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AN 寫:對於M大PO文針對我個人批判為主已經討教過,因為M大心證已成所以沒有繼續探討必要.
哇啦 ... 這種指控小弟還真是承當不起 ...
結果從頭到尾,小弟一再提起:
波蘭國際醫學生只要有良好的訓練,一樣能成為稱職的醫師 ... 直接被忽略掉 ...
至今 X-MAN 前輩對於波蘭醫學生的發文給小弟的結論,在此稍微整理一下 ... 有錯請指正
1. 波蘭國際醫學生只要有良好的訓練,一樣能成為稱職的醫師
2. 不必要有學歷本位的觀點,良好的住院醫師訓練更為重要
3. 使用嚴苛標準要求波蘭國際醫學生的當下,要審慎民眾使用此嚴格標準來檢視醫療行為
對於以上三點,私以為 ... 目前大家 (包含醫學生) 要求的只是:請波蘭國際醫學生證明自己的學力
不低於國內平均標準
對於教育部及衛生署無法審核的國外學歷,希望找一個評核的方式,杜悠悠之眾口並達成社會正義原則
私以為 ... 這些要求,並不違背以上三點結論 ... 感覺上,這也是目前版面上大多數發文的共識 ... 有錯還請指正
X-MAN 寫:至於H大對於M大中為文想法我認為有進一步說明以免加深誤解.
我說的針對shouldice 經驗對於波蘭學生看法是否會想法不同?
這是問句,不是結論 ... 因為我認為當時聯考失敗或是在波蘭未受合符我們認定標準的醫學生在未來給予完整制度化住院醫師訓練,這些學生仍然可以有所成就,然而這些觀點不為多數反對者認同,如今SHOULDICE以反傳統方式表現優異,對於反對者對於這種現存例子是否仍堅持原意還是會給予不同考量?
目前多數人對於「給予完整制度化住院醫師訓練,這些學生仍然可以有所成就」並沒有任何意見 ... 只不知 X-MAN 前輩為何一直秉持「這些觀點不為多數反對者認同」的觀點 ... 根據目前修法的方向,以下要把已在執業的國際畢業生與國際醫學生分開探討
就法論法 ... 對於已經回國執業的國際醫學生,根據醫師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若無持有修業國的實習證明,確有疑慮 ... 然目前質疑的是「政府相關人員是否執行上有疏漏」,並非質疑其行醫的正當性 ... 若依此主張信賴保護原則,當有其正當性
至於波蘭國際醫學生則非如此 ... 目前修法也僅止於「學力鑑定」以及「補足實習課程」... 世界各國無不有保護國內學子,審核國外學歷的措施 ... 通過適當評核機制,並沒有任何聲音反對持有國際學歷者在台灣行醫
若以此指責國內人員「歧視波蘭學歷」豈不太過
即便 ... 眾人皆醉 X-MAN 前輩獨醒 ... 還得煩請把「不為多數反對者認同」的觀點解釋清楚 ...
X-MAN 寫:至於見獵心喜,有什麼可喜我無法得知還望M大指教?
前文已經提到:小弟相信 X-MAN 前輩確有讀過該章節,才據以發言 ... 前文也已經解釋小弟對作者論點的看法
仔細看就可以知道:休待斯醫院並不是以反傳統的方法成為修補疝氣的精密工廠 ... 他們可是
像企業一樣追求品質方有此成果
單純只要求「熟極而流的醫匠」... 那乾脆取消醫學訓練,通通改為機器豈非更能減少人為疏失 ... 是故,作者提到:希望醫療走向專精,就像企業一樣追求品質 ... 「系統問題」「持續性品質改善方案」「流程再造」,這些用在企業結構或許可以,但人太複雜了,難以一概而論
或許惜字如金算是 X-MAN 前輩的發文方式,然而這是網路討論區 ... 無法說清楚講明白,自然任人猜想了
是以小弟提出 ... 單看最初被引用的一段有關休待斯醫院的文章,要如何聯想到波蘭國際醫學生 ??? ... X-MAN 前輩沒有任何解釋
假設 X-MAN 前輩沒有看過該作者的全文 ... 那小弟在上文解釋過:休待斯醫院是精益求精,過分專精之下的產物 ... 只要求精密度而忽略了「人」的個體,乾脆淘汰所有醫療人員改以機器豈不更好 ... 這並非作者之意
再假設 X-MAN 前輩看過作者原文,對於該段文章卻斷章取義 ... 在沒有其他文字的狀況下,自然任憑假設
是否見獵心喜 ... 是否選擇性只責難贊成修法的一方 ... 是否有其他許許多多的無奈 ... 是否有其他正正當當的理由 ... 不說出來,沒人知道
是故,前次發文小弟提到:簡短的言論,只令人突兀 ... 沒有絲毫解釋就強行帶入,更無法引起任何共鳴 ... 即便論點有理,方法卻是錯誤 ... 如此尋求大眾的認同,無異緣木求魚
與其書空咄咄「觀點不為多數反對者認同」,不如說清楚講明白更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