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AN 寫:kathy 心情超好
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醫界有人辦到了
還是自己同學...
你們都是我的偶像.
X大 不要客氣了
大家一起為台灣醫界努力吧
版主: 版主021
santo 寫:台灣醫學生
一邊批評中特生沒讀中醫學系卻去考特考當中醫師的事情
一邊自己卻參加律師/司法官特考(當然根本也沒有去讀4年的法學院)
真是右手念經 ~左手摸乳的最佳典範阿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
第 3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
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
立學院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
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
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
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者。
三、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http://training.dpd.ntu.edu.tw/ntu/class.html
無論是純粹對法學有興趣,或欲報考法律研究所及參加國家考試者,本班程都能讓您獲益匪淺。
完成必修課程18學分且成績合格者,由本部核發「推廣教育證明書」及「學分成績證明」。
第 4 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
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 5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二科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二、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五科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四、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五、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本考試第一試試題題型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試題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應附發法律條文。
第 6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之總分為六百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占三百分:憲法四十分、行政法七十分、刑法七十分、刑事訴訟法五十分、國際公法二十分、國際私法二十分、法律倫理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綜合法學(二)占三百分:民法一百分、民事訴訟法六十分、公司法三十分、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二十分、法學英文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一千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占三百分,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四、商事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五、國文占一百分(作文六十分、公文二十分、測驗二十分),考試時間 二小時。
台醫師國考 加考臨床技能
選部長楊朝祥指出,醫師國考過去一直都只有紙筆測驗,為增加醫師考試多元測驗,提升醫師國考的品質與鑑別度,已與國內醫學教育機構研商,未來醫師國考將由現行的二階段調整為三階段,增加國外已採行的客觀結構式臨床技能考試(Objective Structured Clinical Examination , OSCE ),以確保醫師執業品質,預計民國一百零一年正式上路。
kathy 寫:第 4 條 本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試為口試。第一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二試;第二試未錄取者,不得應第三試。
第一試及第二試錄取資格均不予保留。
第 5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二科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法律倫理。
二、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法學英文。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五科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四、商事法(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
五、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本考試第一試試題題型採測驗式試題,第二試試題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應附發法律條文。
第 6 條 本考試第一試應試科目之總分為六百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綜合法學(一)占三百分:憲法四十分、行政法七十分、刑法七十分、刑事訴訟法五十分、國際公法二十分、國際私法二十分、法律倫理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綜合法學(二)占三百分:民法一百分、民事訴訟法六十分、公司法三十分、保險法、票據法、海商法、證券交易法各二十分、法學英文三十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本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總分為一千分,依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分配考試時間如下:
一、憲法與行政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二、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占三百分,考試時間四小時。
三、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四、商事法占二百分,考試時間三小時。
五、國文占一百分(作文六十分、公文二十分、測驗二十分),考試時間 二小時。
能通過這種考試 取得高分的 不管什麼出身背景
不會有僥倖通過的
newcivic 寫:原來在台下吃泡麵,啃雞腿的台大學生這麼強
如果專心聽課的話.......
反正洪女士還是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