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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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2012-10-26
◎陳南州(阿美中會鳳信教會牧師)
有關台灣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討論,我曾發表〈死刑作為處罰罪犯之一種刑罰的本土神學省思〉的論文(收錄於陳文珊主編《基督宗教死刑議題研究》,永望文化,2001),經過10年多的時間,很遺憾,台灣社會對於死刑的討論,似乎還是老樣子。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出於對上帝之愛和耶穌基督之救恩的信仰。我從3個提問來論述我的觀點。
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相稱嗎?
死刑作為處罰罪犯的一種刑罰,確實記載於希伯來聖經。可是,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教導卻已經超越了「報復」的思想與精神。耶穌基督福音的本質是憐憫、愛,與恩典,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展現的作為就是赦免的愛,就是給予人機會,好讓人能跟他建立合宜、正確的關係,也跟鄰人有新關係。耶穌基督教導人不要思想報復,而是要愛仇敵,為迫害我們的人禱告。耶穌基督要我們一再地饒恕,因為上主已經饒恕我們。他自己也是如此對待那因行姦淫被抓而被帶到他面前的女人,並在十字架上祈求上帝赦免判處他死刑的猶太議會和羅馬總督、兵丁。其實這也是希伯來聖經中上帝的本質與作為;伊甸園中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並沒有被處死;該隱殺了弟弟亞伯,上帝只是放逐他,讓他成為流浪者。
聖經中上帝赦免人的故事不勝枚舉。上帝愛世人,他的恩典浩大。上帝對於人類的恩典、慈愛,與憐憫,具體呈現在他自己成為人臨到世界來實現他拯救的計畫這一偉大的事件上。詩人頌讚上帝時說:「上主慈悲仁愛,不輕易發怒,滿有不變的愛。他不長久責備;他不永懷忿怒。他不按照我們的罪過懲罰我們;他不因我們的過犯報應我們。天離地多高,對敬畏他的人,他的慈愛也同樣宏大。東離西多遠,他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也那麼遠。」(詩篇103篇8~12節)簡言之,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完全不符合,基督徒社群唯有主張廢除死刑,才能在世人中見證上帝的慈愛與憐憫。
普世各地基督教會多數之所以主張廢除死刑,也都基於此信仰理念。以美國全國基督教會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CCCUSA,由35個基督新教之宗派和希臘正教組成,協會下之教會堂會數超過14萬)為例,它早在1968年提出廢除死刑的立場聲明,且至今仍一再宣示其立場。而它反對死刑的第一個理由是:深信人類生命價值與人格尊嚴是上帝的恩賜。以英國為例,英國公理宗教會聯盟(The Congregational Union)和長老教會都在1931年通過支持廢除死刑的議決,因為死刑與基督教信仰的憐憫、拯救,以及人類生命暨人格的價值不調和。1932年福音派自由教會全國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Evangelical Free Churches)也通過議案籲請政府廢除死刑。1948年威爾斯公理宗教會(Welsh Congregational Churches)、蘇格蘭自由教會(Scottish Free Kirk)也都通過議案呼籲他們的政府廢除死刑。
台灣的基督徒跟普世教會同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因此,台灣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跟普世教會一起告白我們對創造與拯救的主上帝的信仰,亦即我們共同確信上帝的本性與作為是公義、憐憫與慈愛。所以,施行讓生命不能回復的極刑──死刑,不會是上帝所贊同的事情,更不可蒙主上帝喜悅。
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信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可以贊同死刑嗎?
教會受召在世界的使命就是參與上帝的宣教,宣揚耶穌的上帝國福音。就如基督徒每天以主禱文來禱告所祈求的,「願人都尊崇祢的聖名,願祢在世上掌權,願祢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實現在天上」。基督教會期盼上帝在這世界掌權,上帝的旨意實現在人間。可是,這不能只是一種宣講,而應該是同時成為基督徒社群的倫理實踐,也就是教會既然宣講並期待上帝的公義與憐憫遍行人間,基督徒社群就當如同以色列的先知阿摩司所說的「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如同保羅所說的,在相愛這一件事上總覺得愛世人愛得不夠,是負債,要不斷地追求信心、盼望,與愛。
死刑作為懲罰罪犯的一種刑罰,阻斷了基督徒社群前述的宣講與倫理實踐。基督徒要不斷地自問: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向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是憑著什麼信仰理解去贊同死刑呢?
基督徒能說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嗎?
