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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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2010-11-0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本報日前報導了衛生署禁止醫院收醫師指定費的新聞,凸顯出衛生署與民間醫療院所之間的認知差距。據報導,主管機關於十月初明令禁止民眾掛號與開刀時指定醫師而多付費用,遭到醫界強烈反彈,甚至台灣醫院協會行文要求衛生署解釋其行政命令之「法源」。業者與官署雙方劍拔弩張,似乎甚少交集。
對於醫師指定費的爭議,各界討論也出現若干不理性的聲音。有人直把這筆費用與「紅包」劃上等號,認為容許醫師收指定費就等同於容許醫師收紅包;這種觀點恐怕思考失之跳躍。此外,除了指定醫師之外,也有病患指定手術與剖腹生產的時間,更牽扯出以多付指定費方式變相插隊的傳言,使得問題看起來更加複雜。但是,我們不認為醫師收費的問題該這樣牽拖擴大,而應該包裹收歛,才能做鞭辟入裡的分析。
基本上,所謂醫師指定費問題的關鍵,就在:「我們社會是否容許由病患指定醫師」?如病人可指定醫師卻不必另外收費,則所有看病的人都會指定大牌醫師看診。到台大看肝的病人都指定要陳定信院士看診、看肺的病人全要求楊泮池院士主治,這種希望權威醫師看病的正常期待,大概會把大牌醫師忙死累死,但年輕醫師卻整天納涼。換個角度看,如果病人要動開腦開心臟的大手術,希望由有經驗的醫師來操刀、並負責事後診療也是人情之常。李登輝當年做個心臟支架,都還要大老遠跑去日本做才放心。這不但是指定醫師,甚至是指定「國家」。生死是何等大事,難道我們要一概否定尋覓好醫師的社會需求?
在理論上,若社會容許病患指定醫師,就也一定要容許醫院額外收費。這筆額外超收的費用絕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而是「以價制量」所必須,更是有效運用社會整體醫療資源的必要設計。其實,衛生署目前就容許若干變相的指定醫師費,我們將這些事列舉於後,也讓社會好好檢視。
台大有著名的景福門診,通常是大官巨賈看病之所趨。景福門診病患可以「大概」指定他們所期待看診的醫師,然後由醫院予以安排。景福門診每次掛號大約收千餘元,比一般台大門診要貴。如果衛生署不准收指定醫師費,請問為什麼台大可以保留景福門診?如果衛生署要將所有類似的特約門診都取消,那麼將來立委、部長、董事長到台大看病,是否都與一般民眾完全相同?如果不准景福門診收費,卻容許大官立委以政治壓力插隊、指定醫生,那麼只是以政治力取代指定醫師的金錢費用,這有道理嗎?金錢難道就比政治特權骯髒嗎?
景福門診收費還只是台大醫院的以價制量措施,衛生署自己規定教學醫院較高掛號費的規定,更是全國性的「指定醫院費」。衛生署希望減少台大等教學醫院的負擔,但一般民眾卻認為台大的醫師大牌、醫院設備好,拚命要擠到台大看病,於是衛生署就規定到台大醫院掛號費較一般醫院診所為高。如果這樣的以價制量可以,但指定醫師卻不准收費,這是什麼神經錯亂的邏輯?
