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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老師,不好意思借貼一下
「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鄭逸哲
病患: 醫生!昨天我比較衝動,所以…
醫師: 所以我眼角就縫了六針。
病患: 我鄭重向你道歉,你就撤告吧!
醫師: 你已經不是第一次大鬧「急診室」了!多少人受害,你知嗎?
病患: 我只是打了你一拳而已!
醫師: 只?!你講的雲淡風清!你沒踹壞病床和點滴架嗎?那是「毀損罪」!
病患: 賠你們就是了!又沒多少錢!
醫師: 說的簡單!有錢就老大,是嗎?請你出去,你還不出去,還賴著不走胡鬧,那是「無故留滯不去罪」!
病患: 「急診室」是公共空間耶!
醫師: 誰說的?「急診室」是救命的空間,不是你耍老大的地方!是誰給你這種錯誤的觀念?而且,你跟我們護士小姐說什麼?
病患: 沒說什麼啊!
醫師: 還說沒!你沒罵人家祖宗八代嗎?那多難聽!是「公然侮辱罪」耶!
病患: 唉呦!都是些「告訴乃論」之罪!算了!算了!
醫師: 你說算了就算了?誰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我們護理師來勸你,你有沒有說要拿刀子砍人?把人都嚇哭了!這是「恐嚇罪」耶!
病患: 我又不是認真的,何必呢?
醫師: 而且,我忙著替病人敷藥,你打斷人家,硬勒著我的脖子來給你看,也犯了「強制罪」!
病患: 我肚子痛啊!
醫師: 你肚子痛就能胡搞嗎?那你頭痛要怎弄?你這些可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病患: 你們副院長說,如果…
醫師: 別每次都來這套,這次叫我老子來說都沒用!
病患: 唉呦!都是小事,何必鬧大呢?你們副院長都…
醫師: 小事?!都鬧出人命了!還小事!已經放你一馬了!我們只告你這些而已!
病患: 什麼鬧出人命?我又沒殺人!
醫師: 你大鬧「急診室」,搞得天下大亂,延誤了劉醫師替病人插管,病人往生了!你知道嗎?你真是造孽!
病患: 人又不是我殺的!
醫師: 你沒聽到劉醫師一直叫你不鬧,快出人命了!你還是耍你老大,到處亂踹嗎?人家根本沒法插管,一條寶貴的生命都被你葬送了!
病患: 你別誑我,人不是我殺的,關我屁事!
醫師: 你講的是人話嗎?你這樣胡搞,鬧出危險,就有「監控危險源的保證人義務」了!你明知這樣會妨害劉醫師救命,就有「不純正不作為殺人故意」,胡搞瞎搞,搞掉一條人命,你犯了「不純正不作為殺人罪」,你知不知道?
病患: 我以為劉醫師只是亂說的!
醫師: 就算這樣,你沒犯「不純正不作為過失致死罪」嗎?
病患: ㄟ~~我當時喝醉了!不記得了!
醫師: 你別想用「心神喪失」來開脫!現在刑法採「原因自由行為」,就算喝得爛醉,也是「以具有責任能力論」,你別想逃掉!
病患: 我喝醉了!檢察官不會太認真啦!
醫師: 哼!不會太認真!那你來找我幹嘛?
病患: 就…
醫師: 就什麼?
病患: ㄟ~~我是你未來的岳父耶!
醫師: 就是你那深明大義當檢察官的女兒,和我未來的岳母,也看不下去了!叫我一定要告到底!
如果社會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看見刑法制裁的力量!(轉貼)台北大學刑法教授鄭逸哲「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版主: 版主021
- shuhuez5460
- V3
- 文章: 3199
-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20, 2008 10:15 am
如果社會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看見刑法制裁的力量!(轉貼)台北大學刑法教授鄭逸哲「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最後由 shuhuez5460 於 週四 5月 09, 2013 7:3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 chichang
- V3
- 文章: 3044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 來自: pluto
Re: 如果社會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看見刑法制裁的力量!(轉貼)台北大學刑法教授鄭逸哲「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用力推
「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鄭逸哲
病患: 醫生!昨天我比較衝動,所以…
醫師: 所以我眼角就縫了六針。
病患: 我鄭重向你道歉,你就撤告吧!