主張廢除死刑並不是說基督徒社群不認為人當為自己的罪和罪行負責,但是我們也要捫心自問: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其實,個人的罪行和集體的罪行之間的責任區分,可說是界線模糊不清。我們若誠實面對,我們就會接受這一陳述:「在每一項個人罪行後面,除了罪人應負的責任之外,我們還是可以找到一個對罪行同樣有責任的客觀環境,它對個人的缺乏了解和它形成的、充滿命運色彩的禍害力量,都是促成個人罪行的主要因素。」判處罪犯死刑只是把罪歸咎到被定罪的罪犯身上,我們忽略,甚至忘了我們也有責任,我們也當悔改,我們也當和罪犯、受害者家屬復和。死刑不但阻斷這個機會,甚至也使我們輕易地忘掉了我們處於「共犯結構」之中,以及改造帶有罪性之社會結構的社會責任。
我只是從基督信仰淺談廢死,由陳文珊教授主編的《在死刑與處決之後》一書中,卻收錄從不同觀點論述廢除死刑之正當性與必要性。單國璽樞機從天主教會的信仰立場訴求社會,讓正義和寬恕相遇;吳志光教授從國際人權法論述,挑戰台灣政府大法官對法律的詮釋;林照貞教授從批判媒體扮演的角色來探討,指出死刑議題在台灣社會未能理性溝通,媒體應負重大責任;廖福特教授批判性地反思現行政府對死刑之觀點,指出現行政府並未認真思考廢除死刑,甚至也不願暫停執行死刑;龔維政教授則從哲學檢視台灣的一些死刑論述,解析死刑並非贖罪的唯一方式,廢除死刑也不蘊含不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屬;溫金柯從佛教的觀點論述廢除死刑,指出佛教的戒律學、業報論、修持觀、神話、咒術等都清楚顯示佛教反對死刑的立場。這些不同角度或觀點的論述,篇篇鏗鏘有力,使廢除死刑的主張顯得更具說服力。主編陳文珊教授從修復性正義論述廢除死刑,也從她個人的基督信仰的信念來談死刑,特別是寬恕和期盼看到人性之美善,可說是論述深入,訴求感人,增加了本書的可讀性。
我看見憐憫與寬恕帶出的影響力,也承認自身軟弱帶來的限制,但期盼自己可以朝著這樣的遠景來努力,特此推薦這本書「在死刑與處決之後」。
◎陳南州(阿美中會鳳信教會牧師)
有關台灣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討論,我曾發表〈死刑作為處罰罪犯之一種刑罰的本土神學省思〉的論文(收錄於陳文珊主編《基督宗教死刑議題研究》,永望文化,2001),經過10年多的時間,很遺憾,台灣社會對於死刑的討論,似乎還是老樣子。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出於對上帝之愛和耶穌基督之救恩的信仰。我從3個提問來論述我的觀點。
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相稱嗎?
死刑作為處罰罪犯的一種刑罰,確實記載於希伯來聖經。可是,新約時代耶穌基督的教導卻已經超越了「報復」的思想與精神。耶穌基督福音的本質是憐憫、愛,與恩典,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展現的作為就是赦免的愛,就是給予人機會,好讓人能跟他建立合宜、正確的關係,也跟鄰人有新關係。耶穌基督教導人不要思想報復,而是要愛仇敵,為迫害我們的人禱告。耶穌基督要我們一再地饒恕,因為上主已經饒恕我們。他自己也是如此對待那因行姦淫被抓而被帶到他面前的女人,並在十字架上祈求上帝赦免判處他死刑的猶太議會和羅馬總督、兵丁。其實這也是希伯來聖經中上帝的本質與作為;伊甸園中亞當和夏娃違背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並沒有被處死;該隱殺了弟弟亞伯,上帝只是放逐他,讓他成為流浪者。
聖經中上帝赦免人的故事不勝枚舉。上帝愛世人,他的恩典浩大。上帝對於人類的恩典、慈愛,與憐憫,具體呈現在他自己成為人臨到世界來實現他拯救的計畫這一偉大的事件上。詩人頌讚上帝時說:「上主慈悲仁愛,不輕易發怒,滿有不變的愛。他不長久責備;他不永懷忿怒。他不按照我們的罪過懲罰我們;他不因我們的過犯報應我們。天離地多高,對敬畏他的人,他的慈愛也同樣宏大。東離西多遠,他使我們的罪離開我們也那麼遠。」(詩篇103篇8~12節)簡言之,死刑跟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彰顯的本性與作為完全不符合,基督徒社群唯有主張廢除死刑,才能在世人中見證上帝的慈愛與憐憫。
普世各地基督教會多數之所以主張廢除死刑,也都基於此信仰理念。以美國全國基督教會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Churches of Christ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NCCCUSA,由35個基督新教之宗派和希臘正教組成,協會下之教會堂會數超過14萬)為例,它早在1968年提出廢除死刑的立場聲明,且至今仍一再宣示其立場。而它反對死刑的第一個理由是:深信人類生命價值與人格尊嚴是上帝的恩賜。以英國為例,英國公理宗教會聯盟(The Congregational Union)和長老教會都在1931年通過支持廢除死刑的議決,因為死刑與基督教信仰的憐憫、拯救,以及人類生命暨人格的價值不調和。1932年福音派自由教會全國協會(The National Council of the Evangelical Free Churches)也通過議案籲請政府廢除死刑。1948年威爾斯公理宗教會(Welsh Congregational Churches)、蘇格蘭自由教會(Scottish Free Kirk)也都通過議案呼籲他們的政府廢除死刑。
台灣的基督徒跟普世教會同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因此,台灣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跟普世教會一起告白我們對創造與拯救的主上帝的信仰,亦即我們共同確信上帝的本性與作為是公義、憐憫與慈愛。所以,施行讓生命不能回復的極刑──死刑,不會是上帝所贊同的事情,更不可蒙主上帝喜悅。
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信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可以贊同死刑嗎?