我們當然反對看病送紅包,也不認同醫界的紅包文化,但卻不認為這問題該用禁止指定醫師費的極端方式解決。衛生署必須要認識指定醫師收費的「以價制量」功能,而如要予以規範,頂多只能限定各類指定費的收費上限,並規定所有收費須公開透明、完全揭露。衛生署一定要先將「合法」收費的範圍放得夠寬,才能將範圍外的歸類為非法或有違醫師倫理。否則,若將景福門診收費一律打為違反醫師倫理,弄得天怒人怨,最後收場就會很難看了。
最後,我們也要對這件事背後凸顯的意識形態問題做些評論。長久以來,台灣醫界總有兩派聲音,一派認為行醫是懸壺濟世的良心事業;另一派則認為行醫可以有牟利動機。這兩派意見台灣社會迄無定論,也不適合在一個收費政策上彼此較勁。楊志良署長是著名的「左派論」維護者;如果衛生署十月初的公文有為特定意識形態暗渡陳倉的意圖,那就極不可取了。
2010-11-0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本報日前報導了衛生署禁止醫院收醫師指定費的新聞,凸顯出衛生署與民間醫療院所之間的認知差距。據報導,主管機關於十月初明令禁止民眾掛號與開刀時指定醫師而多付費用,遭到醫界強烈反彈,甚至台灣醫院協會行文要求衛生署解釋其行政命令之「法源」。業者與官署雙方劍拔弩張,似乎甚少交集。
對於醫師指定費的爭議,各界討論也出現若干不理性的聲音。有人直把這筆費用與「紅包」劃上等號,認為容許醫師收指定費就等同於容許醫師收紅包;這種觀點恐怕思考失之跳躍。此外,除了指定醫師之外,也有病患指定手術與剖腹生產的時間,更牽扯出以多付指定費方式變相插隊的傳言,使得問題看起來更加複雜。但是,我們不認為醫師收費的問題該這樣牽拖擴大,而應該包裹收歛,才能做鞭辟入裡的分析。
基本上,所謂醫師指定費問題的關鍵,就在:「我們社會是否容許由病患指定醫師」?如病人可指定醫師卻不必另外收費,則所有看病的人都會指定大牌醫師看診。到台大看肝的病人都指定要陳定信院士看診、看肺的病人全要求楊泮池院士主治,這種希望權威醫師看病的正常期待,大概會把大牌醫師忙死累死,但年輕醫師卻整天納涼。換個角度看,如果病人要動開腦開心臟的大手術,希望由有經驗的醫師來操刀、並負責事後診療也是人情之常。李登輝當年做個心臟支架,都還要大老遠跑去日本做才放心。這不但是指定醫師,甚至是指定「國家」。生死是何等大事,難道我們要一概否定尋覓好醫師的社會需求?
在理論上,若社會容許病患指定醫師,就也一定要容許醫院額外收費。這筆額外超收的費用絕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而是「以價制量」所必須,更是有效運用社會整體醫療資源的必要設計。其實,衛生署目前就容許若干變相的指定醫師費,我們將這些事列舉於後,也讓社會好好檢視。
台大有著名的景福門診,通常是大官巨賈看病之所趨。景福門診病患可以「大概」指定他們所期待看診的醫師,然後由醫院予以安排。景福門診每次掛號大約收千餘元,比一般台大門診要貴。如果衛生署不准收指定醫師費,請問為什麼台大可以保留景福門診?如果衛生署要將所有類似的特約門診都取消,那麼將來立委、部長、董事長到台大看病,是否都與一般民眾完全相同?如果不准景福門診收費,卻容許大官立委以政治壓力插隊、指定醫生,那麼只是以政治力取代指定醫師的金錢費用,這有道理嗎?金錢難道就比政治特權骯髒嗎?
景福門診收費還只是台大醫院的以價制量措施,衛生署自己規定教學醫院較高掛號費的規定,更是全國性的「指定醫院費」。衛生署希望減少台大等教學醫院的負擔,但一般民眾卻認為台大的醫師大牌、醫院設備好,拚命要擠到台大看病,於是衛生署就規定到台大醫院掛號費較一般醫院診所為高。如果這樣的以價制量可以,但指定醫師卻不准收費,這是什麼神經錯亂的邏輯?
