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Calcium
V1
V1
文章: 1948
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4, 2009 10:36 am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Calcium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813819.shtml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10.08.28 03:49 am

健保DRG制度上路半年,醫界批評,制度讓嚴重複雜病例成了「賠錢貨」,影響所及,將來醫院不肯投資設備,醫師不願開刀,台灣病患以後可能要到國外開刀。

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蔡鴻德說,實施DRG之後,婦幼科別很慘,尤其是小兒外科,成了醫院的「拖油瓶」。

他表示,婦科疾病常多重表現,有的子宮脫垂病患合併膀胱脫垂,或子宮肌瘤開刀卻發現也有卵巢肌瘤,醫師都應一併治療,但DRG只給付一種手術,醫學中心未來都得對這類複雜病例手術「半買半送」。

台北榮民總醫院小兒心臟外科主任翁仁崇也說,北榮收治的小兒心臟外科病例,較去年同期增加一成,很明顯是從其他醫院轉來的病患,「複雜病例變成醫療人球會愈來愈多。」

翁仁崇說,小兒心臟外科或小兒腦神經外科的病患,大多是先天又複雜,以前是論質計酬(case payment),醫師悉心照料,健保局也給相對回饋,但實施DRG之後卻「開一個,賠一個」。

成人心臟外科也一樣,翁仁崇舉例,醫師如果為病患進行心臟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常發現病患心臟瓣膜也得修補,過去是分兩種手術給付,但現在只給付一種手術費用。

翁仁崇說,因為複雜病例會賠錢,所以醫院不願投資設備,醫學生認為沒前途不想學習,惡性循環下去,病人以後只好到國外開刀。

醫學中心的醫管人士指出,DRG上路中小型醫院「賺飽飽」,挑選簡單好開的刀就能給付;嚴重複雜病例,只要跟病家說「沒能力處理」,病患多會趕快轉大醫院,即使對醫學中心加成給付仍不足支應。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也批評,國內實施DRG,可能會有「輕症就醫、重症不醫、提早出院、費用轉移」的情況。

醫管人士表示,健保局為了管控醫療費用支出,完全不顧臨床實際情形,學國外DRG制度,但國外是依醫院規模做個別的DRG,台灣卻是所有醫院吃「大鍋菜」,根本行不通。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637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auricle »

大家繼續當白老鼠任健保局亂搞吧 !
vsdog
V1
V1
文章: 1668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vsdog »

病人是人
DRG只管病
不考慮人體的複雜與個別差異
這種制度可謂不食人間煙火到極點
非專業領導專業就是會搞出這樣的飛機 (濕)
頭像
鳴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50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1, 2007 10:04 am
來自: 木葉忍者村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鳴人 »

當局一定會繼續玩
反正出事有醫生背黑鍋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頭像
polo
V3
V3
文章: 3002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25, 2006 11:42 am
來自: Sinying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polo »

將來醫院不肯投資設備,醫師不願開刀,台灣病患以後可能要到國外開刀。

多麼盼望這一天的來臨, 也是人民和健保覺醒的時候.
(GOODJOB)
頭像
polo
V3
V3
文章: 3002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25, 2006 11:42 am
來自: Sinying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polo »

上天如果不以烽火連天和洪荒地震來震撼世人, 人類就會忘記還有造物主天神的存在而繼續亂搞.
e42166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999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09, 2007 10:29 am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e42166 »

檢察官檢查不會 (賊)
醫改會醫病不會 (賊)
消基會救人不會 (賊)
全民繼續仇醫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天作孽,猶可違
羊作孽,不可活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石化) (石化) (石化)
本人金北目非醫師,發言純屬北七虛構不實言論,非論壇立場
頭像
鳴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50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1, 2007 10:04 am
來自: 木葉忍者村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鳴人 »

e42166 寫:檢察官檢查不會 (賊)
醫改會醫病不會 (賊)
消基會救人不會 (賊)
全民繼續仇醫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石化) (石化) (石化)

可憐的是....
總是先報到一般民眾身上,
這些在上位者通常不會有影響! (阿飄)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3450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image »

給付壓低 成本緩慢上升 賠償急速提高

醫療產業環境急速惡化 高層不聞不問 繼續自我感覺良好

四大科在這位署長手裡會有未來才怪呢
紅鷹
V1
V1
文章: 1775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19, 2007 11:29 pm
來自: 高雄
聯繫: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紅鷹 »

