裴勇俊也被約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6988370.shtml 詐領研究費 比普通詐欺罪重
2012.03.27 03:17 am
檢調單位去年偵辦中研院「台灣小鼠診所」貪汙案,發現涉案廠商元霖文具開假發票給多所大學教授,協助詐領研究經費,檢調單位昨天搜索教授住所,依貪汙罪嫌約談廿二名教授和廿六名研究助理,五人交保,其餘四十三人請回。
據了解,涉案教授以理、工、農、醫學院系所居多,每人不法所得數萬元到八十多萬元不等,總計四百三十餘萬元;有些人解釋產品都使用於辦公室或實驗室,未挪為己用,但有些人承認有疏失。
被交保五人是台大會計系助理教授曾智揚、台大物理治療學系助理教授簡盟月、台師大餐旅管理研究所教授孫瑜華、台大生化科學研究所副教授果伽蘭、台師大地球科學系教授簡芳菁,他們分別以五萬、三萬、五萬、二萬、八萬元交保。
此外,包括台大電機系教授陳志宏、台大獸醫系副教授葉光勝、台大神經外科醫師王國川、台大農藝學系兼任教授謝英雄、政大新聞系教授徐美苓、師大生命科學系教授黃生等學者,在檢方複訊獲請回。
檢調指出,涉案人二○○七年起向國家科學委員會、衛生署、農業委員會等公家單位申請專案研究計畫經費,並負責相關器材採購,卻藉採買研究計畫用品等名義與廠商配合,購買與計畫無關的物品,再由廠商配合開立等額假發票,核銷研究計畫經費。
檢調查出,購買物品包含百貨公司和超商禮券、智慧型手機、郵政禮券、洗衣機、萬寶龍鋼筆、筆記型電腦、腳踏車,也用來替加油卡或悠遊卡儲值;檢調還在一名台大副教授住處搜到四十六吋液晶電視,懷疑他冒用研究經費買給母親,但他出國未到案。
【2012/03/27 聯合報】
部分學界人士認為,國內學術研究經費的核銷規定過於嚴苛,部分學者只好以不實發票核銷,形同政府「入人於罪」,如果規定不改,恐會製造無數個「余文」。
昨天被檢方約談的台大醫院神經外科醫師王國川,據熟知他的醫院員工表示,王國川是台大神經外科最年輕的主治醫師,素有「醫界的裴勇俊」稱號,他在巡房教學時,看十幾個病人就花了快兩個小時,「可見對病人非常關心,怎麼會觸法?」
對於廉政署發動指揮偵查學術界的「假發票案」,有學者頗不以為然,並譏諷此舉是「拿大砲打小鳥」。這名不願具名的學者說,政府對於學術研究經費的核銷,向來是以「防小偷」的心態,但有些學者往往過於投入研究,後來發現經費透支,又不能申報,最後被迫以其他研究計畫經費來支應,或者改以其他發票申請核銷,這種情形非常普遍,「如果司法單位真要撤查,恐怕連許多中研院院士都要被抓起來」。
shuhuez5460 寫:中國時報【李翰╱高雄報導】
立岷診所八十二歲老醫生袁漢平、七十歲朱守慈夫婦等,涉嫌慫恿病患提供他人健保卡供診所盜刷換藥,向健保局詐領健保費,四年多來總計詐領上千萬元;經高雄市刑大偵三隊蒐證後,廿六日將袁漢平等四人逮捕,傳喚廿餘病患到案。
高雄市刑大偵三隊八分隊調查,袁漢平早年擔任海軍醫務兵並取得合法醫師執照,這類醫師在軍中被稱之「蒙古大夫」。他與妻子朱守慈在九十六年六月間,於仁武區鄉間開設「立岷診所」,聘請六十四歲藥劑師李文賜、四十二歲護士黃靖偉。
警方指出,袁漢平開設診所四年多後,突然於去年十一月間無預警歇業,原因出在他向健保局申請的健保費遲遲未核撥下來,研判健保局懷疑他製作不實病歷詐領健保費,於是趕緊歇業避險。
檢警接獲健保局、民眾舉發該診所涉嫌詐領健保費後展開調查,比對診所病歷表、約談廿餘名病患及過濾醫院健保卡刷卡情形後,發現至少五十多份病歷資料有問題,有一名謝姓民眾更先後用了全家六人健保卡偽刷換藥,以換美白針、維他命、酸痛貼布等,再由袁漢平製作假病歷詐領健保費,四年多來至少詐領上千萬元。
袁漢平、朱守慈夫婦、李文賜、黃靖偉被傳喚到案,只有護士黃靖偉坦承不諱,其他三人皆否認詐領健保費。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移送檢方複訊後,黃靖偉獲交保,其餘三人收押。
