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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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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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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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wtopic.php?f=68&t=55139

法拍達人撞死女 獲緩起訴

2011年 04月29日

【侯柏青╱台北報導】四十歲法拍達人林志龍,今年一月底凌晨酒後駕駛八百萬元保時捷回家,不慎撞死女騎士王雅蕙,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審酌他誠心認錯,且和死者家屬以數百萬元和解獲原諒,昨將他緩起訴,但須繳七萬元處分金、寫悔過書及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林志龍創立透明法拍企業集團擔任總裁並兼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執行長,因擅長處理不點交的棘手法拍物件,被外界封為「法拍達人」。

檢方查出,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凌晨林志龍參加尾牙宴後與友人開車返家,不慎撞到剛下班的女護士王雅蕙,王女當場死亡,警方測得林男酒測值零點八四,將他移送法辦。

賠百萬家屬和解

事後林志龍到死者靈堂前下跪上香求原諒,並賠償數百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昨獲檢方同意緩起訴,但須繳納七萬元處分金,還要寫悔過書及上六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林志龍辦公室助理昨表示林男不願受訪,不知其回應。

======================================================

這檢察官也未免太寬大為懷了吧 ???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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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YSL »

結論:撞死的好解決。所以,以後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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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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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sucker »

撞死賠得少 (阿飄)
撞成殘廢千萬跑不掉 (怕怕)



這個世界在鼓勵砂石車倒車察看 (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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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真愛 無私 善良 寬恕 信心 希望
善待身邊的人 找到生命的意義
用積極樂觀又充滿正能量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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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billwin.tw »



viewtopic.php?f=68&t=55139 引述自中國時報的報導:

1. 林肇事後,未立即停車,反開到附近巷弄,因為車子仍拖行著王女,無法再前進才停車。

2. 警方也在附近巷子找到林嫌所駕駛的車輛,車內還有三人,林一開始還否認駕車,後辯稱當時酒醉忘記了,才乖乖接受酒測,酒測值高達零點八四。

依刑法: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中國時報之敘述, 該名嫌犯已觸犯刑法第 185-4 條, 基本上至少是半年的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這樣的處理方式令人憤怒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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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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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sucker »

billwin.tw 寫:


viewtopic.php?f=68&t=55139 引述自中國時報的報導:

1. 林肇事後,未立即停車,反開到附近巷弄,因為車子仍拖行著王女,無法再前進才停車。

2. 警方也在附近巷子找到林嫌所駕駛的車輛,車內還有三人,林一開始還否認駕車,後辯稱當時酒醉忘記了,才乖乖接受酒測,酒測值高達零點八四。

依刑法: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中國時報之敘述, 該名嫌犯已觸犯刑法第 185-4 條, 基本上至少是半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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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YSL »

sucker 寫:
billwin.tw 寫: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68&t=55139 引述自中國時報的報導:

1. 林肇事後,未立即停車,反開到附近巷弄,因為車子仍拖行著王女,無法再前進才停車。

2. 警方也在附近巷子找到林嫌所駕駛的車輛,車內還有三人,林一開始還否認駕車,後辯稱當時酒醉忘記了,才乖乖接受酒測,酒測值高達零點八四。

依刑法: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中國時報之敘述, 該名嫌犯已觸犯刑法第 185-4 條, 基本上至少是半年的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這樣的處理方式令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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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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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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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lupin »

很多事情的本質都是欺善怕惡,理由是隨便人編的。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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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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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SIMON »

billwin.tw 寫:來源: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10429

承接自

viewtopic.php?f=68&t=55139

法拍達人撞死女 獲緩起訴

2011年 04月29日

【侯柏青╱台北報導】四十歲法拍達人林志龍,今年一月底凌晨酒後駕駛八百萬元保時捷回家,不慎撞死女騎士王雅蕙,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審酌他誠心認錯,且和死者家屬以數百萬元和解獲原諒,昨將他緩起訴,但須繳七萬元處分金、寫悔過書及參加交通安全講習。

林志龍創立透明法拍企業集團擔任總裁並兼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執行長,因擅長處理不點交的棘手法拍物件,被外界封為「法拍達人」。

檢方查出,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凌晨林志龍參加尾牙宴後與友人開車返家,不慎撞到剛下班的女護士王雅蕙,王女當場死亡,警方測得林男酒測值零點八四,將他移送法辦。

賠百萬家屬和解

事後林志龍到死者靈堂前下跪上香求原諒,並賠償數百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昨獲檢方同意緩起訴,但須繳納七萬元處分金,還要寫悔過書及上六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林志龍辦公室助理昨表示林男不願受訪,不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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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檢察官也未免太寬大為懷了吧 ???

前幾天醫師聚餐時
聽一位外科醫師說
一位醫法雙專長的醫師說
若被告 上法院陳述經過時
要說的"如泣如訴"(他引用蘇軾的詞)
因台灣法官多自由心證
一般社會多認為醫師是占優勢 強者
所以若在法庭上太據理力爭 咄咄逼人
反而會吃大虧
若表現為善意的第三者
對於所發生的事是因出於無奈 非自己所願意
對對方的遭遇也很不捨
法官在心理上就比較會大事化小!

