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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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 ... D/20101014
【綜合報導】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宣布,研議中的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議題獲若干共識,包括不劃設性工作專區,並由地方政府在自治法規中訂定距離學校、醫院若干距離內劃設禁區,至於經營模式,將不開放大規模商業經營,而是由性工作以個體戶、三到五人工作室的方式從業。對於禁區規範由地方決定,新竹、桃園等地方政府質疑中央推責任,各自為政會出問題。
【綜合報導】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宣布,研議中的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議題獲若干共識,包括不劃設性工作專區,並由地方政府在自治法規中訂定距離學校、醫院若干距離內劃設禁區,至於經營模式,將不開放大規模商業經營,而是由性工作以個體戶、三到五人工作室的方式從業。對於禁區規範由地方決定,新竹、桃園等地方政府質疑中央推責任,各自為政會出問題。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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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day-t2.htm
性交易可望除罪化 擬不設專區
禁入文教住宅區 個人或數人經營
〔記者曾韋禎、謝文華、胡清暉/台北報導〕性工作者是否應設立「專區」」(紅燈區)?針對此一社會矚目議題,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不宜採「專區」方式規劃,而應比照「電子遊樂場」經營地點、採「負面表列」,禁止在類似文教、住宅等特定區域設置。
但「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昨反對此議,她認為,若讓性工作者「散居各地」,勢必造成管理上的困難,她無法理解為何有如此政策?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指出,設置「性工作專區」無助於解決性工作者四處流竄,反易招致當地住民反彈,或使進出此區的民眾被污名化、標籤化,故應比照「電子遊樂場」經營地點;至於性工作者之經營模式,江宜樺指應採「個人工作室」或「三、五人經營」,而非公司型態。
家長憂若遍地開花 管理恐更困難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內政部沒有宣示「縮減性產業」的決心,她並質疑,所謂「三至五人合資」的標準從何而來?「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林芳萍也有不同意見,她指台灣城鄉風貌多元化,像彰化花壇只有市區一條街被劃為商業區,其他大多是住宅區,若排除在住宅區設置,將嚴重限縮性工作者的工作場域;她認為,中央對設置地點應訂準則就好,讓地方自行因地制宜。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去年十一月六日經大法官解釋認定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若未對此進行任何修正,此規定將於明年十一月六日自動失效。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因而決議,內政部須對此召開公聽會、座談會,尋求配套方案;內政部先前曾委託學者進行研究,有學者提出應設置紅燈區、性工作者須事前取得配偶同意等建議,引發各界譁然。
在陸續舉辦兩場公聽會、兩場座談會後,內政部釐清幾個大方向,江宜樺指出,與會學者多認為「除罪化」是可行方向,但不宜商品化或產業化。
江宜樺指出,為避免弱勢的性工作者遭剝削,也避免商品化及產業化,其經營模式可考量個人工作室或三、五人合作經營,而非公司型態。
性工作者是否須登記,則各有利弊;江宜樺表示,在勞委會職業分類中,有性工作一項,性工作確實是一種職業;經濟部認為,若性工作須登記,應可歸類在「不必許可」這一類。
未來若須登記 將可設工會享勞保
江宜樺說,若採「登記制」,性工作者可以設立職業工會、辦理勞健保,還可配合勞委會、衛生署辦理勞動檢查及性病防治;但有學者質疑,性工作者可能礙於尊嚴而不願登記。
要在現行法律下設置專章,或另定專法?江宜樺指出,性工作的面向複雜,理應設專法管理,但這會讓外界有國家提倡性工作的刻板印象;至於一旦設專法,則主管機關將是警政署、勞委會、經濟部,或未來的衛生福利部?學者也意見分歧。
若性交易除罪化,卻未修改刑法通姦罪,未來可能產生法律競合問題;江宜樺說,因法務部代表未與會,未特別討論此問題,內政部會再找法務部商議。
江宜樺指出,內政部預計在十一月辦理民調,在尚未凝聚共識的幾點方向,除視需要再邀請專家討論外,也會蒐整各方意見一併於十二月的「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十八次會議中提出;至於參與公聽會、座談會的是哪些團體、學者?江宜樺昨不願說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 ... day-t2.htm
性交易可望除罪化 擬不設專區
禁入文教住宅區 個人或數人經營
〔記者曾韋禎、謝文華、胡清暉/台北報導〕性工作者是否應設立「專區」」(紅燈區)?針對此一社會矚目議題,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不宜採「專區」方式規劃,而應比照「電子遊樂場」經營地點、採「負面表列」,禁止在類似文教、住宅等特定區域設置。
但「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昨反對此議,她認為,若讓性工作者「散居各地」,勢必造成管理上的困難,她無法理解為何有如此政策?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指出,設置「性工作專區」無助於解決性工作者四處流竄,反易招致當地住民反彈,或使進出此區的民眾被污名化、標籤化,故應比照「電子遊樂場」經營地點;至於性工作者之經營模式,江宜樺指應採「個人工作室」或「三、五人經營」,而非公司型態。
