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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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8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26, 2011 11:04 am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Speaker »

作者: 唐湘龍

這樁酒駕,殺了個「羅漢」

也不過五天前,馬英九才再度談起取締酒駕的成效。這是他常掛嘴上的政績。

這些政績是事實。在不知堆疊了多少無辜人命之後,這幾年,酒駕罰則一再加重,取締強度也如風如火,酒駕肇事致死人數,從95年的727人,降到去年的376人。少了一半。馬路如虎口,一年從虎口救回300多條人命,這是很驚人的。

但是,這樣不夠。

今年前4個月,死亡人數107人,繼續比去年同期減少了42人。但是,這樣不夠。

不是馬英九不夠。不是法律不夠。不是警力不夠。是我們的努力還不夠。

曾御慈的不幸,真令人傷感。這起意外事故的社會損失,遠比一樁酒駕,一條人命,一件新聞,來得巨大。

她32歲,一路資優。北一女,台大醫學院,台大名醫柯文哲的嫡系學生。但這不是重點。

她如此年輕。算算醫學系的培養過程,她不過剛完成醫學院的基礎訓練,成了主治醫師。但她是外科。她是創傷醫學部。她是急診。不要影集看多了,老以為急診室裡真有春天。春天是在醫生的心裡,急診室是醫生的地獄。在當下的醫療環境裡,願意留在外科,願意站上急診的第一線,我相信,曾御慈的心裡不只有春天,還得要有菩薩。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常接觸醫界的重量級人士。對醫界的生態和氛圍變化,大概還跟得上。這些年,不只是「內外婦兒」四大皆空,急診更是嚴重問題。兩年前吧,台大罕見露了底牌:「月薪40萬,徵急診室主治醫師。」跟家醫科等一般科別相比,這個價碼可能差到3倍。結果,等嘸郎。這個「40萬」成了這兩年各地醫院徵急診醫生的「基本價碼」,但是,下場差不多。重賞之下無勇夫,說明「急診室」在醫生的眼裡,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他要輪值。不管日夜,不管年節。他要面對各種最急性、突發的應變情況。他不能預排時間,緊急的需求可能瞬間超負荷湧入。他最有可能成為醫療訴訟的被告。他甚至是暴力威脅的直接對象。他是急診醫生。

大家都知道,醫學院的學生越來越多,但願意留在基礎科別犧牲奉獻的越來越少。曾御慈留在外科,留在創傷,留在急診,我的直覺,沒有很強很強的專業認知和熱情,不可能。我講那個「40萬」的故事,只是提醒大家,「曾御慈」這樣的醫生,現在是花錢買不到,可遇不可求的。我相信,她在急診室裡,一定有很多酒駕的受害者,但沒想到,今天,她自己也是。我不必是柯文哲,光是了解當下的醫療環境,我的心就可以跟柯文哲一樣難過。

日本人相信,每個生命都是由羅漢在護持著。

我常說:現在願意待在「內外婦兒」的醫生,都是一個守護台灣人的羅漢。一樁酒駕,殺了一個羅漢。

你一定看到了這條新聞:立法院今天可能三讀通過「酒駕致死,加重罰則」。又怎樣?這跟前兩天,因為「毒澱粉事件」突然加速一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有什麼不一樣?不見棺材不掉淚。無聊。這些案子都躺在立法院好久了。如果不出事,一定會繼續躺很久。這樣的民意代表,敷衍民意到讓人討厭。

我已經不想去談政治文化層面的虛情假意。我只是想說,做為手段,「嚴刑重罰」的效果已經差不多到極限了。這兩年,指標性的酒駕殺人事件:英商林克穎事件、葉少爺撞死兩人事件、韓國交換生撞死青年還倨傲拒賠事件…每件都令人憤怒,每件都大動社會視聽,但每件都在新聞過後,繼續以「獨立事件」不斷發生。

未來的新法將規定:酒精濃度達0.25毫克或血液濃度達0.05%以上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酒駕致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刑責1年以上,7年以下;肇逃,刑責也是1年以上,7年以下。你也許覺得還不夠重,應該死刑、無期徒刑。但坦白告訴你:這樣的處罰已經是世界一級重了。

難道立法太嚴、執法太寬嗎?不。過去10個月,全台大執法,取締酒駕12萬件。一個月一萬多件。一天超過400件。台中以前被笑,現在最嚴。10萬罰金;乘客、車主還連坐。各縣市紛紛跟進。半個月前,台灣高檢署還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做成決定:全面提高酒駕罰則,3次酒駕,逮到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全國統一標準。這,也該是世界一級嚴了。

