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版主: 版主021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打烊拒診被罵 老醫師趕人撞門枉死2011-4-3自由時報
3名男子堅稱對意外相當難過。 (記者黃立翔攝)
護士指黃男動作激烈,不慎推歪飲水機造成漏水,她回身找拖把,不料就出事。 (記者黃立翔攝)
護士說醫師就是撞到電動門的邊角,頭破血流就昏厥。 (記者黃立翔攝)
〔記者黃立翔/新北報導〕要不是小黃運將把病患載來看診,要不是診所夜間看診時間已過,要不是…,或許,老醫師不會就這麼走了!
趕人 意外撞到門框
徐姓男子酒後腳痛,去新北市板橋區富安診所求醫,80歲老醫師李覲威以看診時間已過,建議轉診大醫院,陪同徐某的兩名友人與老醫師雙方卻激烈口角,老醫師被激大動肝火持柺杖追出,卻意外撞到電動門框流血倒地送醫不治。檢、警調查3人與老醫師無肢體接觸,暫列證人釋回,但仍將擇日解剖釐清死因,3男自認清白但也為意外感到遺憾。
警方說,徐姓、黃姓水電工及吳姓建築承包商,前晚在中和聚餐,有喝一些高粱酒,其中徐某可能另喝了啤酒後痛風不適,左膝腫痛無法行走,黃某、吳某叫了計程車,在運將建議下,晚間10點半到富安診所求醫。
3人進入診所,徐某坐在候診區休息,但湖南鄉音頗重的李老醫師表示,掛號時間已過(據悉,該診所平日看診到晚上10點),且徐某可能是急症,建議轉往大醫院掛急診,引起陪同看病的黃某不滿,質疑老醫師趕病患,黃某還飆髒話,這下惹來老醫師不滿,激動地持柺杖追出門外,做勢趕人,回身時卻意外撞到門框,致額頭流血而倒地,劉姓女護士緊急注射強心針並餵食強心劑,但送醫後仍不治。
女護士說,診療時間已過,3人卻執意闖入診所,黃某還兩度闖到診間後方的私人房間,又推歪候診室飲水機,致水流滿地,她拿出拖把要清理,就看到老醫師倒在門口,滿頭鮮血氣喘吁吁。
女護士說,她按照老醫師平時囑咐,將放在棕色玻璃瓶俗稱「舌下片」的急救藥物,餵老醫師喫一顆,並幫他注射少量強心針,但他仍漸陷昏迷;她強調,雖未目睹雙方衝突,但老醫師平日身體強健,沒有特殊疾病,一定是被毆打才會這麼嚴重。
3人路過就醫 否認打人
當時在門外目睹爭吵的機車行老闆及社區保全說,雙方大聲爭吵但未扭打,李老醫師回身要回診所時突然跌倒,頭部重擊電動門邊角,接著流血倒地不起。
與老醫師爭吵的黃某澄清,對方拿柺杖上前,他就奔出閃躲,自己絕未打人,但確實有罵髒話,只是眼看老醫師倒地,自己也慌了,趕緊上前扶住,還直問「你還好嗎?」求診的徐某則說,當時自己根本站不起來,沒參與爭吵;吳某則說,也沒參與爭吵,見醫師倒地還幫忙叫救護車。
3人異口同聲表示,與老醫師素昧平生,也從未到該診所求診,是運將帶路到板橋這家診所求診,只是單純看醫生,沒想到鬧出人命,看到老醫師往生真的很遺憾。
老醫師的兒子說,未預設立場,也無意將對方視為殺人兇手,但父親送命是事實,希望檢方查明。檢察官昨相驗,確認死者額頭有約10公分嚴重撕裂傷,此外無明顯傷痕,現場內外並無監視器,綜合現場證人說法,初判3人未與老醫師有肢體接觸,暫列證人釋回,擇期解剖釐清死因。
護士急救藥物存證
警方昨將護士餵給老醫師的「舌下片」,以及用剩的強心針針筒、針劑扣為證物,初判是俗稱救命藥的硝酸甘油片,但家屬、護士都說老醫師身體健康,從未說自己有心臟方面疾病,警方認為老醫師也可能因為平時習慣「自醫」而未告知家人,這部分也將透過解剖查明。