家長憂若遍地開花 管理恐更困難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痛批,內政部沒有宣示「縮減性產業」的決心,她並質疑,所謂「三至五人合資」的標準從何而來?「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林芳萍也有不同意見,她指台灣城鄉風貌多元化,像彰化花壇只有市區一條街被劃為商業區,其他大多是住宅區,若排除在住宅區設置,將嚴重限縮性工作者的工作場域;她認為,中央對設置地點應訂準則就好,讓地方自行因地制宜。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去年十一月六日經大法官解釋認定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若未對此進行任何修正,此規定將於明年十一月六日自動失效。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因而決議,內政部須對此召開公聽會、座談會,尋求配套方案;內政部先前曾委託學者進行研究,有學者提出應設置紅燈區、性工作者須事前取得配偶同意等建議,引發各界譁然。
在陸續舉辦兩場公聽會、兩場座談會後,內政部釐清幾個大方向,江宜樺指出,與會學者多認為「除罪化」是可行方向,但不宜商品化或產業化。
江宜樺指出,為避免弱勢的性工作者遭剝削,也避免商品化及產業化,其經營模式可考量個人工作室或三、五人合作經營,而非公司型態。
性工作者是否須登記,則各有利弊;江宜樺表示,在勞委會職業分類中,有性工作一項,性工作確實是一種職業;經濟部認為,若性工作須登記,應可歸類在「不必許可」這一類。
未來若須登記 將可設工會享勞保
江宜樺說,若採「登記制」,性工作者可以設立職業工會、辦理勞健保,還可配合勞委會、衛生署辦理勞動檢查及性病防治;但有學者質疑,性工作者可能礙於尊嚴而不願登記。
要在現行法律下設置專章,或另定專法?江宜樺指出,性工作的面向複雜,理應設專法管理,但這會讓外界有國家提倡性工作的刻板印象;至於一旦設專法,則主管機關將是警政署、勞委會、經濟部,或未來的衛生福利部?學者也意見分歧。
若性交易除罪化,卻未修改刑法通姦罪,未來可能產生法律競合問題;江宜樺說,因法務部代表未與會,未特別討論此問題,內政部會再找法務部商議。
江宜樺指出,內政部預計在十一月辦理民調,在尚未凝聚共識的幾點方向,除視需要再邀請專家討論外,也會蒐整各方意見一併於十二月的「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十八次會議中提出;至於參與公聽會、座談會的是哪些團體、學者?江宜樺昨不願說明。
- 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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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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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真愛 無私 善良 寬恕 信心 希望
善待身邊的人 找到生命的意義
用積極樂觀又充滿正能量的心態
活在當下 開心面對未來的每一刻
瑞莎的瑞星韻律體操協會 https://risingstar-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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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除了做醫生,真的可以考慮賣冰跟開茶某ㄍ一 ㄥ .
另外再做「醫療按摩」,又可以刷健保卡.
台灣越來越像天堂了!
另外再做「醫療按摩」,又可以刷健保卡.
台灣越來越像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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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514 寫:除了做醫生,真的可以考慮賣冰跟開茶某ㄍ一 ㄥ .
另外再做「醫療按摩」,又可以刷健保卡.
台灣越來越像天堂了!
再加個藥房賣賣壯陽藥和套套
以及專治性病的仙丹
錢途真是一片大好!
- for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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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我有個問題......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開不開發票 ?
可不可以刷卡 ?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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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514 寫:除了做醫生,真的可以考慮賣冰跟開茶某ㄍ一 ㄥ .
另外再做「醫療按摩」,又可以刷健保卡.
台灣越來越像天堂了!
性治療師合法化?
-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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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台灣的健保
真的是吃到飽喔
包山包海
凡是國民有需要
都可以考慮列入囉
真的是吃到飽喔
包山包海
凡是國民有需要
都可以考慮列入囉
最後由 newshine 於 週四 10月 14, 2010 9:51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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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熊哥 寫:我有個問題......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開不開發票 ?
可不可以刷卡 ?
您幹嘛問的這麼詳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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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image 寫:熊哥 寫:我有個問題......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開不開發票 ?
可不可以刷卡 ?
您幹嘛問的這麼詳細啊
我替政府官員腦力激盪一下...聽說他們稅官會去開業醫門外數人頭, 哈, 不知道是真的嗎 ?
