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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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伊斯特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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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xzxk.html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更新日期:2011/09/02 05:30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今年五月高院更三審逆轉判馮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將原無罪判決撤銷。最高院質疑更三審如何認定精液是菲傭自行塗抹在下體,難道精子會自行游到菲傭的子宮頸部?另兩位專家證人的證詞與案發實際狀況有所出入,且未採信案發後採證醫護人員的證詞,加上菲傭證詞對馮多所迴護,因此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馮滬祥被控在九十三年春節期間對家中的菲傭性侵,事後雙方和解,菲傭拿到新台幣八十萬元和解金即返回菲國。溤經檢察官起訴後,一、二審、更一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馮四年徒刑,更二審改依藉勢性交罪判馮一年徒刑,經減刑為六月。


更三審時,法官透過遠距視訊,隔海對受害菲傭進行訊問,菲傭改稱是自己用指甲劃傷下體,再從馮房間的垃圾桶中,撿起馮與妻子作愛後的保險套,將精液塗在下體,再誣指馮性侵,合議庭根據兩位專家證人石台平、高資敏的證詞,認定並無性侵之事,改判馮無罪。馮獲知判決,認為法院還他清白,但檢方不服,上訴最高院。


最高院審後對石、高兩位專家的證詞不予採信。而根據另名專家證人許俊傑證述,精子在離開人體後,大都在一小時內死亡。


最高院質疑,菲傭在馮滬祥與妻子作愛四小時後,才從垃圾桶撿到保險套,其中的精液早已死亡多時,更三審如何認定精液是菲傭自行塗抹在下體,而精子會自行游到菲傭的子宮頸部?
d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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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01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02, 2006 4:57 pm

Re: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docs »

歐伊斯特拉夫 寫: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2/4/2xzxk.html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更新日期:2011/09/02 05:30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今年五月高院更三審逆轉判馮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昨日將原無罪判決撤銷。最高院質疑更三審如何認定精液是菲傭自行塗抹在下體,難道精子會自行游到菲傭的子宮頸部?另兩位專家證人的證詞與案發實際狀況有所出入,且未採信案發後採證醫護人員的證詞,加上菲傭證詞對馮多所迴護,因此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


馮滬祥被控在九十三年春節期間對家中的菲傭性侵,事後雙方和解,菲傭拿到新台幣八十萬元和解金即返回菲國。溤經檢察官起訴後,一、二審、更一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馮四年徒刑,更二審改依藉勢性交罪判馮一年徒刑,經減刑為六月。


更三審時,法官透過遠距視訊,隔海對受害菲傭進行訊問,菲傭改稱是自己用指甲劃傷下體,再從馮房間的垃圾桶中,撿起馮與妻子作愛後的保險套,將精液塗在下體,再誣指馮性侵,合議庭根據兩位專家證人石台平、高資敏的證詞,認定並無性侵之事,改判馮無罪。馮獲知判決,認為法院還他清白,但檢方不服,上訴最高院。


最高院審後對石、高兩位專家的證詞不予採信。而根據另名專家證人許俊傑證述,精子在離開人體後,大都在一小時內死亡。

最高院質疑,菲傭在馮滬祥與妻子作愛四小時後,才從垃圾桶撿到保險套,其中的精液早已死亡多時,更三審如何認定精液是菲傭自行塗抹在下體,而精子會自行游到菲傭的子宮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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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站上, 各位醫學專家們, 也評評理囉!!!

這篇文章出現了 三位專家,
哪個專家的說法, 較可信呢?
而這些所謂的專家, 有哪幾個是依照專業來作證;
有哪些又是可能被摸摸頭後, 違背專業來作證呢?
熊哥
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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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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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熊哥 »

我是懷疑動機啦......
沒事會去翻保險套 ? 把髒又噁的精液往自己陰道塞 ?

打死我,我都不會信......不知某人花多少錢去擺平這件事ㄋ...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mogys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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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90
註冊時間: 週一 8月 14, 2006 10:43 am

Re: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mogysux »

之前tvbs週刊 的報導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 ... 03212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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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滬祥性侵案女主角菲傭挺肚現身說真相


●劉台平


轟動一時的新黨前立委馮滬祥涉嫌性侵害菲傭案,案情有重大轉折,據被告向本刊提出的新證據
顯示,控告他性侵害的菲傭已坦承:「他完全沒有強暴本人,那天下午根本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馮滬祥向本刊出示一份菲傭所做的「宣誓具結證詞」,對這件轟動台灣社會的重大案件,做出新的
聲明,馮滬祥向本刊表示,這份聲明書是菲傭在菲律賓授權委任律師,並在菲國政府單位及法庭的
公證下所做的最終聲明,聲明以英文書寫,共計十一項,對整個事情經過做了詳細的陳述與說明。

聲明首先指出,她去年一月廿九日人還在台灣時,在菲律賓駐台代表處簽署了一份書面聲明,然而
因為時間拘束與其他限制,她無法澄清一些重要細節,因而導致了對馮滬祥的錯誤控告,並造成他
及家庭的重大傷害,她對此深感抱歉,並願意進一步說明重要細節。


報復馮妻 設計性侵案?


