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chienchun
V1
V1
文章: 1979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12, 2011 11:19 pm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chienchun »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2013.05.22 05:54 pm

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和前立委洪奇昌,在台糖售地案中被依背信罪判刑三年十月和二年四月確定,原定將在宜蘭發監執行前,二人向台中高分院提再審,高分院今天裁定同意再審,二人暫時不需入監,法院將重新審理此案,同案另三名被告也將再審,判決失效。



全文網址: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 ... z2U12yvwEy
Power By udn.com
頭像
smallant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47067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smallant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sam6840
R3
R3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04, 2012 6:07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sam6840 »

第420條 有罪之判決確定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受判決人之利益,得聲請再審︰一、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其為偽造或變造者。
二、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或通譯已證明其為虛偽者。
三、受有罪判決之人,已證明其係被誣告者。
四、原判決所憑之通常法院或特別法院之裁判已經確定裁判變更者。
五、參與原判決或前審判決或判決前所行調查之法官,或參與偵查或起訴之檢察官,因該案件犯職務上之罪已經證明者,或因該案件違法失職已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
六、因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情形之證明,以經判決確定,或其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得聲請再審。

法院同意再審非常不容易,希望看到法院的理由狀!
交待清楚原由。
最後由 sam6840 於 週三 5月 22, 2013 10:39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頭像
MK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5124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7 1:47 pm
來自: HPLP部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MK »

圖檔
chienchun
V1
V1
文章: 1979
註冊時間: 週一 12月 12, 2011 11:19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chienchun »

台糖案再審 吳乃仁洪奇昌發監喊卡
-字
+字
作者: 陳界良、馬瑞君╱台中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2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界良、馬瑞君╱台中報導】
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被控接受前立委洪奇昌關說,低價出售台糖土地,各被判刑三年十月、二年四月確定。經提出再審,台中高分院以部分證據漏未審酌,廿二日裁定再審,停止吳乃仁、洪奇昌等同案五人的刑罰執行。
同案被告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已在五月六日入監服刑,台中地檢署昨天下午緊急發出釋票到台中監獄放人;台糖月眉副廠長呂鈺玫原被通知五月廿九日到案,檢方也緊急停止執行。
一嫌已服刑 檢發釋票放人
台糖資產處處長劉柏誠原訂五月廿四日由台北地檢署執行,吳乃仁、洪奇昌改由宜蘭地檢署執行,三人均還未到案,台中檢方也緊急先傳真停止執行裁定書,正式書面裁定將後補。
針對吳乃仁、洪奇昌等提出的再審之訴,台中高分院昨天審結,裁定吳乃仁等人被訴背信罪部分,開始再審,即原二審判決確定的刑責無效,回復到一審判決後的上訴狀態,並停止相關刑罰的執行。
台中高分院指出,承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當時月眉糖廠產業股長黃秋坤、台糖資產處土地管理組承辦人王新富,雖曾上簽呈給吳乃仁指出,春龍公司欲購的土地公告現值六.二億元,公告現值加四成總價八.七億元,市價則約七.八億元,但只是作為台糖內部參考。
低估難認定 背信判決無效
承審法官認為,台糖將這項價格資料提供給春龍公司,作為研析購地的可能性,而非先行單獨通知春龍公司標售底價,不屬出售土地的估價階段,且台糖出售土地還要經初估、複估與核估程序,黃、王兩人也不是估價小組的成員,不能以此作為有罪的證據。
承審法官並指出,吳乃仁在九十二年十月廿八日核定底價、報經濟部備查後,在十二月離職,由於後來出售時,已超過核定標售底價的有效期限六個月,台糖重新評估後認為地價未波動,延長期限,仍依原底價售出,兩次核定的底價都相同,難以認定底價有低估的情形。
此案一審判決指出,洪奇昌長期受潘忠豪家族贊助,潘忠豪明知洪與吳乃仁關係密切,為取得霧峰工業區等多筆台糖土地,九十二年五月間,經洪安排與台糖董事長吳乃仁見面,台糖土地向來「只租不售」,潘忠豪要求「轉租為售」,吳乃仁當場同意。
吳指示承辦人研究將土地讓售給春龍,單獨提供底價給春龍參考,並讓潘取得「優先購買權」,春龍最後以六.二億多元購得土地。
定讞裁定停止 檢:相當罕見
台中地檢署表示,案件已經定讞,其中一個被告並已發監執行,卻臨時裁定停止執行的案例相當「罕見」,未處理過類似案件。
至於一般案件提出再審並獲同意的機率有多少?有無類似案例?台中高分院庭長、發言人吳火川僅表示,沒有統計數字,手邊也沒有相關資料。承審的庭長也拒絕受訪,僅透過書記官長對外表示,他不宜單獨對外發言,他所要表達的意見都在裁定書裡。
http://tw.news.yahoo.com/%E5%8F%B0%E7%B ... 00349.html
熊哥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677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2, 2008 3:39 pm
來自: 吳敦義呆了八年,卻沒建設的地方
聯繫: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熊哥 »

MK 寫:圖檔

(爽) (爽) (爽) (爽) (爽) (爽)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sam6840
R3
R3
文章: 348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04, 2012 6:07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sam6840 »

刑事訴訟法第421條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除前條規定外,其經第二審確定之有罪判決,如就足生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者,亦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第376條(不得上訴第三審之判決)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佔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gucci37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476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gucci37 »

熊哥 寫:
MK 寫:圖檔

(爽) (爽) (爽) (爽) (爽) (爽)

“中間選民”:「怎麼有人貼空白貼圖?我什麼也沒看到,

不過看標題,顯然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不然怎麼會貪污定案了還了重審。」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cyc
V1
V1
文章: 1491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7:10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cyc »

定案了還了重審。
===
有先例嗎? (咦)
X-MAN
科主任級
科主任級
文章: 6158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5:11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X-MAN »

興票案重審.
melancholy
R1
R1
文章: 163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29, 2006 12:30 a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melancholy »

MK 寫:圖檔


(失魂) ... MT 大,借轉
頭像
k4210
V1
V1
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k4210 »

洪素蘭是誰 (咦) (咦)
014老媽應該名喚沈若蘭吧.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吳乃仁洪奇昌判刑法院同意再審

文章 min »

有沒有車輪牌黨證,是有差別的。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