立法夠嚴了,執法夠嚴了,宣導夠密了,但是,一年終究還是300多條人命。坦白講,剩下的,不要再把責任推給法律,推給警察了。剩下的:不是法律,是道德。不是警察,是文化。

我們。你,我,每一個人,都得把我們過去一起推動環保、禁煙、排隊、捷運禁食等等的勁兒拿出來對付酒駕。在台灣,許多讓外來人感動的文明和社會秩序,就是因為我們曾經努力建立起這些驚人的社會規範。每一個違反這些規範的人,都是公敵,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第三人的同情。對違反者,我們敢於規勸,敢於阻止,敢於斥責,使違反者有被社會拒絕、唾棄、疏離的壓力。

坦白講,我覺得,今天,「反酒駕」這件事,還沒有形成這種社會力。每一個人都可能是「不醉不歸」的試法者,心存僥倖,以為趁著晚上10點夜間勤務展開前趕回家就沒事。

曾御慈被撞的時間:5月28日,晚上10:44分。

你覺得,是法律的問題?政府的問題?還是你我的問題?在「曾御慈」之後,我們該想一想了。
gary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gary »

我認為
還是法律的問題
重點在於
執法不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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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15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hsu »

gary 寫:我認為
還是法律的問題
重點在於
執法不徹底


台灣是人治的社會
人事問題PM
歡迎提供資料
僅供通過認證之醫師會員查詢

交通要遵守
紅燈停
綠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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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er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498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來自: 台窩灣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forester »

真的是超級人治社會

就像請教法律系高材生
林益世案這樣判對嗎
他毫無疑問的說:沒錯
然後看著一臉狐疑的我們
幽幽的說道
台灣法律多如牛毛
自相矛盾的也不少
要你有罪就引用A
要你無罪就引用B
判決書寫起來絕對是"合法"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min »

因人設事? (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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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stei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422
註冊時間: 週五 3月 22, 2013 7:37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Einstein »

錯了!是法律問題,一個酒駕,請基隆市長出來為民服務一下,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爽) (爽) (爽)
g96510083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58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g96510083 »

是立法問題 更是執法問題 更糟糕的是文化問題

立法開始太寬,只有行政罰,後來才入罪,再後來刑度越來越重
其實酒駕致人死傷 以故意論.
酒是自己要喝的.車是自己要開的,既然都是故意,酒駕容易致人死傷亦非不能預見,原因自由行為,以故意犯來論以結果刑責


與其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不如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

立法從嚴執法從寬,會有僥倖心態
立法從寬執法從嚴,如果每次喝都會被抓被罰,除非大富之家,幾千幾萬塊錢的罰應該都會痛
如果再加上累犯去拘留所住幾天,就算富二代也受不了(不怕罰只怕關)


糟糕的是應酬文化
更糟糕的是關說文化

結論:鬼島無誤 (阿飄)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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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210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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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k4210 »

徒法不足以自行。

先不說什麼執法標準、應酬文化、官員民代關說好了,
光就執行勤務的警員人數就嚴重不足,導致取締強度
、頻率都不夠,直接助長了民眾的僥倖心態。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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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hung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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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104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23, 2007 7:59 pm
來自: 翻臉如翻書的賤寶島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cwhung »

看看民代到酒駕現場 "關切" 的嘴臉
就知道鬼島的酒駕問題
有沒有辦法解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 ... y-so14.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027/119829.htm
後藤新平的名言︰「台灣人民特性︰貪財,怕死,愛面子。」
鬼島醫師的感言︰「健保刁民特性︰貪財,怕死,不要臉。」
 
seaman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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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9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26, 2011 11:53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seaman »

最好這不是法律問題啦

這個堂X龍寫來幫娘娘擦粉的文章

不必這麼認真

(打小人)
頭像
wipte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68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wipten »

Speaker 寫:作者: 唐湘龍

這樁酒駕,殺了個「羅漢」

也不過五天前,馬英九才再度談起取締酒駕的成效。這是他常掛嘴上的政績。

這些政績是事實。在不知堆疊了多少無辜人命之後,這幾年,酒駕罰則一再加重,取締強度也如風如火,酒駕肇事致死人數,從95年的727人,降到去年的376人。少了一半。馬路如虎口,一年從虎口救回300多條人命,這是很驚人的。

