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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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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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3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12, 2008 12:20 pm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lijen »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2011.07.19 03:01 am

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及亞東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接連遭病患打傷,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由於亞東醫院醫護人員不打算提告,衛生局將根據醫療法對施暴者,處三萬至五萬元罰鍰,將成為國內首例。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說,醫療法第廿四條第二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可處三萬元至五萬元罰鍰,若觸犯刑法,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他說,病患或陪伴者毆打醫護人員已違反醫療法規定,屬行政罰,不過受傷的醫護人員若提出告訴,即屬刑事罰,行政部門須等刑事判定被告無罪,再依法開罰;若刑事判定有罪即不再依醫療法罰錢。

由於過去受傷的醫護人員都提出告訴,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但衛生局必須依醫療法追究。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說,已輔導轄內設有急診室的醫院,在三個月內完成派駐保全、設置警民連線,並將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明顯區隔。

【2011/07/19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71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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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受傷醫護人員都有提出告訴??
應該是說,大部分都是被遮掩下來,沒有報出來在媒體上
只有最近幾個指標性案件,才讓醫療院所的暴力問題受到重視
也才有幾位醫師堅持提告的動作

以前的暴力事件都沒有引用這條法開罰
是否是衛生主管單位廢弛職務??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lupin »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王明屏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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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64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16, 2007 10:03 am
來自: 府城小診所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王明屏 »

(咦) 沒做精神鑑定 ???
---看竹何需問主人 ---
---一舞劍氣動四方 ---
---孤問今朝 不問歸途---
jeffery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8847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10, 2006 12:59 pm
來自: tainan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jeffery »

唉 遲來的正義 (咦) (壓力)
gary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gary »

罰太輕
不痛不癢
li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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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93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12, 2008 12:20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lijen »

lupin2009 寫: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看臉書上爆料
說院方不支持
同時施暴者過去經常隨身攜帶西瓜刀....
當事醫護人員大概也怕追究下去是不是反而惹禍上身脫離不了
頭像
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lupin »

lijen 寫:
lupin2009 寫: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看臉書上爆料
說院方不支持
同時施暴者過去經常隨身攜帶西瓜刀....
當事醫護人員大概也怕追究下去是不是反而惹禍上身脫離不了


或許台灣是個西瓜刀大於法治的國家,等一下叫護士出去買一把西瓜刀,掛在診間牆上,或許患者就不敢告我,來稽查的衛生所健保局人員也會不敢找我麻煩....

圖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ken87642011
R4
R4
文章: 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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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ken87642011 »

lupin2009 寫:或許台灣是個西瓜刀大於法治的國家,等一下叫護士出去買一把西瓜刀,掛在診間牆上,或許患者就不敢告我,來稽查的衛生所健保局人員也會不敢找我麻煩....

圖檔

在歹完只有病人才能帶西瓜刀,手槍逛醫院.醫師掛西瓜刀是穩被告的啦,說你恐嚇病患.

掛張佛祖慈悲像或是十字架看看能不能化解暴戾之氣吧.嗯...我說錯了,掛張醫界大老像,順便恭錄其聖文可能比較有用.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lijen 寫: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新北市報導】
2011.07.19 03:01 am

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及亞東醫院急診室醫護人員接連遭病患打傷,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由於亞東醫院醫護人員不打算提告,衛生局將根據醫療法對施暴者,處三萬至五萬元罰鍰,將成為國內首例。

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耀城說,醫療法第廿四條第二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反者可處三萬元至五萬元罰鍰,若觸犯刑法,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他說,病患或陪伴者毆打醫護人員已違反醫療法規定,屬行政罰,不過受傷的醫護人員若提出告訴,即屬刑事罰,行政部門須等刑事判定被告無罪,再依法開罰;若刑事判定有罪即不再依醫療法罰錢。

由於過去受傷的醫護人員都提出告訴,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但衛生局必須依醫療法追究。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說,已輔導轄內設有急診室的醫院,在三個月內完成派駐保全、設置警民連線,並將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明顯區隔。

【2011/07/19 聯合報】

全文網址: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4714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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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受傷醫護人員都有提出告訴??
應該是說,大部分都是被遮掩下來,沒有報出來在媒體上
只有最近幾個指標性案件,才讓醫療院所的暴力問題受到重視
也才有幾位醫師堅持提告的動作

以前的暴力事件都沒有引用這條法開罰
是否是衛生主管單位廢弛職務??


