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版主: 版主021
-
- V1
- 文章: 1668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如果發生在國外,醫師可能會被吊銷執照、停業,但台灣卻只是上課,有罰等於沒罰。"
事情還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就想醫師被吊銷執照、停業
calm down calm down... ...
對仇醫會來說
台灣沒半個醫師會更好
但對許多民眾來說
是行不通的
事情還搞不清楚來龍去脈
就想醫師被吊銷執照、停業
calm down calm down... ...
對仇醫會來說
台灣沒半個醫師會更好
但對許多民眾來說
是行不通的
- hsu
- 院長級
- 文章: 18155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主要問題在於保戶很多都事先簽一份非特定性的病歷調閱同意書
醫療院所跟醫師對於保險公司的調閱還是謹慎為上
醫療院所跟醫師對於保險公司的調閱還是謹慎為上
- newshine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36303
-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cchic 寫:那賤寶局每次抽審都沒有問題嗎?
應該不小
還透露給所謂的醫藥專家來審查
- lupin
- 副院長級
- 文章: 11306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 來自: DC UNIVERSE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就我所知,通常保險公司會先從健保局取得就醫記錄,才按圖索驥至醫療院所進一步要求影印病歷。
所以,到底洩漏隱私的源頭是誰?有沒有搞錯對象?
所以,到底洩漏隱私的源頭是誰?有沒有搞錯對象?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hsu
- 院長級
- 文章: 18155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lupin 寫:就我所知,通常保險公司會先從健保局取得就醫記錄,才按圖索驥至醫療院所進一步要求影印病歷。
所以,到底洩漏隱私的源頭是誰?有沒有搞錯對象?
沒錯
-
- 主任秘書
- 文章: 10088
-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28, 2008 11:46 p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這樣子好了
每次有保險公司取得病人資料後
醫師重罰!
保險公司吊照!!!
醫改會加油~~
能把保險公司吊照
我就覺得醫改會有辦事,捐錢給你!
每次有保險公司取得病人資料後
醫師重罰!
保險公司吊照!!!
醫改會加油~~
能把保險公司吊照
我就覺得醫改會有辦事,捐錢給你!
-
- 院長級
- 文章: 18717
-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然後告倒源頭的健保署。
DrHead 寫:這樣子好了
每次有保險公司取得病人資料後
醫師重罰!
保險公司吊照!!!
醫改會加油~~
能把保險公司吊照
我就覺得醫改會有辦事,捐錢給你!
-
- 院長級
- 文章: 17462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8, 2006 6:50 p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有些保戶想帶重病投保
有些想詐保險給付
其實要保書已經有調閱病歷授權書
每次理賠還會另簽授權書
根本沒有模糊地帶
有些想詐保險給付
其實要保書已經有調閱病歷授權書
每次理賠還會另簽授權書
根本沒有模糊地帶
-
- 科主任級
- 文章: 6476
-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最近就有一個我強烈懷疑裝病住院詐保的個案,
來我門診亂了兩次,一次來亂我的診斷害她沒有辦法理賠,
要求印整本病歷給保險公司,被我勸了下來;
另一次卻正好相反,要求不能給保險公司她的就醫、初診紀錄,
還揚言要開記者會、要告我等等。
我推斷這個病人在南北流竄詐保已數年,受害醫療院所甚多。
來我門診亂了兩次,一次來亂我的診斷害她沒有辦法理賠,
要求印整本病歷給保險公司,被我勸了下來;
另一次卻正好相反,要求不能給保險公司她的就醫、初診紀錄,
還揚言要開記者會、要告我等等。
我推斷這個病人在南北流竄詐保已數年,受害醫療院所甚多。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
- 公會及協會
- 文章: 7387
-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 來自: 台北市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hsu 寫:主要問題在於保戶很多都事先簽一份非特定性的病歷調閱同意書
醫療院所跟醫師對於保險公司的調閱還是謹慎為上
就算病人簽了很明確的病歷調閱同意書
還是會睜眼說瞎話的否認
說謊反正又不要本錢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
- 註冊會員
- 文章: 587
-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保險公司查詢病患就診紀錄之處理原則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請本會轉知有關保險公司查詢病患就診紀錄之處理原則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
受文者: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
(96)全醫聯字第1716號
主旨:
為保護病患個人隱私權與確立本會會員檢附病患病歷複製本之遵循原則,建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第8屆第1次醫療政策委員會結論暨第8屆第3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本會接獲會員反應輒遇保險公司要求醫療院所提供資料,一以問題 未臻明確、籠統含糊;且保險公司 出具之表單規格過於制式,無法辨 別係病患親自要求或保險業務員自行索取,造成醫療院所行政 作業困擾。經本會醫療政策委員會討論結論略以:為簡化並確立醫療院所行政作業流程與杜絕紛擾,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據以下原則配合辦理:
