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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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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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M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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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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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mowball »

刺青沒禁止
除刺青的雷射卻禁止


(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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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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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lupin »

把醫師趕回賤保的策略之一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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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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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11, 2007 10: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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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鳴人 »

mowball 寫:刺青沒禁止
除刺青的雷射卻禁止


(無言)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drove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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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五 4月 04, 2008 10:19 pm

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droveye »

mowball 寫:刺青沒禁止
除刺青的雷射卻禁止


(無言)

青少年陽具入珠沒禁止?
壞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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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82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壞人卡 »

mowball 寫:刺青沒禁止
除刺青的雷射卻禁止


(無言)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k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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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4, 2007 6:31 pm
來自: 高雄市

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kkai »

下一步這些項目集合一下,搞不好可搞無過失責任,那麼醫療行為慢慢就可能被無過失責任的主張所侵蝕。
另外如今天新聞所提的肉毒桿菌在禁止之列,但此注射對多汗症(包含手腳掌)肌張力問題如斜頸等,如狐臭問題用肉毒桿菌、雷射、或者抽脂等手術,是不是治療?還是非治療為目的?
穿耳洞、雷射白斑、雷射乾癬、雷射除刺青、雷射除母斑、雷射除痣,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不勝枚舉,治療為目的,考慮欠詳。

另外,以目的為區分對象會發生的問題。例如對於醫師、病人、雙方的錯誤認知,又該如何處理?
舉例而言,同樣是改善外觀為目的:
醫師錯誤 病人錯誤 雙方錯誤
老人斑 誤以為疾病
日光性角化 誤以為醫美
皮膚癌 誤以為醫美
最後由 kkai 於 週三 8月 21, 2013 1:27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k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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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3
註冊時間: 週四 5月 24, 2007 6:31 pm
來自: 高雄市

Re: 〔立法院〕醫療法第64條之一及第103條條文修正草案(王育敏立委版本)

文章 kkai »

非治療性醫療美容行為,那麼一般美容院的做臉、保濕、去角質,是否屬於前所述範圍內,
甚麼是醫療美容行為,有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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