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nCase 寫:歌劇迷 寫:回23樓JustInCase大大
1. 您既然知道這是套用作文題目,作者這樣做有什麼不對嗎?
2. 他也許是早就明白,但您如何測知他不是逐漸明白,而是立刻明白?您何不直接向他求証?未經求証就判定他一定不是逐漸明白,您覺得這樣妥當嗎?
3. 即使他早就明白,立刻明白,難道他不能使用逐漸明白的格式來表達他想表達的?
4. 如果他所罵並非無理,您大概就是要挑剔他的文體。但是,創作模式/文體剛好是一個創作者可以自由決定的權限。所以,他並不違法,至多就是引起您的高度不爽,如此而已。
5. 莊國榮剛好就是因為直接講得太白而遭受文攻武嚇的例子.......有人舉這個例子,您覺得他想提醒什麼?
套用基測作文題目來寫一篇毫無新內容的報紙評論,
這似乎不是一項值得鼓勵的行為吧,
報紙的社論是否可以創作?
社論是否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這樣的內容還不至於讓我不爽,
我沒說他違法、只說他無聊,
或者更通俗的說法叫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莊國榮是因為直接講得太白才被人家批判?
他罵的內容以你的智力一定記得,
我就不再重複,
那樣的內容已經脫離評論公眾相關事務的範疇,
跟這篇文章批評施政不當是完全不同的,
還是說你認為莊國榮那樣的行為是正確而值得鼓勵的?
1. 我倒不覺得這篇社論無聊--因為這文章的讀者不只您一個,還有很多從來不看報紙然後在某日剛好看到,或者完全不關心現況但看了這篇文章之後開始關心的人活在台灣........作者當然不能假定他所陳述的東西,全台灣人都已經知道,並且熟極而流。如果他的讀者只有您一個,我就會嚴厲譴責他白目。
所以,您可以不爽,別人--特別是那些第一次睜開眼睛看社論,第一次知道馬政府原來如此的人--則不見得。
當然,您有絕對的自由與權利覺得不爽或者討厭作者的做法。
2. 莊國榮做法欠妥,但當初政大對不同老師(莊國榮VS某位教授)有不同做法的行為,才是我覺得最不妥當的地方。
3. 總之,您沒有說服我,我也沒說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