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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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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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文章 fireda »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更新日期:2010/09/22 02:55 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鄭嘉欣,不滿《蘋果日報》報導她處理一起性侵害案件時,以「這個女檢太冷血」為題,認為詆毀她名譽,求償三百萬元。士林地院審理認為,《蘋果》借用被害人因不知法律程序所表達不滿的情緒話語製作惡意聳動標題,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判《蘋果》及其總編輯馬維敏連帶賠償一百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蘋果日報》法務經理葉錫波昨晚表示,針對士林地院的判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蘋果》去年十一月二日以頭版大幅報導,指稱鄭嘉欣在大同分局員警請求指揮偵辦性侵案、採取對被害人有利的減述程序,及針對黃姓嫌犯強制採證時予以拒絕。被害人聽聞因檢察官趕下班才拒絕,因此痛罵鄭檢「太冷血」,《蘋果》便以「這個女檢太冷血」、「遭姦要求採證 竟然不受理」作為標題。


鄭嘉欣認為報導不實,表示當天因有查獲加害人,不符減述程序要件,指示警方優先處理人犯筆錄、聲請拘票;且員警完全沒提到有保全證據需要,也沒說黃嫌拒絕配合,她無從拒絕請求,認為標題惡意誇大,索賠三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蘋果》則向法院主張,標題是被害人陳述的事實經過,報導也是忠實反應事實與被害人感受,並非故意毀損名譽。但法院調查,鄭嘉欣當天指示員警以一般訊問程序調查,但被害人卻誤認採用減述程序才能對黃嫌採證,所以才會對鄭嘉欣拒絕減述程序而感到不滿。


法院認為,《蘋果》總編輯明知鄭嘉欣並非對被害人不理不睬,且採用減述程序與強制採證是兩回事,卻不惜借用被害人因不諳法律所說的情緒話語製作標題,形同將沒有根據的被害人感受直接當成該報導評論,顯然利用標題聳動,以吸引注意增加銷量。
=====================================
出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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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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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的專業要加強(雖然這兩個偶也看不懂) 尤其是醫療新聞!
c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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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91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文章 cyc »

顯然利用標題聳動,以吸引注意增加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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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踢到鐵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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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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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文章 wipten »

想起依據化 狗咬狗 一嘴毛 ...........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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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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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文章 cwhung »

檢察官的名譽,值100萬
資深知名醫師的名譽,值10萬
資淺醫師的名譽,值2萬
一般民眾的名譽,則值2萬7千元至20萬之間

.....................................................................................
網路上罵醫師笨蛋 判賠10萬元
【2009/03/13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蔡姓女子3年前到李相台診所接受靜脈曲張雷射手術後,不滿手術收費太貴、效果不佳,上網辱罵醫師是「笨蛋」、診所「超級爛」,板橋地院判決蔡女要賠10萬元,還得到網站上貼8次道歉啟事。

蔡女因為大腿靜脈曲張,95年間到北市李相台診所做雷射手術,術後認為效果不佳以及收費太高,在美容網站留言批評醫師是笨蛋等語,被診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蔡女賠錢外,因蔡女在網站罵了8次,因此也要她到網站貼8次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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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醫師「草莓族」 判賠2萬登報道歉
【2007年09月07日蘋果日報 】

【賴心瑩╱台北報導】婦人王寶惠兩年前因肩痛,到北市聯合醫院針灸,但她認為病情加重,衝到醫院痛罵診治她的醫師林在裕,還說林是「草莓族」。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草莓族」是指年輕沒經驗禁不起挫折的人,罵林是草莓族的確貶低其名譽,判婦人須賠兩萬元並登報道歉。

禍從口出
林在裕昨表示:「對方罵我草莓族,真的很欺負人啦!我查過『維基百科全書』,書上有對草莓族下定義,那些特質我都沒有,對方憑什麼說我是草莓族?」林說,判決結果和他求償內容差距頗大,但他不想再和對方糾纏。王寶惠則激動地說:「我根本沒罵他草莓族,隨便他要怎樣啦!我沒錢賠也不會登報道歉啦!」
專攻中醫針灸的林在裕醫師,今年已經三十六歲,擁有中國醫藥大學碩士學位,有多篇學術論文著作在各期刊發表,也常接受媒體訪問有關養生方面的問題。