教會受召在世界的使命就是參與上帝的宣教,宣揚耶穌的上帝國福音。就如基督徒每天以主禱文來禱告所祈求的,「願人都尊崇祢的聖名,願祢在世上掌權,願祢的旨意實現在地上,如同實現在天上」。基督教會期盼上帝在這世界掌權,上帝的旨意實現在人間。可是,這不能只是一種宣講,而應該是同時成為基督徒社群的倫理實踐,也就是教會既然宣講並期待上帝的公義與憐憫遍行人間,基督徒社群就當如同以色列的先知阿摩司所說的「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如同保羅所說的,在相愛這一件事上總覺得愛世人愛得不夠,是負債,要不斷地追求信心、盼望,與愛。
死刑作為懲罰罪犯的一種刑罰,阻斷了基督徒社群前述的宣講與倫理實踐。基督徒要不斷地自問:宣揚上帝國福音、勸人悔改轉向歸向上帝並與人復和的教會,是憑著什麼信仰理解去贊同死刑呢?
基督徒能說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嗎?
主張廢除死刑並不是說基督徒社群不認為人當為自己的罪和罪行負責,但是我們也要捫心自問:社會中的罪行全然與我無關?其實,個人的罪行和集體的罪行之間的責任區分,可說是界線模糊不清。我們若誠實面對,我們就會接受這一陳述:「在每一項個人罪行後面,除了罪人應負的責任之外,我們還是可以找到一個對罪行同樣有責任的客觀環境,它對個人的缺乏了解和它形成的、充滿命運色彩的禍害力量,都是促成個人罪行的主要因素。」判處罪犯死刑只是把罪歸咎到被定罪的罪犯身上,我們忽略,甚至忘了我們也有責任,我們也當悔改,我們也當和罪犯、受害者家屬復和。死刑不但阻斷這個機會,甚至也使我們輕易地忘掉了我們處於「共犯結構」之中,以及改造帶有罪性之社會結構的社會責任。
我只是從基督信仰淺談廢死,由陳文珊教授主編的《在死刑與處決之後》一書中,卻收錄從不同觀點論述廢除死刑之正當性與必要性。單國璽樞機從天主教會的信仰立場訴求社會,讓正義和寬恕相遇;吳志光教授從國際人權法論述,挑戰台灣政府大法官對法律的詮釋;林照貞教授從批判媒體扮演的角色來探討,指出死刑議題在台灣社會未能理性溝通,媒體應負重大責任;廖福特教授批判性地反思現行政府對死刑之觀點,指出現行政府並未認真思考廢除死刑,甚至也不願暫停執行死刑;龔維政教授則從哲學檢視台灣的一些死刑論述,解析死刑並非贖罪的唯一方式,廢除死刑也不蘊含不保護被害人及其家屬;溫金柯從佛教的觀點論述廢除死刑,指出佛教的戒律學、業報論、修持觀、神話、咒術等都清楚顯示佛教反對死刑的立場。這些不同角度或觀點的論述,篇篇鏗鏘有力,使廢除死刑的主張顯得更具說服力。主編陳文珊教授從修復性正義論述廢除死刑,也從她個人的基督信仰的信念來談死刑,特別是寬恕和期盼看到人性之美善,可說是論述深入,訴求感人,增加了本書的可讀性。
我看見憐憫與寬恕帶出的影響力,也承認自身軟弱帶來的限制,但期盼自己可以朝著這樣的遠景來努力,特此推薦這本書「在死刑與處決之後」。
- 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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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請幫忙先去安慰鄭捷案中往生者家屬
如果您有種向家屬宣揚理念
後果自負
和G8G做法一樣
向國民騙什麼病都可以靠健保
然後健保做不到的
是醫師在第一線被病人策
G8G只會躲在後面亂叫
如果您有種向家屬宣揚理念
後果自負
和G8G做法一樣
向國民騙什麼病都可以靠健保
然後健保做不到的
是醫師在第一線被病人策
G8G只會躲在後面亂叫
1912年當太監
1949年當國軍
2020年後當醫生
一樣沒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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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極度偽善的文
若基督徒公開宣稱上帝已廢除地獄
我就認同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出自真心
若基督徒公開宣稱上帝已廢除地獄
我就認同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是出自真心
- sa4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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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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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溪仔墘
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sesame 寫:他只能代表他自己吧
他能代表上帝嗎?