意外跌死? 家屬難接受 2011-4-3自由時報
記者黃立翔/專訪
「3個人逾時求診被拒鬧診所,年邁父親就這樣往生,我沒有怨懟,只望水落石出讓我能慰父親在天之靈」,死者前妻、兒子強調老醫師李覲威出身軍旅仁心仁術,作育醫界英才超過半世紀,卻寫下這般句點讓家屬難以接受,盼檢警查清事實毋枉毋縱。
死者前妻說,老醫師是湖南長沙人,民國20年出生,10多歲就投身軍旅並隨國民政府來台,最初擔任軍醫,因為醫術精湛受邀擔任國防醫學院講師,還著有藥理學相關書籍,教學、行醫超過半世紀,可謂桃李滿天下。
前妻說,老醫師深得病患愛戴,光在板橋就行醫將近20年,自許開「厝邊診所」服務社區,年逾80歲每天仍習慣晨起騎單車在巷弄間運動,鄰居見他都會熱情打招呼,他從未提起有心臟方面疾病或其他重症,但年紀大了比較固執。
死者三子李瑞康說,雖然室外兩名目擊證人沒看到雙方扭打,護士又沒有目擊診所內所有過程,也相信對方不是壞人,不願無端將死因歸咎陌生人。但實在無法接受「3個人上門求診鬧診所,接著父親就往生」的結果,已經通知旅居美國的兩位兄長回國,也希望檢、警查清事實讓家屬安心。
3名男子堅稱對意外相當難過。 (記者黃立翔攝)
護士指黃男動作激烈,不慎推歪飲水機造成漏水,她回身找拖把,不料就出事。 (記者黃立翔攝)
護士說醫師就是撞到電動門的邊角,頭破血流就昏厥。 (記者黃立翔攝)
〔記者黃立翔/新北報導〕要不是小黃運將把病患載來看診,要不是診所夜間看診時間已過,要不是…,或許,老醫師不會就這麼走了!
趕人 意外撞到門框
徐姓男子酒後腳痛,去新北市板橋區富安診所求醫,80歲老醫師李覲威以看診時間已過,建議轉診大醫院,陪同徐某的兩名友人與老醫師雙方卻激烈口角,老醫師被激大動肝火持柺杖追出,卻意外撞到電動門框流血倒地送醫不治。檢、警調查3人與老醫師無肢體接觸,暫列證人釋回,但仍將擇日解剖釐清死因,3男自認清白但也為意外感到遺憾。
警方說,徐姓、黃姓水電工及吳姓建築承包商,前晚在中和聚餐,有喝一些高粱酒,其中徐某可能另喝了啤酒後痛風不適,左膝腫痛無法行走,黃某、吳某叫了計程車,在運將建議下,晚間10點半到富安診所求醫。
3人進入診所,徐某坐在候診區休息,但湖南鄉音頗重的李老醫師表示,掛號時間已過(據悉,該診所平日看診到晚上10點),且徐某可能是急症,建議轉往大醫院掛急診,引起陪同看病的黃某不滿,質疑老醫師趕病患,黃某還飆髒話,這下惹來老醫師不滿,激動地持柺杖追出門外,做勢趕人,回身時卻意外撞到門框,致額頭流血而倒地,劉姓女護士緊急注射強心針並餵食強心劑,但送醫後仍不治。
女護士說,診療時間已過,3人卻執意闖入診所,黃某還兩度闖到診間後方的私人房間,又推歪候診室飲水機,致水流滿地,她拿出拖把要清理,就看到老醫師倒在門口,滿頭鮮血氣喘吁吁。
女護士說,她按照老醫師平時囑咐,將放在棕色玻璃瓶俗稱「舌下片」的急救藥物,餵老醫師喫一顆,並幫他注射少量強心針,但他仍漸陷昏迷;她強調,雖未目睹雙方衝突,但老醫師平日身體強健,沒有特殊疾病,一定是被毆打才會這麼嚴重。
3人路過就醫 否認打人
當時在門外目睹爭吵的機車行老闆及社區保全說,雙方大聲爭吵但未扭打,李老醫師回身要回診所時突然跌倒,頭部重擊電動門邊角,接著流血倒地不起。