權利是要主張才有的
公會不堅持
衛生主管機關會動起來才怪

viewtopic.php?f=68&t=61390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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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gary 寫:罰太輕
不痛不癢


處罰在於有沒有認真執行

而不在於輕重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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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ach1971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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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23
註冊時間: 週二 12月 04, 2007 4:23 pm
來自: 高雄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roach1971 »

lupin2009 寫: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亞東醫院這是最不良示範
一方面污名化精神病
一方面讓一些人格偏差的病人更有恃無恐
原來我家的貓叫米克斯
blanka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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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21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25, 2008 3:22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blanka1231 »

來人阿

把骨科的電鋸給我拿出來


看誰的比較大隻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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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客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1630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21, 2006 10:38 a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台北客 »

應該提告
由院方委託律師幫忙
至於精神方面的問題
到法庭上再鑑定
這樣才對啊
眾生度盡,方證菩提
地獄未空,誓不成佛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台北客 寫:應該提告
由院方委託律師幫忙
至於精神方面的問題
到法庭上再鑑定
這樣才對啊


+1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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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wo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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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會員
文章: 27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04, 2011 9:47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wowowo »

小弟認為

可否請公會在這方面多施一點力,
剛好現在恩主公學長反映的事件已經發酵
(學長很厲害,沒有因為醫院要求算了就讓步,這讓所有後急診輩都得到比以前好一點處理,
至少這些暴力份子再也不用打了人,任何代價都沒付,拍拍屁股就走!! 只是這些罰的還太輕!!)

留日女學生被性侵, 罰5萬交保
網友群起憤慨上網開罵,臉書連署瞬間超過15萬人
結果法院要重審

運匠雖落跑,但是3天後被抓回, 且裁定時,原法官名字被公開且被換下來,換了一個法官

此時臉書聯署已破25萬人次!!


醫師在急診被打
受害者一樣被施予者違反身體自主權
造成嚴重身心靈受創

就算釋憲失敗不能拒看黑道或暴力分子,
也要重罰暴力分子, 除了罰錢,還要拘役才是

如果是精神病患
應該也要有避免對精神病患汙名化
但是又可以保護民眾與醫護人員的辦法
就好像有精神科護士在病房被打,懷孕還被踹肚子,或是被在醫院被性侵
不能甚麼都因為對方是有精神病身分就都算了

精神病患與其家人的權益都顧好好的
那醫護人員的權益誰顧?

上次那個拿西瓜刀要砍警察的,
http://ppt.cc/,@p_
結果居然被說執法過當, 面對精神病患,不能告,不能自我防衛,不能給予懲處,
那如果今天警察被砍死了
急診醫師被殺了
全部都因為對方是精神病而不能處理,
會變成甚麼世界

無限擴張精神病患的權益,壓縮大眾的身體自主權與生命
不是長久之計
應該要有適合精神病患的懲處條例才是
kcjeson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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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21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06, 2008 11:30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kcjeson »

ken87642011 寫:
lupin2009 寫:或許台灣是個西瓜刀大於法治的國家,等一下叫護士出去買一把西瓜刀,掛在診間牆上,或許患者就不敢告我,來稽查的衛生所健保局人員也會不敢找我麻煩....

圖檔

在歹完只有病人才能帶西瓜刀,手槍逛醫院.醫師掛西瓜刀是穩被告的啦,說你恐嚇病患.

掛張佛祖慈悲像或是十字架看看能不能化解暴戾之氣吧.嗯...我說錯了,掛張醫界大老像,順便恭錄其聖文可能比較有用.

所以醫師執業時應該佩帶西瓜刀自衛喔
如果衛生署和警政署無法保護醫師的安全
就該修法讓醫師能夠合法持有槍枝自衛
在各單位推諉人力不足時
這是最直接又不浪費公帑的做法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kcjeson 寫:
ken87642011 寫:
lupin2009 寫:或許台灣是個西瓜刀大於法治的國家,等一下叫護士出去買一把西瓜刀,掛在診間牆上,或許患者就不敢告我,來稽查的衛生所健保局人員也會不敢找我麻煩....

圖檔

在歹完只有病人才能帶西瓜刀,手槍逛醫院.醫師掛西瓜刀是穩被告的啦,說你恐嚇病患.

