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b5/11/9/16/n3 ... 5%E6%83%85
【大紀元2011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報導)美國一項最新研究顯示,許多消費者誤以為新的處方藥總比舊藥安全,而且還認為那些極度有效且沒有重大負作用的新藥才會獲得政府的批准。
《美聯社》近日報導,該研究調查取樣了近3,000位美國成年民眾,結果顯示40%的受訪者相信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只會核准「極為有效」的藥物。25%的人則誤認為FDA只會批准那些沒有重大負作用的藥品。
這項研究的共同執筆者、達特茅斯學院醫療政策與臨床實踐的沃洛辛(Steven Woloshin)博士表示,這顯示美國消費者「可能沒有受惠於那些他們自認為已經取得的藥物,或許他們已經暴露在比想像中更大的風險中。」
事實上,當新藥的療效勝過已知的風險時,FDA便會核准。但FDA的核准並不表示新藥的療效比市面上行之多年的舊藥有效。而且,許多新藥在面市之後,經過數百萬的使用者服用之後,藥物的風險才會浮現。例如,默克藥廠先前被FDA核准的關節炎藥丸偉克適(Vioxx),在發現服用後會造成患者心臟風險後,便將其下架。
這份刊登在近期《內科醫學期刊》(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 的最新研究報告,也點出了消費者的部份疑惑:字面上的警告可能會影響人們對藥品的挑選。
為了證實這個觀點,研究人員虛擬出兩款治療心臟疾病與火燒心(heartburn)的功能藥品。這項研究提出的問題是:你會選擇哪一款藥品?參與實驗者被告知,這兩個心臟用藥都是免費的,兩種藥也都僅含微量的膽固醇,但只有其中一款藥品已知能降低心臟病發作,結果71%的人選擇了那個會降低心臟病發作的藥物。
在標籤警告實驗上,一款藥品警告說:「我們並不知道它是否能幫助患者更快樂或讓他們活更久。」結果59%的人選擇了沒有附加警告標示的藥品。
另一個實驗是關於FDA核准的時間,一款藥是2009年,另一款是2001年。結果,53%的人選擇了2001年核准的舊藥,因為2009年核准的新藥在標籤上警告說:「該藥與其他新藥一樣,面市一段時間,大量的人們使用之後,嚴重的負作用可能會浮現,僅管機會很低。」
34%的人選擇沒有貼出警告標示的舊藥。對此,舊金山VA醫學中心的史登曼(Michael Steinman)博士表示:「醫生傾向開出較新、較貴的藥為處方的一個理由是,人們常有新藥療效比較好的偏見。」「有時這是對的,但許多時候卻不是事實。而醫生對於新藥的認知,大多受到藥商的行銷宣傳所影響。」
沃洛辛說,簡單的警示可能對醫生有所幫助,也應該成為藥品廣告與標示的一部份。一直以來,他與另一位共同執筆者舒瓦茨(Lisa Schwartz)博士都在敦促FDA,希望該機構在藥品標示的法規上能有所改善。
他們同時推廣「藥物警告標示」的概念,類似在包裝食物上的營養成分標示。該標示可能告訴消費者該藥與其他藥品的療效差異與負作用情形。
去年,全美健康醫療法案規定,美國衛生暨福利部必須向國會報告關於藥物警告標示的事宜。該部門表示,他們至少需要三個月的時間來研究這個概念。
史登曼認為,藥品警告標示有助於消費者與醫師,患者也可向他們的醫生詢問處方的開立。他暗示患者可提出這樣的疑問:「這個藥物是治療我的疾病的推薦處方藥嗎?有沒有其它的藥物同樣有效,但安全上已長期被驗證過?這款藥是否已證明,治療像我這樣的病人後,患者會活更久、更快樂?」
調查:新藥未必療效好 消費者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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