與老醫師爭吵的黃某澄清,對方拿柺杖上前,他就奔出閃躲,自己絕未打人,但確實有罵髒話,只是眼看老醫師倒地,自己也慌了,趕緊上前扶住,還直問「你還好嗎?」求診的徐某則說,當時自己根本站不起來,沒參與爭吵;吳某則說,也沒參與爭吵,見醫師倒地還幫忙叫救護車。
3人異口同聲表示,與老醫師素昧平生,也從未到該診所求診,是運將帶路到板橋這家診所求診,只是單純看醫生,沒想到鬧出人命,看到老醫師往生真的很遺憾。
老醫師的兒子說,未預設立場,也無意將對方視為殺人兇手,但父親送命是事實,希望檢方查明。檢察官昨相驗,確認死者額頭有約10公分嚴重撕裂傷,此外無明顯傷痕,現場內外並無監視器,綜合現場證人說法,初判3人未與老醫師有肢體接觸,暫列證人釋回,擇期解剖釐清死因。
護士急救藥物存證
警方昨將護士餵給老醫師的「舌下片」,以及用剩的強心針針筒、針劑扣為證物,初判是俗稱救命藥的硝酸甘油片,但家屬、護士都說老醫師身體健康,從未說自己有心臟方面疾病,警方認為老醫師也可能因為平時習慣「自醫」而未告知家人,這部分也將透過解剖查明。
意外跌死? 家屬難接受 2011-4-3自由時報
記者黃立翔/專訪
「3個人逾時求診被拒鬧診所,年邁父親就這樣往生,我沒有怨懟,只望水落石出讓我能慰父親在天之靈」,死者前妻、兒子強調老醫師李覲威出身軍旅仁心仁術,作育醫界英才超過半世紀,卻寫下這般句點讓家屬難以接受,盼檢警查清事實毋枉毋縱。
死者前妻說,老醫師是湖南長沙人,民國20年出生,10多歲就投身軍旅並隨國民政府來台,最初擔任軍醫,因為醫術精湛受邀擔任國防醫學院講師,還著有藥理學相關書籍,教學、行醫超過半世紀,可謂桃李滿天下。
前妻說,老醫師深得病患愛戴,光在板橋就行醫將近20年,自許開「厝邊診所」服務社區,年逾80歲每天仍習慣晨起騎單車在巷弄間運動,鄰居見他都會熱情打招呼,他從未提起有心臟方面疾病或其他重症,但年紀大了比較固執。
死者三子李瑞康說,雖然室外兩名目擊證人沒看到雙方扭打,護士又沒有目擊診所內所有過程,也相信對方不是壞人,不願無端將死因歸咎陌生人。但實在無法接受「3個人上門求診鬧診所,接著父親就往生」的結果,已經通知旅居美國的兩位兄長回國,也希望檢、警查清事實讓家屬安心。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構成要件及因果關係怎麼拉在一起 ??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也是人 ), 因為病人人權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富安診所
院所名稱:富安診所
院所科別:一般科
負責人:李x威
所在區域:台北縣-板橋市
......................................
p45全體同學在台北榮總前合影
藥物學(上,下)/李x威著.--初版.--台北市:正中, 民69[1980]
院所名稱:富安診所
院所科別:一般科
負責人:李x威
所在區域:台北縣-板橋市
......................................
p45全體同學在台北榮總前合影
藥物學(上,下)/李x威著.--初版.--台北市:正中, 民69[1980]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施肇榮 寫:構成要件及因果關係怎麼拉在一起 ??
