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昇告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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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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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告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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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kndi.html

嗆「下流人用下流字」 作家被吳育昇告

立委吳育昇在外遇事件後,努力挽回形象,但作家馮光遠在週刊專欄中,大大諷刺
吳育昇,而且圖文都充滿強烈性暗示,吳育昇氣得提告,士林地檢署將馮光遠依加
重誹謗罪嫌起訴。馮光遠不滿的說,諷刺漫畫本來就是這樣,馮光遠還嗆說,遇到
下流人就要用下流字。

被吳育昇以妨害名譽提告,作家馮光遠很不屑。作家馮光遠:“怎麼樣子叫做一個心
存仁厚的諷刺寫作?吳育昇先生您是立法委員您立個法吧,你寫篇範文給我們看
吧,是吧,這樣大家才知道,有所遵循啊。

看看2010年3月18日的專欄,馮光遠寫著不能放過政治死刑犯,吳育昇醜聞曝光
後,已經被判了政治死刑,而執行死刑時,吳育昇更應該到刑場見證,用他的手指
頭扣扳機,一定很轟動,旁邊還搭配一個充滿性暗示的插圖。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
“用這樣的猥褻,下流,卑賤的語言來羞辱我,踐踏整個社會公義,讓我覺得非常的
不齒。

作家馮光遠:“我畫的東西是非常的下流的,為什麼下流,因為我們針對的是下流
的,沒有,就是針對政客嘛,針對那些犯了很多事情的人嘛,所以用下流對下流。
我基本上我平常的交往的,就是說還沒那麼下流的。

檢方認為圖文用詞過於尖酸刻薄,已經超過刑法中得以免責的合理評論,將馮光遠
以加重誹謗罪起訴,不過其實馮光遠從“給我報報”系列開始,一向就以辛辣著名,
這麼多年沒被告過。作家馮光遠:“我們的寫作是兇到不行,可是在給我報報創建的
20年裡面,前18年我們一件官司都沒有,而且是用最好笑的方式去罵,從來沒有出
事情。

從政治漫畫,到刻畫成年男女,都充滿諷刺,旁觀讀者看了莞爾一笑,卻刺痛當事
者最不願意被提起的那段往事。

===
另一篇: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087372.shtml

去年三月間,壹週刊第四六○期報導立法委員吳育昇關心死刑犯議題時,結合他的外
遇,寫說他在外面亂插一通…等字句,還配吳下體包著圍巾開槍的插圖。吳提出告
訴,檢方昨天起訴該文作者專欄作家馮光遠、繪製插圖的邱顯洵。

吳育昇認為壹週刊這篇報導及插圖已妨害他名譽,向士林地檢署提告。地檢署認為
吳育昇的外遇屬私德範疇,與公共利益無關;壹週刊藉吳育昇外遇,用裸露的文字
大作文章,構成誹謗罪嫌 。

二○○九年底吳育昇承認外遇;後來吳又公開支持儘速槍決四十四名死刑犯。馮光遠
撰文寫說「前一陣子通姦被活逮的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是最積極鼓吹將四十四名死
刑犯處死的立委,其實向來把道德掛在嘴邊的吳育昇,自從他在外面亂插一通的醜
聞曝光之後,等於已經被判政治死刑,我們認為也應該早點將此人與政治永遠隔
離。」

報導還寫「要是哪天執行死刑…如果可能,更應該請他用那善於摳婚外情對象私處的
手指頭去扣扳機,一定很轟動。」邱還在文章旁,繪製以槍枝比喻為下體的圖,用
圍巾包著,還發射子彈。
drov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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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育昇告馮光遠

文章 droveye »

TC 寫: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1/8/2kndi.html

嗆「下流人用下流字」 作家被吳育昇告


手指頭去扣扳機,一定很轟動。」邱還在文章旁,繪製以槍枝比喻為下體的圖,用
圍巾包著,還發射子彈。

如果沒有引起人的性慾都不算犯法.
何況是圍巾內射出子彈,難道吾慾升要上法院證明自己沒有'下'面'流'東西?
政治人物對作家的創作多寬容一點才好 (偽可愛) (偽可愛) (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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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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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育昇告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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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檢署認為
吳育昇的外遇屬私德範疇,與公共利益無關;


那控告壹週刊的原始報導啊

跟監偷拍並登出政治人物照片都是侵犯隱私的 評論也不行囉

以後只可以登立委在立法院問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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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吳育昇告馮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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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veye 寫:
TC 寫: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1/8/2kndi.html

嗆「下流人用下流字」 作家被吳育昇告


手指頭去扣扳機,一定很轟動。」邱還在文章旁,繪製以槍枝比喻為下體的圖,用
圍巾包著,還發射子彈。

如果沒有引起人的性慾都不算犯法.
何況是圍巾內射出子彈,難道吾慾升要上法院證明自己沒有'下'面'流'東西?
政治人物對作家的創作多寬容一點才好 (偽可愛) (偽可愛) (偽可愛)

建議馮先生把圍巾改一改 加上薇格背景做成八卦版 每期必登 (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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