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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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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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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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YCC 寫: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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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Vivian 寫:YCC 寫: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對嘛 我一直覺得違憲....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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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最後由 hitachi 於 週三 1月 23, 2013 4:2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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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沒錯,自己喊違憲對改變現況幫助有限,但鄭教授真情力挺還是值得大家肯定hitachi 寫:![]()
![]()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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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這個比「健保局」和「國稅局」離譜hitachi 寫:![]()
![]()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就像下令修車業者不能拒絕按政府公定價修任何老爺車輛 燃後現在還要他們集體出錢負起車修不好後所衍生的所有損失一樣
違憲違憲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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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 桃園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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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 hitachi
- 註冊會員
- 文章: 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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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這就是最「邪惡」的地方!!image 寫: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健保是社會保險,不違憲」這是大法官的解釋
但健保真的是「保險」嗎??
健保實行的方式呢??
公平正義、長治久安、財務健全嗎??
還是少數人藉著「社會保險不違憲」的保護傘
大玩社會福利、世代剝削
用子孫的未來,幫自己買票
用醫護人員的血汗,掩蓋貧富擴大的事實
不但是「世界儘有」的公衛實驗場
甚至在「實驗失敗」後,還硬拗
說不定還內藏五鬼搬運
反正黑箱作業
一個「靠著黑箱才得以運作」的制度
不要說「違憲」了
根本就違反了「權力制衡、公開透明」的普世價值
健保除了「社會保險」的外衣不違憲
剝開了外衣,只剩無數個「黑箱作業」
如果「黑箱作業」不違憲
那我實在不知道還要「憲法」有什麼用!!
-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43450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黑箱當然不好 "部份"黑箱也是 只是「靠著"部份"黑箱才得以運作」是"方法"的問題? 應該不會到憲法的層次吧hitachi 寫:這就是最「邪惡」的地方!!image 寫: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健保是社會保險,不違憲」這是大法官的解釋
但健保真的是「保險」嗎??
健保實行的方式呢??
公平正義、長治久安、財務健全嗎??
還是少數人藉著「社會保險不違憲」的保護傘
大玩社會福利、世代剝削
用子孫的未來,幫自己買票
用醫護人員的血汗,掩蓋貧富擴大的事實
不但是「世界儘有」的公衛實驗場
甚至在「實驗失敗」後,還硬拗
說不定還內藏五鬼搬運
反正黑箱作業
一個「靠著黑箱才得以運作」的制度
不要說「違憲」了
根本就違反了「權力制衡、公開透明」的普世價值
健保除了「社會保險」的外衣不違憲
剝開了外衣,只剩無數個「黑箱作業」
如果「黑箱作業」不違憲
那我實在不知道還要「憲法」有什麼用!!
可是 額外強徵某類職業的稅 不管用途多博愛 那應該是違憲的吧
- Ben
- R2
- 文章: 240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06 5:50 pm
- 來自: 台中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矮~~~superdog 寫:醫師為什麼不生氣?



-
- V1
- 文章: 1668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醫界為什麼不集體歇業抗議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 wipte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687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vsdog 寫:醫界為什麼不集體歇業抗議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因為吃裡扒外的 太多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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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36303
-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為什麼不要集體歇業
因為不團結
因為有些人還要養家餬口
當收入越來越差
群體運動
就越困難
除非是大家都很差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因為不團結
因為有些人還要養家餬口
當收入越來越差
群體運動
就越困難
除非是大家都很差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無盡漩渦)
-
- Intern
- 文章: 89
-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23, 2008 10:05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完全違憲, 大家不要再當醫奴, 請公會表達抗議 !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
- Intern
- 文章: 61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2, 2010 8:41 pm
- 來自: 桃園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除非醫師有權利能夠拒絕病患,
這樣的責任才能算在醫師身上,
既然怕沒人看重病,又把看重病的不良結果算在醫師頭上,
這是在是沒有道理,
除非由整個社會來負擔不良醫療結果的風險,
否則就是妨害醫療這個職業的生存權!
只是連娼妓都知道被妨害生存權要抗爭,
宅醫們卻仍舊不敢吭一聲,
會淪落至此也不為過了.....
還是要謝謝鄭教授為我們發出不平之鳴,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些有識見的人!
相較我們的嘴炮大老,真是最怕豬一般的隊友....
這樣的責任才能算在醫師身上,
既然怕沒人看重病,又把看重病的不良結果算在醫師頭上,
這是在是沒有道理,
除非由整個社會來負擔不良醫療結果的風險,
否則就是妨害醫療這個職業的生存權!
只是連娼妓都知道被妨害生存權要抗爭,
宅醫們卻仍舊不敢吭一聲,
會淪落至此也不為過了.....
還是要謝謝鄭教授為我們發出不平之鳴,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些有識見的人!
相較我們的嘴炮大老,真是最怕豬一般的隊友....
-
- 註冊會員
- 文章: 126831
- 註冊時間: 週日 11月 10, 2024 2:04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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