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24/today-so6.htm
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記者鮑建信、陳祐誠/高雄報導〕高市男子顏忠松付不出車資,被運將送到派出所,他仗著酒意,對警員藍志芳(見圖,記者陳祐誠攝)破口大罵,一罵就是一小時,因而吃上妨害公務官司,不甘受辱的藍員,另請求民事賠償,高雄地院判顏男須賠藍員3萬元。
藍志芳︰捍衛尊嚴 有利警執法
藍志芳說,基層員警常有類似困擾,長期吃悶虧,現在多已學會蒐證,捍衛個人尊嚴,相信法院這次判決,有利於警方日後執法工作。
今年3月7日凌晨4點多,旗山區男子顏忠松酒後搭計程車返家,因付不出車資,被司機載到建國派出所,委請值班警員藍志芳處理。
顏男被叫醒後,以台語「三字經」等語罵人,隨即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並上手銬;藍員製作筆錄時,顏男又用「龜兒子」、「白癡」、「婊子」、「王八蛋」等語罵人,藍員認為名譽受損,請求精神慰撫金10萬元。
面對法官詢問,顏男毫無悔意,在法庭嚼檳榔,推說自己喝醉,對經過沒印象,警方拿出蒐證錄影帶播放,證實他對員警大小聲。
顏男涉及刑案妨害公務和侮辱公務員罪,被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民庭法官參酌刑事判決指出,顏男以「龜兒子」等語罵人,足以貶抑藍員人格,認定構成侵權行為,但審酌兩造社會地位和收入,賠3萬元較合理。
員警執行酒駕、路檢、巡邏等勤務,被民眾破口大罵,時有所聞,警方為維護執法尊嚴,均會追究妨害公務刑事責任。至於民事賠償,法界人士表示,員警執勤受辱,當然可提民事賠償,但有時礙於打官司麻煩,或怕被誤會欺壓百姓,絕大多數員警不願再追究民事責任。
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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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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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海線(海風很強喔)
Re: 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5轉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o o < C濱醫院員工 >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判決處刑
(102年度偵字第148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O 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吳O O並無前科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
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僅因與告訴人C醫師之相處素來不睦,
因而產生爭執,竟不知以協調溝通方式解決,率爾辱罵對方
,使告訴人名譽受損,暨事後雖坦承上情,但仍未能徵得告
訴人之原諒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30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
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
(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法 官 林 芳 O
附錄
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9條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o o < C濱醫院員工 >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判決處刑
(102年度偵字第148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O 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吳O O並無前科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
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僅因與告訴人C醫師之相處素來不睦,
因而產生爭執,竟不知以協調溝通方式解決,率爾辱罵對方
,使告訴人名譽受損,暨事後雖坦承上情,但仍未能徵得告
訴人之原諒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
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30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
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
(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法 官 林 芳 O
附錄
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09條第1項: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我生在臺灣、我長在臺灣、我將會死在臺灣、我也會埋在臺灣,所以臺灣就是我的家(韓國瑜)
- wipten
-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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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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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藍志芳說,基層員警常有類似困擾,長期吃悶虧,現在多已學會蒐證,捍衛個人尊嚴,相信法院這次判決,有利於警方日後執法工作。
奧客告醫師一口就幾百萬
但如果奧客自己被告,恐怕三萬就在那邊該該叫了
所以應該有效
依照現在的民意成熟度
急診醫學會應該可以做相關海報請各醫院配合張貼
表示在急診鬧事者一律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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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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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海線(海風很強喔)
- 項介
-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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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28, 2008 10:28 am
Re: 醉漢辱罵1小時 警提告獲賠3萬
genius.kid 寫:罵警察一小時的價碼3萬
這是斟酌兩造社經地位
您來罵的話
大概五分鐘就要3萬元
Marriage is a psychological issue.
Guess who is psycho and who is logical ?
生前何須多睡
死後自當長眠
放開肚皮吃飯
打起精神賺__ (嗶---此字被和諧無法顯示,請使用合乎醫德規範之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