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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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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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Einstein »

◎ 邱慧洳

真的很感嘆!我有一個學生在大醫院當護理師,在一個刑事案件中,被檢察官傳喚當證人。學生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才收到傳票,傳票上請他十二月十八日出庭作證。學生十二月十八日要上班,所以就花了兩天時間找同事跟他換班,好讓他出庭作證。但因事出突然,離十二月十八日只剩幾天,同事都排好事情了,無法跟他換班。學生只好傳真向檢察官表明「護理人員要請假、要換班真的有困難」,可否跟檢察官告假而不出庭,並附上日後可以出庭的時間。

檢察官請書記官打電話來說:「檢察官不准你的假,在本案中,你是證人身分,如果十二月十八日你不出庭,就會去拘提你。」什麼叫「拘提」?就是用強制力,把人像犯人一樣架走!拜託!那檢察官真的不知民間疾苦,不知道我們護理人員的工作有多辛酸,只有「死掉」才可以不用到醫院上班嗎,否則只要還能動,縱使生病、車禍,都得硬撐到醫院上班。

請假,對護理人員來說,真的很困難,檢察官卻說「抗傳即拘」!只能說護理工作真的很無奈,檢察官高高在上不知民間疾苦…。

(作者為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助理教授、律師)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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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sjs »

「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brian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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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brian1968 »

sjs 寫:「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這個本來就不需要自己換班的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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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the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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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23
註冊時間: 週六 3月 13, 2010 4:02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kissthedream »

所以台灣人為什麼會越來越冷漠就是這樣
證人不是犯人都還要拘提? 誰還想要做證
這不是自找麻煩?
什麼? 有付車馬費?......

難怪......越是沒有公義的地方 越是強調口頭上的公平正義
對人感激
對已克制
對事盡力
對物珍惜
gucci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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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76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gucci37 »

不曉得這位檢察官是如何威風?

不過一般聯絡上都是找書記官,

怎麼會由檢察官親自上陣?

我家人也當過被告跑檢察庭,

因為太晚收到通知而請假,

書記官也客客氣氣的,

還叫我們不要擔心。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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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yukih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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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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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yukihana »

gucci37 寫:不曉得這位檢察官是如何威風?

不過一般聯絡上都是找書記官,

怎麼會由檢察官親自上陣?

我家人也當過被告跑檢察庭,

因為太晚收到通知而請假,

書記官也客客氣氣的,

還叫我們不要擔心。


文中有提到"檢察官請書記官打電話來說:「檢察官不准你的假,在本案中,你是證人身分,如果十二月十八日你不出庭,就會去拘提你。」"
只能說你的家人碰到的書記官比較和善,但不代表每個人運氣都會那麼好,可以碰到像你家人遇到的書記官那麼親切。
如同在醫院,醫院高階主管或達官貴人親人住院所享受到的醫療照顧,不代表一般人也能得到相同等級的醫療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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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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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wipten »

讓他去醫院拘提 然後離開病人不管其死活 將事情鬧大 看誰吃虧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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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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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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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hsu »

證人無法出庭作證就可以拘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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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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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03, 2013 8:06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一不小心就當了醫師 »

當然可以拘提,就像醫師可以開藥,藥有沒有開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kwo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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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kwojohn »

brian1968 寫:
sjs 寫:「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這個本來就不需要自己換班的

+1
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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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77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2, 2008 3:39 pm
來自: 吳敦義呆了八年,卻沒建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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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熊哥 »

我不懂法律,但是從字面上看,這位護理人員並未抗傳,人家也很誠意附上班表,表示可以出庭作證的方便時間....法官大人憑哪一點去拘人家?他是金正日嗎?
欺負善良老百姓而已吧!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andy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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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14, 2011 10:52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andy5824 »

應該是溝通上面的問題,書記官的態度,決定檢察官的決定!!
c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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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1
文章: 1491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cyc »

kwojohn 寫:
brian1968 寫:
sjs 寫:「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這個本來就不需要自己換班的

+1

+1 (GOODJOB) 何必自尋煩惱
huangja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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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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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桃園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huangjauwen »

直接去上班,然後跟媒體記者說好

全程錄影!!!! 等到被拘走,再去拍攝沒人發藥沒人打針的可憐病患

然後再去法庭拍攝一下高高在上的檢察官大人

最後把所有影片24小時在新聞台播放,讓全國人民看看這個檢察官適任不適任..........