聲明指出,馮滬祥待她非常和善,從來沒有責備過她,也從來沒有對她性侵害,兩人更從來沒有任
何性關係,馮滬祥是個非常仁慈與負責任的人,且深愛著他的家庭。她在撤銷控告的協議書中曾指
出,由於馮的妻子總是責罵她,因而兩人有過很多口角爭執與誤會。因此,她在台灣受到朋友的影
響及指導下,編造了一些故事,利用了某些技巧,並捏造了某些DNA測試中的證據,設計陷害了
馮滬祥。

對證物中最關鍵的部分,聲明中也做了解釋,她說她體內及兩條內褲上的精液,是她取自馮滬祥臥
室浴室中的保險套,然後她用自己的手指塗抹,因為用了指甲尖端去碰觸陰部,所以形成陰部流血
,她用此設計並控告了馮滬祥。換句話說,她承認她在醫院及警察局都說了謊。

聲明書中說,她那時候因為撒了大謊、惹了大禍,所以感到很緊張、害怕、發抖而且哭泣。她說,
因為她的這些錯誤陳述,馮滬祥及其家人才會很不公平地捲入此案,為了這個緣故,她現在感到很
罪惡,認為很有必要澄清某些根本關鍵。

她接著說明,她原以為,只要她與馮的妻子在菲律賓駐台代表處簽了協議書,她控告馮的案子就會
撤銷。因為在簽完協議書後,她只想回到菲律賓的家鄉,不用為了中途毀約而付任何罰款,甚至可
以從中拿到可觀的經費。


已婚懷孕 不敢回台灣


她在聲明中強調,她從未想要引發任何醜聞。然而很不幸的是,她的陳述在台灣竟然成為頭條新
聞,嚴重地傷害了馮滬祥的名譽。甚至她聽到訊息,馮可能會被起訴,並可能會被求刑入獄多年
,她很受良心的譴責,因此,她決定說出真相,透過她的澄清,證明馮滬祥的無辜。

她也對為何不回台灣提出說明澄清,她說,剛開始,她曾經想到親自回台灣出庭並說明真相,因
為她一直感到良心不安,然而,因為她擔心回台灣的安全問題,而且害怕會被依法起訴,所以她
不敢親自回去。況且,她現在已經結婚,即將成為母親(已經懷孕),她的醫生也基於健康因素建
議她不要出國,也不宜到外地,因此她不能親自返台。

她在聲明中提到,她很了解該案對馮及全家人,特別是對他們的小孩很不公平,充滿折磨與傷害
。每當想到小孩的痛苦,她就不斷責備自己,她的良心不容許她繼續沉默,所以,她需要明確而
公開地做出更正與澄清的聲明。

她在聲明中承認自己的罪行,她說,她必須懺悔,因為她的罪行,誤控了馮滬祥。聲明中明白指
出,她原本只是想對她的雇主(馮的妻子)報復,但卻反而造成此次明顯錯誤,她承認,馮滬祥只
是她挾怨報復的犧牲品。
「注意你所想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嘴裡的話;
注意你所說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實際的行動;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形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形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影響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by 柴契爾夫人
mogys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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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490
註冊時間: 週一 8月 14, 2006 10:43 am

Re: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mogysux »

侮辱者與受侮辱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 ... day-o9.htm

◎ 陳素香

馮滬祥性侵菲傭案更三審被判無罪,而改判的重要理由是被害人在隔海視訊審問中翻供,稱整起事
件是自己挾怨報復,故意誣陷馮滬祥。先不說受害人證詞理應「案重初供」的原則考量,這個判決
更是將性侵害改為公訴罪的重要意義完全否定、抹殺。

民國九十年性侵害罪從告訴乃論改為公訴罪的最重要理由,就是要制裁過去利用被害人恐懼「被性
侵」污名而得以逍遙法外的加害人。因為「被性侵」的強烈污名使得許多被害人隱忍被害事實,或
被迫接受和解,換取事件不被聲張;尤其當加害人權勢遠高於受害人時,受害人必然面對加害人以
威脅利誘來取得和解以脫罪的二度傷害;加害人擁有足夠財勢以贖買私領域的和解,逃避法律制裁
,卻留下公領域的威脅。

然而馮案的更三審,卻是由法官親手主導一場如何運用受害人恐懼被性侵污名而自我否定,從而有
利於有權勢加害人脫罪的司法演出。

記得二○○四年三月初,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揭發馮滬祥性侵菲傭Rose(化名)之後,我曾到菲律
賓尋訪Rose,希望她能回台作證。那次尋訪,我們與Rose相距百尺之遙,但因理解她須承擔巨
大污名的壓力,並未直接與她見面,只請教堂神父修女多關照她。

但我們看到馮案更三審法官透過馮滬祥的律師找到被害人,且安排在馬尼拉台灣駐菲經濟文化辦事處
的辦公室內,以視訊方式進行詰問,並以被害人「翻供」的證詞改判馮滬祥無罪,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審理性侵害案件的法官如果忽略「被性侵」污名對被害人造成的巨大壓力,而致想要隱忍、息事寧
人的扭曲情境,如何能穿透加害人的詭辯,及受害人受盡屈辱卻又自我否定的供詞,還以受害人真
正的尊嚴?馮案中應該關注的不止是他是否利用權勢使人性交,更應該關注司法制度是否放縱他利
用權勢(及受害人弱點)使人翻供和強迫和解?我們不樂見性侵受害人又倒退回告訴乃論時代孤立
面對加害人的無援處境。

(作者現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
「注意你所想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嘴裡的話;
注意你所說的,因為他們會變成實際的行動;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他們會形成習慣;
注意你的習慣,因為他們會形成你的人格;
注意你的人格,因為他們會影響你的命運。
我們想的是什麼,就會成為什麼樣的人。」~by 柴契爾夫人
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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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最高院精子論 馮滬祥涉性侵案 撤銷無罪判決

文章 熊哥 »

我認為上ㄧ篇才是正解.....

能用[以翻譯代替著作]七個字讓阿扁坐牢的人,背後黨政軍實力不容小看...何況能動員駐菲律賓使館......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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