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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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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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newshine »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2013年05月02日
林益世收6300萬元幫陳啟祥喬合約,一審被輕判7年4月,引爆民怨。法界指出,曾有男子幫搶超商友人把風,僅分得700元,卻被判7年6月,犯罪所得與林案比較,令人對司法公平性打問號,法官除了依法量刑,也應傾聽民怨及考量國民情感。
律師蔡文玲指出,新北市一名19歲楊姓男子4年前幫兩名未成年友人把風,兩少年持西瓜刀架住超商女店員脖子,搶走1萬5千元,分楊男700元,因結夥搶劫觸犯刑度7年以上的加重強盜罪,楊男雖僅分到700元且只是把風,仍被判7年6月確定
--------------------------------------------------------------------------------

應傾聽民怨檢討

律師莊秀銘分析:「結夥搶劫刑度7年起跳,相信法官有考量楊男只分到700元,才『輕判』7年6月。」莊表示,以同樣罪名而言,法官會以犯罪所得當作量刑標準,如刑度5年以下的詐欺罪,詐得3萬元可能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詐得5億元可能被重判4年10月。
莊表示,外界認為林益世判太輕,不僅是對法院採用的法條有意見,也是國民情感的反應,法官應傾聽民怨並檢討;律師蔡文玲認為,若政府重視多數民眾無法忍受「立委收錢喬事卻無法可罰」,應推動修法或立法,處罰民代收錢喬事歪風。
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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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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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smallant »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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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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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1306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lupin »

喊「同卡不同命」的協會怎麼不出來也叫幾聲?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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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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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newshine »

奇怪
之前醫師不管是牽扯到哪一條罪--貪污也是
都會被說是社會菁英
要更加嚴格

想不到
林益世這種掌控大權的人
反而沒被法官用這個理由處以重刑
真的是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最後由 newshine 於 週四 5月 02, 2013 10:42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hsc35abc
R4
R4
文章: 461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2, 2008 1:37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hsc35abc »

法匠亂判都不用負責 照領18趴
只有一句 可受公評 塘塞過去
證人判行賄罪 犯人沒貪污 (咦)
這種邏輯連小學生都不如~~
遇到權貴就轉彎 遇到落水狗就打到死
TMD~~
m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8717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min »

哀....鼓勵大官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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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reze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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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48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26, 2006 3:45 pm
來自: 溼地有花跳魚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azurezeiss »

哪個白痴會花幾千萬去賄絡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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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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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newshine »

azurezeiss 寫:哪個白痴會花幾千萬去賄絡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合理的懷疑是
法官也是屬於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挖鼻孔) (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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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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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newshine »

azurezeiss 寫:哪個白痴會花幾千萬去賄絡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合理的懷疑是
法官也是屬於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挖鼻孔) (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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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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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88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6, 2008 11:04 pm
來自: 斯巴達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sucker »

台灣越來越沒希望
全力向對岸靠齊
乃馬冏之野望
歷屎的定位

怪怪
對岸的新領導不是在肅貪?
這裡集體貪腐卻嚴重到爛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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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urezeiss
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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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248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26, 2006 3:45 pm
來自: 溼地有花跳魚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azurezeiss »

馬:說謊是我的生命,貪汙是我的屎命!!
alexhuang1961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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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518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alexhuang1961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有沒有人要糾團加入"KMT"......
alexhuang1961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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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518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alexhuang1961 »

(GOODJOB)
現在年輕人
1要加入"KMT"
2要念法律
3要貪污
4絕不要念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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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A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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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68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7, 2008 8:51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HONGBA »

azurezeiss 寫:哪個白痴會花幾千萬去賄絡沒有”實質影響力”的公務員?

照法官的邏輯,就明確指出陳啟祥就是那個**
cchic
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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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747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01, 2009 10:48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cchic »

林益世案很早就聽說不會以貪汙案來辦,因為他跟余文一樣有GUTS,一肩扛起,後面的整串肉粽都沒事,這就是KMT的本事,要不然你咬我啊,誰叫你們讓我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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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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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3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newshine »

alexhuang1961 寫: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有沒有人要糾團加入"KMT"......