個人觀點, 當然著重醫師也是人, 當然也有人權
依台大刑法李茂生教授:
「構成要件該當性」之
(1)「客觀構成要件」中「相當因果關係」下,「廣義相當性(=行為是否現實上具有使結果發生的”實行行為”危險) 」----病人於下班時間(晚上22時以後),面對80幾歲(常識知幾乎必有慢性病, 尤其心臟病),拄著拐杖走路的老醫師(已不健全), 卻被強迫看診。
(2)「主觀構成要件」中「一般主觀要素」:「疏虞過失」=「無認識的過失」(刑§14I)
「刑法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社會一般民眾會強迫80歲老人,去做他不願意做的行為嗎?還是社會已將凌虐醫師視為理所當然,尤勝於對80歲老人的尊重。況本案例80幾歲的老醫師的死亡顯非「無避免可能性」。故3位強迫看診的病患屬「結果不法」的過失致死罪(刑§276I)「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邱展望 寫:施肇榮 寫:構成要件及因果關係怎麼拉在一起 ??
個人觀點, 當然著重醫師也是人, 當然也有人權
依台大刑法李茂生教授:
「構成要件該當性」之
(1)「客觀構成要件」中「相當因果關係」下,「廣義相當性(=行為是否現實上具有使結果發生的”實行行為”危險) 」----病人於下班時間(晚上22時以後),面對80幾歲(常識知幾乎必有慢性病, 尤其心臟病),拄著拐杖走路的老醫師(已不健全), 卻被強迫看診。
(2)「主觀構成要件」中「一般主觀要素」:「疏虞過失」=「無認識的過失」(刑§14I)
「刑法14條: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社會一般民眾會強迫80歲老人,去做他不願意做的行為嗎?還是社會已將凌虐醫師視為理所當然,尤勝於對80歲老人的尊重。況本案例80幾歲的老醫師的死亡顯非「無避免可能性」。故3位強迫看診的病患屬「結果不法」的過失致死罪(刑§276I)「刑法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講究的是 知 與 欲
一般人怎麼知道診所會有80幾歲 , 尤其有心臟病的病人醫師還在服務看病,更遑論是強迫看診(是否有強制?)
如果這樣能夠成立的話,以後病人看病前還要先查一查醫師的年齡,是否身體健康,
會不會看診中死亡,以避免淪為凌虐醫師
ps. 小心被李茂生數落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 lupin
- 副院長級
- 文章: 11306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引起陪同看病的黃某不滿,質疑老醫師趕病患,黃某還飆髒話
可告「公然侮辱」甚至視內容或許可告「恐嚇」。
診療時間已過,3人卻執意闖入診所,黃某還兩度闖到診間後方的私人房間,又推歪候診室飲水機,致
水流滿地
可告「非法入侵」及「毀損」、或許視證據可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過失致死」可能比較不相關吧!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邱展望 寫:病人早看到醫師耶,
醫師有病就休息還在看病?? 風險自負
老醫師並不見得不健康
(或許先前有一說,"65歲的醫師要強制退休",可能有理)
LUPIN2009說的比較有理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可惜同樣結果, 異位而處, 萬一病人意外死亡, 家屬可不會只是說"風險自負"等
不明白醫界當不成邱小妹, 李老醫, 同業仍"慈悲為懷"至此,
日後(已經)被社會輿論逼成---全年無休, 7-->11, 診所醫師在社區醫療群24小時call in(全日值班)卻也沾沾自喜, 自比良醫,
