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排富條款 兒童津貼每月至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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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排富條款 兒童津貼每月至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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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窮人多生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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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許玉君/台北報導】 2011.01.28
內政部已規畫自二○一二年起,發放零至二歲兒童津貼,每人每月三千至五千元不等,但訂有排富條款,預估每年所需經費八十三億元,十年至少八百三十億,一年約八萬餘人受惠。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表示,內政部是針對家庭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六百五十萬元、動產不超過十五萬元,育有零至二歲幼童家庭,發放兒童津貼。

張秀鴛指出,內政部將排富及子女數納入考慮,若家庭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下,第一胎每人每月領五千元、第二胎也是五千元;年收入六十萬元以上、一百一十萬元以下,第一胎四千元、第二胎五千元;年收入一百一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第一胎每月三千元、第二胎四千元。若生第三胎,不管家庭收入,第三胎都是五千元。

張秀鴛表示,內政部將爭取在二○一二年對育有零至二歲兒童,年收入在三十萬元以下(父母未就業)、也就是中低收入者,每月發給五千元育兒津貼,實現馬總統的競選政見,這部分經費約十一點二億元。

至於配套措施,張秀鴛認為,成立托育資源學習中心、推廣育兒經驗,遠比發放兒童津貼來得重要,在實體上,也可結合托兒所做推廣工作;托育部分由地方做,中央則推動育嬰留職津貼及保母托育。
1.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2. 所謂的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看起來像是講到問題的徵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它注定是要作廢的。

3.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5條: 本保險處方用藥,每次以不超過三日份用量為原則,外用藥一次得給予五日份用量;偏遠地區,得視病情需要,給予最高七日份用量;對於慢性病人,按病情需要,一次得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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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排富條款 兒童津貼每月至少3000元

文章 YSL »

不但「鼓勵窮人多生一點」
還鼓勵窮人趕走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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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love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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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排富條款 兒童津貼每月至少3000元

文章 truelovecoco »

所以版上的醫生都有家庭年收入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動產價值超過六百五十萬元
-->沒醫德不能領津貼
(爽) (爽) (爽)
純開玩笑請勿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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