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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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billwin.tw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355260.shtml

2011.05.24 03:03 am


「賠再多,也無法彌補身心的傷痛。」台北市民周國棟原是公司老闆,卻遭控告殺人,並造成公司倒閉,經15年官司纏訟,兩月前獲判無罪確定。他聲請冤獄賠償,台南高分院日前判賠398萬多元。

85年間周國棟是偉嘉企業負責人,5月24日晚上他開車載台南市民黃進明到台中找朋友,在中山高台南市段發生車禍。警方抵達時,黃進明陳屍高速公路,周國棟的車子衝落斜坡,周國棟在車內,檢警研判是周國棟持鈍器打死黃進明,將黃拖到路上,自己因不慎人車衝落斜坡。儘管周國棟否認指控,檢警仍依殺人罪移送並起訴,周國棟被羈押996日。

台南地院判處周國棟死刑,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改判10年,更一審仍判10年。周國棟不斷聲請重新調查,法醫中心發現黃進明的衣褲沾有青草痕跡,交通大學鑑定柺杖鎖沒有血跡,黃進明不是被周國棟持柺杖鎖打死,認定是站立時被車撞死,全案大逆轉,改認是車子衝落斜坡,黃進明爬到路上求救被撞死,更二審改判無罪,並當庭放人。

檢方還是繼續上訴,不過從更三到更六審仍判無罪。今年3月間台南高分院更七審判決周國棟無罪,並依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不得上訴,全案無罪確定。周國棟聲請冤獄賠償,法官以周國棟案發時年僅37歲,又是公司負責人,以每天4000元計算,判決應賠償398萬4000元。周國棟表示,被羈押時公司營運正上軌道並賺錢,因遭押公司不久就倒閉,損失難以估計,賠再多錢也彌補不了傷痛。

【2011/05/24 聯合報】


=========================================================

1. 真慘, 15 年的青春就被「絞肉」絞掉了

2. 冤獄賠償 398 萬由全民買單

3. 打賭一塊錢: 不會有任何檢察官或法官受到刑法第 125 條的追訴或處罰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很好奇判處此人死刑的台南地方法院法官, 晚上睡覺睡得安穩嗎 ?
最後由 billwin.tw 於 週二 5月 24, 2011 12:34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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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施肇榮 »

billwin.tw 寫: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來源: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355260.shtml

2011.05.24 03:03 am


「賠再多,也無法彌補身心的傷痛。」台北市民周國棟原是公司老闆,卻遭控告殺人,並造成公司倒閉,經15年官司纏訟,兩月前獲判無罪確定。他聲請冤獄賠償,台南高分院日前判賠398萬多元。

85年間周國棟是偉嘉企業負責人,5月24日晚上他開車載台南市民黃進明到台中找朋友,在中山高台南市段發生車禍。警方抵達時,黃進明陳屍高速公路,周國棟的車子衝落斜坡,周國棟在車內,檢警研判是周國棟持鈍器打死黃進明,將黃拖到路上,自己因不慎人車衝落斜坡。儘管周國棟否認指控,檢警仍依殺人罪移送並起訴,周國棟被羈押996日。

台南地院判處周國棟死刑,經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改判10年,更一審仍判10年。周國棟不斷聲請重新調查,法醫中心發現黃進明的衣褲沾有青草痕跡,交通大學鑑定柺杖鎖沒有血跡,黃進明不是被周國棟持柺杖鎖打死,認定是站立時被車撞死,全案大逆轉,改認是車子衝落斜坡,黃進明爬到路上求救被撞死,更二審改判無罪,並當庭放人。

檢方還是繼續上訴,不過從更三到更六審仍判無罪。今年3月間台南高分院更七審判決周國棟無罪,並依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不得上訴,全案無罪確定。周國棟聲請冤獄賠償,法官以周國棟案發時年僅37歲,又是公司負責人,以每天4000元計算,判決應賠償398萬4000元。周國棟表示,被羈押時公司營運正上軌道並賺錢,因遭押公司不久就倒閉,損失難以估計,賠再多錢也彌補不了傷痛。

【2011/05/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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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慘, 15 年的青春就被「絞肉」絞掉了

2. 冤獄賠償 398 萬由全民買單

3. 打賭一塊錢: 不會有任何檢察官或法官受到刑法第 125 條的追訴或處罰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家依法就沒事

所以依法是很重要的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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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pkjiang »

施肇榮 寫:人家依法就沒事
所以依法是很重要的

醫生也是依法在看病啊
怎麼死人也是要醫生負責? (怕怕)
Calc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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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4, 2009 10:36 am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Calcium »

pkjiang 寫:
施肇榮 寫:人家依法就沒事
所以依法是很重要的

醫生也是依法在看病啊
怎麼死人也是要醫生負責? (怕怕)

因為家屬是依法求償 (無盡漩渦)
stoc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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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stockk »

我們也要有法官法

依法將這些恐龍法官繩之以法
chehan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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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文章: 287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2, 2010 3:44 pm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chehankimo »

stockk 寫:我們也要有法官法

依法將這些恐龍法官繩之以法

對於通過法官法 個人是很悲觀
就算以後會通過 大概也是被閹割過的法律 沒用的
偉大的法官除了有太上皇憲法保障外 又有一個超級慈祥的父母-司法院保護,沒人可動的了
反觀醫界的父母-衛生署與健保局,本身就是child abuser,我們能夠不被荼毒虐待就已經是很慶幸了
為什麼父母差這麼多,要是衛生署有司法院的1/10就好了
只能說人家天生就流著貴族的血
醫師是制度下的賤民,只有自求多福吧
colo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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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02, 2007 4:53 pm
來自: 春城何處不飛花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colonel »

施肇榮 寫:人家依法就沒事

所以依法是很重要的

有些法卻是
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
唯殺盜淫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楞嚴經·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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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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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31, 2007 3:06 pm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Sawa »

江國慶冤案
一干人等包括刑求者
也都全部因為追朔期過
全部不起訴

試問,當一干人等全部都因司法官認定無違法因而拖延過追朔期
這樣就可以不起訴嗎?
這國家沒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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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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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真的很誇張 ~~ 車禍遭控殺人 冤獄賠400萬~~

文章 hitachi »

Sawa 寫:江國慶冤案
一干人等包括刑求者
也都全部因為追朔期過
全部不起訴

試問,當一干人等全部都因司法官認定無違法因而拖延過追朔期
這樣就可以不起訴嗎?
這國家沒天理了~


這才叫「天龍人」
請看「航海王」……
圖借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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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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