實早成制度化視醫師如家奴, 24h菲傭....比勞工還不如
沒勞基法, 過勞死--付薪者健保局沒責任, 難怪"不自重, 更被社會看扁", 予取予求呢
不明白醫界當不成邱小妹, 李老醫, 同業仍"慈悲為懷"至此,
日後(已經)被社會輿論逼成---全年無休, 7-->11, 診所醫師在社區醫療群24小時call in(全日值班)卻也沾沾自喜, 自比良醫,
實早成制度化視醫師如家奴, 24h菲傭....比勞工還不如
沒勞基法, 過勞死--付薪者健保局沒責任, 難怪"不自重, 更被社會看扁", 予取予求呢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邱展望 寫:可惜同樣結果, 異位而處, 萬一病人意外死亡, 家屬可不會只是說"風險自負"等
不明白醫界當不成邱小妹, 李老醫, 同業仍"慈悲為懷"至此,
日後(已經)被社會輿論逼成---全年無休, 7-->11, 診所醫師在社區醫療群24小時call in(全日值班)卻也沾沾自喜, 自比良醫,
實早成制度化視醫師如家奴, 24h菲傭....比勞工還不如
沒勞基法, 過勞死--付薪者健保局沒責任, 難怪"不自重, 更被社會看扁", 予取予求呢
不用灰心,方法用的對才能成案,甚至有時候告民事比告刑事更容易勝訴。
引言回覆:
引起陪同看病的黃某不滿,質疑老醫師趕病患,黃某還飆髒話
可告「公然侮辱」甚至視內容或許可告「恐嚇」。
引言回覆:
診療時間已過,3人卻執意闖入診所,黃某還兩度闖到診間後方的私人房間,又推歪候診室飲水機,致
水流滿地
可告「非法入侵」及「毀損」、或許視證據可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感激, 以上諸大, 尤施大
""可告「公然侮辱」甚至視內容或許可告「恐嚇」。
可告「非法入侵」及「毀損」、或許視證據可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可惜目的不是要報復那三人或求更多賠償
而是彰顯醫界的被苛求與輕視,敵視
見95/8/21民生報本人在"健保財務的迷思"一文所言
"... 健保總額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的護身符,也是病患對救治自己的醫者最難以理解仇報心態,甚至某聯盟發言人還酸溜溜地說:「醫師的生活水準依然跟以前一樣好。」..."
""可告「公然侮辱」甚至視內容或許可告「恐嚇」。
可告「非法入侵」及「毀損」、或許視證據可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可惜目的不是要報復那三人或求更多賠償
而是彰顯醫界的被苛求與輕視,敵視
見95/8/21民生報本人在"健保財務的迷思"一文所言
"... 健保總額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的護身符,也是病患對救治自己的醫者最難以理解仇報心態,甚至某聯盟發言人還酸溜溜地說:「醫師的生活水準依然跟以前一樣好。」..."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邱展望 寫:感激, 以上諸大, 尤施大
""可告「公然侮辱」甚至視內容或許可告「恐嚇」。
可告「非法入侵」及「毀損」、或許視證據可告「妨害自由」、「強制」罪。""
可惜目的不是要報復那三人或求更多賠償
而是彰顯醫界的被苛求與輕視,敵視
見95/8/21民生報本人在"健保財務的迷思"一文所言
"... 健保總額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的護身符,也是病患對救治自己的醫者最難以理解仇報心態,甚至某聯盟發言人還酸溜溜地說:「醫師的生活水準依然跟以前一樣好。」..."
