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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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S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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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A-HSIEN »

更新日期:2008/07/03 09:39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周佳慶在高雄六合夜市涉嫌對逛街女子伸出魔爪襲胸2秒,還嫌對方長得醜,不像林志玲,不可能摸她,法官認為周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判決徒刑8月確定,每一秒的代價為4個月人身自由。


此外,高雄地檢署偵辦期間,周又在偵查庭走廊外涉嫌恫嚇證人,揚言讓對方死得很難看,另被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5日凌晨2點多,被害人與胞弟和黃姓友人在高雄市六合夜市逛街,突遭周佳慶以右手襲胸,黃等人追上攔阻質問時,周竟說「這個女的長得很醜,摸一下又不會死,不然你們要怎麼樣?」甚至拉起上衣,露出胸部刺青,不久警方抵達現場,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


6月27日下午,承辦檢察官開庭調查,周在偵查庭走廊外,對黃姓證人和被害人胞弟說:「如果你們進去當證人的話,會讓你們死得很難看,會叫兄弟來大門堵你們」等語,另涉嫌恐嚇罪。


不過,周否認涉及性騷擾及恐嚇犯行,並說,因他指責黃等3人占用路面行走,而遭對方懷恨在心提告。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被害人在地檢署應訊時說,被告觸摸其胸部約2秒,乳頭有被捏住的感覺,後來院方開庭則說,自被告壓上來摸胸部,到離開身體的過程,應該超過5秒,並因情緒激動當庭落淚,所言應可採。


並查,被告警訊時陳述,請法官大人看看被害人,像不像林志玲的臉,如果遇到會不會發生像這種事情等語,造成被害人心靈二度受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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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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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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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sjchen »

(omg) (omg) (omg) (omg) (omg) (omg)

被侵犯還要被罵...........................沒天良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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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S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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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A-HSIEN »

麵吃完才說難吃 退錢
這種人 欠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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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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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2
文章: 243
註冊時間: 週日 1月 21, 2007 10:25 pm

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1001 »

偶覺得偶好像天天被x鴇這麼做,可素,為什麼它沒被重判? (不要啊)
siu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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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
註冊時間: 週三 6月 04, 2008 10:23 pm

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siudo »

應該要給這種人剁手腳,鞭他個幾鞭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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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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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50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9, 2008 9:45 am
來自: 中壢平鎮

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sjchen »

1001 寫:偶覺得偶好像天天被x鴇這麼做,可素,為什麼它沒被重判? (不要啊)


我也很想ㄚ (眼汪汪)
昂首千丘遠,嘯傲風間;
堪尋敵手共論劍,高處不勝寒 !!!
WINDOW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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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WINDOW »

嫌犯應該會後悔為什麼他不是在彰化犯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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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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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35
註冊時間: 週六 11月 11, 2006 2:45 am

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taipeior »

WINDOW 寫:嫌犯應該會後悔為什麼他不是在彰化犯案呢?


然怪健保總局設在彰化。 (樂奔)
xk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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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度傷害! 襲胸還嫌醜 重判

文章 xku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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