我們當然反對看病送紅包,也不認同醫界的紅包文化,但卻不認為這問題該用禁止指定醫師費的極端方式解決。衛生署必須要認識指定醫師收費的「以價制量」功能,而如要予以規範,頂多只能限定各類指定費的收費上限,並規定所有收費須公開透明、完全揭露。衛生署一定要先將「合法」收費的範圍放得夠寬,才能將範圍外的歸類為非法或有違醫師倫理。否則,若將景福門診收費一律打為違反醫師倫理,弄得天怒人怨,最後收場就會很難看了。
最後,我們也要對這件事背後凸顯的意識形態問題做些評論。長久以來,台灣醫界總有兩派聲音,一派認為行醫是懸壺濟世的良心事業;另一派則認為行醫可以有牟利動機。這兩派意見台灣社會迄無定論,也不適合在一個收費政策上彼此較勁。楊志良署長是著名的「左派論」維護者;如果衛生署十月初的公文有為特定意識形態暗渡陳倉的意圖,那就極不可取了。
最後由 CHIASHUNL 於 週六 11月 06, 2010 12:12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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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在經濟學上也是認為應該要接受指定醫師費用
因為目前健保給付
把所有的醫師都打成無差異產品
所以給付標準一致
但是就算在同一家醫院裡面
醫師的差異性還是存在的
因此只好用差異費用來產生合理的運用
讓醫師能夠去做出更好的醫療品質
否則只是一味地用輿論與公權力打壓
只是造成
累死名醫
患者獲得的醫療品質也因此下降
最後就是大家所能提供的醫療品質是接近的
--最後的經濟平衡點
還是要回歸到
品質和付出
是平衡的
因為目前健保給付
把所有的醫師都打成無差異產品
所以給付標準一致
但是就算在同一家醫院裡面
醫師的差異性還是存在的
因此只好用差異費用來產生合理的運用
讓醫師能夠去做出更好的醫療品質
否則只是一味地用輿論與公權力打壓
只是造成
累死名醫
患者獲得的醫療品質也因此下降
最後就是大家所能提供的醫療品質是接近的
--最後的經濟平衡點
還是要回歸到
品質和付出
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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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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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不過還是希望羊署長公布一年來到大醫院門診的時間跟醫師
讓大家看看署長是有多繳錢還是用政治力獲得景福級的待遇
畢竟網路這樣發達 卻從沒聽過署長在哪家門診出現過(當然 可能是身體健康從不用健保卡~那就恭喜他啦 )
- 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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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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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image 寫:(GOODJOB)
不過還是希望羊署長公布一年來到大醫院門診的時間跟醫師
讓大家看看署長是有多繳錢還是用政治力獲得景福級的待遇
畢竟網路這樣發達 卻從沒聽過署長在哪家門診出現過(當然 可能是身體健康從不用健保卡~那就恭喜他啦 )
署長自己說有到市立醫院看病
有沒有排隊就沒有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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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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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mowball 寫:image 寫:(GOODJOB)
不過還是希望羊署長公布一年來到大醫院門診的時間跟醫師
讓大家看看署長是有多繳錢還是用政治力獲得景福級的待遇
畢竟網路這樣發達 卻從沒聽過署長在哪家門診出現過(當然 可能是身體健康從不用健保卡~那就恭喜他啦 )
署長自己說有到市立醫院看病
有沒有排隊就沒有說
政治力指定醫師 , 完全免費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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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 再度被自由時報退件的投稿 **
民主、自由貴在於遵守法律 -- 談「指定醫師費」
筆者數年前代表台北醫師公會到北京探討兩岸的醫療法規,與會中,中國衛生部副部長介紹中國的醫療法規時,筆者心中充滿疑問。同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中國與台灣,雖然中國採用的是簡體字,講的是普通話,筆者一開始是看得懂、聽得懂,但是法條經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解釋後,反而卻搞不懂。最後,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一句結語就讓我完全懂了,那就是「合情、合理」,而這裡所謂的情、理,必須合乎執政當局的情和理。
這讓我想起法律系老師告訴過我的事:中國會有些法官來台灣做短期的進修,這些法官曾透露說很羨慕台灣的法官可以獨立審判,不受上級長官的干擾。在中國的法官審理案件時,上級的黨書記隨時會下指導棋,如果法官不聽話時,上級的黨書記就會直接的把案件搶過去寫判決書。
回到最近導致紛紛擾擾的指定醫師費,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授權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定,並經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後才能生效,依法衛生署無權代行。如今,衛生署長高舉民意的紅旗,故意跳過應遵循的法律程序,僅以一紙行政規則,統一核定禁止醫院、診所收指定醫師費等相關費用,違反醫療法以及地方制度法。基於「有制定權者,才有廢止權 」的基本原則,衛生署此舉,嚴重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力,破壞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與上述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法律素養有何不同,又與中國法院黨書記的行為有何兩樣。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民主、自由貴在於遵守法律 -- 談「指定醫師費」
