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厲害!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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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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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X-MAN 寫:
kathy 心情超好

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醫界有人辦到了

還是自己同學...


你們都是我的偶像.


X大 不要客氣了

大家一起為台灣醫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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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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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yoyo »

灰熊厲害!!! (GOODJOB)
fir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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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fireda »

kathy 寫:
TC 寫:律師, 法官都不用限制學歷或實習資格嗎? 書讀一讀就能考?


當然要

不過目前除了法學學歷之外

只要有大學學歷 加 足夠的法律學分也可以報考

=======================================================
如果沒有法學學歷和法律學分
又不想上學去讀研究所
等到騜承認大陸學歷後
再去買張大陸的法律系學歷
真的就是在家書讀一讀就可以考了

反正騜政府對大陸假學歷一向沒轍
fa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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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falx »

T大ENT是講倫理的

強如吳學長

還是下去雲林一年

才回任台大的VS
newci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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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newcivic »

原來在台下吃泡麵,啃雞腿的台大學生這麼強

如果專心聽課的話.......

反正洪女士還是有話說 (舉紅牌)
sa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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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7, 2008 11:36 pm

Re: 有夠厲害!

文章 santo »

台灣醫學生

一邊批評中特生沒讀中醫學系卻去考特考當中醫師的事情
一邊自己卻參加律師/司法官特考(當然根本也沒有去讀4年的法學院)

真是右手念經 ~左手摸乳的最佳典範阿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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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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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joelin »

(偽可愛)
怎與夏虫語冰 .............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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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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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o 寫:台灣醫學生

一邊批評中特生沒讀中醫學系卻去考特考當中醫師的事情
一邊自己卻參加律師/司法官特考(當然根本也沒有去讀4年的法學院)

真是右手念經 ~左手摸乳的最佳典範阿 (GOODJOB)

人家所有其他法官修的相關學分都修了...

忘了告訴您
是在台灣的大學修的(偶猜是母校台大吧?),不是花五百萬去從不當人的波蘭修的ㄟ

再告訴您
很多醫學系轉念法學的成績在班上都名列前矛
要不要查查這位醫師在和法學系同學上課時成績好不好再來說話?

還有
法律系不全為法官培育而設
法學院名額也從未為法官名額而做控管,也就是幾乎沒有前門控管
和醫師培育完全不同
如果~~
今天法律系的招生是和法官檢察官任用結合起來
比如,教育部預估六年後全台法官檢察官需求是30名
那麼今天全台法律系新生教育部只核准招收40名,不是像現在上千名...
那大概最低錄取也要74,75級分,而不是今天的60級分....
這樣的招收過程,才能和今天醫師養成過程類比,請您以後搞清楚再發言好嗎........
圖檔政府可以一直印鈔票,卻不能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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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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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第 3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
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
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
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
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
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http://training.dpd.ntu.edu.tw/ntu/class.html

無論是純粹對法學有興趣,或欲報考法律研究所及參加國家考試者,本班程都能讓您獲益匪淺。

完成必修課程18學分且成績合格者,由本部核發「推廣教育證明書」及「學分成績證明」。


大學學歷 加上 一年半拿到足夠的學分證明
這是目前非法律系畢業生要走這條路最快的方法
只有考過國家考試的人才知道 這種考試的困難之處
非法律系出身 能考得比法律系畢業的人還好
我相信 絕大多數法律人
不爽規不爽(怎麼會有人有天縱英才至此 真是討厭的感覺!
那我們努力好幾年才考上的算什麼 (無盡漩渦) )
也不得不肯定他的實力


完全狀況外的人 在這邊齜牙裂嘴
只讓人覺的可悲又可笑

另外 依我國的規定
律師 司法官 檢察官 都是通國執照之後才接受正式訓練和實習

(以前還有檢定考
我醫學系學生學生時代考了四年 剛好從大三考到實習
後面三年都卡在訴訟法 多年以後才知道
訴訟法只靠自修 沒有修課 或 補習 要通過考試並不容益
每一科都要六十分 才算及格 已經及格的分數只能保留三年
單以題目而言 檢定考題目的難度 並不比國家考試 簡單多少
但是要六十分才及格 國家考試 那些專業科目 能拿六十分算得上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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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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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第 4 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
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 5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二科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二、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五科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四、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五、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本考試第一試試題題型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試題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應附發法律條文。

第 6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之總分為六百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占三百分:憲法四十分、行政法七十分、刑法七十分、刑事訴訟法五十分、國際公法二十分、國際私法二十分、法律倫理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綜合法學(二)占三百分:民法一百分、民事訴訟法六十分、公司法三十分、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二十分、法學英文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一千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占三百分,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四、商事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五、國文占一百分(作文六十分、公文二十分、測驗二十分),考試時間 二小時。


能通過這種考試 取得高分的 不管什麼出身背景
不會有僥倖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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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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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台灣醫師國考採用OSCE

http://enews2.kmu.edu.tw/index.php/Enew ... E%E6%B3%81

台灣醫師國考一旦採用OSCE
而且嚴格執行 不能人情關說放水
以考試引導教學的角度來看
會是國內醫師養成教育訓練的重大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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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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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http://www.epochtimes.com/b5/9/10/7/n2680576.htm
台醫師國考 加考臨床技能