自認可以。
信的虔誠,忘了自己還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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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我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只是報復行為,被害家屬爽一下而已,對整個社會得到什麼?
據統計,有死刑並沒有使犯罪率減少,沒有死刑也沒有使犯罪率增加。
真正壞人不會犯死刑罪,死刑犯不是都是壞人。
誰不是父母的兒女?誰不是人家的父母?誰不是人家的丈夫妻子?為什麼要把他活活殺死。
壞人把他關到老,放出來就不會做壞事了。
死刑只是報復行為,被害家屬爽一下而已,對整個社會得到什麼?
據統計,有死刑並沒有使犯罪率減少,沒有死刑也沒有使犯罪率增加。
真正壞人不會犯死刑罪,死刑犯不是都是壞人。
誰不是父母的兒女?誰不是人家的父母?誰不是人家的丈夫妻子?為什麼要把他活活殺死。
壞人把他關到老,放出來就不會做壞事了。
- 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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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耶穌是說如果右臉被打,左臉也要伸過去給打,
這作者更進一步,直接發文討打臉....
整篇廢文在說赦免饒恕
拜託,人家是說信耶穌得永生,不信哪來赦免饒恕?
不信是要下地獄啦.... 赦免個大頭
瞎掰瞎扯一整篇
這作者更進一步,直接發文討打臉....
整篇廢文在說赦免饒恕
拜託,人家是說信耶穌得永生,不信哪來赦免饒恕?
不信是要下地獄啦.... 赦免個大頭
瞎掰瞎扯一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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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大雅老仙ㄟ 寫:我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只是報復行為,被害家屬爽一下而已,對整個社會得到什麼?
據統計,有死刑並沒有使犯罪率減少,沒有死刑也沒有使犯罪率增加。
真正壞人不會犯死刑罪,死刑犯不是都是壞人。
誰不是父母的兒女?誰不是人家的父母?誰不是人家的丈夫妻子?為什麼要把他活活殺死。
壞人把他關到老,放出來就不會做壞事了。
對各種廢死的理由 不管是宗教或人道 都尊重 不過 台灣惡人大多比歐美貪生怕死 所以死刑有一定嚇阻效果
不過 判死的標準要盡量嚴格 惡性重大 累犯 為私利預謀殺人..
(像鄭捷就不贊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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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網友回應說: 如果是受害當事人家屬時,再來討論廢不廢死吧!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就是全部被害家屬有可能原諒殺人犯嗎?
網友回應說: 如果被害家屬無法原諒殺人犯,那局外人如何能干擾他們的恩怨呢?
只有被害者家屬有權利能原諒殺人犯,其他不相干人等都請閉嘴。
法律只能給予被害者家屬最廉價的正義,畢竟親人已往生,再大再多的補償都沒有用,
傷痛永遠在。如果連最廉價的法律都無法給予家屬一個交代,那法律有何用呢?
確實,新發生的刑案被害者家屬比較受媒體關注,發言機會多一些,
被害家屬不原諒殺人犯皆在情理之中。但是比較早期的冤案,被害者家屬就能放下心嗎 ?
江國慶冤死案,江媽媽縱使由國家賠償一億元,傷痛還是難以平息,
江媽媽會告訴你: 我寧願不要一億元,能聽到國慶對我噓寒問暖,能煮一碗好湯給國慶,才是我的心願。
說起誰是受害當事人家屬,我們如果把眼光拉長幾個世代,當人類被迫接受皇帝制時,
冤假錯案就已經不停上演。這些冤屈即使身在皇家也無法避免。
秦始皇因為長子扶蘇反對焚書坑儒,把扶蘇下放邊疆監軍,等到秦始皇病重又看到趙高膽大妄為,
想把扶蘇召回身邊,卻被趙高矯詔賜長子扶蘇死,立二世胡亥為帝,成為千古冤案。
冤假錯案的受害人,其實是人人有分,如果我們把視野開放到古今中外,
誰家沒有親戚家屬是冤枉被殺的呢 ?
耶穌在希律王的時代,只因為有預言說有王者生在伯利恆,希律王就把近期生的男嬰,統統殺光,
等到耶穌成人,又有謠言稱耶穌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就被冤枉釘十字架,為人犧牲。
這些冤假錯案的起因,就是因為皇帝制取得了殺人權力,又沒有制衡力量,
使得每個世代的死亡輪迴,冤冤相報,永無停止。
我們現代人既然有此認知,為何不以廢除死刑為起點,擺脫冤冤相報的死亡輪迴。
原文網址: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就是全部被害家屬有可能原諒殺人犯嗎?
