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起 中國對地溝油業者可判死刑
http://news.big5.enorth.com.cn/system/2 ... 8404.shtml
記者昨天從公安部獲悉,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布通知,對生產、銷售“地溝油”的7種情況明確了定罪量刑標准,根據通知,涉及“地溝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溝油”犯罪判緩刑的,須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生產、銷售食品等。
明確7種違法行為
三部門此次出臺的通知,首次明確了“地溝油”違法行為的7種情況以及定罪量刑標准(見右表),是一部有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文件。
根據通知,7種情況包括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的“食用油”而進行銷售等。涉及到生產者、銷售者、為“地溝油”犯罪提供貸款或經營場所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以及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
罪大惡極應判死刑
通知明確要求,在對“地溝油”犯罪定罪量刑時,要充分考慮到犯罪數額、犯罪分子主觀惡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為的危害性、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破壞程度、惡劣影響等。對於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團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節,以及犯罪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犯罪分子須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通知明確指出,對在同一條生產銷售鏈上的犯罪分子,要在法定刑幅度內體現嚴懲源頭犯罪的精神,確保生產環節與銷售環節量刑的整體平衡。對於明知是“地溝油”而非法銷售的公司、企業,要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必須適用緩刑的,一般要同時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期內從事與食品生產、銷售等有關的活動。
2012年起 中國對地溝油業者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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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2年起 中國對地溝油業者可判死刑
台灣只會有"官員"跟"學者"出來護航緩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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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2012年起 中國對地溝油業者可判死刑
利委表示 : 為方便產-學-商-官-民代互相勾結 ,不可能立那麼重的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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