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隨健保局高興訂
反正先納入之後
用嚴格的標準來低估支出的金額
然後大幅放寬
真的是有夠爽的GBS--詛咒別人去死真的是爽死了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2013.08.01 03:42 am
健保署繼調降失智症用藥價格後,8月1日起放寬給付條件,病人接受「臨床失智評估量表」得分和前一年相比,沒有退步,就可繼續給藥。
台灣失智症協會估計,國內失智症患者達17萬人,隨年齡升高,失智比率愈高。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郭垂文表示,目前治療失智症僅能延緩惡化,無法根治,且相關神經系統藥物單價昂貴,健保目前一年支付失智症用藥費用約7億元,健保資源有限,給付需用在刀口上。
但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指出,目前藥物雖無法讓受損的腦細胞恢復,但可改善患者症狀,增進生活品質。現有健保給付規定,卻規定當病人智能測驗結果「比初次治療」低,就不再給付藥費,等於懲罰早期就醫的失智者,對患者不公平。
郭垂文指出,精神醫學會、臨床失智症學會及失智症協會等多個團體都來函建議,放寬失智症用藥給付條件,日前健保署與藥界討論降價事宜,終獲善意回應。
因此,8月1日開始,包括「愛憶欣(Aricept)」、「憶思能(Exelon)」、「利憶靈(Reminyl)」和「威智錠(Witgen)」等用藥,若和前一次智能檢查相比沒有退化,就可繼續用藥。
郭垂文說,針對前述藥物擴大給付範圍,可望嘉惠2至3萬名病人。
全文網址: 失智症藥健保給付 今起放寬 | 醫二三事 | 健康醫藥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1/806644 ... z2afuwBr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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