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版主: 版主021
-
- V1
- 文章: 1327
-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7, 2007 11:02 pm
- 來自: 台北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p7um.html
更新日期:2011/04/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蔡百靈/綜合報導〕署立台北醫院醫師張景永未檢查出胃痛到診的丁姓病患是食道癌第三期,遭病患控告業務過失傷害後,擔心有責任,竟塗改病歷,板橋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台北醫院回應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丁姓病患因胃痛,九十七年十一月間到署立台北醫院就診,由六十二歲張景永醫師進行胃鏡檢查,未查出有食道癌病兆,僅依胃部發炎、胃潰瘍開藥。丁某胃痛情況沒有減緩,九十八年一月改由施姓女醫師接手看診,施女依張景永記載的病歷報告投藥,直到四月間丁某仍感不適,施女再度安排胃鏡檢查,始發覺丁某罹患食道癌已為第三期。
丁姓病患認為醫師沒在第一時間檢查出來,涉有醫療疏失,具狀控告兩醫師。張景永擔心有法律責任,涉嫌在病歷上添加「食道下狹窄、出血」、「建議施作消化道攝影」等不實的檢查事項。施姓女醫師調閱發現竄改,向病歷室及院長舉發,院方調出影像系統及內視鏡檢查報告病歷比對,確有不合。
檢方將病歷送調查局鑑定,確認病歷上的英文記載與中文記載的墨色反應不同,顯係不同時間登載,認定中文部分是事後添加。
張景永接受調查時表示,消化道泛內視鏡檢查報告內手寫的部分,確是他事後填載,是申請健保給付所必要 。但他否認病歷內中文部分是事後盜填。
至於張某與施姓女醫師被控醫療疏失部分,衛生署醫事審議鑑定確認在未切片情況,難以察覺病患罹患食道癌,兩人均獲不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p7um.html
更新日期:2011/04/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蔡百靈/綜合報導〕署立台北醫院醫師張景永未檢查出胃痛到診的丁姓病患是食道癌第三期,遭病患控告業務過失傷害後,擔心有責任,竟塗改病歷,板橋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台北醫院回應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丁姓病患因胃痛,九十七年十一月間到署立台北醫院就診,由六十二歲張景永醫師進行胃鏡檢查,未查出有食道癌病兆,僅依胃部發炎、胃潰瘍開藥。丁某胃痛情況沒有減緩,九十八年一月改由施姓女醫師接手看診,施女依張景永記載的病歷報告投藥,直到四月間丁某仍感不適,施女再度安排胃鏡檢查,始發覺丁某罹患食道癌已為第三期。
丁姓病患認為醫師沒在第一時間檢查出來,涉有醫療疏失,具狀控告兩醫師。張景永擔心有法律責任,涉嫌在病歷上添加「食道下狹窄、出血」、「建議施作消化道攝影」等不實的檢查事項。施姓女醫師調閱發現竄改,向病歷室及院長舉發,院方調出影像系統及內視鏡檢查報告病歷比對,確有不合。
檢方將病歷送調查局鑑定,確認病歷上的英文記載與中文記載的墨色反應不同,顯係不同時間登載,認定中文部分是事後添加。
張景永接受調查時表示,消化道泛內視鏡檢查報告內手寫的部分,確是他事後填載,是申請健保給付所必要 。但他否認病歷內中文部分是事後盜填。
至於張某與施姓女醫師被控醫療疏失部分,衛生署醫事審議鑑定確認在未切片情況,難以察覺病患罹患食道癌,兩人均獲不起訴。
- lupin
- 副院長級
- 文章: 11306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 來自: DC UNIVERSE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事後添加等同於「偽造」或「犯意」?法庭上書記官紀錄和法官的判決書都不用塗改補充一氣呵成嗎?
目前有在使用電子病歷的醫師們,一旦出事,絕對會後悔。
目前有在使用電子病歷的醫師們,一旦出事,絕對會後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110
-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6:35 a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人家 書記官 法官 檢察官 沒有 仇法會 在逼政府整他們 對吧
諸位小心了
諸位小心了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
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
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 joeli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451
-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4, 2007 11:12 pm
- truelovecoco
- 副院長級
- 文章: 13814
-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joelin 寫:施姓女醫師調閱發現竄改,向病歷室及院長舉發
沒辦法,女醫師不舉發就是換她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如果是我,我也會大義滅親!