Calcium 寫: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27/34792.htm?from=ticker_ticker-1#jtss-fb
台北48歲男子林昭興因為罹患僵直性脊椎炎,兩度找上台中大里仁愛醫院號稱「神醫」的脊椎名醫張國華,不料兩年前第二次手術後出現行動不便、大小便失禁、甚至無法行房等嚴重後遺症,林男認為這是醫療疏失,氣得在大里仁愛醫院外張貼海報抗議,上面還寫著「神醫、名醫的迷思,不要再迷信名醫。」引起民眾好奇。
病患槓上醫師,在醫院外頭豎立大看板,只穿著內褲提著尿袋的照片,還有斗大標題「脊椎手術後大小便失禁,雙腿發麻,不理不睬;勿再迷信名醫」,這麼突兀的字句和照片,果真吸引很多民眾好奇。一名路人說,「露出下半體還看到內褲,這樣好像不是很好。」另一名路人說,「在醫院來講,好像是一種廣告性質居多。」
有人認為難看,也有人覺得是廣告噱頭。被影射的就是59歲的脊椎名醫張國華,三年前他成功治療人瑞阿嬤的脊椎,當時還開記者會(2009年6月18日),連阿嬤都親自來感謝他。張國華當時指出,「脊椎疾病裡面,有一項是外科裡面最困難、最危險最複雜──脊椎畸形矯正術。」
連背後海報都寫著「脊椎神醫」,當時還有電視拍成紀錄片。在脊椎界張國華名氣不小,但兩年前卻因幫台北男子林昭興進行脊椎手術,疑似導致他大小便失禁,甚至不能行房,男子認為是醫療疏失才會抗議。
被指控的張國華是大里仁愛醫院副院長,27日一整天沒有門診,另一名醫院副院長郭振華代為回應,「這些症狀可能他手術前骨折就已經有了,只是進展沒那麼明顯。」他強調現在全交由司法偵辦,對於海報內容不排除提告。至於林男控告張國華一案,台中地檢署將全案交由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
張國華醫術精湛 曾獲Discovery拍成紀錄片
遭到指控的張國華醫師從醫近30年,開刀超過1萬6000人次,對於複雜的脊椎了解透徹,甚至獨創一套3D空間矯正法,被他動刀的病人有背部拱起像個圓球,有下巴快貼近胸部,更多的是肩背歪斜,最後都能像正常人般直立,他也因此被國際脊椎醫學期刊喻為神醫(miracle doctor)。他的醫學突破也被Discovery頻道看中,花了一年拍攝他的紀錄片《聚焦台灣:脊椎神醫》,醫術享譽國內外,也堪稱是醫界的台灣之光。
戴副無框眼鏡、身穿手術衣,正在幫病人準備動手術的張國華全神貫注,眼前的病患只有16歲,背卻像駱駝一樣,X光片更能看出脊椎已經側彎呈現90度,但靠著張國華獨創的3D矯正術,把脊椎用鋼釘固定再一節一節拉開,16歲女孩第二天就能下床。
這套3D矯正術享譽海內外,40年無法抬頭挺胸做人的「球人」,也是靠著張國華重新站立。從醫近30年,救過類似病狀有1萬6000人,他其實只有國防醫學院畢業,20年前到美國進修一年,但長期對脊椎的研究,把危險又繁瑣的手術化繁為簡,運用力學中的槓桿原理,拉直許多側彎的C型脊椎,甚至不用靠X定位,靠著經驗及敏銳度,徒手釘鋼釘救病患,被喻為脊椎神醫。
國際醫學期刊他封為名醫,被病患喻為脊椎救星的張國華,原本任職於軍方醫院,後來被高薪挖腳轉任私立醫院,如今涉入這起醫療糾紛,病患深感意外,恐怕連自己都始料未及。
2012年06月07日蘋果日報
【劉志原╱台北報導】有「鐵面法官」之稱的台北地院審判長李英豪意外「沒了膽」!李英豪從1998年起每年到台大醫院做健康檢查,連續多年腹部超音波檢查都發現膽囊有息肉,2008年10月檢查息肉仍存在,隔年他聽從健檢醫師建議,找上台大醫院肝膽外科名醫胡瑞恆看診,胡醫師看完健檢超音波報告後,建議開刀摘除膽囊。不料術後發現膽囊很健康,根本沒息肉!