偶又不貪污
(挖鼻孔) (挖鼻孔) (挖鼻孔)
最後由 newshine 於 週四 5月 02, 2013 11:32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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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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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3880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6, 2008 11:04 pm
來自: 斯巴達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sucker »

cchic 寫:林益世案很早就聽說不會以貪汙案來辦,因為他跟余文一樣有GUTS,一肩扛起,後面的整串肉粽都沒事,這就是KMT的本事,要不然你咬我啊,誰叫你們讓我當選


所以白院長也有一腿? (賊)
難怪歐...海豚會轉彎 (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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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s
V2
V2
文章: 2847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24, 2006 9:04 pm
來自: 山水之地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ross »

罵隨你罵
官我自個當
非吾小天下 才高而已
非吾縱古今 時賦而已
非吾睨天下 宏觀而已
三非焉罪 無夢至勝
YSL
CR
CR
文章: 993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05, 2009 12:47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YSL »

林縊逝:「法院就是我家開的...怎樣!」 (爽)
gucci37
科主任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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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476
註冊時間: 週三 3月 12, 2008 10:22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gucci37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2/34990363/

爛透了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2013年05月02日


【綜合報導】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爐渣業者陳啟祥6300萬元,前天一審輕判7年4月,引爆民怨,因貪污被判20年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昨痛批:「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更讓民眾憤怒的是,法官認定林益世不法所得和不明財產是4880萬元,須沒收或罰扣,林未來竟可聲請發還1420萬元,形同法院背書民代可收「喬事費」,民眾昨大罵:「爛透了!貪污那麼多錢,法院竟還要吐給他!」


事實上,早在宣判前數天,林母沈若蘭就已聲請發還600萬元。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吳秋宏昨說,因承審法官紀凱峰休假出國,等他回國上班後再討論是否發還。林益世尚未聲請要求發還1420萬元,但吳說:「若林益世將來聲請發還,也會依法處理。」


法院:喬事費非黑錢

林益世案判決前天出爐後外界譁然,《蘋果》歸納各界主要質疑有5項:
1、林益世不算貪污,因為法院認為用職務勒索有罪,用聲望勒索無罪,如果林不是立委或政院秘書長,哪裡有影響力?
2、經濟部握有公股民營公司中鋼、中聯人事權,林益世可藉立委質詢要脅,影響兩公司決策,判決卻隻字不提。
3、林益世貪那麼多錢,竟只判7年4月?
4、林益世收錢做「服務選民」,還找上經濟部,竟不算利用立委職權貪污?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此外,根據起訴林益世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認定,林向陳啟祥拿到的不法所得高達6300萬元,結果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林用恐嚇中鋼、中聯主管方式,幫陳取得轉爐石合約,才屬犯罪行為,該部分酬勞3300萬元算不法所得,加上林家人保管箱中有無法交代來源的1580萬元現金,兩筆合計4880萬元。至於林幫忙喬爐下渣合約拿到的3000萬元,因未向公務員恐嚇、施壓,沒有違法,這筆「喬事費」不是黑錢,合計林僅被追繳沒收4880萬元。
律師鄭伊鈞昨指:「林益世被查扣6300萬元,法院認定不法所得僅4880萬元,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一旦案件定讞後,地檢署執行科還得主動將多查扣的1420萬元發還給林益世。」
針對判決認為林益世無法影響中鋼、中聯的決策,有檢察官質疑:「太離譜!中鋼等公股民營公司都要到立法院報告及接受質詢,立委對中鋼、中聯肯定有影響力。」綠委段宜康昨在臉書嘲諷:「立委居然被認定無實質影響力!教我等此後如何招搖過市、白吃白喝?」綠委李應元也說:「秘書長要負責跨部會協調與總統府的聯繫,人事案也都會透過秘書長上呈,具間接影響力。」一名不具名的前立委指出:「林益世掌握相當權力,足以影響決策,選民才會上門請託,這是很簡單的邏輯,法官未免太過天真了!」