-
- CR
- 文章: 690
-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6, 2007 1:12 pm
- 來自: Taipei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病歷當然可以塗改修正,
只要是真實的紀錄,
不論是當時或事後增刪,
都沒有偽造或變造的問題,
偽造或變造必須以虛偽或不存在的事實為基礎,
例如沒有檢查, 卻偽稱有檢查,
如果是漏寫或寫錯, 當然可以事後增改!
法院的心證都可以變來變去,
醫師的臨床判斷與建議當然也可以改變!
只要是真實的紀錄,
不論是當時或事後增刪,
都沒有偽造或變造的問題,
偽造或變造必須以虛偽或不存在的事實為基礎,
例如沒有檢查, 卻偽稱有檢查,
如果是漏寫或寫錯, 當然可以事後增改!
法院的心證都可以變來變去,
醫師的臨床判斷與建議當然也可以改變!
oldlarge 寫: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p7um.html
更新日期:2011/04/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蔡百靈/綜合報導〕署立台北醫院醫師張景永未檢查出胃痛到診的丁姓病患是食道癌第三期,遭病患控告業務過失傷害後,擔心有責任,竟塗改病歷,板橋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台北醫院回應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丁姓病患因胃痛,九十七年十一月間到署立台北醫院就診,由六十二歲張景永醫師進行胃鏡檢查,未查出有食道癌病兆,僅依胃部發炎、胃潰瘍開藥。丁某胃痛情況沒有減緩,九十八年一月改由施姓女醫師接手看診,施女依張景永記載的病歷報告投藥,直到四月間丁某仍感不適,施女再度安排胃鏡檢查,始發覺丁某罹患食道癌已為第三期。
丁姓病患認為醫師沒在第一時間檢查出來,涉有醫療疏失,具狀控告兩醫師。張景永擔心有法律責任,涉嫌在病歷上添加「食道下狹窄、出血」、「建議施作消化道攝影」等不實的檢查事項。施姓女醫師調閱發現竄改,向病歷室及院長舉發,院方調出影像系統及內視鏡檢查報告病歷比對,確有不合。
檢方將病歷送調查局鑑定,確認病歷上的英文記載與中文記載的墨色反應不同,顯係不同時間登載,認定中文部分是事後添加。
張景永接受調查時表示,消化道泛內視鏡檢查報告內手寫的部分,確是他事後填載,是申請健保給付所必要 。但他否認病歷內中文部分是事後盜填。
至於張某與施姓女醫師被控醫療疏失部分,衛生署醫事審議鑑定確認在未切片情況,難以察覺病患罹患食道癌,兩人均獲不起訴。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110
- 註冊時間: 週四 6月 07, 2007 6:35 a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quote]Swimmer 寫:病歷當然可以塗改修正,
只要是真實的紀錄,
不論是當時或事後增刪,
都沒有偽造或變造的問題,
偽造或變造必須以虛偽或不存在的事實為基礎,
例如沒有檢查, 卻偽稱有檢查,
如果是漏寫或寫錯, 當然可以事後增改!
法院的心證都可以變來變去,
醫師的臨床判斷與建議當然也可以改變!
當然希望如此
但是 在歹丸 事實法令法規 社會氛圍是如此嗎?
好像超過3hr "某個照顧醫生基金會"就認定您....了吧
可憐的醫師們 只能跟同房獄友講這套道理了.....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
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
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 truelovecoco
- 副院長級
- 文章: 13814
-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vs 寫:可憐的醫師們 只能跟同房獄友講這套道理了.....
記得不要亂撿肥皂....不要跟士官長同房....
-
- 註冊會員
- 文章: 29
-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06, 2009 9:26 a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truelovecoco 寫:joelin 寫:施姓女醫師調閱發現竄改,向病歷室及院長舉發
沒辦法,女醫師不舉發就是換她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如果是我,我也會大義滅親!
