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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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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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 Viv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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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YCC 寫: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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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Vivian 寫:YCC 寫: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
鄭 逸 哲
1. 「醫糾處理法」所搞的,其實質屬「病害救濟」,而非「醫害補償」,既然屬「病害救濟」,則應由全民負担,若由醫界分擔七成,而政府只付三成,以二百萬計,2300萬人分擔60萬,每人平均0.026元,而醫界七成則為140萬,以4萬名醫師來算,每名醫師平均35元,後者為前者的1346倍,等於就「病害救濟」,對醫師變相加稅1346倍,豈有此理,極端違背「平等原則」和「稅賦公平」,當然違憲!
2. 既然屬「病害救濟」,自應以全民有必要「『救』急『濟』需」者為對象,何以獨厚於「病殘於醫院」者,而將「病殘非於醫院」者,排除在外?重點應在「病殘」是否應予救濟,而非在是否「在醫院」。將應予救濟者,加以排除,焉得其平?亦違反「平等原則」與「社會救濟」之本旨。
3. 以「藥害救濟」和「疫苗救濟」來類比,在邏輯上屬「錯誤類比」。即使發生「醫害」,其始初之因仍在於「非人為」之「病」,醫事人員屬「攔截者」,而非「創設者」;但「藥劑」和「疫苗」屬「人為」之「具有一定危險之物」,若生「藥害」,製作者屬因果「創設者」。將「非人為」和「人為」,將「攔截者」和「創設者」相類比,自屬非是。「平等原則」者,「等則等之,不等者不等之」,若搞「不等者,等之」,自然違反「平等原則」,而違憲!
4. 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是商業保險,是任意保險,而醫糾法是實質搞「社會救濟」,豈可將「商業保險」和「社會救濟」混為一談?前者屬契約自由,後者是國家和政府的義務,豈容相混!而醫療乃始於「非人為」之「病」,若要搞強制保險,對象也該是「全民」,而非「醫事人員」。國家巧立名目,將其所應自行履行的「社會救濟」義務,轉嫁給少數「醫事人員」,不僅屬濫用國家權力,亦且嚴重侵犯人民財產權,更違反「平等原則」,自屬違憲!
總而言之,違反「平等原則」,就是違憲!
對嘛 我一直覺得違憲....
- 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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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最後由 hitachi 於 週三 1月 23, 2013 4:23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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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hitachi 寫:(GOODJOB)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沒錯,自己喊違憲對改變現況幫助有限,但鄭教授真情力挺還是值得大家肯定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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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hitachi 寫:(GOODJOB)
跟蓋大樓…
不過「違憲」又如何
健保制度裡,違憲、違反常理的事太多了…
「法治」國家也可以很「獨裁」
他們立法可以這樣搞
「……,依主管機關解釋」或
「……,由主管機關依事實認定」
然後就
由「主管機關」依「他認定的事實」而「合法獨裁」了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健保局」和「國稅局」了
這個比「健保局」和「國稅局」離譜
就像下令修車業者不能拒絕按政府公定價修任何老爺車輛 燃後現在還要他們集體出錢負起車修不好後所衍生的所有損失一樣
違憲違憲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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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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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
- hitachi
- 註冊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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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image 寫: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
這就是最「邪惡」的地方!!
「健保是社會保險,不違憲」這是大法官的解釋
但健保真的是「保險」嗎??
健保實行的方式呢??
公平正義、長治久安、財務健全嗎??
還是少數人藉著「社會保險不違憲」的保護傘
大玩社會福利、世代剝削
用子孫的未來,幫自己買票
用醫護人員的血汗,掩蓋貧富擴大的事實
不但是「世界儘有」的公衛實驗場
甚至在「實驗失敗」後,還硬拗
說不定還內藏五鬼搬運
反正黑箱作業
一個「靠著黑箱才得以運作」的制度
不要說「違憲」了
根本就違反了「權力制衡、公開透明」的普世價值
健保除了「社會保險」的外衣不違憲
剝開了外衣,只剩無數個「黑箱作業」
如果「黑箱作業」不違憲
那我實在不知道還要「憲法」有什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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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hitachi 寫:image 寫:bruinhilde 寫:違憲
想太多
大法官會議連健保都可以出一堆解釋文說不違憲
現在這個
不用大法官
小法官解釋就夠了
健保是社會保險 本來就不違憲
這就是最「邪惡」的地方!!