--------------------------------------------------------------------------------

民眾:我怎麼教小孩

綠委陳唐山昨探望陳水扁後,轉述扁知悉後痛批林案「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我的案子是政治迫害。」
民眾姚先生昨痛心說:「司法已死!法官說這樣不是貪污,我真的不知道以後要怎麼向我的孩子解釋。」作家馮光遠昨在臉書上貼文:「馬英九愛將林益世的判決讓大家太失望,有朋友在臉書上發起『台北地院,我呸!』活動,我在此響應。」短短2小時有近3千名網友按讚。
面對外界質疑,審判長吳秋宏說:「尊重並虛心接受各界批評。」他強調,林案判決並未推翻最高法院的實質影響力見解,但實質影響力不能無限上綱,林益世只影響民間企業的締約行為,請託對象也不是公務員或公務機關,這些請託行為也不屬立委或秘書長的職務範圍,因此無法構成貪污罪。


法部:二審可能不同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昨到立法院報告時,藍綠立委砲聲隆隆,吳陳鐶欲言又止說:「如果檢察官上訴,二審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案件仍在審理中,希望各界讓檢察官及審判者能獨立行事。」特偵組發言人張進豐昨說,特偵組收到判決書若決定上訴,一定對外說明。
昨晚林益世和妻子彭愛佳到中崙派出所報到,不發一語。前天穿紅內衣內褲求好運的彭愛佳昨刻意全身包緊,避免走光。


【林益世收錢喬事損益表】

★收入:喬事收賄6300萬元,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以美鈔、台幣支付
★支出:
●喬事恐嚇,法院判決沒收3300萬元不法所得
●被查獲有不明財產,罰金1580萬元
●合計4880萬元
★剩餘:收入6300萬元-支出4880萬元=1420萬元
判決定讞後,林益世可聲請發還142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林益世案5大質疑與回應】

1.林益世不算貪污,因為法院認為「用職務勒索有罪,用聲望勒索無罪?」如果林不是立委或政院秘書長,哪裡有影響力?
法官:林雖有立委職權實質影響力,但未藉此要求公務員作出特定的行政決策,故不構成貪污罪。
2.經濟部握有公股民營公司中鋼、中聯人事權,林益世可藉立委質詢要脅,影響兩公司決策
法官:林恐嚇中鋼、中聯高層作出有利地勇公司的決策,但兩公司屬民營非公務機關,不符貪污構成要件。
3.林益世貪那麼多錢,竟只判7年4月?
法官:林犯最重可判7年半的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判7年4月已算重。
4.林益世收錢做「服務選民」,還找上經濟部,竟不算利用立委職權貪污?
法官:林雖曾經發便箋提醒當時的經濟部長施顏祥注意爐渣案,但未追蹤結果,也無不法要求,非行使立委職權。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法官:民代收錢喬事,只要對象不是公務機關、公務員,事情也與民代法定職務無關,就不算貪污。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9-01-04 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蔡英文:不接受九二共識、一國兩制
2019-01-04 蔡英文回應「告台灣同胞書」被按讚 柯P諷:一日行情
2019-01-05 諷蔡英文一日行情被噓爆 柯P:我比較務實
2019-05-14 小英強調台非挑釁 柯嗆台灣不是 只有她是
2019-05-14 蔡英文強調不是挑釁者 柯P:她當總統兩岸更安靜還緊張?
2019-05-30 蔡拒一國兩制是挑釁 柯:甚麼都不要講就好

2019-07-05 劉結一提習「告台灣同胞書」 柯P:他總是要講他該講的話 還好啦
gary
主任秘書
主任秘書
文章: 10500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04, 2007 5:19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gary »

林益世讚喔
flankkimo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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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53
註冊時間: 週三 4月 13, 2011 7:33 a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flankkimo »

gucci37 寫: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2/34990363/

綠委陳唐山昨探望陳水扁後,轉述扁知悉後痛批林案「再次證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我的案子是政治迫害。」