李英豪怒批胡瑞恆僅憑健檢報告就動刀,太烏龍,去年底向北院控告胡和4名健檢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並求償900萬元,不過前天開庭,雙方各說各話,胡強調沒疏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42944.shtml
未事先告知無開刀房 外科醫師被起訴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2012.06.07 02:47 am
仲姓男子到馬偕醫院進行心臟手術,術後心臟無法負荷不治,心臟內科主治醫師彭明正被控業務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認為彭未事先告知無緊急開刀房,導致病患延誤治療時間,將他起訴。
彭明正稱事前曾告知病患做手術會引發的風險,對方也有簽心導管檢查及治療同意書;但手術過程引起的冠狀動脈出血等狀況,須由心臟外科醫師進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他坦稱未告訴病患或家屬當天醫院沒有緊急開刀房。
起訴指出,仲姓男子2008年3月因急性心飢梗塞急診轉診到馬偕醫院,由彭明正負責診治並施以左迴旋動脈血管支架置入術及氣球擴張處理因出院後再度發生冠狀動脈硬化。9月再由彭診療,進行心導管手術。
檢方調查,仲姓男子在心導管手術過程中因發生主動脈剝離的併發症,沒有緊急開刀房可供立即施以動脈繞道手術,導致延誤1小時治療時間,後雖緊急動手術仍須以葉克膜維持生命。仲數日後轉診台大醫院,半個月後不治。
檢方認為,彭手術前沒有向病患和家屬告知手術過程可能引發血管破裂或剝離的併發症和治療方式,以及手術當天沒有緊急開刀房,也未讓病患和家屬決定以藥物治療或直接進行外科動脈繞道手術等選擇。
據了解,家屬出庭時聲淚俱下,稱當時在等外科醫師到場手術的那一個小時非常煎熬,彷彿看著親人的生命逐漸流失。被問到怎樣才會有緊急開刀房,彭稱「可能VIP吧。」
2012年08月14日
彭士晏與藥廠女業務外遇還簽性愛契約,須賠妻五十五萬元。翻攝網路
【賴又嘉、許淑惠╱連線報導】台中榮總麻醉科三十七歲醫師彭士晏外遇二十九歲藥廠女業務陳精宜,不但互稱「獅子王」、「小花豹」,還簽「性愛契約」明定「獅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愛」,事後遭醫師娘彭妻捉姦並提告求償兩百萬元。兩人已遭判刑確定,昨再被士林地院連帶判賠五十五萬元。
陳女昨不在家,陳父表示不清楚官司細節,「那是年輕人的事。」記者聯絡不上彭士晏,彭母則批評判決:「證據根本不夠,全是法官自由心證。」還說事發至今,全家筋疲力盡,兒子心情已較平復,目前正和妻子打離婚訴訟。
與小三同時判囚
判決指出,前年九月中旬彭妻在丈夫電子郵件的寄件備份中,意外發現名為「七夕禮物」的信件,好奇開啟驚見丈夫與陳精宜的性愛契約,信中彭男不但聘陳女當「共同生活夥伴」,還自稱「獅子王」,並暱稱陳女「小花豹」,明訂「獅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愛」,並月付陳女四萬元。
彭妻氣得找徵信社跟監,去年十月果然發現丈夫與陳女共赴北市麗敦旅館開房間,彭妻聽到叫床聲衝入蒐證,怒控兩人通姦。
彭與小三都辯稱為拿資料到旅館,但因現場扣到沾有兩人體液的衛生紙團,且事後彭男寫悔過書求妻「請念在十年情分上,原諒我最後一次」,高院認定兩人犯行明確,今年六月判彭、陳各五月、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十二萬元定讞。
指妻發傳單污衊
彭妻另提民事訴訟向兩人連帶求償兩百萬元。彭、陳則反控彭妻以電郵、簡訊傳送兩人的照片及文件到公司,詆毀兩人名譽,還到陳女住處發傳單,害她丟掉工作,彭男也被醫院申誡兩次,主張彭妻怨恨已獲宣洩,求償金過高。
