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lupin »

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

就是這種斯巴達式仇醫想法,逼死了多少優秀醫師?

(賴仁怡醫師 29歲 台北榮總) 注射藥物自殺
viewtopic.php?f=172&t=62133

(楊慶華醫師 48歲 婦產科 ) 醫療糾紛壓力煎熬主動脈剝離致死
viewtopic.php?f=172&t=57009

(林仲明醫師 43歲 家醫科)詐領健保約談含怨自殺
viewtopic.php?f=172&t=17917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頭像
azurezeiss
V3
V3
文章: 3248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26, 2006 3:45 pm
來自: 溼地有花跳魚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azurezeiss »

古早以前在寶山當i蛋時期,骨科某護理長自己還下來primary care數床病人,我問她怎麼不交給小姐,她說
自己還是要有臨床經驗,不能都忘光光。聽了很佩服也很感動。

也是在同醫院,某病房,阿長看我們i蛋晃來晃去,對我們說要跟總醫師講,叫我們去拖拖地,整理環境。聽完差點沒罵髒話。

對照一下,護理人員還是有天差地別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施肇榮 »

wei 寫:法律的處罰不論薪資高低,只論造成損害大小,
護理師對於風險的警覺性恐怕還沒有醫師高,本事件中之協調師即是一例,
醫生以醫療為專業,只要瞭解法律的界限「依法看病」,
其實就可以避免大多數風險,但有很多病人會因此得不到應有的醫療

所以「醫療疏失去刑化」主要不是為了保護醫生,
是為了保護病人因為「寒蟬效應」而得不到應有的醫療,
這樣的結果


這是 「依法看病」正確的註解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Sawa
CR
CR
文章: 871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31, 2007 3:06 p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Sawa »

或者就算當兵, 也要當個嘴炮軍官
這個真點醒人
頭像
hitachi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hitachi »

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妳如果有點良心
看完醫療去刑化的設計全貌
本論壇合眾人之力的「愚公移山」計畫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16&t=62696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16&t=62701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216&t=62702
再照鏡子,看看自己草率的打手文章造了什麼業

如果沒有良心
何不大力推動,「醫療疏失唯一死刑」
相信在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
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的情況下
台灣醫療品質必超英趕美 (挖鼻孔)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山城故事
R1
R1
文章: 125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21, 2010 10:30 p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山城故事 »

如果以刑法加諸於醫師的身上
可以降低醫療疏失的話
那要不要就規定只要醫師犯錯就判重罪的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這樣子醫師就不會有犯錯了嗎?
以刑法來壓迫醫師可以明顯的降低醫療疏失的比例
真的可以考慮發表到國際期刊去教教全世界的國家了
huangjauwen
V2
V2
文章: 227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來自: 桃園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huangjauwen »

我看到這位博士候選人的文章
深深覺得治亂世要用重典
以後醫療一但有死人
建議不只醫師要負責
建議整個醫療團隊都必須陪葬

從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士,護理長,實習護士,藥師,藥劑部主任,總藥師,藥廠負責人,藥廠業務,製藥業務員,檢驗師,檢驗部主任,檢驗儀器商,掃地阿嫂,清潔公司老闆,警衛,計程車司機,路邊賣便當以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必須在頭七那天一起陪葬 (還有護理博士候選人)

如此一來所有的醫療團隊及家屬才會盡心盡力照顧病患
讓台灣成為一個沒有人死亡的國家
天佑台灣
萬歲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施肇榮 »

醫界正推動醫療法第八十二條的修正案,
是要將全體醫事人員的醫療行為刑事責任明確限於故意,嚴重違反醫療常規以及嚴重不負責任,對象並不只限於醫師

SLD 寫: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台北市)】 2011.09.01 01:43 am


驚聞愛滋器捐的不幸事件,筆者相信,大多數醫事人員都是認真敬業,且沒有人樂見這種事發生。但不樂見,就代表不用負責嗎?由報載台大醫院的初步檢討報告來看,不免懷疑其自省之誠意。

