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短褲校禁 性平會:違性平精神
更新日期:2008/10/15 04:09
〔記者劉力仁、陳璟民/台北報導〕北一女禁止學生穿著運動短褲進出校門引起爭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此事,建議學校尊重多元選擇,去除刻板印象,學校也不得以此制服選擇為由而處罰學生。
教育部訓委會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目的是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學校如果以性別做為服裝儀容判別標準,強制女學生穿著裙裝,隱含性別刻板印象及性別偏見,有違尊重多元、消除性別歧視及偏見的立法精神。
另依教師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輔導或管教學生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決定。訓委會希望學校規範學生服裝儀容時,應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除依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外,更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精神,尊重學生個別選擇,學校也不得以學生對服裝儀容個別選擇為理由,而加以處罰。
北一女中校長周韞維昨以未收到教育部公文為由,不作回應與評論。
違性平精神??
那建中學生也可以穿裙子上學囉?
兩性平等精神不應該在那麼小的地方著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