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falx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442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6, 2008 5:26 pm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falx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k8nn.html

王曉民的人生,停在17歲那一年,這一停就停了快半世紀,王媽媽不希望她再受苦,多年前曾經向總統請命,爭取讓女兒合法安寧死,但遭到各界反對,47年之後,立法院終於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傷病「末期」病人只要家屬同意可以停止救治,像是每年4萬的癌末病患,適用這個法案,但是卻不包括還有生命能力的植物人。


一個人有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生死,身為植物人的王曉民沒有,照顧她一輩子的父母也沒有。王曉民母親趙錫念(1996.1.26):「現在我真的已經癌症轉移,擴散了,所以我想請求我們的李總統登輝先生,法外施恩,用最慈悲的,給我們、給曉民特案辦理安寧死。」

王媽媽胃癌臨終前,還在為女兒爭取合法安寧死,47年來散盡家產,民國56年甚至安排她到美國治療,不捨送行的背影,讓人鼻酸,擔架抬進專機的那一刻,全家人滿懷希望。

為了醫藥費,2個妹妹甚至因此輟學,而她肺部萎縮持續惡化,在生死邊緣掙扎,度過1年、10年、20年,最終沒有醒過來,擔心死後無法照顧她,王媽媽爭取安寧死,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人。

趙錫念(1996.1.26):「她受的罪太多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等了快半世紀,王家從1個病人變成3個病人,父母親罹癌相繼去世,王曉民也走了,終於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嚴重傷病末期病患,醫學證明近期死亡不可避免,家屬同意後可終止救護,但不包括還能長期維持生命的植物人。

而全台灣每年將近4萬的癌末病患與家屬,則可以選擇要不要安寧死,這個結果王媽媽看不到,而生與死的法案爭議,也不會因此平息。
頭像
老烏鴉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093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04, 2006 10:20 am
來自: 台灣尾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老烏鴉 »

偉大嗎? I don't think so.
老伴, 老本, 老友, 老狗俱全. 足矣!
desktop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9123
註冊時間: 週一 11月 20, 2006 5:19 pm
來自: 歡婆鄉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desktop »

老烏鴉 寫:偉大嗎? I don't think so.

+1,無奈的一家人 (眼汪汪)
台灣是個寶島
頭像
老烏鴉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093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04, 2006 10:20 am
來自: 台灣尾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老烏鴉 »

沒有品質的生命, 勉強延長它的長度是沒意義的

我在我的遺囑中已經註明清楚, 我不要承受無謂的折磨!
老伴, 老本, 老友, 老狗俱全. 足矣!
頭像
Alex
V3
V3
文章: 3937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28, 2006 9:10 am
來自: Taipei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Alex »

老烏鴉 寫:偉大嗎? I don't think so.

就親情來說
是偉大而值得讚揚的
這種至死不離不棄的精神
不是常人可以做得到的

例如:
一般人可能將這種人丟去安養院
然後沒幾年就
"安樂"死
莫欺少年窮
猛虎未出籠
待定出頭日
血色月朦朧
t0m
R1
R1
文章: 170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22, 2010 12:14 a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t0m »

Prolong life or prolong death ?
箴言16:8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頭像
wipte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68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wipten »

應該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安樂死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pkjiang
CR
CR
文章: 769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8, 2007 4:41 a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pkjiang »

老烏鴉 寫:沒有品質的生命, 勉強延長它的長度是沒意義的
我在我的遺囑中已經註明清楚, 我不要承受無謂的折磨!

問題是何謂的「無謂的」
如果留下一堆遺產的話,那肯定沒有所謂的「無謂的折磨」,一定會讓你拖到遺產喬公平為止
或者是子女太多的話,沒有哪個子女會願意當那個決定給你個痛快的那位
rubydaddy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413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13, 2010 1:13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rubydaddy »

一點都不偉大

那是他們全家的選擇 既然選下去了 後果如何都是歡喜做甘願受 沒啥偉不偉大好說嘴 更不應該動不動訴諸媒體吸睛

以前酒女訛錢用的說法一概是家人得腎病得癌症之類的 不管是真是假 請問會有人覺得她們偉大嗎?