自己去改胃鏡報告確實有陷第二位醫師於險境的可能,難怪她去舉發。
-
- V1
- 文章: 1491
-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張某與施姓女醫師被控醫療疏失部分,衛生署醫事審議鑑定確認在未切片情況,難以察覺病患罹患食道癌,兩人均獲不起訴。
====
並非因未檢出癌而被訴
====
並非因未檢出癌而被訴
- Thanatos
- V4
- 文章: 4232
-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13, 2010 9:23 am
- 來自: 烏賊帝國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醫師不是神
什麼時候體制和社會才能體諒
用心看病的醫師呢
這樣下去
....................
什麼時候體制和社會才能體諒
用心看病的醫師呢
這樣下去
....................
-
- 註冊會員
- 文章: 72
-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22, 2010 9:03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43450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qop4365 寫: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醫師也很想知道真相與公道吧?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43450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cyc 寫:張某與施姓女醫師被控醫療疏失部分,衛生署醫事審議鑑定確認在未切片情況,難以察覺病患罹患食道癌,兩人均獲不起訴。
====
並非因未檢出癌而被訴
不改沒事 改了反而....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2
-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14, 2011 10:15 a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qop4365 寫: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原來醫師想找出事實真相
避免自己賠的一屁股 也叫做表裡不一阿
醫師果然是台灣社會裡永遠的反派角色 嘖嘖
-
- 註冊會員
- 文章: 72
-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22, 2010 9:03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BrainDeath 寫:qop4365 寫:遇到醫療糾紛要特別小心
如果不幸遇到醫療糾紛和醫療疏失,當事人和家屬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和公道.
但在追尋真相與公道時,家屬往往忽略了自我保護的意識.
而使自己也成為被告,造成身心嚴重傷害.
案例
97年4月中旬有位婦人到北港諸元牙醫診所拔牙,經蔡爾封醫師拔牙後死亡。事後蔡爾封醫師和其妻戴靜芬女士自己向家屬表達要到靈前上香,可是卻偷偷帶著錄音機到死者家中,在死者靈前錄下與死者家屬的談話內容,並以此錄音內容向【嘉義】與【雲林】兩地的警局提出告訴。
這種不光明的行為,不僅不尊重死者也無誠意。更讓死者家屬在痛失親人之際,又要同時面對兩地警局的傳喚,這真是有失做“人”的基本道德。
所以,如果不幸遇到了醫療糾紛,要懂得保護自己,因為有醫生用表裡不一的方式處理糾紛,家屬一定要特別小心.
原來醫師想找出事實真相
避免自己賠的一屁股 也叫做表裡不一阿
醫師果然是台灣社會裡永遠的反派角色 嘖嘖
事情發生後是醫生自己要求要到靈前上香
然後假借上香之名在死者靈前用偷錄音的手段
這種侵門踏戶的行為有設局陷害之嫌
也有失做人最基本的道德
-
- 註冊會員
- 文章: 58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何謂真相?
何謂公道?
當事者本人的錄音本來就是現代科技應用下自保或是證據取得方法之一
閣下如果自問行事磊落,何懼告訴?何不反訴誣告?
如果所言所行構成刑法上的罪名,那就連最低標準的道德都談不上了
閣下請自重網路言行,刑法公然侮辱罪就網路指名道姓的發言都是可以適用的
何謂公道?
當事者本人的錄音本來就是現代科技應用下自保或是證據取得方法之一
閣下如果自問行事磊落,何懼告訴?何不反訴誣告?
如果所言所行構成刑法上的罪名,那就連最低標準的道德都談不上了
閣下請自重網路言行,刑法公然侮辱罪就網路指名道姓的發言都是可以適用的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wipte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687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
- 註冊會員
- 文章: 72
-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22, 2010 9:03 pm
Re: 未檢出癌 事後改病歷醫被訴
g96510083 寫:何謂真相?
何謂公道?
當事者本人的錄音本來就是現代科技應用下自保或是證據取得方法之一
閣下如果自問行事磊落,何懼告訴?何不反訴誣告?
如果所言所行構成刑法上的罪名,那就連最低標準的道德都談不上了
閣下請自重網路言行,刑法公然侮辱罪就網路指名道姓的發言都是可以適用的
臺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一切都要遵守法律
既然醫生已提告司法就會給予保護
經查此案
業經檢察官偵結後已以不起訴處份結案
而處心積慮取得錄音的醫生也沒有異議
這就證明家屬的所言所行禁得起檢驗
如果所言所行構成刑法上的罪名
醫生又何必同時在兩地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