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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憲法比較大還是醫師法比較大哩...
法律位階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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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位階理論
並不是醫師法比較大,而是台灣醫師已經低賤到憲法可以不需要保護的地步了!!
你看…黑道的命都比醫師高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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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位階理論
MK 寫:http://geniitwo18.pixnet.net/blog/post/23666313
不知道憲法比較大還是醫師法比較大哩...
1.憲法是抽象的
醫師法是比較具體的
專業性、細節性的規範則是由施行細則暨相關的法規命令來表現
事實上都一樣大
只是說下層級法規命令的規範不能超越上層級的法律、憲法基本精神
2.基層的公務人員無法也無能力判斷
法規命令是否違法、違憲
只能依據法規命令或函釋的規範執行業務
至於說法規命令或函釋是否違法、違憲
則是由法院或大法官來判斷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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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位階理論
我個人覺得『釋憲』是一條可行的道路。
畢竟,
最高位階的法律是憲法,
只要跟憲法牴觸一律無效,
若是大法官會議做出有利的解釋,
行政機關也不得不從。
舉例來說,
在15年前,
役男出國需要一大堆政府機關用特簽、層層公文往返才能出國。
後來,
有位台大法律系學生認為憲法中有『人民遷徙的自由』,
申請大法官釋憲後,
也如實作出有利的解釋。
後來,
那些下屬的政府機關啥也不敢說,
只好改變相關法令,
讓役男不再受歧視不能出國旅遊或是遊學。
畢竟,
最高位階的法律是憲法,
只要跟憲法牴觸一律無效,
若是大法官會議做出有利的解釋,
行政機關也不得不從。
舉例來說,
在15年前,
役男出國需要一大堆政府機關用特簽、層層公文往返才能出國。
後來,
有位台大法律系學生認為憲法中有『人民遷徙的自由』,
申請大法官釋憲後,
也如實作出有利的解釋。
後來,
那些下屬的政府機關啥也不敢說,
只好改變相關法令,
讓役男不再受歧視不能出國旅遊或是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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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法律位階理論
gary 寫:申請釋憲是很好的方法
急診室暴力事件申請釋憲
就議題操作引起注意免強可以
但方法、方向是錯誤的
而且就好像醫師調劑權一樣
不會有結果的
最後由 施肇榮 於 週一 6月 27, 2011 10:04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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