「健保是社會保險,不違憲」這是大法官的解釋
但健保真的是「保險」嗎??
健保實行的方式呢??
公平正義、長治久安、財務健全嗎??
還是少數人藉著「社會保險不違憲」的保護傘
大玩社會福利、世代剝削
用子孫的未來,幫自己買票
用醫護人員的血汗,掩蓋貧富擴大的事實
不但是「世界儘有」的公衛實驗場
甚至在「實驗失敗」後,還硬拗
說不定還內藏五鬼搬運
反正黑箱作業
一個「靠著黑箱才得以運作」的制度
不要說「違憲」了
根本就違反了「權力制衡、公開透明」的普世價值
健保除了「社會保險」的外衣不違憲
剝開了外衣,只剩無數個「黑箱作業」
如果「黑箱作業」不違憲
那我實在不知道還要「憲法」有什麼用!!
黑箱當然不好 "部份"黑箱也是 只是「靠著"部份"黑箱才得以運作」是"方法"的問題? 應該不會到憲法的層次吧
可是 額外強徵某類職業的稅 不管用途多博愛 那應該是違憲的吧
- Ben
- R2
- 文章: 240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30, 2006 5:50 pm
- 來自: 台中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superdog 寫:醫師為什麼不生氣?
矮~~~
-
- V1
- 文章: 1668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4:40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醫界為什麼不集體歇業抗議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 wipten
- 科主任級
- 文章: 5687
-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30, 2006 1:17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vsdog 寫:醫界為什麼不集體歇業抗議
常覺得現在工作是在回饋社會
但一天不歇業
就助長不合理的健保一天
長遠來看
應早一點讓全民健保消失
才是全民之福
因為吃裡扒外的 太多
新行業 : 鷹派醫師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醫師應該是白袍的流氓 不是術仔
- new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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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為什麼不要集體歇業
因為不團結
因為有些人還要養家餬口
當收入越來越差
群體運動
就越困難
除非是大家都很差
因為不團結
因為有些人還要養家餬口
當收入越來越差
群體運動
就越困難
除非是大家都很差
-
- Intern
- 文章: 89
-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23, 2008 10:05 pm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完全違憲, 大家不要再當醫奴, 請公會表達抗議 !
-
- Intern
- 文章: 61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22, 2010 8:41 pm
- 來自: 桃園
Re: 為什麼要醫界負擔七成屬「違憲」?(鄭逸哲)
除非醫師有權利能夠拒絕病患,
這樣的責任才能算在醫師身上,
既然怕沒人看重病,又把看重病的不良結果算在醫師頭上,
這是在是沒有道理,
除非由整個社會來負擔不良醫療結果的風險,
否則就是妨害醫療這個職業的生存權!
只是連娼妓都知道被妨害生存權要抗爭,
宅醫們卻仍舊不敢吭一聲,
會淪落至此也不為過了.....
還是要謝謝鄭教授為我們發出不平之鳴,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些有識見的人!
相較我們的嘴炮大老,真是最怕豬一般的隊友....
這樣的責任才能算在醫師身上,
既然怕沒人看重病,又把看重病的不良結果算在醫師頭上,
這是在是沒有道理,
除非由整個社會來負擔不良醫療結果的風險,
否則就是妨害醫療這個職業的生存權!
只是連娼妓都知道被妨害生存權要抗爭,
宅醫們卻仍舊不敢吭一聲,
會淪落至此也不為過了.....
還是要謝謝鄭教授為我們發出不平之鳴,
這個社會需要多一些有識見的人!
相較我們的嘴炮大老,真是最怕豬一般的隊友....