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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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M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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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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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840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7, 2006 11:11 am

Re: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1668 »

我覺得Google是對的
感謝MK提供資訊
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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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69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8, 2007 4:41 am

Re: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pkjiang »

現在看看喇豬屎的北市府要怎麼因應了
今天如果你不接受的話等於給了全台灣android 手機使用者一個重創
如果接受的話等於給了之前支持北市府的民眾一個超大的巴掌

這告訴我們,作秀前還是要有顆清醒大腦才行 (爽)
g965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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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8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g96510083 »

十、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第 十九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
沒有試用版的程式,應該解讀為未能檢視的商品

這個法條立法時沒有考慮到諸多商品的特殊性
持續使用的商品:如防毒軟體,繪圖軟體爭議不大
短效期的商品或是一次形的商品:如小遊戲,電子雜誌,電子書這種幾天內或幾小時內就可以利用完畢的商品,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爭議就很大,道德風險也很大
其他有關個人衛生的underwear,易腐敗的生鮮水果食物適用上也有很大問題

國內的立法技術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a7662888
R2
R2
文章: 253
註冊時間: 週二 3月 30, 2010 11:55 pm

Re: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a7662888 »

g96510083 寫:十、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第 十九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
沒有試用版的程式,應該解讀為未能檢視的商品

這個法條立法時沒有考慮到諸多商品的特殊性
持續使用的商品:如防毒軟體,繪圖軟體爭議不大
短效期的商品或是一次形的商品:如小遊戲,電子雜誌,電子書這種幾天內或幾小時內就可以利用完畢的商品,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爭議就很大,道德風險也很大
其他有關個人衛生的underwear,易腐敗的生鮮水果食物適用上也有很大問題

國內的立法技術還有很大改善空間


正是如此,立法階段常常是立法委員助理找些人來開開會,寫寫草案,結果文字上的細膩度不夠
法條通過了,一些不明白立法原意的官員或法官,又在文字上雕琢,造成很多恐龍判決出現!
yoshi100
CR
CR
文章: 803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5:09 pm

Re: Google對北市府的法律見解表示質疑〔附回應全文〕

文章 yoshi100 »

很多東西已經不賣台灣了,市場已經夠小了。
如果我是google 這塊市場是可以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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