健保總額會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醫界一直搞不清楚醫療給付與醫療支付的區分
每年的總額既定後,就不可能再增加
醫界竟然還會去爭取開放醫療給付項目
簽約者對於自己的權利、義務搞不清楚
才是現存最大的問題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V2
- 文章: 2690
-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7, 2006 4:24 pm
-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13號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施肇榮 寫:
健保總額會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醫界一直搞不清楚醫療給付與醫療支付的區分
每年的總額既定後,就不可能再增加
醫界竟然還會去爭取開放醫療給付項目
簽約者對於自己的權利、義務搞不清楚
才是現存最大的問題
不同科 不同想法吧
不打針 (微笑) 就是不打針 (微笑)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肉咖 寫:施肇榮 寫:
健保總額會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
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醫界一直搞不清楚醫療給付與醫療支付的區分
每年的總額既定後,就不可能再增加
醫界竟然還會去爭取開放醫療給付項目
簽約者對於自己的權利、義務搞不清楚
才是現存最大的問題
不同科 不同想法吧
所以要有整體的概念
譬如:今年小兒科的診查費部分提高,明年婦產科做調整....(從總額增加)
如果各科各自爭取,最後就是相互排擠,大家一起死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全聯會應知此理, 各科新增診療費或開放項目, 應
於年度協商時議定, 否則應整體考量, 而非群鷹爭食般
於年度協商時議定, 否則應整體考量, 而非群鷹爭食般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邱展望 寫:全聯會應知此理, 各科新增診療費或開放項目, 應
於年度協商時議定, 否則應整體考量, 而非群鷹爭食般
全聯會本知此理
目前照著這樣的概念在處理
但是很多醫學會不知
醫學中心的大老也不知
所以才會亂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amigo
- V2
- 文章: 2998
-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18, 2007 12:12 a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施肇榮 寫:邱展望 寫:全聯會應知此理, 各科新增診療費或開放項目, 應
於年度協商時議定, 否則應整體考量, 而非群鷹爭食般
全聯會本知此理
目前照著這樣的概念在處理
但是很多醫學會不知
醫學中心的大老也不知
所以才會亂
協商開放新增診療項目前應該要精算
年度檢討時應該查核
譬如預計新增診療項目經費5億元,年度結算究竟用了3億、5億還是7億?
如果最後用了7億就應該檢討(透支了2億,誰來補?)
如果每年新增項目事後都不必檢討,每年新增項目都透支,等於年初都開好了空白支票給健保局隨意揮霍。
此外,我極力贊同Jimmy大的看法,財務應該在協商時管控,
醫療個案的審查一切應該依照醫療專業的準則來審,不能把財務的黑手伸到專業審查裡面來。
- mowball
- 部長級
- 文章: 7182
-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施肇榮 寫:邱展望 寫:全聯會應知此理, 各科新增診療費或開放項目, 應
於年度協商時議定, 否則應整體考量, 而非群鷹爭食般
全聯會本知此理
目前照著這樣的概念在處理
但是很多醫學會不知
醫學中心的大老也不知
所以才會亂
全聯會可以私下告知該學會
多警告幾次就不會再白目自殘
- 邱展望
- CR
- 文章: 642
-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醫師因為病人人權(也是人 ), 間接被嚇死, 是否比照"無因管理"賠償, 涉及病患可否因"過失致死"犯刑責?
但是包基層總額的只是全聯會, 不是嗎?
甘醫學會何事?除非全聯會有各科 SPY?
還是全聯會也有科間不平衡?
上週六(4/2)台大兒童醫院舉辦台灣兒科百年紀念, 一邊抱怨新生兒漸少, 不以人少自限, 一邊隱藏式在論功行賞, 加成成功一事,
當時真有點酸酸的, 誰會主動思想起--比小兒科更內向的科呢!
還好我一向食慾不振, 也懶得理碗外的米是否黑心田所產
甘醫學會何事?除非全聯會有各科 SPY?
還是全聯會也有科間不平衡?
上週六(4/2)台大兒童醫院舉辦台灣兒科百年紀念, 一邊抱怨新生兒漸少, 不以人少自限, 一邊隱藏式在論功行賞, 加成成功一事,
當時真有點酸酸的, 誰會主動思想起--比小兒科更內向的科呢!
還好我一向食慾不振, 也懶得理碗外的米是否黑心田所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