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 課徵奢侈稅
更新日期:2010/09/10 03:32 記者呂雪彗、王信人/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王信人/台北報導】
為改善貧富差距,吳揆昨(9)日只要國會支持,社會有共識,不排除課徵富人稅;對損耗能源大的名車,或昂貴的商品,也不排除課徵奢侈稅。
吳揆就職滿週年,與媒體茶敘時,對於政府該如何改善貧富差距的問題,他表示,有些人主張資本利得稅,或某些商品課奢侈稅,若是民生必須品或庶民所需商品,應維持低費率與低稅賦,但若是明顯超過一般人標準很多,民眾皆曰可,「我從來沒排除」。
他舉例,若損耗能源到一定程度的名車,或花費社會資本很高、昂貴到不得了的商品,只要國會支持,社會取得一定共識,「我不排除」,凡是賦改會檢討提出,不違背中道的主張,他也會贊成。
富人稅可以分為所得、消費、財產3大類,在形成所得階段如果有課稅,較符合公平性,但我國沒有課資本利得稅,而依吳揆談話,奢侈稅較為可行。奢侈稅又可以分為消費稅和財產稅,前者為特種消費稅,後者可為豪宅稅。財政部委外研究的奢侈稅只限於特種消費稅,財產稅則由賦稅署自行研究。
根據奢侈稅的委外研究,有課徵奢侈稅的國家,多對私人飛機、遊艇、豪華車課稅,也有對鑽石、珠寶課徵。
財政部官員表示,課稅的目的,除了改善公平之外,也要考慮稅收效益,與稽徵成本,如果成本大於稅收,不如不課。鑽石、珠寶是高價奢侈品,但因為體積很小,很難稽查與認定,稽徵成本很高,故不適合列為課稅標的。比較可行的課稅對象為豪華車、飛機、遊艇,因為都有辦理登記,政府可以掌握。
現行車子已有課徵貨物稅,最高為2,000CC以上,稅率30%,再往上的3,000CC、5,000CC的豪華車,並沒有特別區分出來加重課徵。
國內某些知名企業家也擁有私人飛機,但多登記為外國籍,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的飛機返台登記時,在當時還是第1架。由於登記為國籍的私人飛機數不多,私人遊艇也不如外國流行,能徵收到的稅收恐怕很少。
富人的財產稅方面,各縣市中,只有北市研究課豪宅稅,實際上是提高其地段率。 中央政府在房子與土地方面,都沒有研究課奢侈稅。財政部曾研究要提高大坪數、高房屋平定現值的房屋稅率,但被政院打回來,不敢再提。
化整為零的進口
再把她組裝起來
政府也莫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