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民峰被下禁奢令 檢舉他獎百萬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1.08.02 04:27 am
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
(取材自網站)
曾被媒體封為雷射達人的博士眼科診所院長丁民峰,積欠四千三百多萬元稅款,因被檢舉進出高檔餐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決定對他發出「禁奢令」。若違反禁奢規定,將被拘提管收。
禁奢命令包括:禁止購買或租賃兩千元以上商品或服務;禁搭計程車、高鐵、飛機;禁止進入酒店、夜店、舞廳、四星級以上旅館、KTV;禁止投資股票、期貨。每個月生活費不得超過兩萬四千元。
行政執行署指出,只要民眾發現丁民峰搭計程車等違反禁奢規定的行為,都可提出檢舉,若因檢舉讓丁民峰繳清欠稅款,檢舉人最高可獲一百萬元獎金。
丁民峰是國內治療白內障名醫之一,曾在萬芳、和平醫院服務過。他所開設的博士診所,是早期少數引進無刀雷射治療近視的診所,除台北外,台中的診所上千坪,規模不小。有關白內障、雷射開刀治療近視問題,丁民峰常是媒體採訪對象。
行政執行署昨天公布最新一波欠稅大戶禁奢名單,資料顯示丁民峰二○○五年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幾乎都未報繳。由於他知名度高,加上診所進、出病人不少,稅捐單位盯上他,認定他欠稅七十八筆,除個人綜所稅外,汽車牌照稅、燃料稅也沒有繳,被移送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處通知他到案後,牌照稅及燃料稅已繳清,但目前還積欠四千三百多萬元綜合所得稅。他要求每月繳納廿萬元、分期繳清,但行政執行處評估他診所收入及個人財力,認為他的能力不僅於此。
此外,有人通報他曾進出高級餐廳,他也被懷疑仍開名車,行政執行處決定對他發出禁奢令。
【2011/08/0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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