但法官認為,彭、陳通姦嚴重破壞彭妻婚姻關係,造成彭妻精神極大痛苦,審酌彭男結婚超過六年,彭妻原本是家庭主婦,事發後到診所當護士,陳女已無業等狀況,判彭、陳應連帶賠償彭妻精神慰撫金五十五萬元。仍可上訴。
探視小孩爆拉扯
因彭男外遇,彭與妻子不僅分居打離婚官司,去年二月彭男與父親還為探視小孩,與妻發生拉扯,事後互控傷害,結果彭妻因正當防衛獲不起訴,彭男被依傷害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三十六萬元,彭父也被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六萬元,父子倆已上訴。
聘約
1. 獅子王聘小花豹為生活夥伴
2. 獅子王需每天陪小花豹做愛
3. 獅子王月付小花豹四萬元
性愛契約判賠案例
2011/07 男子邱清陽以1個月給3萬元,逼女員工簽性愛契約,女員工拒簽遭開除,邱男除遭判賠女員工14萬多元,邱男也被判要賠妻80萬元。
2004/08 商人林有志與女子吳克芬簽下每年過夜8次,每月見面時數不得少於20小時等性愛契約,並簽200萬元本票作擔保,約定林若違約應賠吳女1千萬元,分手後吳女將本票轉手,但法院認定契約違反善良風俗,判林不必還錢。
2003/08 女子郭玿均因炒股欠債與黃國良簽下做愛契約,約定每周做愛1次抵債,黃則給200萬元做生活費。法院判黃男要賠郭夫80萬元,郭女則要賠黃妻5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oldlarge 寫: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12/today-life1.htm
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
〔記者楊政郡、陳建志、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柯姓男子到南屯區薰衣草小兒科診所尋求減肥治療,醫師孫國泰涉嫌開出未經衛生署核可之減肥藥物,誘發柯某出現躁鬱症、雙向情感障礙症、疑似情感性精神病等,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起訴孫國泰。
被訴醫師仍正常看診 暫不對外說明
台中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謝佳玲指出,全案一旦判刑定讞,法院會函文衛生局,衛生局將根據違法內容依醫療法、醫師法處分。孫國泰表示,判決確定前不會對外發表說明,全案靜待司法機關審理。他強調,該診所向來秉持服務病患、視病如親精神,從事醫療業務。
柯父受訪時指出,兒子因過重前往孫國泰的診所就診,孫醫師未告知有副作用,兒子吃藥後完全變了樣,一度住進軍醫院精神病房,也因此除役;目前雖已緩解,但醫生說,腦部受損,隨時可能復發。
起訴書指出,柯某去年三月五日到南屯區薰衣草小兒科診所進行減肥治療,孫國泰開出未經衛生署許可用於減肥之藥物,包括益爾爽、氧化鎂、鹽酸麻黃鹼錠、金蒲膠囊、樂舒康、優適停等兩週的處方藥給柯某服用。
柯某吃了十天,出現失眠、晚上精神亢奮、躁動不安等症狀,同月十六日,到國軍台中總醫院就診,被診斷有精神病;翌日到台中榮總精神科門診,診斷有躁鬱症、雙向情感障礙症、疑似情感性精神病等。
所開減肥藥未經許可 驗出麻黃成份
該案經送衛生署醫事檢定委員會,確定抗憂鬱症藥物會誘發躁鬱症;與麻黃類藥物合併使用,伴隨之神經及精神方面副作用機率相對增加,症狀會加重。同時期,柯某到另一家小兒科求診,所服用的藥物也一起送檢,衛生署認定與他精神疾病無因果關係,更確認孫的減肥藥物難脫干係。