(一)應有正式公文及具體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患者查詢同意書」
或「病人授權同意書」(病患本人親自簽名及蓋章之正本),並繳交工本費1,000元。(二)病人授權同意書如係影本,需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同,如發生異議,一切由○○○○公司負 完全法律責任。」並加蓋與公文相同之圖記作背書。如同意書為正本,僅需與公文相同之圖 記背書即可。
(三)非本人查詢病歷摘要同意書優先順序如下:(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成年兄弟姐妹(5)祖父母(6)成年之其他親戚並附彼此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身份證影本)。
(四)衛生署96年3月3日衛署醫字第0960007542號函釋略以:查醫療法第71條規定,醫療機構應 依其診治病人之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又醫療機構依同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本,應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提具之委託同意書為 之,但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為上開所稱之委託同意書, 並經衛生署94年1月18日衛署醫字第0930220492號函釋在案。上開同意書之格式,醫療法規並未限制,且衛生署並無統一規範,惟應具體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以利醫療機構辦理。另 醫療機構基其管理上之需要,所要求或提供之同意書格式,如符合前開原則,尚無不可
===========================================
之前有保險業務拿N年前的概括同意書 要來調病歷
被我打槍 還要我打電話跟病人確認(口說無憑這種電話就算打來要我接都不接,還要我打勒)
跟那個業務說同意書重寫 跟查詢費一起送來 順便存檔
我就再也沒看過他了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請本會轉知有關保險公司查詢病患就診紀錄之處理原則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函
受文者: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
(96)全醫聯字第1716號
主旨:
為保護病患個人隱私權與確立本會會員檢附病患病歷複製本之遵循原則,建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第8屆第1次醫療政策委員會結論暨第8屆第3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本會接獲會員反應輒遇保險公司要求醫療院所提供資料,一以問題 未臻明確、籠統含糊;且保險公司 出具之表單規格過於制式,無法辨 別係病患親自要求或保險業務員自行索取,造成醫療院所行政 作業困擾。經本會醫療政策委員會討論結論略以:為簡化並確立醫療院所行政作業流程與杜絕紛擾,請 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依據以下原則配合辦理:
(一)應有正式公文及具體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患者查詢同意書」
或「病人授權同意書」(病患本人親自簽名及蓋章之正本),並繳交工本費1,000元。(二)病人授權同意書如係影本,需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同,如發生異議,一切由○○○○公司負 完全法律責任。」並加蓋與公文相同之圖記作背書。如同意書為正本,僅需與公文相同之圖 記背書即可。
(三)非本人查詢病歷摘要同意書優先順序如下:(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成年兄弟姐妹(5)祖父母(6)成年之其他親戚並附彼此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身份證影本)。
(四)衛生署96年3月3日衛署醫字第0960007542號函釋略以:查醫療法第71條規定,醫療機構應 依其診治病人之要求,提供病歷複製本,必要時提供中文病歷摘要,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又醫療機構依同條規定提供病歷複製本,應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提具之委託同意書為 之,但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為上開所稱之委託同意書, 並經衛生署94年1月18日衛署醫字第0930220492號函釋在案。上開同意書之格式,醫療法規並未限制,且衛生署並無統一規範,惟應具體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以利醫療機構辦理。另 醫療機構基其管理上之需要,所要求或提供之同意書格式,如符合前開原則,尚無不可
===========================================
之前有保險業務拿N年前的概括同意書 要來調病歷
被我打槍 還要我打電話跟病人確認(口說無憑這種電話就算打來要我接都不接,還要我打勒)
跟那個業務說同意書重寫 跟查詢費一起送來 順便存檔
我就再也沒看過他了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hsu
- 院長級
- 文章: 18155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醫療院所洩漏病人隱私 醫改會:太輕放
施肇榮 寫:hsu 寫:主要問題在於保戶很多都事先簽一份非特定性的病歷調閱同意書
醫療院所跟醫師對於保險公司的調閱還是謹慎為上
就算病人簽了很明確的病歷調閱同意書
還是會睜眼說瞎話的否認
說謊反正又不要本錢
所以這種錢我很少賺
只要要求一下照規矩來
保險公司業代絕對一去不回
尤其是理賠事由跟本診所無關的
其實要查的應該是
保險業代手上那張保戶就醫資料是由何而來
是否合法取得
為何要查與理賠不相干的就醫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