網友回應說: 如果被害家屬無法原諒殺人犯,那局外人如何能干擾他們的恩怨呢?
只有被害者家屬有權利能原諒殺人犯,其他不相干人等都請閉嘴。
法律只能給予被害者家屬最廉價的正義,畢竟親人已往生,再大再多的補償都沒有用,
傷痛永遠在。如果連最廉價的法律都無法給予家屬一個交代,那法律有何用呢?
確實,新發生的刑案被害者家屬比較受媒體關注,發言機會多一些,
被害家屬不原諒殺人犯皆在情理之中。但是比較早期的冤案,被害者家屬就能放下心嗎 ?
江國慶冤死案,江媽媽縱使由國家賠償一億元,傷痛還是難以平息,
江媽媽會告訴你: 我寧願不要一億元,能聽到國慶對我噓寒問暖,能煮一碗好湯給國慶,才是我的心願。
說起誰是受害當事人家屬,我們如果把眼光拉長幾個世代,當人類被迫接受皇帝制時,
冤假錯案就已經不停上演。這些冤屈即使身在皇家也無法避免。
秦始皇因為長子扶蘇反對焚書坑儒,把扶蘇下放邊疆監軍,等到秦始皇病重又看到趙高膽大妄為,
想把扶蘇召回身邊,卻被趙高矯詔賜長子扶蘇死,立二世胡亥為帝,成為千古冤案。
冤假錯案的受害人,其實是人人有分,如果我們把視野開放到古今中外,
誰家沒有親戚家屬是冤枉被殺的呢 ?
耶穌在希律王的時代,只因為有預言說有王者生在伯利恆,希律王就把近期生的男嬰,統統殺光,
等到耶穌成人,又有謠言稱耶穌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就被冤枉釘十字架,為人犧牲。
這些冤假錯案的起因,就是因為皇帝制取得了殺人權力,又沒有制衡力量,
使得每個世代的死亡輪迴,冤冤相報,永無停止。
我們現代人既然有此認知,為何不以廢除死刑為起點,擺脫冤冤相報的死亡輪迴。
原文網址: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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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民主時代最大好處
你有講的自由
我有不聽自由
但當你的主張抵觸我的底線
我會捍衛到底
殺人者
我不認為一定必須判死
依法審判
但蓄意殺人者
不判死
何以止殺
你有講的自由
我有不聽自由
但當你的主張抵觸我的底線
我會捍衛到底
殺人者
我不認為一定必須判死
依法審判
但蓄意殺人者
不判死
何以止殺
1912年當太監
1949年當國軍
2020年後當醫生
一樣沒指望
-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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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大雅老仙ㄟ 寫:我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只是報復行為,被害家屬爽一下而已,對整個社會得到什麼?
據統計,有死刑並沒有使犯罪率減少,沒有死刑也沒有使犯罪率增加。
真正壞人不會犯死刑罪,死刑犯不是都是壞人。
誰不是父母的兒女?誰不是人家的父母?誰不是人家的丈夫妻子?為什麼要把他活活殺死。
壞人把他關到老,放出來就不會做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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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皇帝一手決定人民的死生,正是統治權力的最高展現。這是以帝王皇權為主的時代人民的宿命,我們在民主時代主張廢除死刑的善意,原是要對抗君王掌控人民生殺大權的舊時代,但是人類經歷法國大革命與文化大革命這樣的災難之後,更發現,一旦殺人權力下放,死刑權掌控在暴民政治的手中時,等於就是末日地獄的景象提早在人間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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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medicchi 寫:皇帝一手決定人民的死生,正是統治權力的最高展現。這是以帝王皇權為主的時代人民的宿命,我們在民主時代主張廢除死刑的善意,原是要對抗君王掌控人民生殺大權的舊時代,但是人類經歷法國大革命與文化大革命這樣的災難之後,更發現,一旦殺人權力下放,死刑權掌控在暴民政治的手中時,等於就是末日地獄的景象提早在人間預演。
對暴民政治來說 廢不廢死都沒差
廢死是文明國度才能玩的遊戲....這就是矛盾所在 最該廢死的地方 比如大陸北韓 人家根本不理廢死 也不會想跟誰學廢死
- 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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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個人覺得可以廢死
前提是必須建立鞭刑取代
而且如果鞭死,只能算自己體能不好,不算死刑。
不要講什麼鞭刑沒人權,給你不死已經非常有人權了
前提是必須建立鞭刑取代
而且如果鞭死,只能算自己體能不好,不算死刑。
不要講什麼鞭刑沒人權,給你不死已經非常有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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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medicchi 寫:耶穌在希律王的時代,只因為有預言說有王者生在伯利恆,希律王就把近期生的男嬰,統統殺光,
(聖經上有,正史無記載)
耶穌就被冤枉釘十字架,為人犧牲。
(這是父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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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big T 寫:medicchi 寫:耶穌在希律王的時代,只因為有預言說有王者生在伯利恆,希律王就把近期生的男嬰,統統殺光,
(聖經上有,正史無記載)
耶穌就被冤枉釘十字架,為人犧牲。
(這是父的計劃)
該相信正史
還是相信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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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基督徒主張廢除死刑
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躲不了的問題之一,就是陳進興該不該槍斃?