檢方最後以柯某躁鬱症及情感障礙症已有緩解,非重大不治之疾病,依普通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孫。
本案的案外案,是孫在事後控告柯某父親恐嚇,指柯父曾在電話中說「武的」。檢方說,柯父稱「武的」是指網路媒體將事情鬧大,並非不法手段,此案偵結不起訴。柯父昨天表示,孫應以重傷害起訴才合理。他說,孫事後毫無誠意解決,還設計他、告他恐嚇,未來還會要求賠償。
謝佳玲提醒,民眾要減肥不一定要尋求醫療減重,如果選擇醫療減重,一定要找合格專業醫師;對開立藥物有疑慮,可到社區合格藥局進行藥物諮詢。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3/34591931
亂停藥害患者癱 醫師被訴
未先確認病情 違醫療常規
2012年10月23日
[x]
醫審會認定陳OO讓患者停藥違醫療常規。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李姓男子三年多前血便到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急診,診查發現罹患胃潰瘍及右心房血塊堵塞,心臟血管外科醫師陳OO為他進行血栓清除手術後,囑咐停止胃潰瘍的用藥Omeprazole(制酸劑),不料竟導致李男胃潰瘍復發,最後變成植物人。台北地檢認定醫師停用該藥違反醫療常規,昨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陳復銓起訴。
記者昨聯繫不上李男及其家屬,不知相關回應;陳OO則說:「還沒收到起訴書,不曉得被起訴的狀況。」
消化道潰瘍復發
起訴指出,二○○八年十二月七日,身材壯碩的李姓男子血便到萬芳醫院就診,經黃姓醫師診斷血便原因是胃潰瘍造成,除開立Omeprazole口服藥,還以靜派注射、監測血紅素等方式治療。
另外,李男也被診斷出右心房有血塊,由心臟外科醫師陳OO安排住院進行血栓清除手術。
李男接受建議完成血栓清除手術後,陳OO未經內視鏡檢查確認胃潰瘍是否已癒合,就讓李男停止使用Omeprazole,並於二○○九年一月十日同意出院。不料,同年二月五日李男又因消化道潰瘍病情復發,再次前往萬芳醫院門診追蹤,當天竟血壓下降、臉色蒼白,合併少尿及呈現休克狀態,雖經住院急救,仍陷入昏迷,最後成為植物人。
李男家屬質疑陳OO診療過程有疏失,憤而提告,檢察官依據衛生署醫事審議委鑑定報告,認定陳為患者手術後停止使用Omeprazole的醫囑,已違反醫療常規,因此將他起訴。
籲建立補償制度
醫改會研發組長朱顯光指出,發生醫療糾紛時,民眾或可透過司法解決問題,但要獲得最終正義,卻曠日廢時,這種遲來正義,對病患及家屬根本緩不濟急。因此,朱顯光呼籲政府建立醫療風險補償制度,讓病患及家屬能獲得及時幫助。
【報你知】制酸劑一兩月可停藥
書田診所胃腸肝膽科主任王志堂指出,制酸劑Omeprazole主要用於降低胃酸,降低胃酸對胃壁的侵蝕,使潰瘍慢慢癒合、減少出血。若潰瘍不嚴重,通常用藥1到2個月可停藥。他提醒,Omeprazole並非直接用於止血,若患者持續有血便等症狀,應以內視鏡看出血點位置,再以電燒等方式止血,而此藥副作用為拉肚子、便祕等,但不嚴重。
oldlarge 寫: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2110700255.html
2012-11-07 01:20 中國時報 【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署立雙和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蘇勇誠,九十八年間,替一名患有「伯基特氏淋巴瘤」的鄭姓男子進行化療,由於未考量鄭男可能會出現腸胃道出血,多次給予高劑量注射藥物,導致最後釀成敗血性休克不治。板橋地檢署六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予以起訴。