但是,這樣不夠。

今年前4個月,死亡人數107人,繼續比去年同期減少了42人。但是,這樣不夠。

不是馬英九不夠。不是法律不夠。不是警力不夠。是我們的努力還不夠。

曾御慈的不幸,真令人傷感。這起意外事故的社會損失,遠比一樁酒駕,一條人命,一件新聞,來得巨大。

她32歲,一路資優。北一女,台大醫學院,台大名醫柯文哲的嫡系學生。但這不是重點。

她如此年輕。算算醫學系的培養過程,她不過剛完成醫學院的基礎訓練,成了主治醫師。但她是外科。她是創傷醫學部。她是急診。不要影集看多了,老以為急診室裡真有春天。春天是在醫生的心裡,急診室是醫生的地獄。在當下的醫療環境裡,願意留在外科,願意站上急診的第一線,我相信,曾御慈的心裡不只有春天,還得要有菩薩。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常接觸醫界的重量級人士。對醫界的生態和氛圍變化,大概還跟得上。這些年,不只是「內外婦兒」四大皆空,急診更是嚴重問題。兩年前吧,台大罕見露了底牌:「月薪40萬,徵急診室主治醫師。」跟家醫科等一般科別相比,這個價碼可能差到3倍。結果,等嘸郎。這個「40萬」成了這兩年各地醫院徵急診醫生的「基本價碼」,但是,下場差不多。重賞之下無勇夫,說明「急診室」在醫生的眼裡,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他要輪值。不管日夜,不管年節。他要面對各種最急性、突發的應變情況。他不能預排時間,緊急的需求可能瞬間超負荷湧入。他最有可能成為醫療訴訟的被告。他甚至是暴力威脅的直接對象。他是急診醫生。

大家都知道,醫學院的學生越來越多,但願意留在基礎科別犧牲奉獻的越來越少。曾御慈留在外科,留在創傷,留在急診,我的直覺,沒有很強很強的專業認知和熱情,不可能。我講那個「40萬」的故事,只是提醒大家,「曾御慈」這樣的醫生,現在是花錢買不到,可遇不可求的。我相信,她在急診室裡,一定有很多酒駕的受害者,但沒想到,今天,她自己也是。我不必是柯文哲,光是了解當下的醫療環境,我的心就可以跟柯文哲一樣難過。

日本人相信,每個生命都是由羅漢在護持著。

我常說:現在願意待在「內外婦兒」的醫生,都是一個守護台灣人的羅漢。一樁酒駕,殺了一個羅漢。

你一定看到了這條新聞:立法院今天可能三讀通過「酒駕致死,加重罰則」。又怎樣?這跟前兩天,因為「毒澱粉事件」突然加速一讀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有什麼不一樣?不見棺材不掉淚。無聊。這些案子都躺在立法院好久了。如果不出事,一定會繼續躺很久。這樣的民意代表,敷衍民意到讓人討厭。

我已經不想去談政治文化層面的虛情假意。我只是想說,做為手段,「嚴刑重罰」的效果已經差不多到極限了。這兩年,指標性的酒駕殺人事件:英商林克穎事件、葉少爺撞死兩人事件、韓國交換生撞死青年還倨傲拒賠事件…每件都令人憤怒,每件都大動社會視聽,但每件都在新聞過後,繼續以「獨立事件」不斷發生。

未來的新法將規定:酒精濃度達0.25毫克或血液濃度達0.05%以上者,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酒駕致死,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刑責1年以上,7年以下;肇逃,刑責也是1年以上,7年以下。你也許覺得還不夠重,應該死刑、無期徒刑。但坦白告訴你:這樣的處罰已經是世界一級重了。

難道立法太嚴、執法太寬嗎?不。過去10個月,全台大執法,取締酒駕12萬件。一個月一萬多件。一天超過400件。台中以前被笑,現在最嚴。10萬罰金;乘客、車主還連坐。各縣市紛紛跟進。半個月前,台灣高檢署還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做成決定:全面提高酒駕罰則,3次酒駕,逮到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全國統一標準。這,也該是世界一級嚴了。

立法夠嚴了,執法夠嚴了,宣導夠密了,但是,一年終究還是300多條人命。坦白講,剩下的,不要再把責任推給法律,推給警察了。剩下的:不是法律,是道德。不是警察,是文化。

