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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30 08:24 報導 】
雲林縣莿桐鄉葉姓國中女生不幸慘遭殺害一案,各方究責,基於對性侵犯管理不夠積極,警覺心不足,雲林縣政府繼日前懲處衛生局二名人員,將醫政科長調離主管職務,把約僱承辦人撤職後,再度召開考績會,提出第二波懲處名單。
縣政府考績會開會討論,所提出第二波懲處名單,包括社會處及衛生局共有八名人員遭到記大過或申誡等處分。社會處長(丁彥哲)記大過一次,社會處副處長,以及專員、代理科長和承辦人員等,分別記過一次。衛生局長(吳昭軍)記大過一次,副局長和秘書分別記申誡二次。
而對衛生局懲處部分,縣政府考績會做出附帶決議,就是副局長以下人員懲處,將請衛生局參酌縣府懲處額度,交由衛生局考績會審議。
葉小妹命案 雲縣府提第二波懲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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