才剛退伍沒多久的廿三歲鄭姓男子,九十八年六月,因右頸淋巴結腫大疼痛到雙和醫院就醫,得知自己患有「伯基特氏淋巴瘤」,進行骨髓檢查後,所幸惡性淋巴瘤並未侵入骨髓,尚屬於較輕微的第一期症狀。
鄭男經轉介後,由蘇勇誠擔任主治醫師進行化療,鄭男在化療前進行一系列檢查,查出糞便有潛血陽性反應,代表化療期間可能會有腸胃道出血的風險。
不過,蘇勇誠在診治期間,並未與其他專科醫師會診,再行確認,而是直接給予高劑量的靜脈注射化療藥物,並給予可能會增加出血的口服藥物,導致鄭男出現血便及胃腸道出血,事後還繼續注射超過建議劑量數倍的藥物。
鄭男反映自己出現血便後,蘇勇誠仍未與外科、放射科醫師會診,以進行緊急醫療處置,反而施打有抑制血小板功能,及增加出血風險的退燒針,導致鄭男病情愈來愈惡化,不久後即導致敗血性休克,最終宣告不治。
鄭男家屬認為,鄭年輕且有運動習慣,身體狀況良好,按照「伯基特氏淋巴瘤」第一期症狀,不應該在就醫一個月後即死亡,因而控告蘇勇誠醫療過失。
板檢將此案病歷送交衛生署醫審會鑑定,醫審會認定蘇勇誠在治療過程中,未符合醫療常規,認定有過失。檢方昨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sunny1321 寫:女急診 醫師竟嗆「送別間」
傷患批沒醫德 亞東醫院致歉
2012年11月09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9/34630036
曾小姐被撞造成左腳受傷,不滿亞東醫院急診醫師嗆:「不會送到別間喔!」李定宇攝
位在板橋的亞東醫院,急診室病患相當多。陳韋劭攝
【林媛玲、李定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本周一騎機車上班時遭撞傷,被救護車送進亞東醫院急診室,當場已有多名傷患候診,救護員推著她準備檢查時,急診室醫師竟嗆:「不會送到別間喔!全新北市又不是只有亞東可以送!」女子怒指醫師超沒醫德。院方表示,急診醫師壓力大,碎碎念當抒發情緒,已向當事人致歉。
位在板橋的亞東醫院,急診室病患相當多。家住新北市土城區的曾姓女子(三十歲)向《蘋果》投訴,周一凌晨騎機車從土城中華路準備到燿華電子公司上夜班,一名男騎士闖紅燈撞上她機車左側,她當場倒地不起,路人幫忙叫一一九救護車,救護員問她要送哪家醫院,她表示要到最近的亞東醫院。
「感覺像個人球」
曾女說,被送進急診室時,救護員推輪椅帶她給醫師檢查,沒想到急診醫師孫仁堂竟對救護員說:「不會送到別間喔!我們今晚很忙,全新北市又不是只有亞東可以送!」醫師僅草草檢查,隨後就要她離院,她覺得被撞已很倒楣,竟碰到沒醫德的醫師,感覺像個人球一樣,她掛急診也是不得已,醫師何須如此蹧蹋病人。
亞東急診部主任蔡光超說,當時外科急診室有三十名病人,僅有兩名醫師,且受傷女子到達前仍有五位等候病人,醫師壓力很大,「才會碎碎念發洩一下」,但醫師確實不該在病人面前抱怨,院方也向受傷女子致歉,日後也要求醫師改進。院方強調,已妥善治療曾女傷勢,絕非草草檢查。
以就近醫院護送
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蕭力愷說,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一一九送傷患以就近適當的醫院護送,如經評估病患狀況允許可接受家屬指定,但太遠則需考慮資源分配問題予以婉拒。
叫救護車 注意事項
◎對象:因緊急事故需要掛急診的傷患
◎地點:就近且有能力處理急救病患之醫院
◎提醒事項:
.病患意識清醒可指定醫院,但距離太遠救護員可拒絕
.自醫院返家不得請救護車
.119救護車免費,民間救護車需付費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