最後移請檢評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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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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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lupin »

huangjauwen 寫:直接去上班,然後跟媒體記者說好

全程錄影!!!! 等到被拘走,再去拍攝沒人發藥沒人打針的可憐病患

然後再去法庭拍攝一下高高在上的檢察官大人

最後把所有影片24小時在新聞台播放,讓全國人民看看這個檢察官適任不適任..........

最後移請檢評會調查!!!!!

(GOODJOB)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歐伊斯特拉夫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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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6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4, 2010 11:19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sjs 寫:「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1

一般而言 檢察官會同意請假,不會一次不來就這樣說

而且 不是重要的證人 不來就算了 不會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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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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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15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hsu »

一堆被告隨便都可以請假了
證人請假就要被拘?
這是甚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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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伊斯特拉夫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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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69
註冊時間: 週一 1月 04, 2010 11:19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歐伊斯特拉夫 »

lupin 寫:
huangjauwen 寫:直接去上班,然後跟媒體記者說好

全程錄影!!!! 等到被拘走,再去拍攝沒人發藥沒人打針的可憐病患

然後再去法庭拍攝一下高高在上的檢察官大人

最後把所有影片24小時在新聞台播放,讓全國人民看看這個檢察官適任不適任..........

最後移請檢評會調查!!!!!

(GOODJOB)


偵查階段是不公開的

這就是黃世銘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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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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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498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來自: 台窩灣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forester »

就算拘提
當天不是也無法到案?
(咦) (咦) (咦)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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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huez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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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9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0, 2008 10:15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shuhuez5460 »

第175條(傳喚證人之傳票)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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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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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15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hsu »

shuhuez5460 寫:第175條(傳喚證人之傳票)

  傳喚證人,應用傳票。
  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證人之姓名、性別及住所、居所。
  二、待證之事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處罰鍰及命拘提。
  五、證人得請求日費及旅費。
  傳票,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審判長或受命法官簽名。
  傳票至遲應於到場期日二十四小時前送達。但有急迫情形者,不在此限。


I see

不過台灣的法律是看人會轉彎的

所謂正當理由還是他們的自由心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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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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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hjh »

作者是律師,應該知道法條,這確實是檢仔的權力,所以作者只能表達無奈。
訴訟進程常常非常緩慢,如果再請假來請假去的,只會更慢。
之前有醫師在醫院被告公然污辱,一審護士請假,醫師敗訴,二審護士終於來作證,才得以平反。
既然法條賦予檢仔拘提之權力,醫院就應該找人來代班,
相信本案護士並非藉故拒絕作證,為避免檢仔誤以為如此,也許可請檢仔發文醫院。



***
醫師診斷很需要病史
法律/民情又給予醫師很大的診斷壓力,診斷不但要正確還要及時,
是不是應該授權醫師可以拘提知道病史的相關人等
而且病患提供病史不得偽證
(比如病患延遲告知最近去非洲,結果醫師竟因延誤診斷瘧疾而被判刑...)
否則給醫師這種診斷責任就不合理!
icu
CR
CR
文章: 850
註冊時間: 週二 11月 17, 2009 11:05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icu »

cyc 寫:
kwojohn 寫:
brian1968 寫:
sjs 寫:「因為要工作,所以不能到庭」並非正當理由。工作是可以請假的。要不然每天都有工作,豈不是永遠都請假不到庭?
正確作法是把傳票交給護理主管,正式請公假,不必自己找到人換班。找到人來上班是主管的職責。真的找不到人,護理長自己出來上都可以。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這個本來就不需要自己換班的

+1

+1 (GOODJOB) 何必自尋煩惱

+1 公假。
沒人上班的問題,留給護理主管煩惱就好;
當事人自己只須專注於煩惱:會不會證人改列被告!
Nicho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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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7462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Nicholas »

證人應該要準時出庭

這是公假

醫院要自己負責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min »

好大的官威?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檢察官對護理師說「抗傳即拘」

文章 min »

好大的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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