陳水扁有反應了 (水草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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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hang
V3
V3
文章: 3044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6, 2008 5:32 pm
來自: pluto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chichang »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法官:民代收錢喬事,只要對象不是公務機關、公務員,事情也與民代法定職務無關,就不算貪污
這不是法官自打嘴巴嘛。
╱/(◕‿‿◕)\╲<成為魔法少女 就可以完成任何願望喔! (翻桌)
現代仁醫
V1
V1
文章: 1032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16, 2011 2:42 pm
來自: 台南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現代仁醫 »

chichang 寫:
5.民代未來是不是都可收錢做選民服務?
法官:民代收錢喬事,只要對象不是公務機關、公務員,事情也與民代法定職務無關,就不算貪污
這不是法官自打嘴巴嘛。


看來現在最爽的職業就是當沒有實質影響力的立委或民代囉
代選民喬事收錢,無本生意耶
乾脆這些民代就專職喬事就好了,
反正有此判例怕什麼
只要不影響公務人員的決定權,就沒事
下次診所有事也要找這些立委來幫忙喬
頭像
k4210
V1
V1
文章: 1300
註冊時間: 週四 4月 29, 2010 10:43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k4210 »

這搶匪應該先去弄一張車輪牌黨證 (偽可愛)
今日天晴,浪高。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各員一層,奮力努力。
canonchun
CR
CR
文章: 647
註冊時間: 週日 10月 18, 2009 2:37 pm

Re:

文章 canonchun »

果然是竊國者侯,竊鉤者誅。
YSL
CR
CR
文章: 993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05, 2009 12:47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YSL »

法界人士:陳啟祥跟空氣行賄嗎?

台北地院認為林益世沒貪汙,犯的是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高雄法界認為,此舉好像打了高雄地檢署一巴掌,因雄檢上月初才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緩起訴,就是認定他向林益世行賄。
「陳啟祥是跟空氣行賄嗎?」高雄法界人士質疑,台北地院認定林益世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是恐嚇來的,若照此論點推論,陳啟祥非但沒行賄,是不是反成恐嚇罪的被害人?他和女友程彩梅依行賄罪被罰的二百五十萬元處分金不就白繳了?
雄檢緩起訴書指出,陳啟祥和女友程彩梅請求林益世利用立委身分和職權,協助中耀公司完成與中聯公司爐下渣契約的續約,同時協助地勇爭取承購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林益世允諾,並向經濟部和中鋼等單位施壓。
後來陳啟祥不滿林益世從六千三百萬索賄加碼到八千三百萬,認為地勇被高雄環保局斷料是林從中作梗,錄下談話內容向媒體爆料。雄檢認為陳啟祥有向林益世行賄,自首轉汙點證人,以緩起訴偵結。
(我不依)
cchic
V4
V4
文章: 4747
註冊時間: 週一 6月 01, 2009 10:48 pm

Re: 貪6300萬 刑責竟比搶700元還輕

文章 cchic »

YSL 寫:法界人士:陳啟祥跟空氣行賄嗎?

台北地院認為林益世沒貪汙,犯的是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高雄法界認為,此舉好像打了高雄地檢署一巴掌,因雄檢上月初才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緩起訴,就是認定他向林益世行賄。
「陳啟祥是跟空氣行賄嗎?」高雄法界人士質疑,台北地院認定林益世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是恐嚇來的,若照此論點推論,陳啟祥非但沒行賄,是不是反成恐嚇罪的被害人?他和女友程彩梅依行賄罪被罰的二百五十萬元處分金不就白繳了?
雄檢緩起訴書指出,陳啟祥和女友程彩梅請求林益世利用立委身分和職權,協助中耀公司完成與中聯公司爐下渣契約的續約,同時協助地勇爭取承購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林益世允諾,並向經濟部和中鋼等單位施壓。
後來陳啟祥不滿林益世從六千三百萬索賄加碼到八千三百萬,認為地勇被高雄環保局斷料是林從中作梗,錄下談話內容向媒體爆料。雄檢認為陳啟祥有向林益世行賄,自首轉汙點證人,以緩起訴偵結。
(我不依)


再次證明台灣應改成陪審團制,否則以台灣那麼多的恐龍法官,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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