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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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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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來自: pluto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chichang »

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9.11 03:10 pm


法務部昨天舉辦公聽會討論性侵條文有無修法必要,兒福團體認為問題出在法官,不在法律;痛批法官要求被害人證明曾積極反抗,是最荒謬的司法現況,無視立法精神是要保護十四歲以下幼童,讓被害人在暗夜哭泣。

法院輕判女童遭性侵案引發外界怒火,最高法院雖然作出性侵七歲以下幼童將加重刑罰的決議,但不少人擔憂這項決議對被害人更不利,怎麼修都難以保護幼童。

法務部昨天召開公聽會,討論強制性交等刑法規定有無修法必要,邀集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表示意見。

[size=150]當初曾參與修法的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說,刑法強制性交罪修法,將條文從原本「不能抗拒」改為「有無違反意願」,是衡量被害人遭性侵可能不敢反抗,但後來法院在實務上卻扭曲立法原意,造成被害人應負舉證責任、舉證困難。


勵馨基金會也發言支持,當時把法律修改了,但法官仍以被害人有無抗拒作裁判基礎,是舊思維,將來即使再修法,法官觀念不變,只是對被害人二度傷害。

蔡碧玉更指出,法官審理幼童被性侵案,不能將沒有反對就視為同意;她擔憂最高法院的決議,對被害人更加不利,因為七歲到十四歲的幼童是否具有表達能力?如今因為最高法院的決議,反而有迫切修法補足漏洞的需要。

交大教授林志潔也認為,十四歲以下兒童沒有同意能力,法官不能在「有無意願」上面打轉,她舉例,曾看過一件外勞控訴遭雇主性侵案件,法官判決無罪理由提及外勞當時在刷牙,質疑女外勞為何未持牙刷反擊?

律師公會代表丁中原律師也指出,現行法條與人民期待有落差,但希望修法能一次對位,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法務部表示將彙整相關意見,下周二在刑法研修小組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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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聯合報】@ http://udn.com/

cch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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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01, 2009 10:48 pm

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cchic »

chichang 寫:
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9.11 03:10 pm


法務部昨天舉辦公聽會討論性侵條文有無修法必要,兒福團體認為問題出在法官,不在法律;痛批法官要求被害人證明曾積極反抗,是最荒謬的司法現況,無視立法精神是要保護十四歲以下幼童,讓被害人在暗夜哭泣。

法院輕判女童遭性侵案引發外界怒火,最高法院雖然作出性侵七歲以下幼童將加重刑罰的決議,但不少人擔憂這項決議對被害人更不利,怎麼修都難以保護幼童。

法務部昨天召開公聽會,討論強制性交等刑法規定有無修法必要,邀集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表示意見。

[size=150]當初曾參與修法的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說,刑法強制性交罪修法,將條文從原本「不能抗拒」改為「有無違反意願」,是衡量被害人遭性侵可能不敢反抗,但後來法院在實務上卻扭曲立法原意,造成被害人應負舉證責任、舉證困難。


勵馨基金會也發言支持,當時把法律修改了,但法官仍以被害人有無抗拒作裁判基礎,是舊思維,將來即使再修法,法官觀念不變,只是對被害人二度傷害。

蔡碧玉更指出,法官審理幼童被性侵案,不能將沒有反對就視為同意;她擔憂最高法院的決議,對被害人更加不利,因為七歲到十四歲的幼童是否具有表達能力?如今因為最高法院的決議,反而有迫切修法補足漏洞的需要。

交大教授林志潔也認為,十四歲以下兒童沒有同意能力,法官不能在「有無意願」上面打轉,她舉例,曾看過一件外勞控訴遭雇主性侵案件,法官判決無罪理由提及外勞當時在刷牙,質疑女外勞為何未持牙刷反擊?

律師公會代表丁中原律師也指出,現行法條與人民期待有落差,但希望修法能一次對位,不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法務部表示將彙整相關意見,下周二在刑法研修小組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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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1 聯合報】@ http://udn.com/



對啊,之前不是有聽到一個笑話,說一個年輕女法官審理一件性侵案,就問檢察官,為何沒把被害人證詞中的"逼我幫他吹簫"的證物"簫"呈上法庭 (爽) (爽) (爽)
uesu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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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9
註冊時間: 週六 5月 31, 2008 9:49 am

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uesugi »

(omg)
最後由 uesugi 於 週六 1月 18, 2014 5:45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brian1968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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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brian1968 »

(嘆息) (苦惱的煙狂) (茶)

一群念書念到社會長怎樣都不清楚的法匠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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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副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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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88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6, 2008 11:04 pm
來自: 斯巴達

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sucker »

輪姦的沒罪
(七狼性侵智障女 無罪判決掀眾怒)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cvjp.html


殺人的免責
(妄想型精神分裂 幻稱總統府下令 割喉奪命無罪 強制治療五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cvjr.html


救人的判刑
(得瘧疾救診致死 名醫判刑10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2c4d2.html


好爛的司法 (打小人)

連結至影片網頁

人生苦短 要督趁早 我督故我在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但盼風雨來,能留你在此』
『隱約雷鳴,陰霾天空,即使天無雨,我亦留此地』

我願化身石橋,受那五百年風吹,五百年日曬,五百年雨淋,只求她從橋上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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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 開心面對未來的每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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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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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空空空 »

我們的法律是保護壞人

欺侮好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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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_mark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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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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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dr_mark89 »

像這種離譜的判決

通常都是有不尋常價碼的

一般的判決都有一定的行情

只能怪那些人拿不出coco囉

法官也是要生活的啊

不然區區每個月那點錢怎麼可能買豪宅開名車還養這麼多女朋友

法院的法官收的多收的少而已 就看你有沒有門路

KMT不都說得很清楚了嗎 法院是他們家開的

沒說的是 開門的那把鑰匙 可是黃金打造的喔 (水草舞) (水草舞) (水草舞) (水草舞)
e4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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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e42166 »

uesugi 寫:要當場 幹 給法官看才算
而且要 幹 得好 有反抗動作 跟說 ""不要"" 不能有申吟聲
不然法官會認為 自己同意 被 幹

+1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本人金北目非醫師,發言純屬北七虛構不實言論,非論壇立場
e4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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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e42166 »

過去曾有女性菜鳥法官,審理一宗警方查獲妨害性自主罪中,有男嫌犯強迫受害女性「吹喇叭」口交,開庭竟然詢問警方「證物喇叭為何未併案移送?」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本人金北目非醫師,發言純屬北七虛構不實言論,非論壇立場
fa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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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falx »

dr_mark89 寫:像這種離譜的判決

通常都是有不尋常價碼的

一般的判決都有一定的行情

只能怪那些人拿不出coco囉

法官也是要生活的啊

不然區區每個月那點錢怎麼可能買豪宅開名車還養這麼多女朋友

法院的法官收的多收的少而已 就看你有沒有門路

KMT不都說得很清楚了嗎 法院是他們家開的

沒說的是 開門的那把鑰匙 可是黃金打造的喔 (水草舞) (水草舞) (水草舞) (水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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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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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聯合報】法官荒謬!被性侵還要舉證

文章 xku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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