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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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y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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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Shangyih »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2013年11月04日07:49
【葉國吏/綜合報導】鄉民們小心!在網路上亂罵人也會挨告。

今日出刊的《聯合報》報導,台大批踢踢最近出現一批「網路訟棍族」,專門推文挑釁,只要被激怒回嗆,「網路訟棍」就會留言「我已備份,大家法院見囉」,藉此索取高額和解金。目前已知有超過30名鄉民被告。

對此專家提醒,在論壇上發文罵人,因為會被多人瀏覽,不僅有「第三人在場」,還會留下證據,才會讓這些「網路訟棍」,逮到機會來控告公然侮辱罪。
Help! I hate being a doctor. I failed the bar exam in 2012.
I should be strict with myself to get the attorney license.
gary
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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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gary »

不意外
brian1968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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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931
註冊時間: 週一 5月 31, 2010 4:51 pm
來自: 食在不安心的地方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brian1968 »

不熟的地方不要去 (樂奔) (樂奔) (樂奔)
健康自由跟空氣一樣
擁有時忘了它的存在
失去時才知道其珍貴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newshine »

所以大家真的要小心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7387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施肇榮 »

newshine 寫:所以大家真的要小心


不要逞口舌之快

要不然就會破財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min »

到處有陷井,自己多小心。
頭像
項介
V1
V1
文章: 1095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28, 2008 10:28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項介 »

轉貼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1.不管他在那裡告你都一樣,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依原告就被告",你就是要主張所在地的管轄權,也就是讓他跑,千萬不要笨笨的自己跑,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要放棄,我就沒辦法了。我都成功的讓他跑,請大家要學起來。作法就是打電話去,請他們把案子移到你的管轄地,頂多再寫個信去就可以了,不用請律師,不然也可以問我。
2.只要你沒有指名道姓,你可以說根本就不是罵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要以對被告有利的觀點出發,也就是這事是模稜兩可,就要對被告有利。所以這次對王金平院長的判決就是這樣,因為對原告沒什麼損失,但對被告就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除非是事證確著,要不然是不會起訴的。
3.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5.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都會注意這樣人物的~!
6. 還有他還會告民訴求償,要告就讓他告好了,因為他要求賠償多少,他自己也是要付裁判費的,他告不成錢就沒了,讓他付出一點成本也是應該的。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8.到目前為止,他告的人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的,當然也有人挺不住付錢給他的,但挺住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半個被起訴,所以一定要挺住~!
9.如果不幸真的被告了,就問問有經驗的人,會有幫助的。"


Marriage is a psychological issue.
Guess who is psycho and who is logical ?




生前何須多睡
死後自當長眠
放開肚皮吃飯
打起精神賺__ (嗶---此字被和諧無法顯示,請使用合乎醫德規範之詞語!)
oldman
V3
V3
文章: 3239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2, 2008 3:46 p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oldman »

(GOODJOB)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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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lupin »

感謝項介大大的分享!非常實用! (GOODJOB)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kwojohn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4329
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30, 2010 1:27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kwojohn »

施肇榮 寫:
newshine 寫:所以大家真的要小心


不要逞口舌之快

要不然就會破財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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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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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706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smallant »

項介 寫:轉貼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1.不管他在那裡告你都一樣,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依原告就被告",你就是要主張所在地的管轄權,也就是讓他跑,千萬不要笨笨的自己跑,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要放棄,我就沒辦法了。我都成功的讓他跑,請大家要學起來。作法就是打電話去,請他們把案子移到你的管轄地,頂多再寫個信去就可以了,不用請律師,不然也可以問我。
2.只要你沒有指名道姓,你可以說根本就不是罵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要以對被告有利的觀點出發,也就是這事是模稜兩可,就要對被告有利。所以這次對王金平院長的判決就是這樣,因為對原告沒什麼損失,但對被告就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除非是事證確著,要不然是不會起訴的。
3.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5.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都會注意這樣人物的~!
6. 還有他還會告民訴求償,要告就讓他告好了,因為他要求賠償多少,他自己也是要付裁判費的,他告不成錢就沒了,讓他付出一點成本也是應該的。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8.到目前為止,他告的人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的,當然也有人挺不住付錢給他的,但挺住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半個被起訴,所以一定要挺住~!
9.如果不幸真的被告了,就問問有經驗的人,會有幫助的。"