醫師: 你已經不是第一次大鬧「急診室」了!多少人受害,你知嗎?
病患: 我只是打了你一拳而已!
醫師: 只?!你講的雲淡風清!你沒踹壞病床和點滴架嗎?那是「毀損罪」!
病患: 賠你們就是了!又沒多少錢!
醫師: 說的簡單!有錢就老大,是嗎?請你出去,你還不出去,還賴著不走胡鬧,那是「無故留滯不去罪」!
病患: 「急診室」是公共空間耶!
醫師: 誰說的?「急診室」是救命的空間,不是你耍老大的地方!是誰給你這種錯誤的觀念?而且,你跟我們護士小姐說什麼?
病患: 沒說什麼啊!
醫師: 還說沒!你沒罵人家祖宗八代嗎?那多難聽!是「公然侮辱罪」耶!
病患: 唉呦!都是些「告訴乃論」之罪!算了!算了!
醫師: 你說算了就算了?誰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我們護理師來勸你,你有沒有說要拿刀子砍人?把人都嚇哭了!這是「恐嚇罪」耶!
病患: 我又不是認真的,何必呢?
醫師: 而且,我忙著替病人敷藥,你打斷人家,硬勒著我的脖子來給你看,也犯了「強制罪」!
病患: 我肚子痛啊!
醫師: 你肚子痛就能胡搞嗎?那你頭痛要怎弄?你這些可都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病患: 你們副院長說,如果…
醫師: 別每次都來這套,這次叫我老子來說都沒用!
病患: 唉呦!都是小事,何必鬧大呢?你們副院長都…
醫師: 小事?!都鬧出人命了!還小事!已經放你一馬了!我們只告你這些而已!
病患: 什麼鬧出人命?我又沒殺人!
醫師: 你大鬧「急診室」,搞得天下大亂,延誤了劉醫師替病人插管,病人往生了!你知道嗎?你真是造孽!
病患: 人又不是我殺的!
醫師: 你沒聽到劉醫師一直叫你不鬧,快出人命了!你還是耍你老大,到處亂踹嗎?人家根本沒法插管,一條寶貴的生命都被你葬送了!
病患: 你別誑我,人不是我殺的,關我屁事!
醫師: 你講的是人話嗎?你這樣胡搞,鬧出危險,就有「監控危險源的保證人義務」了!你明知這樣會妨害劉醫師救命,就有「不純正不作為殺人故意」,胡搞瞎搞,搞掉一條人命,你犯了「不純正不作為殺人罪」,你知不知道?
病患: 我以為劉醫師只是亂說的!
醫師: 就算這樣,你沒犯「不純正不作為過失致死罪」嗎?
病患: ㄟ~~我當時喝醉了!不記得了!
醫師: 你別想用「心神喪失」來開脫!現在刑法採「原因自由行為」,就算喝得爛醉,也是「以具有責任能力論」,你別想逃掉!
病患: 我喝醉了!檢察官不會太認真啦!
醫師: 哼!不會太認真!那你來找我幹嘛?
病患: 就…
醫師: 就什麼?
病患: ㄟ~~我是你未來的岳父耶!
醫師: 就是你那深明大義當檢察官的女兒,和我未來的岳母,也看不下去了!叫我一定要告到底!
最後由 chichang 於 週四 5月 09, 2013 7:20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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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u
- 院長級
- 文章: 18155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 lupin
- 副院長級
- 文章: 11306
-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 來自: DC UNIVERSE
Re: 如果社會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看見刑法制裁的力量!(轉貼)台北大學刑法教授鄭逸哲「急診暴力案」的醫病對話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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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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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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