醫療糾紛爆口角
前年六十六歲王婦因左肩痠痛到醫院求診,林幫她針灸數次後,王婦認為病情加重,當年三月二十二日,她沒掛號就跑到醫院找正在看診的林。林因忙碌沒聽見,婦人於是大聲說:「你若要如此做,我就把事情鬧大」、「你愛上報紙嗎?這樣才會出名」、「我就是說你愛上報紙才會出名」等語,接著她又告訴另名醫師說:「那個草莓族就是(他)那種型!」

屬於貶抑性詞彙
由於有許多病患在場,且王婦還到法院告他業務過失傷害,林也提出妨害公務、強制罪等告訴,並求償兩百萬元。
法院認定,「草莓族」指的是年輕、無經驗且禁不起挫折打擊的人,屬於貶抑性詞彙,且王婦指林愛上報紙出名,會讓別人以為林愛好虛名,判決王婦須賠償兩萬元精神損失,且須在《中國時報》頭版刊登一天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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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出!罵人沒LP 判賠20萬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0/05/18 )

一名男子在住家社區大會上,被一名女子指著鼻子大罵沒有LP,有錄音存證:「你沒有那個膽量,沒LP!沒LP!沒有用啦!你沒LP!沒LP!不是個男人!」被罵的男子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罵人的女子判賠20萬精神撫慰金,外加拘役50天。

「前夫說我是討客兄,說我是北港香爐!」高小姐不甘心老公公然怒罵,一狀告上法院,罵人的老公被判拘役30天。

另有案例顯示,罵人「瘋查某」判罰8萬1千元,罵人「心術不正」也吃官司,挨罰2萬7千元。其實只要在有第三人在場的場合,辱罵他人都會觸犯公然侮辱罪,如果以會議紀錄、電子郵件散布辱罵,更可能觸犯誹謗罪。提醒民眾想罵人時三思而後行。
..............................................................................................

所以哩
那位一天到晚把 "醫德" 奉為神主牌的醫界大老
不要再自以為高尚了

在法官的眼中
醫師的名譽,比路人甲的名譽還不值錢
最後由 cwhung 於 週五 9月 24, 2010 9:23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dr. monaludau
R2
R2
文章: 246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29, 2009 11:00 am
來自: changhua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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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文章 dr. monaludau »

fireda 寫: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更新日期:2010/09/22 02:55 蕭博文/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鄭嘉欣,不滿《蘋果日報》報導她處理一起性侵害案件時,以「這個女檢太冷血」為題,認為詆毀她名譽,求償三百萬元。士林地院審理認為,《蘋果》借用被害人因不知法律程序所表達不滿的情緒話語製作惡意聳動標題,不受言論自由保障,判《蘋果》及其總編輯馬維敏連帶賠償一百萬元並在四大報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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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法務經理葉錫波昨晚表示,針對士林地院的判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依法提起上訴。


《蘋果》去年十一月二日以頭版大幅報導,指稱鄭嘉欣在大同分局員警請求指揮偵辦性侵案、採取對被害人有利的減述程序,及針對黃姓嫌犯強制採證時予以拒絕。被害人聽聞因檢察官趕下班才拒絕,因此痛罵鄭檢「太冷血」,《蘋果》便以「這個女檢太冷血」、「遭姦要求採證 竟然不受理」作為標題。


鄭嘉欣認為報導不實,表示當天因有查獲加害人,不符減述程序要件,指示警方優先處理人犯筆錄、聲請拘票;且員警完全沒提到有保全證據需要,也沒說黃嫌拒絕配合,她無從拒絕請求,認為標題惡意誇大,索賠三百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蘋果》則向法院主張,標題是被害人陳述的事實經過,報導也是忠實反應事實與被害人感受,並非故意毀損名譽。但法院調查,鄭嘉欣當天指示員警以一般訊問程序調查,但被害人卻誤認採用減述程序才能對黃嫌採證,所以才會對鄭嘉欣拒絕減述程序而感到不滿。


法院認為,《蘋果》總編輯明知鄭嘉欣並非對被害人不理不睬,且採用減述程序與強制採證是兩回事,卻不惜借用被害人因不諳法律所說的情緒話語製作標題,形同將沒有根據的被害人感受直接當成該報導評論,顯然利用標題聳動,以吸引注意增加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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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中時電子報
Sid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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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24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16, 2006 7:52 am
來自: 台北市