謝謝項介大提供資料
image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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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450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來自: 集合住宅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image »

smallant 寫:
項介 寫:轉貼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1.不管他在那裡告你都一樣,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依原告就被告",你就是要主張所在地的管轄權,也就是讓他跑,千萬不要笨笨的自己跑,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要放棄,我就沒辦法了。我都成功的讓他跑,請大家要學起來。作法就是打電話去,請他們把案子移到你的管轄地,頂多再寫個信去就可以了,不用請律師,不然也可以問我。
2.只要你沒有指名道姓,你可以說根本就不是罵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要以對被告有利的觀點出發,也就是這事是模稜兩可,就要對被告有利。所以這次對王金平院長的判決就是這樣,因為對原告沒什麼損失,但對被告就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除非是事證確著,要不然是不會起訴的。
3.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5.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都會注意這樣人物的~!
6. 還有他還會告民訴求償,要告就讓他告好了,因為他要求賠償多少,他自己也是要付裁判費的,他告不成錢就沒了,讓他付出一點成本也是應該的。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8.到目前為止,他告的人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的,當然也有人挺不住付錢給他的,但挺住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半個被起訴,所以一定要挺住~!
9.如果不幸真的被告了,就問問有經驗的人,會有幫助的。"

謝謝項介大提供資料

(GOODJOB)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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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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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99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06, 2010 6:28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hitachi »

smallant 寫:
項介 寫:轉貼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1.不管他在那裡告你都一樣,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依原告就被告",你就是要主張所在地的管轄權,也就是讓他跑,千萬不要笨笨的自己跑,這是你的權利,如果你要放棄,我就沒辦法了。我都成功的讓他跑,請大家要學起來。作法就是打電話去,請他們把案子移到你的管轄地,頂多再寫個信去就可以了,不用請律師,不然也可以問我。
2.只要你沒有指名道姓,你可以說根本就不是罵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要以對被告有利的觀點出發,也就是這事是模稜兩可,就要對被告有利。所以這次對王金平院長的判決就是這樣,因為對原告沒什麼損失,但對被告就會有很大的傷害,所以除非是事證確著,要不然是不會起訴的。
3.有人專門在臉書寫點東西,然後你分享就告你違反著作權法,說未經他的同意,其實在臉書分享是,加入臉書時就要同意發表的東西都是可以被分享的,所以是合乎臉書的規定,並沒有著作權的問題,我這裡有不起訴書為證,他提再議照樣駁回。所以不要笨笨的以為自己真的有違反著作權。這部份請大家可以參考"臉書規則"~!
4.如果有發現這樣的人,就要大家告訴大家注意這一號人物。
5.其實檢察官跟法官也都會注意這樣人物的~!
6. 還有他還會告民訴求償,要告就讓他告好了,因為他要求賠償多少,他自己也是要付裁判費的,他告不成錢就沒了,讓他付出一點成本也是應該的。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8.到目前為止,他告的人沒有一個人被起訴的,當然也有人挺不住付錢給他的,但挺住的到目前為止,沒有半個被起訴,所以一定要挺住~!
9.如果不幸真的被告了,就問問有經驗的人,會有幫助的。"

謝謝項介大提供資料

跟讚一個!!

這篇應該放在網路發言,請慎思
讓新進一同服用… (GOODJOB)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20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hjh »

項介 寫:轉貼
"教戰守則,請大家一定要學起來。
7.如果,他所有的官司都輸,你也可以反過來跟他求償,因為他告你造成你時間跟金錢還有精神的損失,當然也是要跟他要回來的~!
"

(GOODJOB)


第7點有點疑問
訟棍告醫敗訴的也不少...... 卻鮮有聽聞醫師跟他們求償?
求償是跑民事的.... 成功率不知如何?
(cheer)
a4610
V4
V4
文章: 4568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4, 2013 11:04 am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文章 a4610 »

多謝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637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網路訟棍橫行 挑釁鄉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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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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