筆者數年前代表台北醫師公會到北京探討兩岸的醫療法規,與會中,中國衛生部副部長介紹中國的醫療法規時,筆者心中充滿疑問。同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中國與台灣,雖然中國採用的是簡體字,講的是普通話,筆者一開始是看得懂、聽得懂,但是法條經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解釋後,反而卻搞不懂。最後,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一句結語就讓我完全懂了,那就是「合情、合理」,而這裡所謂的情、理,必須合乎執政當局的情和理。
這讓我想起法律系老師告訴過我的事:中國會有些法官來台灣做短期的進修,這些法官曾透露說很羨慕台灣的法官可以獨立審判,不受上級長官的干擾。在中國的法官審理案件時,上級的黨書記隨時會下指導棋,如果法官不聽話時,上級的黨書記就會直接的把案件搶過去寫判決書。
回到最近導致紛紛擾擾的指定醫師費,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授權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定,並經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後才能生效,依法衛生署無權代行。如今,衛生署長高舉民意的紅旗,故意跳過應遵循的法律程序,僅以一紙行政規則,統一核定禁止醫院、診所收指定醫師費等相關費用,違反醫療法以及地方制度法。基於「有制定權者,才有廢止權 」的基本原則,衛生署此舉,嚴重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力,破壞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與上述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法律素養有何不同,又與中國法院黨書記的行為有何兩樣。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YAUCHIU
- R2
- 文章: 267
-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5, 2009 10:24 pm
Re: 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一切隨緣。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
一簑煙雨任平生。抖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
一簑煙雨任平生。抖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 amigo
- V2
- 文章: 2998
-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18, 2007 12:12 am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施肇榮 寫:** 再度被自由時報退件的投稿 **
民主、自由貴在於遵守法律 -- 談「指定醫師費」
筆者數年前代表台北醫師公會到北京探討兩岸的醫療法規,與會中,中國衛生部副部長介紹中國的醫療法規時,筆者心中充滿疑問。同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中國與台灣,雖然中國採用的是簡體字,講的是普通話,筆者一開始是看得懂、聽得懂,但是法條經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解釋後,反而卻搞不懂。最後,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一句結語就讓我完全懂了,那就是「合情、合理」,而這裡所謂的情、理,必須合乎執政當局的情和理。
這讓我想起法律系老師告訴過我的事:中國會有些法官來台灣做短期的進修,這些法官曾透露說很羨慕台灣的法官可以獨立審判,不受上級長官的干擾。在中國的法官審理案件時,上級的黨書記隨時會下指導棋,如果法官不聽話時,上級的黨書記就會直接的把案件搶過去寫判決書。
回到最近導致紛紛擾擾的指定醫師費,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授權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定,並經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後才能生效,依法衛生署無權代行。如今,衛生署長高舉民意的紅旗,故意跳過應遵循的法律程序,僅以一紙行政規則,統一核定禁止醫院、診所收指定醫師費等相關費用,違反醫療法以及地方制度法。基於「有制定權者,才有廢止權 」的基本原則,衛生署此舉,嚴重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力,破壞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與上述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法律素養有何不同,又與中國法院黨書記的行為有何兩樣。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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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6158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民
921 東興大樓案,自稱依法行政,行政法院三審敗訴.
北市健保費拒繳案,自稱依法行政,行政法院三審敗訴.
這裏所謂依法行政,可能是依很特殊的法,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懂.
對侯寬人檢察官告訴駁回,再議駁回,交付審判 駁回.可能是依很特殊的法,連法院也看不懂.
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921 東興大樓案,自稱依法行政,行政法院三審敗訴.
北市健保費拒繳案,自稱依法行政,行政法院三審敗訴.
這裏所謂依法行政,可能是依很特殊的法,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懂.