幾年前還有割大腿肉煮湯給病父吃的小女孩哩!! 您覺得她偉大嗎? 媒體為何不繼續追蹤報導?

依我看 論壇上有許多前輩都是不要錢不怕死的在幫病人謀福利為醫界求前途 那才真叫作偉大呢!!
t0m
R1
R1
文章: 170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22, 2010 12:14 a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t0m »

wipten 寫:應該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安樂死


不須安樂死, UTI or Pneumonia 的時後不要太積極就好了
Its nature course of life and death, only intervention interupt the nature course.

記得有位長照的學者提到一個觀點: 台灣人對生死沒有一定的觀點, 要推癌末安寧和長照都有很大的困難
箴言16:8 多有財利、行事不義、不如少有財利、行事公義。
febrick
R1
R1
文章: 102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25, 2007 11:25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febrick »

不知所謂的報導,緩和醫療條例跟王曉明扯上什麼關係?
緩和醫療都已經說是傷病末期的病人,植物人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
跟一些嚴重中風或是腦創傷的病人本身需要的照顧沒什麼不同
新聞後還說植物人不包括在這條例中
那拿王曉名出來幹嘛?不知所謂
若要討論安樂死的範疇應該要另闢主題報導
TSGHCGH
V1
V1
文章: 1218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23, 2008 9:09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TSGHCGH »

老烏鴉 寫:偉大嗎? I don't think s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ccording to my knowledge, I still don't think so !! 非常不偉大 !!!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那別人呢 ????????????
falx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442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6, 2008 5:26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falx »

家母也曾當了植物人

但是我們只顧了七百多個日子

只有親身體會過這一切的人

才會了解這一家人的偉大
albarto1688
V1
V1
文章: 1751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04, 2006 5:55 pm
來自: Crazy Island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albarto1688 »

A song "Killing me softly"...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445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非常偉大的一家人

文章 Easyplayer »

falx 寫: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04/8/2k8nn.html

王曉民的人生,停在17歲那一年,這一停就停了快半世紀,王媽媽不希望她再受苦,多年前曾經向總統請命,爭取讓女兒合法安寧死,但遭到各界反對,47年之後,立法院終於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傷病「末期」病人只要家屬同意可以停止救治,像是每年4萬的癌末病患,適用這個法案,但是卻不包括還有生命能力的植物人。


一個人有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生死,身為植物人的王曉民沒有,照顧她一輩子的父母也沒有。王曉民母親趙錫念(1996.1.26):「現在我真的已經癌症轉移,擴散了,所以我想請求我們的李總統登輝先生,法外施恩,用最慈悲的,給我們、給曉民特案辦理安寧死。」

王媽媽胃癌臨終前,還在為女兒爭取合法安寧死,47年來散盡家產,民國56年甚至安排她到美國治療,不捨送行的背影,讓人鼻酸,擔架抬進專機的那一刻,全家人滿懷希望。

為了醫藥費,2個妹妹甚至因此輟學,而她肺部萎縮持續惡化,在生死邊緣掙扎,度過1年、10年、20年,最終沒有醒過來,擔心死後無法照顧她,王媽媽爭取安寧死,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人。

趙錫念(1996.1.26):「她受的罪太多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等了快半世紀,王家從1個病人變成3個病人,父母親罹癌相繼去世,王曉民也走了,終於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嚴重傷病末期病患,醫學證明近期死亡不可避免,家屬同意後可終止救護,但不包括還能長期維持生命的植物人。

而全台灣每年將近4萬的癌末病患與家屬,則可以選擇要不要安寧死,這個結果王媽媽看不到,而生與死的法案爭議,也不會因此平息。

----
在這邊....
並不打算表示偉不偉大....
只是要說....
這只是為接下來的長照法鋪路罷了....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