掛張佛祖慈悲像或是十字架看看能不能化解暴戾之氣吧.嗯...我說錯了,掛張醫界大老像,順便恭錄其聖文可能比較有用.

所以醫師執業時應該佩帶西瓜刀自衛喔
如果衛生署和警政署無法保護醫師的安全
就該修法讓醫師能夠合法持有槍枝自衛
在各單位推諉人力不足時
這是最直接又不浪費公帑的做法


先前在衛生署討論急診暴力問題
警政署專員關於配槍問題
談到 " 暴力升級理論 "
簡單說就是:你拿手槍,我就準備衝鋒槍,武器升級...
反而會讓急診室變成殺戮戰場

以前檢察官、法官碰到暴力
就有談論到檢察官、法官能夠合法持有槍枝自衛
但是檢察官、法官不願意
原因是合法持有槍枝自衛後
就有可能槍枝被搶、遺失或開槍、走火..
開槍以後
問題就變的更複雜
同時歹徒的武裝配備也會升級
最後會變成沒完沒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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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召糸及奚鳥扌非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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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54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9, 2011 12:44 pm
來自: 浴火逆境台灣國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走召糸及奚鳥扌非 »

roach1971 寫:
lupin2009 寫: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亞東醫院這是最不良示範
一方面污名化精神病
一方面讓一些人格偏差的病人更有恃無恐

(GOODJOB)

實務經驗分享-防範急診暴力,目前服務的急診室自保方面能作到部份:
1. 首先要確認診間逃跑路線暢通,醫師座位前後(或左右)都有充份空間可逃生至另一診間或另一出口(避免診間只有單一出口),對付少數人的暴力可先拖延一下,並隨時(就座前)檢查或演練逃亡路線。
2. 隨手方便可按的警報按鈕,可直接連線警局,加速報案時間。
3. 警衛保全與診間監視器,必備的啦!
4. 防身武器,自行備有防狼噴霧,好像作用不大。有想買電擊棒,但是有點誇張,目前觀望中。
以上好像用途都不大,不過配合提高警覺,起碼逃生機會比較大。
圖檔......圖檔圖檔 台灣國加油...... 圖檔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走召糸及奚鳥扌非 寫:
roach1971 寫:
lupin2009 寫:
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

這個理由是錯誤的社會示範,有精神病史不代表在施暴當下無行為能力,精神疾患看到此理由會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醫護人員,尤其是亞東醫院的。
"上次新聞報導說你們亞東醫院案因施暴患者有精神病史,不打算提告,這次你們就乖乖挨揍吧!」
圖檔


亞東醫院這是最不良示範
一方面污名化精神病
一方面讓一些人格偏差的病人更有恃無恐

(GOODJOB)

實務經驗分享-防範急診暴力,目前服務的急診室自保方面能作到部份:
1. 首先要確認診間逃跑路線暢通,醫師座位前後(或左右)都有充份空間可逃生至另一診間或另一出口(避免診間只有單一出口),對付少數人的暴力可先拖延一下,並隨時(就座前)檢查或演練逃亡路線。
2. 隨手方便可按的警報按鈕,可直接連線警局,加速報案時間。
3. 警衛保全與診間監視器,必備的啦!
4. 防身武器,自行備有防狼噴霧,好像作用不大。有想買電擊棒,但是有點誇張,目前觀望中。
以上好像用途都不大,不過配合提高警覺,起碼逃生機會比較大。


醫師依法逃命,不要受傷,才是重點

如果因此病人發生意外,要負責的是醫院及施暴者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chehankimo
R2
R2
文章: 287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2, 2010 3:44 pm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chehankimo »

施肇榮 寫:
gary 寫:罰太輕
不痛不癢


處罰在於有沒有認真執行

而不在於輕重


+10000
在中南部
法規通常只是曬在那裡唬人的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護被毆不提告 衛局先罰施暴者

文章 施肇榮 »

chehankimo 寫:
施肇榮 寫:
gary 寫:罰太輕
不痛不癢


處罰在於有沒有認真執行

而不在於輕重


+10000
在中南部
法規通常只是曬在那裡唬人的


在中南部
3~5萬的罰緩是不少錢ㄜ
嚴格算起來是
凡是參與的人都可以各別處罰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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