陳進興成長歷史:
陳進興的母親是臺北市艋舺(今萬華區)的陳姓女子,於1956年18歲時經朋友介紹,與一位來自嘉義縣民雄鄉、北上打工的何姓男子交往,後同居,不久後即懷有陳進興。但何某翌年即另結新歡,拋棄陳進興之母。陳進興的母親於臺北縣(今新北市)三重市泉州街租屋處生下陳進興後,即把陳進興交由其外祖母撫養。
陳進興幼年搬遷到萬華,隨外祖母居住,1964年就讀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雖然功課尚可,但時常犯下偷竊、欺凌等事件;因而外祖母與母親商量搬遷事宜,希望換一個新環境。1969年,陳進興的母親將兒子的戶籍遷入其幫傭的住處,
1970年,陳進興小學畢業,就讀臺北市立大同國民中學,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一年後輟學,其母同時與從事建築泥水工作的王姓男子交往。繼父王姓男子為了改變陳進興性格,讓他當寺廟美工裝飾的學徒。1972年11月5日,陳進興在隨繼父工作時偷竊電熱器被查獲,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1973年10月7日,陳進興在三重市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服刑完畢,繼父還是把他帶在身邊做工。1976年11月16日,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加判刑一年。1988年陳進興出獄時,外祖母病逝,繼父也臥病,不久繼父也去世了。
陳進興出獄後,即與綽號「黑點」劉姓男子及高天民等人在三重電玩店重鎮「天台」大樓三樓共組「三D立體歡樂世界公司」,林春生八十四年四月一日假釋出獄,也加入他們經營電動玩具事業及地下錢莊生意,陳進興、林春生平日人面廣、手段狠,很快就在三重電玩界闖出字號,並累積出不少財富,出入都是以進口高級轎車代步。
民國八十五年四月,轟動全國的「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
陳進興、林春生等人靠電動玩具、賭博機檯生意發跡致富後,雖仍屬地方型「小角色」,但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前,陳進興、林春生的電玩王國已經是生意興隆,甚至可用「日入斗金」形容,意氣風發的林春生不僅車多、錢多,女人更多。由於林春生平常揮霍成性,但因大陸電玩市場投資不順,加上周人蔘電玩弊案效應下,造成電玩生意大受影響,陳進興、林春生的經濟也每況愈下,從電玩大亨變成欠債累累,最後才鋌而走險,犯下白曉燕綁架案,從此再度走上亡命生涯。
陳進興致富後,卻是走入家庭,與妻子張素真結婚後,生了兩個兒子,
夫妻感情甚好。
檢警發現,陳進興於逃亡期間曾多次潛入大台北地區民宅竊盜或強盜,並伺機強姦屋內婦女。除多次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面前強姦被害人外,還曾同時強姦一對母女,至少有19名婦女受害;年紀長的受害人已超過60歲,但年齡最小的受害人卻只有13歲,令人髮指。
被捕後,檢察官問陳進興,為何強姦婦女? 陳進興回答: 「我有我的生理需求。」檢察官問陳進興是否夫妻感情不睦,家庭不幸福?