鳴人 寫:
e42166 寫:檢察官檢查不會 (賊)
醫改會醫病不會 (賊)
消基會救人不會 (賊)
全民繼續仇醫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石化) (石化) (石化)

可憐的是....
總是先報到一般民眾身上,
這些在上位者通常不會有影響! (阿飄)

牠有一億護身
隨時可以出國去找醫生
怕啥?
人生三樂事:美酒,老友,好音樂
brian1968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brian1968 »

紅鷹 寫:
鳴人 寫:
e42166 寫:檢察官檢查不會 (賊)
醫改會醫病不會 (賊)
消基會救人不會 (賊)
全民繼續仇醫吧!!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天作孽,猶可違
自作孽,不可活
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石化) (石化) (石化)

可憐的是....
總是先報到一般民眾身上,
這些在上位者通常不會有影響! (阿飄)

牠有一億護身
隨時可以出國去找醫生
怕啥?

原來是醬哦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怕怕) (怕怕) (怕怕)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yang0945
CR
CR
文章: 80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8, 2009 8:15 pm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yang0945 »

wait and see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施肇榮 »

polo 寫:
將來醫院不肯投資設備,醫師不願開刀,台灣病患以後可能要到國外開刀。

多麼盼望這一天的來臨, 也是人民和健保覺醒的時候.
(GOODJOB)


現在只是醫師不願意開刀

醫院經營者看到白花花的銀子拼命的搶

哪管你醫師的死活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imag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3450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image »

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ceciltcy
V2
V2
文章: 2231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13, 2006 3:50 pm
來自: 他鄉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ceciltcy »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圖檔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施肇榮 »

ceciltcy 寫: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依法落實轉診 !!!

不是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醫療法]

第 60 條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brian1968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brian1968 »

ceciltcy 寫: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1
除非這醫師得了強迫症
得了強迫症心地太好把刀開下企
如果被告,會不會因強迫症而沒事啊 (咦) (咦) (咦)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頭像
cat
V1
V1
文章: 1061
註冊時間: 週六 2月 23, 2008 7:41 pm
來自: 藍星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cat »

施肇榮 寫:
ceciltcy 寫: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依法落實轉診 !!!

不是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醫療法]

第 60 條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圖檔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施肇榮 »

brian1968 寫:
ceciltcy 寫: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1
除非這醫師得了強迫症
得了強迫症心地太好把刀開下企
如果被告,會不會因強迫症而沒事啊 (咦) (咦) (咦)


搞不好刑法方面可不罰或減輕

但醫師法不見得會放過你


中華民國刑法第 19 條 (責任能力-精神狀態)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醫師法第 8-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已領者,廢止之:
一、經廢止醫師證書。
二、經廢止醫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
三、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前項第三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法規定申請執業執照。
主管機關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為認定時,應委請相關專科醫師鑑定。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haowu15
Angel
Angel
文章: 1561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3, 2007 1:56 pm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haowu15 »

施肇榮 寫:
ceciltcy 寫:
image 寫:複雜病例淪醫療人球也不是這些人說得賠錢貨這麼簡化

應該跟被告比例高也有關係

一想到病情複雜,接了勞心勞力還得承擔百分之幾的被告比例 有幾個人不會手軟呢?

沒錯
呆丸的司法
撞人的沒什麼事
被撞的「沒醫好」→ 醫師有事
所以是為了保護自己、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不是為了沒賺頭
大家應該這麼想、這麼宣導
別中了陷阱!


依法落實轉診 !!!

不是把複雜病例往外推

[醫療法]

第 60 條
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先予適當之急救,並即依其人員及設備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第 73 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建議病人轉診。但危急病人應依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先予適當之急救,始可轉診。



應該要努力落實!
albarto1688
V1
V1
文章: 1751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04, 2006 5:55 pm
來自: Crazy Island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albarto1688 »

auricle 寫:大家繼續當白老鼠任健保局亂搞吧 !

+11 (樂奔)
xkuk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15465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10, 2024 2:04 pm

Re: 複雜病例賠錢貨 恐淪醫療人球

文章 xkuk »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