我們。你,我,每一個人,都得把我們過去一起推動環保、禁煙、排隊、捷運禁食等等的勁兒拿出來對付酒駕。在台灣,許多讓外來人感動的文明和社會秩序,就是因為我們曾經努力建立起這些驚人的社會規範。每一個違反這些規範的人,都是公敵,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第三人的同情。對違反者,我們敢於規勸,敢於阻止,敢於斥責,使違反者有被社會拒絕、唾棄、疏離的壓力。

坦白講,我覺得,今天,「反酒駕」這件事,還沒有形成這種社會力。每一個人都可能是「不醉不歸」的試法者,心存僥倖,以為趁著晚上10點夜間勤務展開前趕回家就沒事。

曾御慈被撞的時間:5月28日,晚上10:44分。

你覺得,是法律的問題?政府的問題?還是你我的問題?在「曾御慈」之後,我們該想一想了。




鬼島有政府嗎 ? 好像只有公辦民營 政黨財團把持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圖檔
vsdog
V1
V1
文章: 1668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vsdog »

解決之道還是要靠科技
研發偵測駕駛者酒駕
汽車就無法發動的裝置
最好還第一時間能報警抓人
cyc
V1
V1
文章: 1491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cyc »

她如此年輕。算算醫學系的培養過程,她不過剛完成醫學院的基礎訓練,成了主治醫師。但她是外科。她是創傷醫學部。她是急診。不要影集看多了,老以為急診室裡真有春天。春天是在醫生的心裡,急診室是醫生的地獄。在當下的醫療環境裡,願意留在外科,願意站上急診的第一線,我相信,曾御慈的心裡不只有春天,還得要有菩薩。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常接觸醫界的重量級人士。對醫界的生態和氛圍變化,大概還跟得上。這些年,不只是「內外婦兒」四大皆空,急診更是嚴重問題。兩年前吧,台大罕見露了底牌:「月薪40萬,徵急診室主治醫師。」跟家醫科等一般科別相比,這個價碼可能差到3倍。結果,等嘸郎。這個「40萬」成了這兩年各地醫院徵急診醫生的「基本價碼」,但是,下場差不多。重賞之下無勇夫,說明「急診室」在醫生的眼裡,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他要輪值。不管日夜,不管年節。他要面對各種最急性、突發的應變情況。他不能預排時間,緊急的需求可能瞬間超負荷湧入。他最有可能成為醫療訴訟的被告。他甚至是暴力威脅的直接對象。他是急診醫生。

大家都知道,醫學院的學生越來越多,但願意留在基礎科別犧牲奉獻的越來越少。曾御慈留在外科,留在創傷,留在急診,我的直覺,沒有很強很強的專業認知和熱情,不可能。我講那個「40萬」的故事,只是提醒大家,「曾御慈」這樣的醫生,現在是花錢買不到,可遇不可求的。我相信,她在急診室裡,一定有很多酒駕的受害者,但沒想到,今天,她自己也是。我不必是柯文哲,光是了解當下的醫療環境,我的心就可以跟柯文哲一樣難過。

日本人相信,每個生命都是由羅漢在護持著。

我常說:現在願意待在「內外婦兒」的醫生,都是一個守護台灣人的羅漢。一樁酒駕,殺了一個羅漢。........(作者 唐湘龍)
===
(眼汪汪) (眼汪汪) (眼汪汪)
gscdrsurgery
V1
V1
文章: 134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6, 2008 5:34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gscdrsurgery »

不覺ㄉ很奇怪嗎?
香煙檳榔 不曾在電視上看到廣告
這幾年 酒類廣告不但多
而且還請大牌影星代言..
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alexhuang1961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5518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alexhuang1961 »

對酒駕肇事者......全國急診不要收"它".....放在路邊給"它"爛.
頭像
相濡以沫
R1
R1
文章: 104
註冊時間: 週四 8月 30, 2012 3:27 pm
來自: 不住海邊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相濡以沫 »

喬一下就不用酒測了,還可以代吹,的確是文化問題!
人從愛欲生憂,從憂生怖。若離於愛,何憂何怖。
LCL
CR
CR
文章: 928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6, 2007 12:04 pm

Re: 再下去,不是法律問題了

文章 LCL »

這是執法的問題

現代科技如此發達
仿照"全民公敵"
廣設監視器
凡是電腦判讀有問題一律開單罰款
甚至攔阻
每一相機為單位 連續開罰
電腦直接開單寄發 不經人為操控(沒人能刪單)
保證交通違規 酒醉開車 一上路就被抓
縱使回到家 罰單可能讓人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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