陳進興回答: 「我的家庭比你的家庭更幸福。」
1997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七點多,警方終於鎖定目標,展開收網行動。一群荷槍實彈的員警衝到三重市天台廣場附近的陳進興家,準備要拘捕他到案,但員警的行動快了一步,陳進興還沒有回到家。當員警正在盤查陳進興的妻子張素真的身分時,眼尖的張素真看到陳進興正要走進家門,她馬上大喊:「阿進!阿進!」
就這樣,陳進興就在眾家員警的眼前逃逸無蹤了。這就是張素真對陳進興的真愛表達。
1997年11月5日,陳進興投書《聯合報》。信中內容認為他妻子張素真遭到警方刑求,大表不滿;還揚言將討回公道,可能波及無辜的人;「從容赴死的時刻,就是風雲變色,火山爆發之時,請大家不要怪我!」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闖入位於台北市行義路上的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家中,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此事件除了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凌晨0點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率先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英文中國郵報、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
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Jason Blatt)被陳進興邀進官邸,陳進興叫包杰生多找幾家國際媒體來訪問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不過此一事件已經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重大損害,並動搖了台灣人對治安的信心。
1998/01/22
板橋地方法院合議庭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及累計五十九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張志輝等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張素真、林致能各以五萬元交保,張素真姊弟喜極而泣。
1998/02/23
檢方針對地院判處張志輝無罪提起上訴。
1998/09/05
高院審結宣判,張志輝被列為「第四名共犯」,為唯一死刑之罪,但因自首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素真改依懲治盜匪條例藏匿盜匪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8/09/07
陳進興在台北看守所會客室與媒體記者會面時,持預藏的美工刀片割傷頸部,抹血在臉上。
1998/12/24
最高院判決陳進興被判三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已具執行力,經最高檢察署審核及法務部長核准後,即可執行槍決;張志輝、張素真及林致能涉案部分發回更審。
1999/03/16
高院合議庭判決陳進興須賠償白冰冰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一億七千一百三十萬元,創下我國司法史上單一案件賠償精神慰撫金最高紀錄。
1999/09/24
更一審宣判陳進興仍被判處死刑, 其妻張素真及妻弟張志輝判決結果互異,將一審無罪的張志輝改判無期徒刑;張素真及林春生之弟林致能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月及八月。
1999/10/6
陳進興於台北看守所刑場槍決。
死刑到底處罰了誰?說到陳進興案!碰一聲槍響,陳進興其實是一了百了,這是處罰嗎?把他關一百年,可能才是最重的處罰。所以死刑處罰到他嗎?沒有!處罰到的是他的兒子,他的父母親,他的太太,兒子不見了,丈夫不見了,特別是他的兒子,他是無辜的,卻因為父親犯錯,然後他變成一個沒有父親的兒子。處罰到那麼多人,但是真正犯罪的未必被處罰到。當然在台灣討論到死刑時很多人問,那麼被害人怎麼辦?陳進興被槍斃,被害人得到什麼?會不會因為他被槍斃而被害人得到一筆錢?沒有!他在監牢裡也許還可以作一點工去賠償被害人!
但是台灣的法律設計讓陳進興的兒子去承擔。兩千萬的債務若他兒子不懂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那他這輩子完蛋了,不但少了一個父親更背負兩千萬的債務。在陳進興的案子,被害人其實什麼都沒得到,槍斃掉一個犯人或槍斃掉三個犯人,被害人一樣什麼都沒得到。死刑根本沒有處罰到犯罪人,是處罰到他最親近的人,被害人什麼都沒得到。真正的罪與罰,被害人與行為人之間的平衡,什麼都談不上。
陳進興成長歷史:
陳進興的母親是臺北市艋舺(今萬華區)的陳姓女子,於1956年18歲時經朋友介紹,與一位來自嘉義縣民雄鄉、北上打工的何姓男子交往,後同居,不久後即懷有陳進興。但何某翌年即另結新歡,拋棄陳進興之母。陳進興的母親於臺北縣(今新北市)三重市泉州街租屋處生下陳進興後,即把陳進興交由其外祖母撫養。
陳進興幼年搬遷到萬華,隨外祖母居住,1964年就讀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雖然功課尚可,但時常犯下偷竊、欺凌等事件;因而外祖母與母親商量搬遷事宜,希望換一個新環境。1969年,陳進興的母親將兒子的戶籍遷入其幫傭的住處,
1970年,陳進興小學畢業,就讀臺北市立大同國民中學,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一年後輟學,其母同時與從事建築泥水工作的王姓男子交往。繼父王姓男子為了改變陳進興性格,讓他當寺廟美工裝飾的學徒。1972年11月5日,陳進興在隨繼父工作時偷竊電熱器被查獲,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1973年10月7日,陳進興在三重市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服刑完畢,繼父還是把他帶在身邊做工。1976年11月16日,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加判刑一年。1988年陳進興出獄時,外祖母病逝,繼父也臥病,不久繼父也去世了。
陳進興出獄後,即與綽號「黑點」劉姓男子及高天民等人在三重電玩店重鎮「天台」大樓三樓共組「三D立體歡樂世界公司」,林春生八十四年四月一日假釋出獄,也加入他們經營電動玩具事業及地下錢莊生意,陳進興、林春生平日人面廣、手段狠,很快就在三重電玩界闖出字號,並累積出不少財富,出入都是以進口高級轎車代步。
民國八十五年四月,轟動全國的「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
陳進興、林春生等人靠電動玩具、賭博機檯生意發跡致富後,雖仍屬地方型「小角色」,但周人蔘電玩弊案爆發前,陳進興、林春生的電玩王國已經是生意興隆,甚至可用「日入斗金」形容,意氣風發的林春生不僅車多、錢多,女人更多。由於林春生平常揮霍成性,但因大陸電玩市場投資不順,加上周人蔘電玩弊案效應下,造成電玩生意大受影響,陳進興、林春生的經濟也每況愈下,從電玩大亨變成欠債累累,最後才鋌而走險,犯下白曉燕綁架案,從此再度走上亡命生涯。
陳進興致富後,卻是走入家庭,與妻子張素真結婚後,生了兩個兒子,
夫妻感情甚好。
檢警發現,陳進興於逃亡期間曾多次潛入大台北地區民宅竊盜或強盜,並伺機強姦屋內婦女。除多次在被害人家人或男友面前強姦被害人外,還曾同時強姦一對母女,至少有19名婦女受害;年紀長的受害人已超過60歲,但年齡最小的受害人卻只有13歲,令人髮指。
被捕後,檢察官問陳進興,為何強姦婦女? 陳進興回答: 「我有我的生理需求。」檢察官問陳進興是否夫妻感情不睦,家庭不幸福?