選部長楊朝祥指出,醫師國考過去一直都只有紙筆測驗,為增加醫師考試多元測驗,提升醫師國考的品質與鑑別度,已與國內醫學教育機構研商,未來醫師國考將由現行的二階段調整為三階段,增加國外已採行的客觀結構式臨床技能考試(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 OSCE ),以確保醫師執業品質,預計民國一百零一年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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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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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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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金城武 »

kathy 寫:
第 4 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
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 5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二科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二、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五科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四、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五、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本考試第一試試題題型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試題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應附發法律條文。

第 6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之總分為六百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占三百分:憲法四十分、行政法七十分、刑法七十分、刑事訴訟法五十分、國際公法二十分、國際私法二十分、法律倫理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綜合法學(二)占三百分:民法一百分、民事訴訟法六十分、公司法三十分、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二十分、法學英文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一千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占三百分,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四、商事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五、國文占一百分(作文六十分、公文二十分、測驗二十分),考試時間 二小時。


能通過這種考試 取得高分的 不管什麼出身背景
不會有僥倖通過的


讓台灣年輕醫師花個四年準備

應該會讓法律系同學嚇倒吧

未來只要醫師前途黯淡

這一條路是很多年輕醫師的必經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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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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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kathy »

金城武 寫:
讓台灣年輕醫師花個四年準備

應該會讓法律系同學嚇倒吧

未來只要醫師前途黯淡

這一條路是很多年輕醫師的必經路程


拜台灣詭異的環境和制度之賜
未來台灣 同時具有醫學和法律兩種背景的人
比例之高 可能會是世界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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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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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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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集合住宅

Re: 有夠厲害!

文章 image »

kathy 寫:
金城武 寫:
讓台灣年輕醫師花個四年準備

應該會讓法律系同學嚇倒吧

未來只要醫師前途黯淡

這一條路是很多年輕醫師的必經路程


拜台灣詭異的環境和制度之賜
未來台灣 同時具有醫學和法律兩種背景的人
比例之高 可能會是世界之冠

也要看組成份子
比如700位波波
偶敢打賭
回台後給2年,3年,5年.....甚至10年也好
一個法官,檢察官,甚至比較容易的律師(這部分偶認識的就好幾個...)也考不上的.....
圖檔政府可以一直印鈔票,卻不能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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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r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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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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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夠厲害!

文章 alira123 »

santo 寫:

真是 右手念經 ~左手摸乳的最佳典範阿 (GOODJOB)



您真厲害 ㄍㄡ語都會說錯(嘲笑)
法官子肇逃關說案 北檢:自由心證無違法

士大夫之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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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a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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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5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13, 2008 10:45 am
來自: 台中

Re: 有夠厲害!

文章 oliva317 »

法律系不全為法官培育而設
法學院名額也從未為法官名額而做控管,也就是幾乎沒有前門控管
和醫師培育完全不同
如果~~
今天法律系的招生是和法官檢察官任用結合起來
比如,教育部預估六年後全台法官檢察官需求是30名
那麼今天全台法律系新生教育部只核准招收40名,不是像現在上千名...
那大概最低錄取也要74,75級分,而不是今天的60級分....
這樣的招收過程,才能和今天醫師養成過程類比,請您以後搞清楚再發言好嗎........

說得好,有邏輯 (GOODJOB)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s
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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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5
註冊時間: 週五 10月 27, 2006 7:02 pm

Re: 有夠厲害!

文章 wei »

夏蟲不可語冰 + 1......
並非人民守法就是法治
政府遵守法律原則 不輕易侵害人民權益 才是法治國
5566
Intern
Intern
文章: 20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11, 2008 8:41 pm

Re: 有夠厲害!

文章 5566 »

santo 寫:台灣醫學生

一邊批評中特生沒讀中醫學系卻去考特考當中醫師的事情
一邊自己卻參加律師/司法官特考(當然根本也沒有去讀4年的法學院)

真是右手念經 ~左手摸乳的最佳典範阿 (GOODJOB)


這位山多大:

我想你乾脆去檢舉他高二跳級台大醫, 高三那年的三民主義和軍訓課時數不夠, 不夠資格考台大醫科, 醫師資格無效算了

啐! 有本事您本人, 還是請個波蘭神醫來考考看
snorkel
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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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97
註冊時間: 週三 12月 27, 2006 3:28 pm
來自: Taiwan Chinatown

Re: 有夠厲害!

文章 snorkel »

又有一個這樣的學長 or 同學 or 學弟出現了. 個人考上台大醫學系是重考才上的(或是說摸上的), 所以當看到同班一些應屆甚至是跳級學長 or 同學 or 學弟的學業表現時, 只有一個感想:
那不是人!! (omg) 我一輩子也, 唉.... (阿飄)
gen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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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67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11, 2007 4:26 am

Re: 有夠厲害!

文章 genome »

snorkel 寫:...... 只有一個感想:
那不是人!! (omg) 我一輩子也, 唉.... (阿飄)

+1
那種感覺特別強烈 特別是當大家的微積分要靠開庚號乘以10 才勉強及格
可是奧運獎牌們卻考滿分!!
(omg) (阿飄)
albarto1688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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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51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04, 2006 5:55 pm
來自: Crazy Island

Re: 有夠厲害!

文章 albarto1688 »

天才
做醫生律師之流
太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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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_drlin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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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0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18, 2007 12:28 am
來自: Hsinchu

Re: 有夠厲害!

文章 vincent_drlin »

newcivic 寫:原來在台下吃泡麵,啃雞腿的台大學生這麼強

如果專心聽課的話.......

反正洪女士還是有話說 (舉紅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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