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變更內湖保護區 居民大力反對
數年前曾經奔走力擋市府大溝溪「保變住」政策的張小姐說,「現在整治完成的大溝溪那附近,以前市府打算蓋大樓安置老舊國宅拆遷戶,如果當初任由市府變更保護區蓋大樓,那滯洪池要蓋在哪?如果當初沒有留下保護區,都變成大樓了,現在哪有滯洪池?如果慈濟在保護區蓋了大樓,那是不是以後還要在旁邊再幫慈濟找一塊地蓋滯洪池?」
「慈濟補送的細部計畫,規畫10年洪水頻率的設計,但是現在的雨水,動不動就是50年、100年一遇的規模,這個10年設計和現在公共工程以200年洪水頻率來規劃,簡直是天壤之別。」發起此次說明會的居民劉德正表示,「前幾天連續下了幾天的雨,大湖公園的湖面就接已經接近滿水位了。如果有強颱來襲,這塊保護區又已經開發成志工大樓,後果不堪設想。」
里長郭坤祥現場表示,當初聯署簽同意書,是以為慈濟要對整個大湖環境通盤檢討,進行整體改造,如果只是建設慈濟的基地,郭里長是反對的。郭里長說,以前他是扛起大旗,帶著民眾反對慈濟發的人,現在不惜再一次發動公投。他說,愛護大湖的心是不變的。
慈濟錯解法規以規避環評
丁若航表示,「慈濟內湖社會福利園區」申請開發保護區,不僅適法性出現解釋錯誤而且違法以規避環評;同時,天價購得內湖保護區土地是否涉及非法洗錢,檢調及稅務單位應該介入調查。
若參考台北地區國有土地保護區標售價格,以每公頃2千萬之高標價格計算,此案全區總價僅約3億餘元,而慈濟宣稱以13億元買地,多出來的10億元那兒去了?丁若航呼籲在此疑竇尚未釐清之前,暫停捐款給慈濟。
丁若航指陳,本案非申請作為學校文教使用,卻籠統稱做志工訓練基地,便以「環評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3條:文教建設之開發....開發面積達5公頃以上須進行環評」,慈濟以此條文申請免環評,如果此例一開,則全國補教業者都可低價買進低於5公頃以下保護區,申請作為訓練補教人才使用。
為什麼不跟民眾溝通?為什麼要說謊?
主持人綠黨港湖區市議員候選人李盈萱在會中數度表示,日前曾正式行文慈濟,邀請慈濟派代表與會,也曾數度打電話力邀,但是很遺憾慈濟還是沒來。慈濟如能有代表出席,和居民面對面溝通,這應該是比較完善的做法。
坦誠面對事實,並就事實與當地居民溝通,這不僅是敦親睦鄰的基本禮貌,也是社福團體永續經營的鐵律。11月11日慈濟基金會營建處主任林敏朝先生為文投書媒體,「根據國家中央地調所公告結果,慈濟內湖基地周圍並沒有斷層及礦坑。1998年慈濟委託台大游以德等多位教授,對環境進行綜合評估,報告中說明園區利用範圍內並不存在潛在順向坡的問題」等語,證諸此案審查會議記錄,卻完全不相符。據2005年8月 25日專案小組會勘(水土保持部分)紀錄,「本案北基地東北側及南基地西北側所臨接山勢均為順向坡,未來基地開發應隨時監測是否仍有滑動現象產生」,查看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的「山坡地環境地質GIS資訊系統」,可以看見此開發基地的敏感地質處處,林敏朝投書內容顯然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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