最近醫界正推動醫療法第八十二條的修正案,要將醫療行為責任除罪化。理由是,人體的奧妙,不是現行醫學完全能掌控,為使醫界能安心、積極實施醫療行為,避免醫師畏懼刑責而採保守治療,或發生錯誤後不願承認錯誤以致增加糾紛。筆者有不同意見。

現行醫療法第八十二條在九十三年間修正時,將醫療人員的責任限縮在有故意或過失的情形才需論究,其源由是台北地院某民事判決,認為醫療行為有消費者保護法適用,而判決醫師與醫療機構需對某一肩難產事件負無過失連帶賠償責任,醫界震驚之餘,推動修法排除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無過失責任規定。但修法之後,醫療糾紛案件未見減少。

況且,現在醫療行為範圍廣泛,不一定都是傳統上的救命治病,例如健康檢查或美容、整型手術,幾乎和通常商業行為一樣。而這次的事件,更是最基本的核對、溝通、確認沒有做好,無涉任何人體的奧妙。

醫界期望以免除刑責來減少錯誤、鼓勵認錯的思考,恐怕無法令一般人民接受。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

筆者曾服務醫界,對於醫界十分崇敬,深知醫師是辛苦且高風險的職業。但醫師既然享有相對高收入與高名望,是否應該有更高的要求?衷心希望這次事件能使醫界懇切檢討,在爭取免除刑責之前,先努力要求自己,充分保障病患權益。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leonhong
V4
V4
文章: 4839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leonhong »

huangjauwen 寫:我看到這位博士候選人的文章
深深覺得治亂世要用重典
以後醫療一但有死人
建議不只醫師要負責
建議整個醫療團隊都必須陪葬

從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士,護理長,實習護士,藥師,藥劑部主任,總藥師,藥廠負責人,藥廠業務,製藥業務員,檢驗師,檢驗部主任,檢驗儀器商,掃地阿嫂,清潔公司老闆,警衛,計程車司機,路邊賣便當以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必須在頭七那天一起陪葬 (還有護理博士候選人)

如此一來所有的醫療團隊及家屬才會盡心盡力照顧病患
讓台灣成為一個沒有人死亡的國家
天佑台灣
萬歲


偶笑了... (爽) (爽) (爽)

不過講得真好!! 醫死人就誅九族啦!! (怒火中燒) (打小人) (翻桌)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圖檔
頭像
wipte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68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wipten »

ulian 寫:護理博士 應該有很多臨床的經驗吧????
(咦) (咦) (咦)



敬業的護理人員 沒時間讀研究所


讀博士班的護工 沒把臨床放在心上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lupin »

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


請各醫院添購以下器材,醫師怠惰時使用馬上,保證讓醫師能心存警惕 。
圖檔

如果再表現不好就:
圖檔

醫死人時:
圖檔

再不聽話:
圖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gafe
R3
R3
文章: 364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12:04 a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gafe »

wei 寫:法律的處罰不論薪資高低,只論造成損害大小,
護理師對於風險的警覺性恐怕還沒有醫師高,本事件中之協調師即是一例,
醫生以醫療為專業,只要瞭解法律的界限「依法看病」,
其實就可以避免大多數風險,但有很多病人會因此得不到應有的醫療

所以「醫療疏失 去刑化」主要不是為了保護醫生,
是為了保護病人因為「寒蟬效應」而得不到應有的醫療,這樣的結果


是因為大家還很熱血
民眾感受不到這「寒蟬效應」嗎?
vsdog
V1
V1
文章: 1668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vsdog »

完全看不出對醫界的崇敬
恕我直言
這次的key person聽錯的協調師好像是護理背景
壞人卡
V1
V1
文章: 1882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壞人卡 »

gafe 寫:
wei 寫:法律的處罰不論薪資高低,只論造成損害大小,
護理師對於風險的警覺性恐怕還沒有醫師高,本事件中之協調師即是一例,
醫生以醫療為專業,只要瞭解法律的界限「依法看病」,
其實就可以避免大多數風險,但有很多病人會因此得不到應有的醫療

所以「醫療疏失 去刑化」主要不是為了保護醫生,
是為了保護病人因為「寒蟬效應」而得不到應有的醫療,這樣的結果


是因為大家還很熱血
民眾感受不到這「寒蟬效應」嗎?



