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 攤販 強制健檢 修法防過勞 學者: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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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 攤販 強制健檢 修法防過勞 學者: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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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 攤販 強制健檢 修法防過勞 學者:窒礙難行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46118/IssueID/20110427
2011年 04月27日

【連線報導】勞委會昨宣布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法》擴大適用修法,新增人力派遣、理容美髮業、志工,以及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作業者等,共約三百九十七萬人都將納入保障;法案並新增「防過勞條款」,若定期健檢發現勞工有高血壓等過勞前兆,僱主需依醫師指示縮短員工工時或調職務,違者最高罰六萬元,最快年底完成修法。但僱主及學者均批評,政策根本窒礙難行。
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製造業、營造業、餐旅業等十五行業、六百七十萬名勞工。明天是工殤日,勞委會昨宣布將推動修法,除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還將擴大適用範圍,是此法二十年來最大規模翻修,預計近日送至行政院審議。

僱主依醫師指示減工時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只要有工作,就可能有安全顧慮,因此把適用範圍擴大到「所有工作者」。勞委會指出,勞工被納入《職安法》後,僱主需提供符合標準的安全設備,也需付費在僱用前與僱用期間定期幫勞工健檢。
法案還納入「防過勞條款」,勞工若在定期健檢時發現異常,例如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等三高症狀可能過勞,而醫師評估勞工不適應原工作,僱主應參照醫師建議,變更工作或縮短工時,避免僱員健康惡化。違反上述規定者罰三萬到六萬元。另僱主如違反《職安法》情節嚴重或職災,也將公告企業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增近四百萬人納入保障
淡水馬偕醫院健檢中心主任詹欣隆說,某些企業只願幫員工安排基本檢查,如硬性規定企業配合健檢建議,恐出現「劣幣驅逐良幣」,企業乾脆找較差的醫療院所。至於「防過勞條款」,新光醫院健康管理部主任呂至剛說,醫師不知員工詳細工作內容、型態,要建議職務調動或縮短工時「難度太高」。也有醫師說:「政府不能把防過勞責任推給醫師。」
幾乎每天超時工作的科技業工程師洪先生說:「每年健檢報告都紅字一堆,主管自己身體更差,怎可能聽醫師的話讓員工縮短工時?」
而這次有近四百萬人新納入適用範圍中,人數最多的是一百三十多萬名自營作業者,包括多數未受僱的計程車司機、攤販、SOHO族(Small Office/Home Office,在家工作者)等。許多自營作業者說,小本經營根本無力遵守法令。SOHO族吳佳華說:「沒賺多少錢,怎可能自己花錢健檢!」

重大違規公布僱主姓名
不過王如玄說,自營作業者是勞工也是僱主,若違反規定,仍會被處罰鍰,這是為了保障他免於受到更大災害。不過,勞委會官員坦言,受限檢查人力,不可能對每一個自營作業者檢查,會以輔導方式協助業者守法。
中華民國計程車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燈說,若健檢費用不高、不反對要求運將健檢,但罰三萬到六萬元太嚴苛了。
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認為,勞委會連發生重大違規或職災時也要公布僱主姓名,讓勞資雙方愈來愈不對等。宏達電主管表示,會全力配合政府政策。第五季剪燙造型名店經理林惠觀說,勞委會要保障勞工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規定籠統,根本無法執行。

稽查人力不足難以落實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祕書長黃小陵說,樂見修法,但落實有很大問題,勞動檢查人力不足,納入後政府也無力稽查。
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詹長權表示,自營作業者忙於謀生,透過法令要求自費健檢,根本窒礙難行,勞委會應考慮與計程車、攤販等職業工會合作,而非直接把責任丟給自營作業者;另外,勞委會的規定太表面,早已使目前的勞工健檢淪為價格競爭市場,原本每人約須一千五百元的健檢,市場已殺到八十元、一百五十元也能做,這種品質怎可能發現勞工健康問題。
針對近日過勞死案件頻傳,勞委會上月中在九大醫院開辦「過勞門診」,實施一個月來,有五十多人就診,已針對約十名有三高等過勞症狀的勞工開出建議書,提醒注重健康、變更工作型態。

《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將更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
★適用對象:
※目前包括製造、營造、餐旅等15種行業勞工,約670萬人
※新增社工、人力派遣、理容美髮等所有行業,和計程車司機、攤販等自營作業者,以及志工、實習生等,共約397萬人
★現行規定:
※僱主需提供符合標準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如防火、防爆、防墜落等
※僱用勞工時需付費幫勞工做體格檢查,僱用期間依年齡不同每1~5年需付費幫勞工健康檢查
※300人以上企業需定期請醫護人員到公司內進行健康服務
★新增規定:
※員工健檢如發現異常,經醫師評估不能適應原工作,僱主應採醫師建議,變更工作場所、更換工作、縮短工時,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逐年擴大至50人以上企業即需實施醫護人員臨廠健康服務
※發生重大職災或違規情節嚴重,將公布企業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諮詢管道:0800-085151
註:草案需經立法院三讀後才生效
資料來源:勞委會

過勞門診資訊
★開設醫院: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2)27372181
※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02)23123456
※長庚醫院林口分院(03)3281200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04)22052121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4)24739595
※彰化基督教醫院(04)7238595
※成功大學附設醫院(06)2353535
※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07)3133604
※花蓮慈濟醫院(03)8561825
★服務內容:
※提供過勞健康風險評估並給予過勞預防建議
※勞工可將此建議提供僱主,若僱主不理而導致勞工過勞死,將追究業務過失致死
★查詢網址:http://www.tmsc.tw
資料來源: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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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運將 攤販 強制健檢 修法防過勞 學者:窒礙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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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 乾脆這樣

勞委會只要一條命令就好了.....

規定不論是雇主或雇員 凡膽敢不從事一天工作八小時 周休二日 月薪五萬以上工作的

每次查獲罰10萬 (挖鼻孔) 馬上成為福利大國 (cheer)

(PS:晉惠帝昏庸... 可還沒昏庸到在"何不食肉糜?"後面加句~~"凡不食肉者 罰一至三兩銀...." ? (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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