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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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寫:檢察官的名譽,值100萬
資深知名醫師的名譽,值10萬
資淺醫師的名譽,值2萬
一般民眾的名譽,則值2萬7千元至20萬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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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罵醫師笨蛋 判賠10萬元
【2009/03/13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板橋報導】

蔡姓女子3年前到李相台診所接受靜脈曲張雷射手術後,不滿手術收費太貴、效果不佳,上網辱罵醫師是「笨蛋」、診所「超級爛」,板橋地院判決蔡女要賠10萬元,還得到網站上貼8次道歉啟事。

蔡女因為大腿靜脈曲張,95年間到北市李相台診所做雷射手術,術後認為效果不佳以及收費太高,在美容網站留言批評醫師是笨蛋等語,被診所告上法院;法院判決蔡女賠錢外,因蔡女在網站罵了8次,因此也要她到網站貼8次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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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醫師「草莓族」 判賠2萬登報道歉
【2007年09月07日蘋果日報 】

【賴心瑩╱台北報導】婦人王寶惠兩年前因肩痛,到北市聯合醫院針灸,但她認為病情加重,衝到醫院痛罵診治她的醫師林在裕,還說林是「草莓族」。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草莓族」是指年輕沒經驗禁不起挫折的人,罵林是草莓族的確貶低其名譽,判婦人須賠兩萬元並登報道歉。

禍從口出
林在裕昨表示:「對方罵我草莓族,真的很欺負人啦!我查過『維基百科全書』,書上有對草莓族下定義,那些特質我都沒有,對方憑什麼說我是草莓族?」林說,判決結果和他求償內容差距頗大,但他不想再和對方糾纏。王寶惠則激動地說:「我根本沒罵他草莓族,隨便他要怎樣啦!我沒錢賠也不會登報道歉啦!」
專攻中醫針灸的林在裕醫師,今年已經三十六歲,擁有中國醫藥大學碩士學位,有多篇學術論文著作在各期刊發表,也常接受媒體訪問有關養生方面的問題。

醫療糾紛爆口角
前年六十六歲王婦因左肩痠痛到醫院求診,林幫她針灸數次後,王婦認為病情加重,當年三月二十二日,她沒掛號就跑到醫院找正在看診的林。林因忙碌沒聽見,婦人於是大聲說:「你若要如此做,我就把事情鬧大」、「你愛上報紙嗎?這樣才會出名」、「我就是說你愛上報紙才會出名」等語,接著她又告訴另名醫師說:「那個草莓族就是(他)那種型!」

屬於貶抑性詞彙
由於有許多病患在場,且王婦還到法院告他業務過失傷害,林也提出妨害公務、強制罪等告訴,並求償兩百萬元。
法院認定,「草莓族」指的是年輕、無經驗且禁不起挫折打擊的人,屬於貶抑性詞彙,且王婦指林愛上報紙出名,會讓別人以為林愛好虛名,判決王婦須賠償兩萬元精神損失,且須在《中國時報》頭版刊登一天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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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從口出!罵人沒LP 判賠20萬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10/05/18 )

一名男子在住家社區大會上,被一名女子指著鼻子大罵沒有LP,有錄音存證:「你沒有那個膽量,沒LP!沒LP!沒有用啦!你沒LP!沒LP!不是個男人!」被罵的男子一氣之下告上法院,罵人的女子判賠20萬精神撫慰金,外加拘役50天。

「前夫說我是討客兄,說我是北港香爐!」高小姐不甘心老公公然怒罵,一狀告上法院,罵人的老公被判拘役30天。

另有案例顯示,罵人「瘋查某」判罰8萬1千元,罵人「心術不正」也吃官司,挨罰2萬7千元。其實只要在有第三人在場的場合,辱罵他人都會觸犯公然侮辱罪,如果以會議紀錄、電子郵件散布辱罵,更可能觸犯誹謗罪。提醒民眾想罵人時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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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哩
那位一天到晚把 "醫德" 奉為神主牌的醫界大老
不要再自以為高尚了

在法官的眼中
醫師的名譽,比路人甲的名譽還不值錢



名譽有價
倫理和道德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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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太「超過」了 標題:這個女檢太冷血 《蘋果》判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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