陳進興回答: 「我的家庭比你的家庭更幸福。」
1997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上七點多,警方終於鎖定目標,展開收網行動。一群荷槍實彈的員警衝到三重市天台廣場附近的陳進興家,準備要拘捕他到案,但員警的行動快了一步,陳進興還沒有回到家。當員警正在盤查陳進興的妻子張素真的身分時,眼尖的張素真看到陳進興正要走進家門,她馬上大喊:「阿進!阿進!」
就這樣,陳進興就在眾家員警的眼前逃逸無蹤了。這就是張素真對陳進興的真愛表達。
1997年11月5日,陳進興投書《聯合報》。信中內容認為他妻子張素真遭到警方刑求,大表不滿;還揚言將討回公道,可能波及無辜的人;「從容赴死的時刻,就是風雲變色,火山爆發之時,請大家不要怪我!」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闖入位於台北市行義路上的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家中,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此事件除了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先例。凌晨0點32分,台視主播戴忠仁率先與陳進興電話連線,獨家專訪陳進興。之後,陳進興陸續接受了包括法新社、英文中國郵報、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電話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將自己英雄化。
英文中國郵報記者包杰生(Jason Blatt)被陳進興邀進官邸,陳進興叫包杰生多找幾家國際媒體來訪問他。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不過此一事件已經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重大損害,並動搖了台灣人對治安的信心。
1998/01/22
板橋地方法院合議庭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及累計五十九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張志輝等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張素真、林致能各以五萬元交保,張素真姊弟喜極而泣。
1998/02/23
檢方針對地院判處張志輝無罪提起上訴。
1998/09/05
高院審結宣判,張志輝被列為「第四名共犯」,為唯一死刑之罪,但因自首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素真改依懲治盜匪條例藏匿盜匪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1998/09/07
陳進興在台北看守所會客室與媒體記者會面時,持預藏的美工刀片割傷頸部,抹血在臉上。
1998/12/24
最高院判決陳進興被判三個死刑及一個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已具執行力,經最高檢察署審核及法務部長核准後,即可執行槍決;張志輝、張素真及林致能涉案部分發回更審。
1999/03/16
高院合議庭判決陳進興須賠償白冰冰精神慰撫金,共新台幣一億七千一百三十萬元,創下我國司法史上單一案件賠償精神慰撫金最高紀錄。
1999/09/24
更一審宣判陳進興仍被判處死刑, 其妻張素真及妻弟張志輝判決結果互異,將一審無罪的張志輝改判無期徒刑;張素真及林春生之弟林致能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月及八月。
1999/10/6
陳進興於台北看守所刑場槍決。
死刑到底處罰了誰?說到陳進興案!碰一聲槍響,陳進興其實是一了百了,這是處罰嗎?把他關一百年,可能才是最重的處罰。所以死刑處罰到他嗎?沒有!處罰到的是他的兒子,他的父母親,他的太太,兒子不見了,丈夫不見了,特別是他的兒子,他是無辜的,卻因為父親犯錯,然後他變成一個沒有父親的兒子。處罰到那麼多人,但是真正犯罪的未必被處罰到。當然在台灣討論到死刑時很多人問,那麼被害人怎麼辦?陳進興被槍斃,被害人得到什麼?會不會因為他被槍斃而被害人得到一筆錢?沒有!他在監牢裡也許還可以作一點工去賠償被害人!
但是台灣的法律設計讓陳進興的兒子去承擔。兩千萬的債務若他兒子不懂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那他這輩子完蛋了,不但少了一個父親更背負兩千萬的債務。在陳進興的案子,被害人其實什麼都沒得到,槍斃掉一個犯人或槍斃掉三個犯人,被害人一樣什麼都沒得到。死刑根本沒有處罰到犯罪人,是處罰到他最親近的人,被害人什麼都沒得到。真正的罪與罰,被害人與行為人之間的平衡,什麼都談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