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 新藥需自付差價
* 2010-05-23
* 工商時報
* 【記者薛孟傑/台北報導】
貧富差距拉大下,新政策無疑是逼經濟能力差的病患使用較差的藥品。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貧富差距拉大下,新政策無疑是逼經濟能力差的病患使用較差的藥品。 圖/本報資料照片
依照二代健保目前規劃,未來上路後,民眾就診時負擔的醫藥費可能更多,原因在於政院版二代健保法,增訂藥品差額負擔法源,將針對同性質、同功能藥品、訂定統一支付價格,民眾看病拿藥、自負差價機率將大增。
健保監督聯盟針對該規劃強烈反彈,反對衛生署將解決藥價黑洞的代價,轉嫁到病患身上。督保盟強調,除非二代健保增訂「相同品質藥品才適用統一定價」,否則將號召民眾杯葛到底。
攸關民眾荷包負擔及健保制度存續的二代健保法,歷經立院衛環委員會連續3周「快馬加鞭」審查後,上週以表決方式完成初審,送朝野協商。儘管國民黨團宣稱,朝野歧見難解決,須交由朝野協商,但民進黨及民間健保監督團體強烈質疑,朝野協商恐流於黑箱作業,民眾權益更難確保。
民間團體的憂慮未必沒道理,因初審通過的健保法草案中,仍有26條條文被保留,內容約可分4大類,包括「政府、僱主及民眾負擔比例」,「健保據以計費的所得內涵」,「藥價差如何處理」,「健保收據、財報透明化」,無一不牽動民眾荷包大小及健保存續。
以「健保藥價差額負擔」為例,攸關民眾未來用藥是否要付更多錢,民間監督團體與衛生署看法歧異就很大。
督保盟說明,一代健保在無法源下,實施部分藥品差額負擔,例如心臟病,健保僅給付傳統支架,民眾若使用效果較佳的塗藥支架,就必須多負擔數萬元差額,已經對經濟弱勢者不公平。
衛生署如今將差額負擔列入二代健保法,未來民眾若使用較新、效果較佳的專利藥,勢必要負擔差額,否則就要退而求其次,使用過專利期、效果接近的學名藥。
都保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衛署宣稱此舉可讓「付得起」的民眾少付點錢,並得以使用效果較好藥品,但在貧富差距快速拉大下,無異逼經濟差的病患使用較差的藥品。衛生署雖一再保證「藥品品質相同」,但卻無法提出類似歐盟的原料執照、藥品履歷、療效保證等數據,長期忽略藥品監督下,民眾處於「資訊不對稱」弱勢,僅能相信官員口頭保證。
原料執照、藥品履歷、療效保證等數據
好厲害, 滕小姐怎麼知道那麼多藥業的名詞? 有藥廠代言人的影子
加上之前說要減少藥價差, 醫院買藥殺價不可超過15%的言論, 是不是很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