最後由 熊哥 於 週四 10月 14, 2010 9:5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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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如果可以成立「工作室」
為了提升台灣的生育率
應該要考慮健保給付合法的「性功能障礙治療師」
希望楊署長能好好考慮
另外為了發揚中國傳統文化
對於滋陰補陽的食補
也應該一併納入健保給付
希望能將大飯店,到餐廳依醫學中心~診所的分級方式
納入健保給付,以提升全民生育率
並且藉由食補方式,可以強化國人體質,百毒不侵
這樣就不會有人生病了
為了提升台灣的生育率
應該要考慮健保給付合法的「性功能障礙治療師」
希望楊署長能好好考慮
另外為了發揚中國傳統文化
對於滋陰補陽的食補
也應該一併納入健保給付
希望能將大飯店,到餐廳依醫學中心~診所的分級方式
納入健保給付,以提升全民生育率
並且藉由食補方式,可以強化國人體質,百毒不侵
這樣就不會有人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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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空空空 寫:如果可以成立「工作室」
為了提升台灣的生育率
應該要考慮健保給付合法的「性功能障礙治療師」
希望楊署長能好好考慮
另外為了發揚中國傳統文化
對於滋陰補陽的食補
也應該一併納入健保給付
希望能將大飯店,到餐廳依醫學中心~診所的分級方式
納入健保給付,以提升全民生育率
並且藉由食補方式,可以強化國人體質,百毒不侵
這樣就不會有人生病了
這請國民健康局編預算,,
這比戒煙,大腸癌篩選更造福百姓
性工作室請張貼國健局海報
- 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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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熊哥 寫:我有個問題......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開不開發票 ?
可不可以刷卡 ?
有人敢刷卡拿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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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熊哥 寫:image 寫:熊哥 寫:我有個問題......
工作室課不課稅 ? 稅要怎麼算 ? 國稅局會像逮開業醫一樣, 在門外數人頭嗎 ?
開不開發票 ?
可不可以刷卡 ?
您幹嘛問的這麼詳細啊
我替政府官員腦力激盪一下...聽說他們稅官會去開業醫門外數人頭, 哈, 不知道是真的嗎 ?
偶被站過,哼哈二人組.從開診站到當天關診.
連續三個月,每個月不定期一天.
只差沒冊出來,偶說偶又不是這區病患最多的,
來站甚麼?
二人組說:每區抽籤抽三家診所,三家醫院.
ㄚ你運氣好,剛好被抽到.
e04!
當天自費的病人,偶一律不收錢,下次看病再一起收.
沒有下次,就送給病人,看免錢的.
後來,老婆舅舅當立委,相同二人組又來,
鞠躬哈腰,說只要蓋個章就好,咦~
哪A差佳坐?
原來,二人組臨走前特地拜託舅舅立委在
立法院不要把他們這種出差費預算給刪除.
e04!出來擾民還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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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newshine 寫:台灣的健保
真的是吃到飽喔
包山包海
凡是國民有需要
都可以考慮列入囉
可用刷健保卡DO嗎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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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droveye 寫:514 寫:除了做醫生,真的可以考慮賣冰跟開茶某ㄍ一 ㄥ .
另外再做「醫療按摩」,又可以刷健保卡.
台灣越來越像天堂了!
性治療師合法化?
以後可望性治療納入健保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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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那以後抓到通姦豈不是只能處罰女的未立案?
-
- V1
- 文章: 1780
-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5, 2006 9:34 pm
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這篇放在"我要活下去"的公開版面
還如此熱烈討論
會不會被妓者解讀成
"醫師想組性工作室".................
還如此熱烈討論
會不會被妓者解讀成
"醫師想組性工作室".................
-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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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Dr. Jason 寫:這篇放在"我要活下去"的公開版面
還如此熱烈討論
會不會被妓者解讀成
"醫師想組性工作室".................
只要是合法,
WHY NOT?
- HONG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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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image 寫:那以後抓到通姦豈不是只能處罰女的未立案?
i姨想得真遠
- 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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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哇! 剛剛看到利委 吾慾昇
正氣凜然的站出來反對
實在想不透 人皮這麼厚
正氣凜然的站出來反對
實在想不透 人皮這麼厚
連結至影片網頁
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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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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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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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R.HSU
- 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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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賣淫合法化
那買淫不也合法
之前那個帝寶買淫法官不也就可以正義凜然繼續當法官.繼續買淫
那買淫不也合法
之前那個帝寶買淫法官不也就可以正義凜然繼續當法官.繼續買淫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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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DR.HSU 寫:賣淫合法化
那買淫不也合法
之前那個帝寶買淫法官不也就可以正義凜然繼續當法官.繼續買淫
他不是買淫被抓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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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sucker 寫:哇! 剛剛看到利委 吾慾昇
正氣凜然的站出來反對
實在想不透 人皮這麼厚
他反給他老婆看的
他老兄上一次可沒用"買"的
人生三樂事:美酒,老友,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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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HONGBA 寫:image 寫:那以後抓到通姦豈不是只能處罰女的未立案?
i姨想得真遠
i 姨要先想好, 這樣日後被捉到才有退路........
- 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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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賣淫合法化 擬開放工作室
熊哥 寫: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84102/IssueID/20101014
【綜合報導】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晚宣布,研議中的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議題獲若干共識,包括不劃設性工作專區,並由地方政府在自治法規中訂定距離學校、醫院若干距離內劃設禁區,至於經營模式,將不開放大規模商業經營,而是由性工作以個體戶、三到五人工作室的方式從業。對於禁區規範由地方決定,新竹、桃園等地方政府質疑中央推責任,各自為政會出問題。
嫖妓染性病可以申請國賠嗎 ?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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