對侯寬人檢察官告訴駁回,再議駁回,交付審判 駁回.可能是依很特殊的法,連法院也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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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 文章: 921
- 註冊時間: 週四 11月 09, 2006 5:31 pm
- 來自: TPE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施肇榮 寫:** 再度被自由時報退件的投稿 **
民主、自由貴在於遵守法律 -- 談「指定醫師費」
筆者數年前代表台北醫師公會到北京探討兩岸的醫療法規,與會中,中國衛生部副部長介紹中國的醫療法規時,筆者心中充滿疑問。同樣是屬於大陸法系的中國與台灣,雖然中國採用的是簡體字,講的是普通話,筆者一開始是看得懂、聽得懂,但是法條經過中國衛生部副部長解釋後,反而卻搞不懂。最後,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一句結語就讓我完全懂了,那就是「合情、合理」,而這裡所謂的情、理,必須合乎執政當局的情和理。
這讓我想起法律系老師告訴過我的事:中國會有些法官來台灣做短期的進修,這些法官曾透露說很羨慕台灣的法官可以獨立審判,不受上級長官的干擾。在中國的法官審理案件時,上級的黨書記隨時會下指導棋,如果法官不聽話時,上級的黨書記就會直接的把案件搶過去寫判決書。
回到最近導致紛紛擾擾的指定醫師費,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授權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衛生局)核定,並經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後才能生效,依法衛生署無權代行。如今,衛生署長高舉民意的紅旗,故意跳過應遵循的法律程序,僅以一紙行政規則,統一核定禁止醫院、診所收指定醫師費等相關費用,違反醫療法以及地方制度法。基於「有制定權者,才有廢止權 」的基本原則,衛生署此舉,嚴重侵犯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力,破壞整個國家的憲政體制,與上述中國衛生部副部長的法律素養有何不同,又與中國法院黨書記的行為有何兩樣。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寄到總統府及行政院長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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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1
- 文章: 1218
-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23, 2008 9:09 pm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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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希望羊署長公布一年來到大醫院門診的時間跟醫師
讓大家看看署長是有多繳錢還是用政治力獲得景福級的待遇
畢竟網路這樣發達 卻從沒聽過署長在哪家門診出現過(當然 可能是身體健康從不用健保卡~那就恭喜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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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天等到 " 牠 " ??????!!!!!!!??????
- 鳴人
- 副院長級
- 文章: 11350
-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1, 2007 10:04 am
- 來自: 木葉忍者村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TSGHCGH 寫:image 寫:(GOODJOB)
不過還是希望羊署長公布一年來到大醫院門診的時間跟醫師
讓大家看看署長是有多繳錢還是用政治力獲得景福級的待遇
畢竟網路這樣發達 卻從沒聽過署長在哪家門診出現過(當然 可能是身體健康從不用健保卡~那就恭喜他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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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一天等到 " 牠 " ??????!!!!!!!??????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暗部伙伴請注意!請搜集羊的疑似景福級掛號證據備用!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
- V2
- 文章: 2231
-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3, 2006 3:50 pm
- 來自: 他鄉
Re: 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施大辛苦了
小弟在想
這篇提到「中國衛生部長」的投書會
是否可能被自由時報的意識型態所退稿?
小弟在想
這篇提到「中國衛生部長」的投書會
是否可能被自由時報的意識型態所退稿?
- ivor_lee
- R2
- 文章: 212
- 註冊時間: 週二 11月 02, 2010 11:19 pm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施肇榮 寫:** 再度被自由時報退件的投稿 **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若是內閣官員對於行政事項都可以說出『我個人直覺可以,且是應該的!』的言語,
我想『違法亂紀』只是早晚的事情。
-
- V1
- 文章: 1445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ivor_lee 寫:施肇榮 寫:** 再度被自由時報退件的投稿 **
民主與自由必須建立在法制上,嘴巴上常掛著「依法行政」的馬總統,到底是看不到其閣員的違法亂紀,還是故意放縱?
台北市醫師公會理事 施肇榮 醫師 2010年11月4日
若是內閣官員對於行政事項都可以說出『我個人直覺可以,且是應該的!』的言語,
我想『違法亂紀』只是早晚的事情。
對不起....完全不同意....
這是早發生的事....
只是有錢有權的人比較多出現在臺大....
高醫只能摸摸鼻子被"X".....
-
- CR
- 文章: 820
-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11, 2009 8:33 pm
Re: 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雖然本人從小綠到大
依照個人長期看下來的經驗
自由時報對這種非政治的議題
尤其是健保的議題
沒啥興趣
政治味最重的還是自由時報
投聯合報 中國時報還比較有可能會登
依照個人長期看下來的經驗
自由時報對這種非政治的議題
尤其是健保的議題
沒啥興趣
政治味最重的還是自由時報
投聯合報 中國時報還比較有可能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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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1
- 文章: 133
-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10, 2010 7:46 pm
- 來自: 小鎮
Re: 中時社論:醫師指定費 不能與紅包劃上等號
反正羊署長官大學問大
法律是用來框別人的
不是用來框自己的
只要高舉民意旗幟
合不合法無所謂!
法律是用來框別人的
不是用來框自己的
只要高舉民意旗幟
合不合法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