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yplayer 寫:飛鳶香 寫:這篇很顯然有誤導之嫌
兩岸關係法裡哪一條寫大陸人民是中華民國人民
煩請哪位代勞一下把這條找出來咱們拿來轟小馬
律師從頭到尾就是只說可以試著國賠
國賠是否成立,關鍵在於公務員
若蘇花因颱風必須封路而公務機關沒有任何作為
那就有國賠成功的可能(公務員怠行職務)
否則一般天災是屬於不可抗力,不適用國賠
而且國賠如果成功
以國賠法15條來看外國人的國賠適用該國的規定
而中國的國賠法採對等原則,就是依事故地點所屬國規定
所以到最後是拿一樣多的錢
國賠法裡只有本國跟外國之分,沒有陸客與台客之分
看懂媒體招數了嗎?
不太懂....因為是TVBS的新聞....
到底是誰賠誰啊....
PRC賠還是ROC賠....
是賠給本國人還是外國人....??
PRC就大方點....
國賠個五萬十萬意思意思....
順道揩個台灣油....
何樂而不為....??
還是對岸要看馬出醜....
最好是台灣的經濟命脈都掌握在中共手中....
沒有山海關....清朝也不需要吳三桂了....
看是在哪兒摔下海啊....
如果今天車上坐的是美國人,那適不適用呢?
假如美國也是平等互惠的原則說依出事地屬國的賠償
那豈不也同樣承認台灣是個獨立國家
而且國賠成立必須要證明公務員違法才行
國際上都不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
那是不是一扯到國賠,台灣馬上被認定是國家?
因為法律上是以「國」做為標準
可是台灣單方把陸客解讀為外國人的話反而不好
把陸客說成本國人那是律師講的,這樣說是可以減少兩岸緊張沒錯啦~
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陸客家屬根本沒提國賠
搞不好他們也搞不清楚到底國賠依據在哪兒
說到底,被忽略的反而是罹難者
只有政客抓住統獨的點,消費這些罹難者來替自己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