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eddile
CR
CR
文章: 628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9, 2007 4:08 am
來自: taiwan,taipei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eddile »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12.31 12:00 pm
醫師詐保案延燒 楊志良:10醫院4人涉案 / 陳正興
醫師為假病患真開刀詐領保險金,三名醫師遭廢照,衛生署昨天表示,尚有四名涉嫌醫師在偵查中,已行文健保局,讓這些醫師無法看健保門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審查「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立委質詢焦點集中在詐騙案。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涉案醫師把檢體兵分兩路,把癌細胞組織檢體混入涉案病患正常組織,目前沒有發現罹癌患者受影響,也未發現有病理檢驗單位配合。
【2009/12/31 聯合報】@ http://udn.com/
gucci37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476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gucci37 »

eddile 寫: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12.31 12:00 pm
醫師詐保案延燒 楊志良:10醫院4人涉案 / 陳正興
醫師為假病患真開刀詐領保險金,三名醫師遭廢照,衛生署昨天表示,尚有四名涉嫌醫師在偵查中,已行文健保局,讓這些醫師無法看健保門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審查「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立委質詢焦點集中在詐騙案。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涉案醫師把檢體兵分兩路,把癌細胞組織檢體混入涉案病患正常組織,目前沒有發現罹癌患者受影響,也未發現有病理檢驗單位配合。
【2009/12/31 聯合報】@ http://udn.com/


由此可見整個處分有失周延。

如醫師確有涉案,則認罪者應視為有悔悟之心,

但衛生署卻已施以撤照之最嚴厲處罰,

而不認罪者至偵查結束前則仍可看診,

顯有失輕重,非鼓勵自新之道。

而且看了那麼久的相關報導,

怎麼都沒有看到涉案醫師究竟收取多少好處?

很好奇。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頭像
chichang
V3
V3
文章: 3044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來自: pluto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chichang »

還有:
尚有四名涉嫌醫師在偵查中,已行文健保局,讓這些醫師無法看健保門診

怎麼是行文健保局禁看健保門診?看自費門診就不會詐保險公司嗎?
偵查中就行文健保局,不就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精神嗎?
醫師懲戒法可不是這樣子搞的。
健保法規也沒這一條。

這位署長是在立官威吧?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施肇榮 »

gucci37 寫:
eddile 寫: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劉惠敏/台北報導】 2009.12.31 12:00 pm
醫師詐保案延燒 楊志良:10醫院4人涉案 / 陳正興
醫師為假病患真開刀詐領保險金,三名醫師遭廢照,衛生署昨天表示,尚有四名涉嫌醫師在偵查中,已行文健保局,讓這些醫師無法看健保門診。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審查「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草案,立委質詢焦點集中在詐騙案。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涉案醫師把檢體兵分兩路,把癌細胞組織檢體混入涉案病患正常組織,目前沒有發現罹癌患者受影響,也未發現有病理檢驗單位配合。
【2009/12/31 聯合報】@ http://udn.com/


由此可見整個處分有失周延。
如醫師確有涉案,則認罪者應視為有悔悟之心,
但衛生署卻已施以撤照之最嚴厲處罰,
而不認罪者至偵查結束前則仍可看診,
顯有失輕重,非鼓勵自新之道。
而且看了那麼久的相關報導,
怎麼都沒有看到涉案醫師究竟收取多少好處?
很好奇。


不要說你有質疑,
我也有同樣的看法。

並不是說犯錯不要懲罰,
而是犯錯後,有自省,
要不要給更新的機會。


[ 刑罰之酌量 ]
中華民國刑法第 57 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Boogy
V1
V1
文章: 1131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6, 2008 9:02 pm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Boogy »

萬一是, 烏龍一件!

請問衛生署,健保局, 要如何補償受冤屈的醫師 ?

(咦)
ken87642011
R4
R4
文章: 488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25, 2007 9:45 pm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ken87642011 »

Boogy 寫:萬一是, 烏龍一件!

請問衛生署,健保局, 要如何補償受冤屈的醫師 ?

(咦)

我想在醫師明知病患沒癌症(難道要拗誤診?),卻幫她們開刀切東切西,還開化療處方的這種狀況下...或者要拗醫師"手誤",不小心幫病患檢體掉包?...這狀況是烏龍的可能很低吧.除非在警局內被屈打成招.

至於處罰是否過重...我覺得台灣醫師這麼多,讓這三位大醫師回家好好休息應該不至於影響國內病患的就醫權利吧.雖然贊成重罰,不過我認為應該等判決確定有罪之後再撤照.
xkuk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16554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10, 2024 2:04 pm

Re: 醫師敗類 還有4人在查

文章 xkuk »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