因為現在還有很多外科醫師很熱血








相信越來越少了 (不要啊) (omg)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王明屏
V1
V1
文章: 1764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16, 2007 10:03 am
來自: 府城小診所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王明屏 »

huangjauwen 寫:我看到這位博士候選人的文章
深深覺得治亂世要用重典
以後醫療一但有死人
建議不只醫師要負責
建議整個醫療團隊都必須陪葬

從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實習醫師,護士,護理長,實習護士,藥師,藥劑部主任,總藥師,藥廠負責人,藥廠業務,製藥業務員,檢驗師,檢驗部主任,檢驗儀器商,掃地阿嫂,清潔公司老闆,警衛,計程車司機,路邊賣便當以及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必須在頭七那天一起陪葬 (還有護理博士候選人)

如此一來所有的醫療團隊及家屬才會盡心盡力照顧病患
讓台灣成為一個沒有人死亡的國家天佑台灣
萬歲

------------------------------------
(爽)
最好連衛生局局長 衛生署署長 行政院長 總統 都一起負責
更能天佑台灣
地獄不空, 何以成佛
(失魂)
---看竹何需問主人 ---
---一舞劍氣動四方 ---
---孤問今朝 不問歸途---
pkjiang
CR
CR
文章: 769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8, 2007 4:41 a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pkjiang »

施肇榮 寫:醫界正推動醫療法第八十二條的修正案,
是要將全體醫事人員的醫療行為刑事責任明確限於故意,嚴重違反醫療常規以及嚴重不負責任,對象並不只限於醫師

其實就算這樣修法可能用處也不大
因為目前來說本來也就是這種情況下才會判刑

問題還是出在什麼是醫療常規跟不負責任
台灣目前的問題還是出在法官跟整個司法制度上:
一來是對提告的家屬沒有制衡力,今天家屬只要有一點不滿就可以提告,但是敗訴卻沒有相對的懲罰(判誣告),所以只要在嗜血的律師陪同下當然是能告儘量告
二來法官本身很多時候根本不採信專業醫療裁決,法官本身也沒有制衡力,也就是說判錯也沒有任何懲罰,而法官為了社會的觀感當然是儘量按照社會大眾的想法去判(傾向弱者)

目前台灣醫師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公會沒有功能,導致沒有人幫醫師說話跟向社會大眾澄清
雖然有施大在努力了(感恩啊),可是跟整體冷感的醫師族群比起來,真的如杯水車薪一般 (窮)
壞人卡
V1
V1
文章: 1882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壞人卡 »

pkjiang 寫:
台灣目前的問題還是出在法官跟整個司法制度上:
一來是對提告的家屬沒有制衡力,今天家屬只要有一點不滿就可以提告,但是敗訴卻沒有相對的懲罰(判誣告),所以只要在嗜血的律師陪同下當然是能告儘量告
二來法官本身很多時候根本不採信專業醫療裁決,法官本身也沒有制衡力,也就是說判錯也沒有任何懲罰,而法官為了社會的觀感當然是儘量按照社會大眾的想法去判(傾向弱者)


目前台灣醫師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公會沒有功能,導致沒有人幫醫師說話跟向社會大眾澄清
雖然有施大在努力了(感恩啊),可是跟整體冷感的醫師族群比起來,真的如杯水車薪一般 (窮)



(GOODJOB)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loveTWN
R1
R1
文章: 160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07, 2008 1:01 p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loveTWN »

[color=#FF0000保留刑事責任,讓醫師能心存警惕,並使民眾還有透過公權力發掘真相的管道。[/color]

正好相反
追究刑事責任反而更難釐清真相
不過
恐怕沒有單純為了"發覺真相"而提出刑事告訴的家屬吧....
頭像
hitachi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醫療除罪化 醫錯免責? <聯合報╱楊雅雯/護理博士候選人 >

文章 hitachi »

說那麼多,又不是作文比賽

就醫死人一律死刑

一方面除掉醫死人的醫生
一方面讓其他醫生深深警惕,如何??

什麼??不符比例原則??

那請問收不到200元放鼻胃管,要賠3000萬,
又是什麼比例原則??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