看看上述法官的判決好像真得是如此
不過還是要請有實際經驗的人COMMENT
不過個人覺得這樣的說法若是實情
對於我們有實際的參考價值
知道發生事情時該如何定調!
年年是好年,
不被病人嫌,
看病不被醃,
快樂勝神仙!
頭像
空空空
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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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533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空空空 »

法律千萬條
比不上XX一條
gary
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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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gary »

誠意最重要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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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brian1968 »

gary 寫:誠意最重要


+1
(窮) (窮) (窮)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gucci37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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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gucci37 »

YSL 寫:
sucker 寫:
billwin.tw 寫:


viewtopic.php?f=68&t=55139 引述自中國時報的報導:

1. 林肇事後,未立即停車,反開到附近巷弄,因為車子仍拖行著王女,無法再前進才停車。

2. 警方也在附近巷子找到林嫌所駕駛的車輛,車內還有三人,林一開始還否認駕車,後辯稱當時酒醉忘記了,才乖乖接受酒測,酒測值高達零點八四。

依刑法: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中國時報之敘述, 該名嫌犯已觸犯刑法第 185-4 條, 基本上至少是半年的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這樣的處理方式令人憤怒


一定是檢察官感受到對方的誠意 (眼汪汪)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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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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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ipten »

要是醫師開保時捷撞人 ................ 判刑嚴厲不堪設想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albarto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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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51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04, 2006 5:55 pm
來自: Crazy Island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albarto1688 »

空空空 寫:法律千萬條
比不上XX一條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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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副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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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lupin »

空空空 寫:法律千萬條
比不上XX一條


請教一下XX是指?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big T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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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91
註冊時間: 週四 12月 14, 2006 2:43 p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big T »

一定有鬼
stockk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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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stockk »

big T 寫:一定有鬼



MAYBE 可能有白.....................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weifc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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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天理何在?是不是要等有高官立委被酒駕撞死才會修改法律?
wei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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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酒駕殺人犯不把別人的性命當一回事
法官也不把別人的性命當一回事
下一個因酒駕而死的會是誰?
stockk
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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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01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18, 2011 8:58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stockk »

weifc 寫:酒駕殺人犯不把別人的性命當一回事
法官也不把別人的性命當一回事
下一個因酒駕而死的會是誰?


也許得撞死一堆法官才有用 (爽) (爽) (爽)
wei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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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從這個判例可以看出台灣仍然是一個殘忍落後不重視人權的國家
令人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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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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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六 1月 10, 2009 12:52 am
來自: Taichung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BenjaminTang »

(害羞扭扭)
終於可以體會大老們設計OSCE那入醫學訓練的重點,

平時就要養成"言不由衷"、"肢體語言噁心"、"說話硬掰同理心"、"表演謙卑親合"等,

這樣演練成習慣後,上法院即可順勢自然表現悔意和可憐兮兮 (我不依)

(爽) (爽) 真是有遠見阿
Benjamin Tang
weifc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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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 ... D/20110504
醫師殺人判無期
酒駕殺人緩起訴
weifc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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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有行人不走斑馬線和摩托車擦撞
雙方都輕傷
行人被判三個月
酒駕撞死人竟然緩起訴
weifc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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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7, 2008 11:16 am

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weifc »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護士王雅蕙不幸被酒駕撞死一案,法官判酒駕殺人者緩起訴,理由是兇手很有誠意,到靈堂下跪,又賠了幾百萬。法官的判決和我們的認知竟然差距如此之大。酒駕會害死人原本就是意料中事,並非意外,而且兇手先是企圖逃逸,後又找小弟頂罪,這樣竟然也能判緩起訴?實在是看不出法官所感受到的誠意足以成為緩起訴的理由,還是記者報導的不夠詳實,有我們所不了解的誠意。真不知道酒駕到底還要再死多少人,或是該死個什麼人才會引起應有的重視?台灣人開車向來野蠻,油門一踩,腎上腺素立刻跟著飆升到近乎中邪,平常看不出來的德性,一上路就原形畢露。而台灣人的野蠻和冷血最惡劣的表現就在酒駕上,這樣的案子判緩起訴也證明了台灣仍然是個殺人可以花錢了事野蠻冷血的落後國家。酒駕兇手不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法官也不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酒駕殺人事件何時才能有效遏止?有行人不走斑馬線和機車相撞兩人都受了傷,行人因不走斑馬線被判了三個月。兩相比較之下,司法界真的是還在無法無天誠意至上時代。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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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brian1968 »

lupin2009 寫:
空空空 寫:法律千萬條
比不上XX一條


請教一下XX是指?



去問王老師 (爽) (爽) (爽)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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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desiko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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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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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北市聯合醫院松徳分院護士遭酒醉駕車撞死 (後續)

文章 nadesiko_doc »

weifc 寫: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護士王雅蕙不幸被酒駕撞死一案,法官判酒駕殺人者緩起訴,理由是兇手很有誠意,到靈堂下跪,又賠了幾百萬。法官的判決和我們的認知竟然差距如此之大。酒駕會害死人原本就是意料中事,並非意外,而且兇手先是企圖逃逸,後又找小弟頂罪,這樣竟然也能判緩起訴?實在是看不出法官所感受到的誠意足以成為緩起訴的理由,還是記者報導的不夠詳實,有我們所不了解的誠意。真不知道酒駕到底還要再死多少人,或是該死個什麼人才會引起應有的重視?台灣人開車向來野蠻,油門一踩,腎上腺素立刻跟著飆升到近乎中邪,平常看不出來的德性,一上路就原形畢露。而台灣人的野蠻和冷血最惡劣的表現就在酒駕上,這樣的案子判緩起訴也證明了台灣仍然是個殺人可以花錢了事野蠻冷血的落後國家。酒駕兇手不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法官也不把別人的生命當一回事,酒駕殺人事件何時才能有效遏止?有行人不走斑馬線和機車相撞兩人都受了傷,行人因不走斑馬線被判了三個月。兩相比較之下,司法界真的是還在無法無天誠意至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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